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湖北今年养老金上调方案细则
【法律分析】:调整如下:
1、定额调整为,12月31日前已办理退休手续的退休人员,从1月1日起,每人每月增加70元基本养老金。
2、挂钩调整为,企业退休人员按调整范围内退休人员本人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每满一年增加1、3元。在上述基础上,再按企业退休人员本人年12月份基本养老金(统筹项目内部分,不含取暖补贴)的1、6%增加。
年12月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人员,按照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核定的本人月基本养老金为基数计算此项增加额。
3、在普遍调整基础上,对高龄退休人员等特殊人群适当倾斜。截止年12月31日年满65周岁的高龄退休人员,分年龄段按以下标准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年满65周岁不满70周岁20元;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25元;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30元;年满80周岁不满85周岁35元;年满85周岁不满90周岁50元;年满90周岁60元。退休人员的年龄计算,以批准退休时确定的出生时间为准。
【法律依据】:《2021年养老金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全文
2. 湖北省2022年退休金增加细则
2022年5月26日最新消息,和往年一样。今年退休人员养老金也是持续上涨的,但上涨幅度和去年不一样,2021年退休人员养老金上涨4.5%,而今年上涨幅度为4%。也就是说你2021年每月退休工资为3000元的话,今年可以领到3120元一个月,比上一年每月多发120元。
2022退休人员养老金上涨多少?
2022退休人员养老金具体上涨4%。从2022年1月1日起,为2021年底前已按法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总体调整水平为2021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4%。此次调整,继续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调整方案。
1.定额调整体现社会公平,同一地区各类退休人员调整标准一致;
2.挂钩调整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使在职时多缴费、长缴费的人员多得养老金;
3.适当倾斜体现关怀,主要是对高龄退休人员和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等群体予以照顾
3. 2022湖北麻城企业退休人员工资
183元。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4月28日公布,我省将第10次上调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此次上调讲惠及全省380万企业退休,预计人均每月增加183元。
凡是12月31日前已按国家政策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企业退休、退职人员、均可自今年1月1日起,享受这一新政策所带来的福利,预计5月底前讲全部发放到位。
4. 2021年湖北省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
一、定额调整。对1995年12月31日前退休、退职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21元;对1996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期间退休、退职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11元;对2006年1月1日至年12月31日期间退休、退职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01元。
二、挂钩调整。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换算的缴费年限),每满一年每人每月增加3元。
三、倾斜调整。在普遍调整的基础上,对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享受供给制的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30元;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享受薪金制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5元;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0元;符合劳社部发〔2002〕9号文件规定的原工商业者,每人每月增加10元。
法律依据:
《关于年调整全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二、调整办法
(一)定额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不含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50元。
(二)挂钩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不含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按照缴费年限和养老金水平双挂钩调整:
1.缴费年限挂钩。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下同)每满1年增加2.4元,缴费年限不足1年按1年计算。
2.养老金水平挂钩。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挂钩,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按本人2019年12月基本养老金的0.5%增加。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三)单独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不参加本条第(一)、(二)款调整,按照参加革命工作时间进行调整:
1.1937年7月6日及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550元;
2.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530元;
3.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510元。
(四)倾斜调整。在按本条第(一)、(二)、(三)款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后,符合下列条件的退休人员再适当增加基本养老金,符合多项条件的予以累加。
1.截至2019年12月31日, 满70周岁,不足80周岁的退休人员,超过70周岁每超1岁增加7元;满80周岁,不足90周岁的退休人员,超过70周岁每超1岁增加8元;满90周岁及以上退休人员,超过70周岁每超1岁增加9元。计算上述增加金额时,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退休人员的年龄认定以办理退休手续认定的出生年月为准。
2.1953年12月31日及以前参加工作的人员(不含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50元。
5. 2022年湖北养老金调整的几大变化
具体调整办法
1、定额调整
每人每月增加32元
2、挂钩调整
每人每月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换算的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增加1.8元,缴费年限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同时,每人每月以本人2021年12月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1.2%
3、适当倾斜
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后,对部分人员再按以下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
2021年12月31日年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
2021年12月31日年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60元
国家规定范围的艰苦边远地区的调整对象,每人每月增加15元
新中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工作享受供给制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
新中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工作享受薪金制的,每人每月增加25元
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
符合劳社部发〔2002〕9号文件规定的原工商业者,每人每月增加10元
同时符合上述两个及以上条件的,按照就高原则,只增加一项。
6. 湖北2021年养老金上调方案细则
法律分析:6月18日从湖北省人社厅获悉,湖北从2021年1月1日起,为2020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退休费、退职生活费)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退职)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总体调整水平为4.49%。
对今年1月份以来调待增加的养老金予以一次性补发,惠及全省近600万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退职)人员。
湖北今年的养老金调整,延续了2017年以来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统一的调整办法,实行定额调整、挂钩调整、适当倾斜三结合——
定额调整体现社会公平,每人每月增加37元。
挂钩调整体现“多缴多调”“长缴多调”的激励机制,每人每月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换算的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增加2元,缴费年限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同时,每人每月以本人2020年12月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1.2%。
适当倾斜体现对高龄退休人员和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等群体的关怀照顾。
对2020年12月31日年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即1941年1月1日至1950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每人每月增加40元;2020年12月31日年满80周岁的(即1940年12月31日前出生),每人每月增加60元。
对国家规定范围的艰苦边远地区的调整对象,每人每月增加15元。
法律依据:《湖北2020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案》
第一条 定额调整。按退休(退职)时间划分三档:1995年12月31日前退休、退职的,每人每月增加45元;1996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期间退休、退职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2006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退休、退职的,每人每月增加35元。
第二条 挂钩调整。与本人缴费年限和基本养老金水平双挂钩:每人每月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换算的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增加2元,缴费年限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同时,每人每月以本人2019年12月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1.6%。
第三条 适当倾斜。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后,对部分人员再按以下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
1. 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享受供给制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
2. 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享受薪金制的,每人每月增加25元。
3. 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
4. 符合劳社部发〔2002〕9号文件规定的原工商业者,每人每月增加10元。
同时符合上述两个及以上条件的,按照就高原则,只增加一项。
5. 2019年12月31日年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即1940年1月1日至1949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每人每月增加40元;2019年12月31日年满80周岁的(即1939年12月31日前出生),每人每月增加60元。
6. 国家规定范围的艰苦边远地区的调整对象,每人每月增加15元。
7. 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按上述办法调整后,其基本养老金仍未达到所在市(州)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补齐到平均水平。
7. 2021湖北省企业退休养老金上调多少
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调整机制将在顶层设计中明确。国家将建立覆盖机关、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和城乡居民的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根据物价变动、职工工资增长、收入水平提高等情况,并兼顾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承受能力、财政负担能力等因素,统筹考虑各类人员的基本养老金调整。具体而言,顶层设计将统筹考虑建立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调整机制。按照目前的考虑,将遵循权利与义务对应的原则,在完善激励和约束机制的基础上,根据经济发展和物价变动情况,适时调整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养老金也称退休金、退休费,是一种最主要的养老保险待遇。即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在劳动者年老或丧失劳动能力后,根据他们对社会所作的贡献和所具备的享受养老保险资格或退休条件,按月或一次性以货币形式支付的保险待遇,是造福社会的需要,主要用于保障职工退休后的基本生活需要。养老金本着国家、集体、个人共同积累的原则积累、运作。当人们年富力强时,所创造财富的一部分被投资于养老金计划,以保证老有所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