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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广州养老金调整

发布时间:2022-12-21 05:51:41

1. 广州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

第一条为适应劳动、工资制度改革的需要,保障企业离退休职工的基本生活需求,根据国务院《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1991〕33号)精神,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所有企业和实行企业管理的事业单位、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职工(以下统称单位、职工)。第三条本办法由市劳动局组织实施。第四条职工符合国家规定离退休条件的应该离退休。职工从办理离退休手续的次月起,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直至去世为止。第五条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附加养老金两部分组成。
(一)基础养老金以职工离退休时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职工缴费年限满十五年及以上的按25%计发;满十年不满十五年的,按20%计发;离休干部按30%计发。职工月平均工资即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下同),按国家统计局的统计口径构成。
(二)附加养老金以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期间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按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年限计发。缴纳基本养老金保险费累计满十年及以上的,缴费每满一年发给1.3%;缴费不满十年的,缴费每满一年,一次性发给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二个月的生活费,社会养老保险关系即终止。第六条职工离退休后,领取的基本养老金从退休的下一年起,每年七月一日按照本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增长率或物价指数增长率的一定比例调整一次,如当年国家增加离退休人员的生活补贴高于调整的部分,可按国家标准发放,工资增长率或物价指数负增长时不作调整。第七条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行国家、企业、个人三方共同负担的原则,单位和职工必须依照下列规定按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用:
(一)单位按照上年度本单位职工缴费工资总额与离退休费总额之和的一定比例缴纳。缴纳的费用按财税部门规定的渠道列支;
(二)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按照上年度本人月平均缴费工资的2%缴纳。个人缴费比例随着经济的发展和职工工资的增长逐步提高;
(三)私营企业、城镇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用,以不低于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单位和个人两项缴费比例之和缴纳;
(四)职工本人月平均工资收入超过本市当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两倍以上的部分,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也不列入计发附加养老金计算基数;
(五)单位、个人应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用,由开户银行按有关规定向单位扣缴,转入社会劳动保险机构在银行开设的养老保险基金帐户,单位不得拒付。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用由所在单位在职工工资收入中代为扣缴;劳动输出人员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劳务输出单位代为扣缴;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用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协助收缴。第八条本办法实施前,按照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可作为缴费年限,合并计发基本养老金。第九条本办法实施后离退休的职工,其基本养老金低于原办法待遇标准的,可按原办法待遇标准执行;其基本养老金高于原办法待遇标准的,增加部分最高不得超过原办法待遇标准的20%。第十条各单位须按国家技术监督局规定的社会保障号码(国家标准GB11643-89)建立职工养老保险档案。将其缴费工资与本市职工平均工资比值的指数记入有关职工养老保险手册中,作为查询、审核、转移和退休时计发基本养老金的依据。第十一条职工流动时,必须到当地市、区、县社会劳动保险机构办理基本养老保险的转移手续。
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流向企业工作后,应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前按国家规定计算的工作年限,可作为缴费年限,合并计发基本养老金。企业职工流向机关、事业单位时,基本养老保险费不作转移。第十二条实行基本养老金计发新办法后,职工离退休条件和离退休后的其他待遇暂不作变动。第十三条本办法实施前已经离退休的职工,不实行本办法。但其领取的离退休费、生活补贴、补助费等的调整,从本办法实施的下一年起,按本办法第六条规定执行。第十四条本办法由市劳动局负责解释,并制定实施细则,报市人民政府备案。第十五条市属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个体工商户和企业管理的事业单位等,自一九九三年十月一日起执行本办法。
县(市)属单位、区街集体单位自一九九四年一月一日起执行本办法。

2. 广州退休金最低标准

为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障水平,经省委、省政府批准,自2022年7月1日起,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全省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190元,即在原标准每人每月180元的基础上增加10元。

据悉,本次调整后参保人领取的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不低于190元。新标准将在8月31日前发放到位,并补发7月份新老标准的差额。

据了解,本次调整将惠及全省868万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老年城乡居民。

退休工资和养老金区别




1.缴费区别:退休金是不用缴纳任何费用的。而养老保险则是我们平时所缴纳的社保中的其中一个,一般由参保人所在的单位进行代缴,一部分上交给国家,而另一部分则计入参保人个人账户。




2.资金渠道的区别:养老金是由社会保险资金列支的,参加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退休人员的退休待遇统称为养老金;退休金是由国家财政或地方财政列支,未参加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如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不含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的单位)的退休待遇,简称退休金。




3.领取方式的区别:退休金包括两种领取方式,即一次性领取和分期领取,可以自由选择;养老金则由政府部门机构统一发放,只能按月领取,通过社保卡的金融账户发放。

3. 广州退休金调整方案

法律分析:(—)定额调整:每人每月定额加发50元,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执行同样标准。在定额调整的同时,养老金还与本人调整前的基本养老金水平和累计缴费年限挂钩。(二)挂钩调整:1、与本人养老金挂钩。每人每月按照本人调整前基本养老金月标准的2、2%加发。2、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钓。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每满1年〈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养老金月标准增加1元。其中,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退休人员,超过15年的缴费年限,每满1年〈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养老金月标准再增加1元。公式:与缴费年限挂钩增加的基本养老金=缴费年限×1元+(缴费年限-15年)×1元。据人社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按照“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政策,在职时缴费年限长、缴费工资水平较高的人员,增加的基本养老金绝对额也会相对较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4. 广州退休金最低标准

法律分析:从2018年1月1日起,将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调整为每人每月211元;对于继续按原城镇老年居民养老保险办法领取养老金的参保人,在其原来养老金基础上每月加发9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九条

国家通过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保障老年人的基本医疗需要。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老年人和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家庭中的老年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

5. 广州市今年养老金是如何调整的

2021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调整与广东省近五年养老金调整情况进行比较,主要有三个特点。总体调整水平为“降””降“”降“。
1.调整时间提前近一个月。去年,广东省发布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消息的时间是在7月6日,今年,则在6月23日就公布2021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案,比去年发布调整时间提前半个多月。
2.定额调整水平有所降低。2021年基本养老金每人每月定额增加45元,为近五年最低水平,比去年定额调整水平降低了15元。
3.养老金挂钩调整“一平一降”。2017年以来,缴费年限挂钩调整一直保持一个调整水平,2021年仍实行了,缴费年限每满1年基本养老金月标准增加1元;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每超过1年基本养老金月标准再增加1元。2021年养老金水平挂钩调整进行了大的调整,降低调整水平,比2020年降低0.4%,为近五年最低点,养老金水平挂钩调整标准的降低,也是符合今年大的方向,有利于养老金水平高低差距的控制,避免养老金水平调整拉大新的差距。
4.倾斜调整水平降低幅度较大。高龄倾斜调整在2019年、2020年细化高龄年龄段后,倾斜的调整水平实现了新的突破。2021年,高龄倾斜调整实行了新的高龄年龄段的划分,由原来的六个高龄年龄段,改为今年四个高龄年龄段进行调整,调整水平大幅度降低,年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年满80周岁不满90周岁、、年满90周岁不满100周岁、年满100周岁及以上的高龄年龄段分别增加30元、50元、100元、300元,与去年调整水平相比降低一半还多。
法律依据
《关于2021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13号)第三条调整办法
本次调整基本养老金,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具体如下:
(一)定额调整。基本养老金每人每月定额增加45元。
(二)挂钩调整。在定额调整的基础上,按照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原则,实行与本人基本养老金和缴费年限分别实行挂钩调整:
1.按基本养老金定比增加。每人每月按照本人调整前基本养老金月标准的1.8%再增加基本养老金。
2.按缴费年限长短增加。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每满1年(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下同)基本养老金月标准增加1元;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每超过1年基本养老金月标准再增加1元。增加额少于15元的,按15元发放。
(三)倾斜调整。在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的基础上,再对退休的高龄人员和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军转干部分别实行倾斜调整增加:
1.对符合本次基本养老金调整范围的高龄退休人员,再按以下办法进行倾斜调整:2020年12月31日前(含当日)年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加发30元;年满80周岁不满90周岁的,每人每月加发50元;年满90周岁不满100周岁的,每人每月加发100元;年满100周岁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加发300。对上述高龄人员再倾斜增加的基本养老金,纳入以后基本养老金年度调整基数。
2.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军转干部,基本养老金在本次调整后如果未达到所在市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按所在市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计发。

6. 广州退休金最低标准

F1204

广州退休金最低标准为每人每月211元;对于继续按原城镇老年居民养老保险办法领取养老金的参保人,在其原来养老金基础上每月加发9元。


法律依据:关于调整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的通知(穗人社规字〔2018〕13号)

各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穗府办〔2014〕66号)有关规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对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2018年1月1日起,将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调整为每人每月211元;对于继续按原城镇老年居民养老保险办法领取养老金的参保人,在其原来养老金基础上每月加发9元。

二、从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调整基础养老金标准所需增加的资金,从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地方统筹准备金支付。

三、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的通知》(穗人社规字〔2017〕8号)同时废止。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州市财政局

2018年12月25日

7. 广东养老金调整方案

法律分析:广东养老金调整方案为:基本养老金每人每月定额增加45元。在定额调整的基础上,按照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原则,实行与本人基本养老金和缴费年限分别实行挂钩调整:1.按基本养老金定比增加。每人每月按照本人调整前基本养老金月标准的1.8%再增加基本养老金。2.按缴费年限长短增加。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每满1年(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下同)基本养老金月标准增加1元;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每超过1年基本养老金月标准再增加1元。增加额少于15元的,按15元发放。

在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的基础上,再对退休的高龄人员和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军转干部分别实行倾斜调整增加:1.对符合本次基本养老金调整范围的高龄退休人员,再按以下办法进行倾斜调整:2020年12月31日前(含当日)年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加发30元;年满80周岁不满90周岁的,每人每月加发50元;年满90周岁不满100周岁的,每人每月加发100元;年满100周岁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加发300。对上述高龄人员再倾斜增加的基本养老金,纳入以后基本养老金年度调整基数。2.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军转干部,基本养老金在本次调整后如果未达到所在市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按所在市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计发。

法律依据:《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2021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三、调整办法

本次调整基本养老金,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具体如下:

(一)定额调整。基本养老金每人每月定额增加45元。

(二)挂钩调整。在定额调整的基础上,按照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原则,实行与本人基本养老金和缴费年限分别实行挂钩调整:

1.按基本养老金定比增加。每人每月按照本人调整前基本养老金月标准的1.8%再增加基本养老金。

2.按缴费年限长短增加。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每满1年(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下同)基本养老金月标准增加1元;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每超过1年基本养老金月标准再增加1元。增加额少于15元的,按15元发放。

(三)倾斜调整。在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的基础上,再对退休的高龄人员和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军转干部分别实行倾斜调整增加:

1.对符合本次基本养老金调整范围的高龄退休人员,再按以下办法进行倾斜调整:2020年12月31日前(含当日)年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加发30元;年满80周岁不满90周岁的,每人每月加发50元;年满90周岁不满100周岁的,每人每月加发100元;年满100周岁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加发300。对上述高龄人员再倾斜增加的基本养老金,纳入以后基本养老金年度调整基数。

2.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军转干部,基本养老金在本次调整后如果未达到所在市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按所在市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计发。

8. 广州养老金发放100元是什么钱的

广州户口退休人员,75岁后,每月加发100元
2014年广州养老金调整后企业退休人均养老金为3019元/月。而广州市在2015年的养老金调整方案依然将按照“定额+定比”的调整方式
广东省人社、财政部门联合发通知要求从2015年1月1日起,提高全省企业(含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其他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作出普遍提高幅度为113元加基本养老金的5%,同时对年满75岁的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加发100元等要求。
此外,企业离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参照普遍调整办法进行调整。所在市已经采取加发生活补贴方式将企业离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与机关事业单位离休费拉平的,基本养老金年度调整后,按相关规定冲减生活补贴。所在市已经建立企业离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与机关离休费同步增长机制,不再执行基本养老金调整的企业离休人员,不参加本次调整,按机关离休费调整办法执行。

9. 广州退休金大概一个月多少

1431元。统筹部分部分给的养老金,也叫月基础养老金=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缴费年数)%,即个人退休后所得工资=(一)+(二)。如一个人60岁退休时个人账户上有60000元,领养老金当年当地社平工资为1000元,即=60000/139+1000=431.65+1000元=1431.65元,因为当地的社会平均工资每年都是不一样的,一般都是不断上涨的,所以个人的养老金会随之上涨。拓展资料:个人账户部分养老金=个人账户金额/计发月数。个人账户部分金额:自己交的话,40%进入这个账记,60%进入统筹账户。这个数据在档案中每年都有记录。
计发月数:指按人口平均寿命算得的可能应该发养老金的月数,一般男性都是60岁退休,除以139,一般女性都是55岁退休的,除以170。这其中有个表专门定好了的,如50岁退休除以195,65岁退休除以101。
【拓展资料】
待遇发放安排及资金来源基本养老金已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的退休人员,本次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发放,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本次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由原渠道发放,所需资金由原渠道解决。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本次调整增加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分别从其个人账户余额和统筹基金中支付。其中,个人账户余额支付部分按照参保人退休时个人账户养老金占首次计发基本养老金的比例计算;个人账户余额为零时,本次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统一从统筹基金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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