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河南省养老保险金最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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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社厅发布消息,经省政府同意,7月5日,河南省发布了《关于2017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从2017年起,为2016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退休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总体调整水平为2016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5%左右。
增加的养老金7月底前发放到位
《通知》要求,河南省这次调整增加的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要在7月底前发放到位。此次调整,统一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调整办法,定额调整体现社会公平,全省各类退休人员调整标准一致;挂钩调整体现“多工作、多缴费、多得养老金”的激励机制,使在职时多缴费、长缴费的人员多得养老金;适当倾斜体现重点关怀,主要是对高龄退休人员等群体予以照顾。
根据规定,调整范围内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0元。其中,企业退休人员按调整范围内退休人员本人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每满一年增加2.4元。缴费年限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在上述基础上,再按企业退休人员本人2016年12月份基本养老金(统筹项目内部分,不含取暖补贴)的0.5%计算增加。
同时,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按调整范围内退休人员本人2016年12月份基本养老金(统筹项目内部分,不含取暖补贴)的2.8%计算增加。
此外,在普遍调整基础上,再适当提高部门人员的基本养老金。
其中包括,截止2016年12月31日年满65周岁的高龄退休人员,分年龄段按以下标准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年满65周岁不满70周岁20元;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25元;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30元;年满80周岁不满85周岁35元;年满85周岁不满90周岁50元;年满90周岁60元。退休人员的年龄计算,以批准退休时确定的出生时间为准。
还包括:按照本通知进行普遍调整和高龄退休人员适当倾斜标准增加养老金后,月养老金仍未达到1000元的退休人员,再增加20元,但增加后不得超过1000元。
❷ 河南省养老保险 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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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16年1月1日起,为2015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退休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含退职人员,不含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并符合原劳动人事部老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的退休工人,下同)。
二、调整办法
(一)定额调整。
调整范围内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70元。
(二)挂钩调整。
1.企业退休人员按调整范围内退休人员本人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每满一年增加2.5元。缴费年限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在上述基础上,再按企业退休人员本人2015年12月份基本养老金(统筹项目内部分,不含取暖补贴)的0.5%计算增加。
2.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按调整范围内退休人员本人2015年12月份基本养老金(统筹项目内部分,不含取暖补贴)的3.5%计算增加。
2015年12月份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人员,按照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核定的本人月基本养老金为基数计算此项增加额。
(三)适当倾斜。在普遍调整基础上,再适当提高下列人员的基本养老金:
1.截止2015年12月31日年满65周岁的高龄退休人员,分年龄段按以下标准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年满65周岁不满70周岁30元;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35元;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40元;年满80周岁不满85周岁45元;年满85周岁不满90周岁50元;年满90周岁60元。退休人员的年龄计算,以批准退休时确定的出生时间为准。
2.按照本通知进行普遍调整和高龄退休人员适当倾斜标准增加养老金后,月养老金仍未达到1000元的退休人员,再增加20元,但增加后不得超过1000元。
3.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在按以上规定调整后达不到所在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的,补足到所在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
三、资金来源
此次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从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直接由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在数据库中增加,实行社会化发放。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完成参保登记工作并建立数据库的地方,可直接由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在数据库中增加,实行社会化发放;数据库不完善的地方,可暂由退休人员原单位发放,随后由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结算。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调整所需资金由原渠道解决。
四、工作要求
这次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是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第一次同步按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调整待遇,直接关系各类退休人员的切身利益,情况复杂,利益平衡的难度大,各地要清醒认识组织实施的复杂性和艰巨性,切实将其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和重点工作,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全力以赴抓好落实,确保9月份将增加的养老金发放到位。同时,要通过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加强基金征缴等措施,提高基金支付能力,确保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不得发生拖欠。各地落实情况请于2016年10月15日前书面报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执行中发现问题,请及时报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
拓展阅读:
河南省就是一共有62个县(市、区)都上调了基础养老金标准,总体来说的话郑州上调幅度也是最大的,每人每月120元的基础上增加18元,增至138元;辉县市提高到118元;三门峡湖滨区提高至100元。
记者从省人社厅了解到,根据扶贫攻坚方案,河南将充分发挥城乡居保兜底作用。
此外,部分地市开始增发高龄补贴,其中,郑州市为70岁以上参保人员发放高龄生活补贴(70-79周岁、80-99周岁、100周岁以上每人每月分别为20元、50元、100元)的基础上,从2016年起,将发放范围扩大到80岁以上的所有户籍老人(80-89周岁、90-99周岁、100周岁以上老人每人每月分别为100元、200元、300元)。中金网8月12日
目前,我省建立了社保兜底扶贫机制,引导有条件的地区将扶贫对象由政府逐步纳入代缴最低养老保险费范围。2015年,河南省各级政府为全省1075万重度残疾人、贫困残疾人、烈士遗属、领证的独生子女父母和计划生育双女父母等特殊群体全额或部分代缴最低保费9100万元,今年河南省鼓励各地将代缴群体扩大至所有贫困人群。
此外,河南省精准识别贫困对象,去年年底以来,我省按照国家统一制定的贫困人口识别办法,开展了贫困村和贫困对象的调查摸底、识别认定、建档立卡工作,对贫困对象实行实名登记,录入全省城乡居保信息系统。目前,我省基本摸清了全省430万贫困人口分布和构成情况,为社保兜底和精准扶贫打下基础。
河南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20%降为19%
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该厅联合省财政厅下发通知,决定自5月1日起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从2016年5月1日起,河南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20%降为19%;失业保险费率由2%降为1.5%,其中,单位缴费比例降低0.3个百分点,由目前的1.5%降为1.2%,个人缴费比例降低0.2个百分点,由目前的0.5%降为0.3%。此次降低费率的期限暂按两年执行。初步测算,两项费率降低后,可为企业减负超过60亿元。
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是否降低社会保险待遇?对此,省人社厅有关负责人表示,个人待遇与个人缴费基数和年限紧密联系,降低单位缴费比例,意味着企业交的钱减少,但各项社会保险待遇并不会因降低费率而降低。通知也强调,各地要继续贯彻落实国务院和我省2015年出台的关于降低工伤保险平均费率和生育保险费率的政策规定,确保政策实施到位。同时,各地要加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管理,各级人社部门要不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强化社会保险费征缴,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收尽收,各级财政部门要切实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社会保险的投入,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支付。
河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
第七条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具有当地户籍、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由本人到其户籍所在地村民(社区居民)委员会提出参加城乡居保申请,填写《河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附表一,以下简称《参保登记表》)。若本人无法填写,可由亲属或协办员代填,但须本人签字、签章或留指纹确认。办理城乡居保参保登记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一)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二)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特殊参保群体人员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第八条协办员检查参保人员的相关材料,在《参保登记表》上签字、加盖村民(社区居民)委员会公章,于当月20日前将《参保登记表》、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上报街道(乡镇)服务所。
居民本人也可携带相关材料直接到街道(乡镇)服务所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第九条街道(乡镇)服务所负责对参保人员的相关材料进行初审,确认无误后,将参保登记信息录入城乡居保信息系统,在《参保登记表》上加盖公章,于当月25日前将《参保登记表》、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一并上报县(市、区)城乡居保经办机构。
第十条县(市、区)城乡居保经办机构应通过城乡居保信息系统对参保人员的相关信息进行复核,可与公安、计生、残联等部门及有关社保机构的信息库进行信息比对,复核无误后,对参保登记信息进行确认,同时为其建立个人账户,并及时将有关材料归档备案。
县(市、区)城乡居保经办机构应于每月月末前将当月新增登记人员的相关信息提供给合作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金融机构),登记社会保障卡加载的银行账户相关信息;如果登记人员未持有社会保障卡,由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向登记人员制发社会保障卡。暂不具备使用社会保障卡条件的地区,可暂时使用城乡居保银行存折或银行卡(以下简称“银行存折(卡)”),用于缴纳保险费或领取待遇。
❸ 河南养老金最新政策
一、河南养老金最新政策:
1.两减
定额调整:调整范围内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0元。
挂钩调整:这次河南也分为和缴费年限挂钩以及和养老金水平挂钩两部分。
2.一增
和养老金水平挂钩的部分:按本人2021年12月份基本养老金(统筹项目内部分,企业退休人员不含取暖补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不含职业年金)的1%计算增加。
3.一持平
在倾斜调整部分,和去年完全相同,没有增减。对退休军转干部有特殊待遇,像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基本养老金在按以上规定调整后达不到所在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的,补足到所在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
二、广东省养老金调整方案:
1.定额调整:符合规定的人群范围中,从基本养老金每人每月定额增加45元。
2.挂钩调整:根据定额调整的规定,挂钩调整是按照符合规定的退休人员的缴费金额,缴费年数的规定,缴费金额越多,缴费年限越长,所得到的基本养老金就会越多。与本人的基本养老金和缴费年限分别进行挂钩调整。
(1)根据基本养老金进行确定比例增加:符合条件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按照自己的基本养老金定比增加1.8%。
(2)根据缴费年限的长短增加基本养老金:规定了符合规定的退休人员,退休不满一年的按照一年来计算,基本养老金月标准增加1元;比如说一个退休人员,他的工龄是30年零一个月,那么他也是按照31年来算的。这个缴费年限来统一进行挂钩,进行一个整体的上调,而不是按照30年来算的。如果缴费的年限超过15年,每超过1年按基本养老金月标准,再增加1元。基本养老金增加额少于15元的,就按15元发放。
3.倾斜调整:在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的基础上,再对退休的高龄人员和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军转干部分别实行倾斜调整增加
三、山东省今年养老金调整政策:
1.定额调整:山东省的定额调整方式是比较正常的,全部退休人员调整的金额都一样。2018年和2019年山东省的定额调整金额都是50元,2020年是52元,2021年正常也会保持在50元左右的水平。
2.挂钩调整:山东省地挂钩调整还是比较有特色的,主要分为两步进行。第一步是按照上一年12月本人基本养老金的一定比例确定月增加额。第二步是区分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的退休人员,然后分别进行调整。
3.适当倾斜:山东省的适当倾斜政策,针对的是高龄退休人员,分为不同情况有不同的调整方案。第一是区分三个年龄段进行调整,第二是对上一年达到70周岁、75周岁和80周岁的退休人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五条 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❹ 河南养老金最新政策
(一)定额调整。调整范围内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0元。
(二)挂钩调整。调整范围内的退休人员,先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下同),每满1年每月增加 1.3元(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按15年计算;在上述基础上,再按本人2021年12月份基本养老金(统筹项目内部分,企业退休人员不含取暖补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不含职业年金)的1%计算增加。
(三)适当倾斜。在普遍调整基础上,再适当提高部分人员的基本养老金。
法律依据: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2022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三、资金来源。此次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从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调整所需资金由原渠道解决。
❺ 河南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真的无忧吗
河南是我国的农业大省,河南的迅速发展与农民朋友的辛勤劳动是分不开的。作为农业大省,农民的养老问题自然要提到议事日程上来。在群众的期盼下,河南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出台,老百姓纷纷夸赞政策利民,逐渐地感受到了这项新政带来的实惠。那么,这项新政策新在哪里,是不是在新政策下养老就无忧了呢?
55-75岁专享的中老年人寿险方案,无需体检,保证承保河南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惠民政策惠人民对于买保险体检的问题,我刚好整理了相关内容,希望对你有帮助:买保险前,到底要不要体检?
无论是新政策还是老政策,都是以农民能够养老为中心制定的。养老针对的事一个覆盖面很广的群体,有中老年人,也有年轻人,如何才能保证所有符合条件的人群都能够享受政策带来的实惠,是新政策需要解决的问题。因此,河南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规定,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由此可以看出,新政策对新农保的参保对象、范围做出了明确规定,除此之外逐年增长的比例、基金管理等具体问题,都作出了具体规定。这项政策为农民朋友的切身利益以及为提高将来的生活质量奠定了基础。
河南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养老真的无忧吗
有的人看到新政策出台,也感受到了这项新政带来的好处,总算松了口气,不用担心养老问题了。实际上,这项新政策归根结底还是属于社会保险的性质,由于养老覆盖面广、人群庞大的原因,新政策下农民得到的养老金也只能勉为基本生活所用,达到无忧的程度还是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
如果您想拥有高品质的中老年生活,只依靠河南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是不够的,在这项基础保险保障的前提下,再根据家庭情况参保一些商业养老保险,作为养老金的补充。购买了商业养老保险,您可以从一定年龄开始领取养老金。这样,尽管因为年事已高不能下地劳动,无法获得收入,也能够达到和以前一样的生活标准。只有将新政策与商业保险联合起来,有基础有补充,这样的中老年生活才会无忧。
致癌因素不可避免,“周全保”防癌险让您从容应对未知风险❻ 河南省养老保险15年
根据《河南省人社厅关于贯彻实施人社部令第13号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豫人社法制[2012]6号)的规定:达到退休年龄且缴纳养老保险费已满15年的,可申请办理退休手续;未满15年的,需延期缴纳至满15年,方可办理退休手续。如延期5年后仍不够15年的,可以一次性补缴至满15年并办理退休手续。
根据《河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规定:第二十六条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参保人员,应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得超过15年。城乡居保制度实施时,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参保人员,应按年缴费,缴费不足15年的参保人员,也可补缴,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补缴应按补缴当年的缴费标准,补缴部分不享受政府缴费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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❼ 河南一次性补缴15年社保政策
根据《河南来省人社厅关于贯彻实源施人社部令第13号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豫人社法制[2012]6号)的规定:达到退休年龄且缴纳养老保险费已满15年的,可申请办理退休手续;未满15年的,需延期缴纳至满15年,方可办理退休手续。如延期5年后仍不够15年的,可以一次性补缴至满15年并办理退休手续。
根据《河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规定:第二十六条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参保人员,应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得超过15年。城乡居保制度实施时,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参保人员,应按年缴费,缴费不足15年的参保人员,也可补缴,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补缴应按补缴当年的缴费标准,补缴部分不享受政府缴费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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