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淄博市社保缴费基数
法律分析:在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最低缴费基数为上一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即3465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贰』 淄博市2020年退休金计算基数
法律分析:淄博市2020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相关待遇计发基数按照下列标准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企业养老保险基本养老金月计发基数为6573元。2020年度全市企业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一次性救济费计发基数为6787元。2020年的退休职工,现在发的是临时待遇,正式待遇什么时候发放?按照公布的2020年度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计发基数6573元,10月底前为2020年度新增退休人员核算正式退休待遇,并给予补发。按照公布的2020年度淄博市企业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一次性救济费计发基数6787元,其相关待遇已经能够予以发放了。
法律依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20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计发基数的通知》
第一条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除菏泽之外的15市企业养老保险基本养老金月计发基数为6573元。
第二条 省直管企业养老保险基本养老金月计发基数为6893元。
第三条 2020年度全省企业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一次性救济费计发基数为678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