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哈尔滨养老保险双基数怎么算详解
单位缴费按单位缴费基数*单位缴费比例20%,职工缴费按职工缴费基数*个人缴费比例8%。个人8%全部计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单位的20%进入统筹基金。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根据退休年龄和当时的人口平均寿命来确定。计发月数略等于(人口平均寿命-退休年龄)X12。
参保人缴费年限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缴费年限不少于15年;缴费年限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可以补缴所差年限的个人缴费,新农保实施当年一次性补缴的享受政府补贴,累计缴费年限为15年;中断缴费人员可按所选缴费档次补缴间断年份的保险费。
(1)养老金双基数缴费是怎么回事扩展阅读:
参保人所在的村集体或者村集体经济组织,可对所属成员参加新农保缴费给予补助。具体补助标准由村民委员会或者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讨论决定。
鼓励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在个人缴费基础上,原则上对每名参保人每年补助或资助最高不超过1000元,累计不超过4万元。
除国家基础养老金补贴、省参保缴费补贴外,市、区人民政府的缴费补贴、养老金补贴列入同级政府财政预算,并按时拨付农保机构。
㈡ 2019哈尔滨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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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哈尔滨养老保险双基数怎么算详解?
答:缴费基数从60%-300%;
具体是这样的:你所在的统筹地区即哈尔滨,上年度在岗职工社会平均工资除以12,就是每月的平均工资,如果你的工资低于这个月平均工资60%的,要按60%缴纳养老保险;如果你的工资高于月平均工资60%低于300%的,可以按100%缴纳;如果你的工资高于月平均工资300%的,可以按300%缴纳养老保险;缴得越多,退休后领的养老金越高;
如果按照100%缴纳,企业每年为每个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数额计算公式为:上年度社平工资X20%,这里边的20%是国家规定的企业为职工缴纳养老保险的比例,个人缴纳的为8%,即上年度社平工资X8%;如果按60%基数或300基数缴纳,则在刚才的计算公式上再乘以60%或300%
即:
按60%缴纳:上年度社平工资X20%X60%(企业缴的)+上年度社平工资X8%X60%(个人缴的)
按100%缴纳:上年度社平工资X20%(企业缴的)+上年度社平工资X8%(个人缴的)
按300%缴纳:上年度社平工资X20%X300%(企业缴的)+上年度社平工资X8%X300%(个人缴的)
其中这个上年度在岗职工社会平均工资,是由你所在的统筹地区即哈尔滨统计局所公布的;
你可以按这个公式去算个人的缴费额。
记住一点,缴得多,开得多,而且企业是拿大头的,对个人来说,缴高比例的合适,但目前绝大多数企业按60%缴纳。
㈢ 哈尔滨规定双基数工资总额缴纳养老金的规定
吉林省肯定是这么执行的。其它的省我不是很清楚,但社会保险法对这方面都是这么规定的。因此应该大部分省都是这样的。没有感觉有任何不合理的地方啊,除非单位或者老板扣了聘用人员的钱。
㈣ 哈尔滨有关企业按工资总额缴纳养老金的规定哈尔滨规定
1、反聘,退休人员,个人是不应该缴费的。
2、双基数应该是很久以前的事了,内好象应该是容1998年底以前的事了。你们那里现在还在实行吗??
3、那个时候,也不是扣个人的,而是扣单位的,这笔钱按规定划入统筹基金。
如果不是我所说的这些,请再详谈下情况。
㈤ 企业下岗职工办理退休要补缴20万,才能办理退休,才能领养老金,有必要吗
第一、即使北京或者深圳,现在全部补缴下来也达不到20万元。除非是有滞纳金或者双基数。但你若一直按年缴费,就不会有滞纳金,也不会有双基数,你交晚了
第二,能交还是继续交吧,否则过十年你还是会后悔的
㈥ 我现在工资5000元 我知道我交养老保险交多少还有公司要给我交多少
当地社平工资是多少,当地社保缴费是否采纳双基数
比如当地社平工资是2000的话内,那么你容个人缴费的上限就是2000*300%
5000自己只需要缴纳5000*8%
公司不一定,可以是20-22%,但是其实这个和你没啥关系,因为单位缴费部分叫统筹资金,不属于你个人的
如果当地社平工资只有1500,又是采用双基数,你个人只要缴纳1500*300%*8%
单位要缴纳全部工资的20%
㈦ 社会保险缴纳标准
社会保险缴纳标准:缴费档次越高,养老金越高按我省规定,2018年我市个体参保人员可在以下五个养老保险费标准中任选其一缴纳保费:60%档次5932.8元/年、80%档次7910.4元/年、100%档次9888.12元/年、110%档次10876.92元/年、120%档次11865.72元/年。缴费档次一经选定,同一年度内不得变更。一次性补缴的人员个人帐户利息少在规定时间内,个人缴费到帐时间越早,个人帐户生成利息越多,将来参与养老待遇计算的个人帐户储存额也就越多,养老金水平就越高。一名参保人员,中断多年后再一次性补齐保费与按年足额缴费相比,因没有及时计息的问题,退休时个人帐户储存额将减少近万元,严重影响了养老金水平。在此,提醒参保人员,要尽量早交社保,让个人帐户储存额及时计息,确保养老待遇不受影响。中断缴费会影响将来养老金按我省有关规定,个体参保人员中断缴费时间超过3年的需要按“双基数”补缴保费,比按“历年原标准”多缴部分不参与本人养老金计算。其中对于中断未超过3年的人员仍可按“历年原标准”补缴。中断缴费存在较大风险,中断缴费时间越长,需补缴的保费越多,符合社保补贴政策条件的人员不能享受补贴,而且如果长期中断导致您无力补缴后,则会大大降低您的养老待遇。缴费年限越长,养老金水平越高文件规定,2015年1月1日后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参保人员,且1995年7月以后的实际缴费年限累计超过20年的,养老金在按原办法核定基础上予以适当加发:一是增加基础养老金计发比例,二是提高过渡性养老金的过渡系数。
㈧ 内蒙古失地养老保险新规定
内蒙古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将全面实现“六统一”
为了进一步完善企业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规范养老保险管理,保障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自治区政府于近日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自治区级统筹办法》(以下简称《新办法》)。《内蒙古自治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自治区级统筹办法(试行)》(内政发[2009]78号文件)同时废止。
《新办法》规定,下一步,我区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将全面实现六个“统一”。
一是统一缴费基数。参保单位以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为基数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以上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为基数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如职工上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低于全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以全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缴费,如高于全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以全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为基数缴费;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在全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至300%的范围内,则可自主选择缴费基数。
二是统一缴费比例。全区范围内所有的参保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为20%,职工个人缴费比例为8%;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比例为20%。
三是统一个人账号。参保人员养老保险的个人账号统一按照本人缴费工资的8%记入,并按照自治区统一公布的记账利息计算利息。
四是统一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累计缴纳养老保险费满15年的,按月享受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统筹养老金月标准以全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个人账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
五是统一养老保险待遇调整政策和养老保险基金支付项目。今后,我区范围内参保企业职工的养老保险待遇调整办法均由自治区政府制定,全区统一执行;养老保险基金支付项目也将按照自治区的规定执行。
六是统一全区职工养老保险的经办规程和信息系统。各盟市、旗县区的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必须按照全区统一的基本养老保险业务流程和信息系统办理业务。
《新办法》的颁布实施是对我区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自治区级统筹政策的进一步规范和完善。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与内政发【2009】78号文件相比,我区全面实现自治区级统筹后,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政策将有“四大”变化:一是参保单位缴费基数由原来的“单基数”转为现在的“双基数”,即参保单位缴费由原来的以本单位上年度全部职工缴费基数之和变为以本单位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为基数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二是缴费和待遇计发由原来的以各盟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标准,转变为以全区上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标准;三是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自主选择缴费基数的范围,由原来的各盟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100%提高到60%-300%;四是全区所有的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所缴纳的养老保险费都直接缴入自治区级国库,由自治区统一管理和使用。
养老保险自治区级统筹制度的不断完善,是我区养老保险制度步入健康发展的重要体现,“六统一”的全面实现,对于提高养老保险统筹层次、加大基金调剂力度、增强基金抗风险能力都将起到重大作用。
㈨ 2017年南京社保缴费:个人交多少钱,公司交多少钱,每项公司和个人各占比例分别是多少
2017个人社保缴费多少钱:2017社保个人缴费标准
2017社保缴费基数标准
根据相关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职工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但对于收入过高或过低的人群,还相应地设定了缴费基数的上下限,即职工上一年月平均工资低于下限的,以下限作为缴费基数;高于上限的,以上限作为缴费基数。月平均工资在上下限之间的,则按本人实际工资收入确定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缴费基数上限按照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确定,最高不超过21258元。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下限按照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 40%,最低不低于2835元;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下限按照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最低不低于4252元。
具体社保政策建议工作日时候具体咨询北京社保中心。咨询电话12333。
2017年社保缴费规定新政策
一、参保单位需于2017年2月28日前完成全年基数申报
按省人社厅《关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规定:自2017年起,参保单位将以上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10%的300%、60%为标准,核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上、下限。2017年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下限为2540元/月,上限为12699元/月。
二、个体参保人员缴费标准已确定,缴费标准有五个档次
按文件规定,2017年1月起,以个人身份参保缴费的个体参保人员(含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续保人员、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灵活就业人员),将按上上年度的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110%作为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也可选择上述标准的60%、80%、110%、120%为缴费基数进行缴费。
2017年个体参保人员养老保险费标准为60%档次6096元/年、80%档次8126.4元/年,100%档次10159.2元/年,110%档次11174.4元/年,120%档次12192元/年。
三、邮政银行代收个人养老保险费
截止到上年末中断缴费未超过36个月的个体参保人员,需直接就近邮政储蓄银行网点选择缴费档次并办理缴费业务,社保经办机构不再受理此项缴费业务。缴费档次一经选定,同一年度内不得变更。领取灵活就业补贴人员,在邮政银行缴费所领凭证可以作为补贴依据,不需要换取收据。
四、2017年新退休人员可以正常缴费
2017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可到邮政银行缴费至退休当月,然后持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参保证明到档案托管部门申请办理退休手续。按规定,当年新退休人员的养老待遇核定仍需使用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因此2017年新退休人员需待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下发后再进行养老金核算。
五、及时缴费所产生的利息参与养老金计算
按时缴费直接影响着退休人员退休待遇的高低。在规定时间内,个人缴费到账时间越早,个人账户生成的利息越多,退休时参与养老金待遇计算的个人账户储存额也越多,养老金水平也就越高。一名参保人员,中断多年后再一次性补缴保费与按年足额缴费相比,因没有及时计息造成的个人账户储存额将减少将近万元,严重影响养老金水平。
六、中断缴费三年以上补缴金额将增加
按我省有关规定,个体参保人员中断缴费时间超过3年的,需按“双基数”补缴保费,比按“历年原标准”多缴部分并不参与本人养老金计算。所以在此提醒已经中断缴费的人员,请您尽早核实个人缴费情况,及时进行补缴,尤其是外出务工人员,如果您在外地务工时也参加了养老保险,请及时将养老保险关系转回户籍所在地,并接续缴费。
中断缴费存在较大风险,中断时间越长,需补缴的保费越多,缴费压力就越大,而且如果长期中断导致您无力补缴后,则会大大降低您的养老金水平。同时,未按时缴费会影响您正常享受当年就业局发放的灵活就业补贴。
七、缴费超过20年待遇有加发
养老保险最低缴费年限虽然为15年,但是2015年1月1日后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参保人员,且1995年7月以后实际缴费年限累计超过20年的,养老金在原办法核定基础上会予以适当加发:一是增加基本养老金计发比例,二是提高过渡性养老金的计算系数,缴费年限越长,养老金水平就越高。
八、1996年(含1996年)以后毕业的高校毕业生可以补缴历年养老保险费
高校毕业生从事灵活就业或个体经营期间未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年份,可从毕业当月起,按照历年社平工资核定缴费基数进行缴费。高校毕业生(不含技工学校)申请补缴的,需提供毕业证原件及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授权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此项政策有效期至2017年底。
九、已参保人员可通过趸缴来延长缴费年限
参保人员男年满40周岁,女年满35周岁的,可按照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基数和比例,趸缴养老保险费,首次申请趸缴年限与之前的实际缴费年限累计之和不能超过20年。
也就是说,如果您符合年龄条件,且已经参保,可以通过趸缴的方式来延长缴费年限了,尤其是对于到退休年龄缴费年限过短的参保人员来说,如果您申请趸缴,无论是从个人账户储存额或是累计缴费年限来看,到退休时都会大大提高您的退休金水平。
由于此项政策为本省政策,所以趸缴后人员无法申请养老保险关系转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