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农民工养老保险有哪些规定
《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文件有关条款如下:
(十六)高度重视农民工社会保障工作。根据农民工最紧迫的社会保障需求,坚持分类指导、稳步推进,优先解决工伤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障问题,逐步解决养老保障问题。农民工的社会保障,要适应流动性大的特点。
(十七)依法将农民工纳入工伤保险范围。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工伤保险条例》。所有用人单位必须及时为农民工办理参加工伤保险手续,并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
在农民工发生工伤后,要做好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和工伤待遇支付工作。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农民工发生工伤,由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规定的标准支付费用。
(1)农民工养老保险制度现状扩展阅读:
养老保险是以老年人的生活保障为指标的,通过再分配手段或者储蓄方式建立保险基金,支付老年人生活费用。它的实施具有以下作用:
有利保证劳动力再生产:通过建立养老保险的制度,有利于劳动力群体的正常代际更替,老年人年老退休,新成长劳动力顺利就业,保证就业结构的合理化。
有利于社会的安全稳定:养老保险为老年人提供了基本生活保障,使老年人老有所养。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到来,老年人口的比例越来越大,人数也越来越多,养老保险保障了老年劳动者的基本生活,等于保障了社会相当部分人口的基本生活。
对于在职劳动者而言,参加养老保险,意味着对将来年老后的生活有了预期,免除了后顾之忧,从社会心态来说,人们多了些稳定、少了些浮躁,这有利于社会的稳定。
B. 《农民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办法》已经立法实行了吗
《农民抄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办法》袭已经于2009年2月5日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公告并实施了。
根据《农民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办法》第一条 适用范围。在城镇就业并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农民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当明确农民工参保相关事宜。用人单位应按规定为农民工办理参保手续。
(2)农民工养老保险制度现状扩展阅读:
《农民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办法》第四条 待遇计发。农民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以上(含15年),符合待遇领取条件后,由本人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机构提出领取申请,社保机构按基本养老保险有关规定核定、发放基本养老金;
包括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农民工达到待遇领取年龄而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参加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由社保机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权益记录和资金转入户籍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享受相关待遇;没有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比照城镇同类人员,一次性支付其个人账户养老金。
C. 农民工养老保险的数据
目前在中国,有一部分“亦工亦农、城乡两栖”的农民工,有调查表明,这部分人大约有1.2—1.5亿之多。从某种意义上说,他们已经是中国“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当代中国经济建设的主力军”。他们的特点是:流动性很强,这就导致了一个问题,社会保险如何覆盖农民工以及在城市间流动迁移的流动人口。
农民工的养老保险问题的主要矛盾是农民工的流动与“块块分割”的现行养老保险制度之间的矛盾。参保的农民工一旦流动,其本应享受的养老保险待遇的“大头”就会被原参保地截留。具体而言,在现行社会保险政策中,有两点规定对流动人口和农民工极为不利:其一,在1997年国务院颁布的《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中规定:“本决定实施后参加工作的职工,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个人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退休后不享受基础养老金待遇,其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支付给本人。”[1]其二,在2001年劳动部颁布的《关于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中规定:“参加养老保险的农民合同制职工,在与企业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后……根据农民合同制职工本人申请,将其个人账户个人缴费部分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凡重新就业的,应重新参加养老保险。”[2]
以上的规定意味着,农民工必须至少在一个地方工作15年,才能得到“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的待遇;如果流动,则只能带走“个人账户个人缴费部分”。因为绝大多数农民工实际上不可能在同一个地方工作15年,所以即使被迫参保,他们也选择了参保后又退保,大多数人当年就拿走了他们的“个人账户个人缴费部分”,而“企业缴费部分”则为当地的城镇职工作贡献了。
以把农民工“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后地方上获益最大的广东省为例:1998年,广东省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不到600万人;在出台了将农民工“纳入”的政策后,参保人数急剧增加,到2004年增长到将近1600万人,6年中增加了167%,约占当年全国参保人数的十分之一;而与此同时,参保的离退休人员却只从143万人增加到220万人,仅占全国参保离退休人员人数的二十分之一。从累计结余的养老保险基金看,广东省也是全国之最,2004年达597亿元,约占全国累计结余基金总额的五分之一。[3]但是,有研究表明,广东省农民工退保率“长期维持在95%以上”。[4]由此可见,广东省将近600个亿的“累计结余”中,农民工作出了多大“贡献”。
或许有人会提出,即使这样,农民工毕竟也没有吃亏。但是,羊毛出在羊身上,联想到珠江三角洲农民工工资的“十二年一贯制”——2006年新华社报道:“来自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信息,在珠三角地区,12年来平均月工资只提高了68元,佛山不少企业外来工月工资在10年前就达到了600元至1000元,到目前仍然维持在这一水平。”[5]——这难道与社会保险的“企业缴费”没有关系吗?
因此,要使社会保险制度覆盖到流动人口,就必须使制度本身能够与其“流动”的特点相适应。现在的思路常常停留在提高统筹层次和等待制度统一,但这在中国可能是非常遥远的事情。因此,我们不妨换个思路,看看在没有实行全国统筹的前提下,有没有办法解决这个问题。答案是肯定的。
从国际经验看:“在欧盟,劳动者先后在不同的国家就业,……不论在哪个国家工作并缴纳社会保险费,都可以在当地进行权益记录。将来在任何一个国家退休,也都可以通过相关凭证就地享受养老保障。”[6]在欧盟不同的国家之间都可以做到的事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一国之内就不能做到?
我们是否可以作出这样的制度安排:首先,参保人的最低缴费年限不要局限在一个地方,到退休时可以将其在不同时间不同地点工作的时间累加,如超过15年即承认其资格。其次,参保人在某地工作了一段时间并缴纳了社会保险费,在其准备向其他地方流动时,可到当地的社会保险机构办一个结算手续并取得一份证明文件,其社会保险交费记录应该由当地机构妥善保存。其三,劳动者在不同地区工作,就会留下若干份交费记录。等劳动者到退休年龄时,可以在不同的地区按以往的记录和退休当时当地的养老保险实际待遇水平领取养老金,有一年是一年(甚至可以精确到月),由相关各地的社会保险机构向其支付。这样,就可以以“不带走”的思路来解决现下经常讨论的流动时社会保险记录如何“带走”的问题。
当然,这样做看起来会很琐碎。但只须在中央和省一级建立一个专门的社会保险金支付的核算中心,为曾经在各省市之间流动的退休人员服务。这样,流动人口就可以在其退休后定居的地方领到其应该领到的所有养老金,然后再由中央的核算中心牵头,实现各省市之间的资金流转。
以上的政策设计可概括为“工作地缴费,分段记录;退休地发放,全国结算”。现在的电脑资讯如此发达,在技术上应该是没有问题的。再者,布设这样一个全国性的计算机网络,即使将来统筹层次提高,走向全省统筹、全国统筹,都是有需要的。而且,以上方案也可以顺带解决退休后“异地养老”的问题。
有人或许会提出问题:如果农民工退休后的居住地“赖账”怎么办?这个不用担心,因为在今后一个较长的时期,各地的社会保险给付仍然会得到中央的财政补贴,这就是中央政府的控制手段。
D. 农民工的养老保险是怎么回事
按照低费率、广覆盖、可转移,并能与现行城乡养老保险制度相衔接的原则制定农民工养老保险试行办法。凡是雇佣农村户籍进城务工人员的用人单位(企业、商场、超市、饭店、宾馆、房地产开发公司等),以全省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为基数,按照16%的费率,为农民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农民工个人以全省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为基数,按照4%的费率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实际缴费基数8%的规模,为农民工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其中:4%为个人缴纳,4%为单位缴费划入。 农民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跨统筹地区转移以及回乡继续务农的,根据本人意愿,其养老保险关系可采取退保一次性结清、继续保留或转移的办法处理。退保时一次性结清的,结清个人帐户储存额;跨统筹地区转移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回乡继续务农转移到农村养老保险的,除转移个人帐户外,另按农民工个人历年缴费工资的4%转移,从统筹基金中支付。 农民工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以上,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时,可按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办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对与用人单位已经建立了稳定劳动关系的农民工,用人单位可以为其直接办理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手续。 农民工按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后就业中断的,其个人账户储存额可根据本人意愿,一次性返还本人并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或予以保留并继续计息。保留养老保险关系的,就业中断后再就业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可以接续。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符合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条件的办理退休,并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不符合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条件的,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返还本人。 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9号)等有关规定,城镇各类企业职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包括农民工,都应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各地在具体操作中,对参加养老保险的农民合同制职工,在与企业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保留其养老保险关系,保管其个人帐户并计息,凡重新就业的,应接续或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也可按照省级政府的规定,根据农民合同制职工本人申请,将其个人帐户个人缴费部分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凡重新就业的,应重新参加养老保险。农民合同制职工在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以上的,可按规定领取基本养老金;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其个人帐户全部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注:以上信息来自网络搜索
E. 农民工离职后,职工养老保险怎样转入新型农村养老保险
农民工中断就业或返乡没有继续缴费的,由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保留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保存其全部参保缴费记录和个人帐户,个人帐户储存额继续按规定计息。农民返回城镇就业并继续参保缴费的,无论其到原参保地还是其他城镇就业,均按前述规定累计计算其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其个人帐户储存额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与城镇职工同样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农民工把再返回城镇就业的,其在城镇参保缴费记录及个人帐户全部有效,并根据农民工实际情况,或在其达到规定待遇领取条件时享受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或转入新型农村养老保险。
农民工在城镇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在农村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衔接政策,另行研究制定。
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第一步:打印《缴费凭证》。参保人离开本市前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离职证明(加盖单位公章)、社保卡到本市社保局或本市各镇(街)社保办事处打印本人在本市参保的《缴费凭证》;
第二步:申请转移接续。参保人持《缴费凭证》到新就业参保地的社保机构申请办理养老保险关系接续。
参保人只需办妥上面两步手续就可以了,简单地说就是“走时带走,就业续回”,其养老保险关系将由新参保地社保机构与原参保地社保机构联系办理,这样参保人前后参保记录就连接在一起了
F. 为什么农民工养老保险异地转移困难
农民工养老保险异地转移渠道已经畅通。
2009年12月28日,国务院办公厅批转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国办发〔2009〕66号),2016年11月28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了《关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若干问题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5号),对企业职工,包括农民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异地转移,进行了政策和程序上的规范。
当前,各地的具体办法也已经出台,农民工异地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已经畅通,办理方法简单快捷。农民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之后,拟异地就业的,在原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打印缴费凭证,到新的地区就业之后,由单位交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转移手续,之后的事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会依法办好。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
国办发〔2009〕66号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所有人员,包括农民工。已经按国家规定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不再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G. 农民工养老保险怎么办
老农民工养老保险可以继续缴纳,或者转移。但是因为没有保障,所以出现老农民工养老保险,但是原因比较多,不能坚持缴纳或者没有任何保障,所以农民工“参保率低、退保率高”,其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
一是法律法规不完善。高龄农民工大多数在2008年《劳动合同法》实施前,就已经进城务工,即便后来全部都被纳入社会保障网,其中多数会因到退休年龄时,达不到15年缴费年限而无法领取养老金。
二是缴费数额门槛设置不够科学,导致农民工参保不积极。不少企业为降低人工成本,不愿为农民工缴纳养老保险。处于弱势地位的农民工,不仅“议价”能力有限,还面临异地转移的困难,加上家庭经济生活的压力,都会造成新老两代农民工不主动参加养老保险的问题。
三是缺乏统一的养老保险信息平台。三大养老保险转换条件之一是“缴费是否满15年为界线”、“转移额度只转个人账户不转统筹基金”。与之对应的是现行的养老保险统筹基本上都局限在县、市、区级之内封闭运营。
一旦处于流动性的农民工转移社会保险关系或要求退保,只能转移个人账户的部分,统筹基金并不包括在内,致使农民工的社会保障金无端流失。
(7)农民工养老保险制度现状扩展阅读:
所以要化解高龄农民工养老难题,必须进一步完善养老保险制度的衔接问题,建立全国层面的养老保险流转机制,通过增加养老保险流转的顺畅性,让农民工无论在何处打工都能享有养老保险金账户,从而切实维护农民工的权益。
出台全国统一的农民工社会养老保险规范,对农民工的参保方式、给付方式、统筹转移等方面作出明文规定,是确保农民工有效参加养老保险的制度基础。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农民工养老难题待破解
H. 农民工的养老保险怎样去办理
办理方来法:
1、个人如自何缴纳社保可以以自由职业者的身份上社保(养老+医疗)。
2、参保条件:城镇户口或农转非户口。
3、办理地点:当地社区街道的社保服务点,或区县一级的社保局(劳动保障局)。
4、个人如何缴纳社保问题中所需基本资料:户口本、身份证和复印件,2张1寸照片。
5、缴费标准:以上一年本地社平工资为基础,养老缴费比例是20%,医疗约9%,目前尚有80%和100%两档可以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