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军人转业后养老保险
2012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后财〔2012〕547号)第九条规定:“军官、文职干部退出现役自主择业的,由安置地政府逐月发给退役金,退出现役时不给予退役养老保险补助,按照国家规定依法参加当地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其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从在当地缴纳养老保险费之日算起”。
这一条与“[2001]国转联8号关于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管理若干问题的意见”相一致。
即第五条:“关于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的养老、失业保险问题。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就业后,应当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1999国务院令第259号)、《失业保险条例》(1999国务院令第258号)等法规的规定,依法参加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缴纳养老、失业保险费,并享受相应养老、失业保险待遇,其社会保险缴费年限从其在当地缴纳社会保险费之日算起。”
所以,目前而言,按照文件精神还是完全可以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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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转业士官待安置期间保险接续问题
法律分析:退役士兵在国家规定的待安排工作期,以其在军队服役最后年度的缴费工资为基数,按20%的费率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其中8%作为个人缴费记入个人账户,所需费用由安置地人民政府同级财政资金安排。退役士兵在国家规定的待安排工作期按规定参加安置地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由安置地人民政府足额缴纳,个人缴费部分由退役士兵个人缴纳,军地相关部门协同做好保险关系接续,确保待遇连续享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士兵安置条例》
第四十五条 军队的军人保险管理部门与地方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退役士兵办理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对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凭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出具的介绍信,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保险关系接续手续。对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由接收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保险关系接续手续。
第四十六条 退役士兵到城镇企业就业或者在城镇从事个体经营、以灵活方式就业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服现役年限视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并与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退役士兵回农村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退役士兵在服现役期间建立的军人退役养老保险与其退役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关系接续,由军队的军人保险管理部门和安置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退役士兵服现役年限视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的养老保险待遇计发办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七条 退役士兵到各类用人单位工作的,应当随所在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灵活方式就业或者暂未实现就业的,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退役士兵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其军人退役医疗保险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转入退役士兵安置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实行工龄视同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规定的地区,退役士兵的服现役年限视同参保缴费年限。
《关于进一步加强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就业安置工作的意见》 (四) 接续基本保险。退役士兵在国家规定的待安排工作期,以其在军队服役最后年度的缴费工资为基数,按20%的费率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其中8%作为个人缴费记入个人账户,所需费用由安置地人民政府同级财政资金安排。退役士兵在国家规定的待安排工作期按规定参加安置地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由安置地人民政府足额缴纳,个人缴费部分由退役士兵个人缴纳,军地相关部门协同做好保险关系接续,确保待遇连续享受。
③ 部队转业士官养老保险是灵活就业还是事业
并不是灵活就业。
部队转入社保不是灵活就业,军人退出现役后,可申请将退役养老保险补助转移至地方。
计划分配到企业工作的军官、文职干部,在地方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后,由接收安置单位到当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退役养老保险补助转移至地方的手续。
④ 转业士官社保如何接续
军人退役时,由所在单位财务部门开具《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一式三份,一份单位存档,一份交给本人用于到安置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基本养老保险接续手续,一份邮寄到安置地社保经办机构。同时,将补助资金通过银行划转到安置地社保经办机构。安置地社保经办机构收到军队邮寄的相关凭证后,为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退役军人报到后,应及时到安置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保险关系接续手续。
有不明白的地方,建议去当地武装部退伍办咨询一下。
法律依据:
《关于进一步落实部分军队退役人员劳动保障政策的通知》 第一条 进一步落实部分军队退役人员劳动保障政策
(一) 落实再就业扶持政策
对失业且有再就业愿望的部分军队退役人员,凭退役证,身份证到劳动保障部门办理求职登记,符合〈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36号)规定条件的,办理〈再就业优惠证〉,享受相应的再就业扶持政策。
(二)解决基本养老保险接续问题
1、部分军队退役人员和军队复员干部尚未参保缴费的,可持有效政明到当地社会保障经办机构办理登记手续,原有军龄可视同缴费年限,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和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的军龄)满15 年的,可按月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对已办理登记军龄手续后按规定缴费的,其实际缴费年限与原有军龄合并计算为缴费年限。
2、部分军队退役人员和军队复员干部,处于失业状态的,有所在参保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保留养老保险关系,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和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的军龄)满15 年的,可按月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不缴纳养老保险费。
3、对部分军队退役人员和军队复员干部未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个人按规定缴费,企业缴费确有困难的,可有军队退役人员所在企业与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共同协商,签订缓缴或补缴协议,使其能够参保并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4、对实现再就业继续参保缴费的部分军队退役人员和军队复员干部,社会保险经办机关要及时受理并做好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接续工作。
(三)解决基本医疗保险接续问题
按照〈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参加失业保险的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可以按规定享受医疗补助。不符合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以及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的军队退役人员和军队复员干部,可以按照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的有关政策参加医疗保险,接续医疗保险关系,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其军龄视同缴费年限。对未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军队退役人员和军队复员干部,地方政府要督促企业及个人按照规定参保缴费,对于确有困难的企业,各地要通过多渠道筹资,帮助其所在企业参加医疗保险。对无能力参加医疗保险以及参加医疗保险后个人医疗费用负担沉重的军队退役人员和军队复员干部,要按规定将其纳入医疗救助范围,保障其基本医疗待遇。
其他安置在企业的1954年11月1日以后入伍并参加过为抵制外来侵略,完成祖国统一,捍卫国家领土和主权完整,保卫国家安全而进行的武力打击敌方的军事行动,迄今已经从军队退役的人员,(简称参战退役人员)和参见核试验的军队退役人员,按照劳动部发[2006]17号文件和本通知规定解决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障问题。
⑤ 退伍军人养老保险怎么交
退役军人可以到当地社会劳动保险管理处领取《军队退役人员参加企业职工社会养老保险审批表》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并如实填写,待资料审核通过后办理参保登记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退伍军人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有相应的政策规定,与其他人办理养老保险不太一样。符合在城镇安置就业的退役士兵,应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依法参加当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军龄连同待分配期一并计算为连续工龄,并视为养老保险缴费年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军人保险制度。
军人伤亡保险、退役养老保险、退役医疗保险和随军未就业的军人配偶保险的建立、缴费和转移接续等适用本法。
第三条 军人保险制度应当体现军人职业特点,与社会保险制度相衔接,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国家根据社会保险制度的发展,适时补充完善军人保险制度。
第四条 国家促进军人保险事业的发展,为军人保险提供财政拨款和政策支持。
第五条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人保险主管部门负责全军的军人保险工作。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财政部门和军队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军人保险工作。
⑥ 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制度
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制度,保障军人退出现役后享有国家规定的养老保险待遇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通过国家立法建立军人个人养老保险基金。中国人民解放军退役养老保险基金主要由国家、单位和个人三者负担。
对于保障军人养老生活水平,解除军人后顾之忧,安心部队服役,具有重要作用。世界各国普遍实行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制度。美国有退伍军人团体人寿保险计划。德国为职业军人、合同军人、义务兵和复训人员设立退役养老保险。日本对防卫省人员实行集体养老金保险、退役军人互助养老保险、团体养老保险。法国、加拿大对军人实施的社会保险均包括养老保险。土耳其为武装部队成员提供的社会援助内容中也包括退休金部分。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人退役养老保险政策具有多样性,不同的退役人员享受不同的退役养老保险。军人退役后养老保险的管理服务工作依托地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待遇水平通常高于社会其他成员。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参照执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人退役养老保险的有关规定。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人退役养老保险涉及四类退役人员:
①转业到企业工作的军队干部执行企业职工的养老保险制度,军龄视同缴费年限,并享受养老保险一次性补贴,退休后按企业的养老保险办法计发基本养老保险金。
②转业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军队干部,享受接收安置单位与其军队职务等级相应或同等条件人员的养老保险待遇。
③自主择业的军队干部依法参加当地基本养老保险,缴纳养老保险费,并享受相应的养老待遇,其社会保险缴费年限从其在当地缴纳社会保险费之日算起。
④退役的士官和义务兵,在城镇安置就业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当地养老保险,缴纳养老保险费,其军龄连同待分配时间计算为连续工龄,并视同为养老保险缴纳年限,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社保局一般在每月的10号左右将应发放的退休养老金下拔给每位退休人员的银行帐户上;
有些地方退休时约定的养老金发放日期不是统一的,目的是为缓解领取的高峰而分批发放的;
每个地方的规定可能不一样,建议到当地社保局去咨询,或者问一下已经在拿退休金的人。
办理退休手续参保人应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一个月(延缴的参保人在缴费满年限的当月)到社保局办理退休手续参保人办理退休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1)须填写《退休人员申请表》(一式两份单位或居委会盖章)
(2)本人一寸彩色照片一张
(3)身份证复印件一张。
?? 养老保险最低交纳年限为180个月即15年时间,可以多交,到时就可以多领取。同时,养老保险可以累计计算交纳年限,即断断续续交纳是允许的。医疗保险至少需要交纳25/30年,达到退休年龄就可以申请享受养老金待遇和医疗报销(只要续费平时也是可以的)。现在的退休年龄为:男性60岁,女性55岁。当然从事高风险工种,失去劳动能力等特殊情况可以申请提前退休并领取养老金待遇。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退休后次月开始可以由社保中心发放退休工资,具体情况请咨询当地的社保机构。
⑦ 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制度
军人退役养老保险,是为了保障军人退役后享有国家规定的养老保险待遇,解决养老保险政策军地衔接问题,军人退出现役参加地方基本养老保险的,国家给予退役养老保险补助。该项保险不需要个人缴费,也不能以现金方式直接发给本人。军人退出现役后,按照规定办理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的,退役养老保险补助年限作为首次在户籍地或安置地的参保缴费年限。入伍前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退役养老保险补助年限与入伍前参保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最新或2022(历届)7月1日以后下达转业、复员或退役命令,计划分配转业到企业工作和复员的军官、文职干部,以及退役的士兵,按规定享受军人退役养老保险补助待遇。
以下人员不享受退役养老保险补助:
一是选择自主择业的军官、文职干部;
二是退役后采取退休方式安置的军人;
三是退出现役的一至四级残疾军人。
另外,根据最新或2022(历届)10月1日起实行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政策,目前总部正在研究军人退役到公务员岗位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岗位的军地养老保险衔接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