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没领够139个月养老金死亡余额可继承
国家社会保险法明确规定能继承的是死者本人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从来也没有规定养老金领够139个月啊。
㈡ 养老金领不到139个月怎么办
养老金没领够139个月死亡余额可继承。
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所谓养老金没有领到139个月可以继承,是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中个人账户养老金是按139月领完计算的,没有领到139月,个人账户就有余额,继承人可以继承余额。
养老金的继承:
1、只要被继承人生前还有养老金未领取的(个人账户有余额的),就可以继承;
2、如果个人账户的余额,已经领取完了,不管是领取了几个月,都是不能继承的。
【法律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办法的通知》
第九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领取职业年金:
(一)工作人员在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并依法办理退休手续后,由本人选择按月领取职业年金待遇的方式。可一次性用于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产品,依据保险契约领取待遇并享受相应的继承权;可选择按照本人退休时对应的计发月数计发职业年金月待遇标准,发完为止,同时职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享有继承权。本人选择任一领取方式后不再更改。
(二)出国(境)定居人员的职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可根据本人要求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三)工作人员在职期间死亡的,其职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未达到上述职业年金领取条件之一的,不得从个人账户中提前提取资金。第十二条 职业年金基金应当委托具有资格的投资运营机构作为投资管理人,负责职业年金基金的投资运营;应当选择具有资格的商业银行作为托管人,负责托管职业年金基金。委托关系确定后,应当签订书面合同。
㈢ 退休金没领够139个月去世的
养老金没领够139个月死亡余额可继承。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所谓养老金没有领到139个月可以继承,是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中个人账户养老金是按139月领完计算的,没有领到139月,个人账户就有余额,继承人可以继承余额。养老金的继承:1、只要被继承人生前还有养老金未领取的(个人账户有余额的),就可以继承;2、如果个人账户的余额,已经领取完了,不管是领取了几个月,都是不能继承的。
社保局说事业单位的没领够139个月的是没有补的,是因为这个跟养老保险的养老金是不一样的。但最终会按照什么样的时间领取完成,取决于投资的收益水平,包括你的退休的计发月数来决定。基本上10多年的时间是没有任何的问题,而且退休之前的这10多年养老金水平相对是比较偏低的,那么有了职业年金的补充,自己相对就可以获得一个比较高的退休收入,但是10多年以后,即便是职业年金停止发放,我相信你的养老金已经增长到一定的水平,所以说基本都不会影响到我们的退休生活了。
㈣ 养老金139个月是怎么回事
法律分析:因为我国60岁以上人口的平均余命为139个月,所以除以139。养老金的个人账户部分是这样计算到养老金每个月的工资里的:不管个人账户里有多少钱,都要除以一个数字,放到养老金里按月发放,这个数字就和年龄有关,一般男性60退休,钱分为139个月发完。女性50岁退休,钱分为195个月发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一条 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第十三条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前,视同缴费年限期间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政府承担。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政府给予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