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我辞职了,原单位给办的社保和医保自己能续交吗
可以自己交的。
持身份证、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证明到当地社保局,把保险转为个人缴费,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就可以了。
Ⅱ 社会保险为啥不列入离职后福利
修订后来《职工薪酬》准则的源主要变化如下:
1.充实了短期薪酬会计处理规范,将企业为职工缴纳的养老、失业保险调整至离职后福利中。
修订前准则没有提出短期薪酬的概念,修订后准则单设一章规范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变化有:
(1)将现行应用指南和讲解中关于带薪缺勤,利润分享计划的有关会计处理规定,纳入准则正文;
(2)企业缴纳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实质上向职工提供了离职后福利,属于设定提存计划,将这部分内容调整至离职后福利;
(3)企业向职工提供的非货币性福利统一采用公允价值计量,但公允价值无法可靠获得时,可以采用成本计量,解决了修订前准则中非货币性福利计量不一致的问题,提高了准则的可操作性。
2.充实了离职后福利的内容,新增了设定受益计划的会计处理
修订前准则没有提出离职后福利的类别,除企业为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各种社会保障费用和企业年金外,没有关于离职后福利的相关规范。修订后准则增设“离职后福利”一章,区分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完整地规范了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
《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修订)规定,企业应当将离职后福利计划分类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
Ⅲ 为职工缴纳的养老、失业保险调整至离职后福利中。调与不调,有什么区别么
修订后《职工薪酬》准则的主要变化如下:
1.充实了短期薪酬会计处理规范,将企业为职工版缴纳的权养老、失业保险调整至离职后福利中。
修订前准则没有提出短期薪酬的概念,修订后准则单设一章规范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变化有:
(1)将现行应用指南和讲解中关于带薪缺勤,利润分享计划的有关会计处理规定,纳入准则正文;
(2)企业缴纳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实质上向职工提供了离职后福利,属于设定提存计划,将这部分内容调整至离职后福利;
(3)企业向职工提供的非货币性福利统一采用公允价值计量,但公允价值无法可靠获得时,可以采用成本计量,解决了修订前准则中非货币性福利计量不一致的问题,提高了准则的可操作性。
2.充实了离职后福利的内容,新增了设定受益计划的会计处理
修订前准则没有提出离职后福利的类别,除企业为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各种社会保障费用和企业年金外,没有关于离职后福利的相关规范。修订后准则增设“离职后福利”一章,区分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完整地规范了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
《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修订)规定,企业应当将离职后福利计划分类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
Ⅳ 南京辞职后个人交社保
社保是一种缴费性的社会保险障,缴纳也主要又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共同负担的。如果你离职了,那么企业部分在你找到新工作之前就要由你自己代缴了。
如果你离职后还想在本地找新工作缴纳社会保险的,在找到新工作之后,只需要把社保转移到新单位即可,这么做是最简单的,新工作单位可以根据你的社保号,进行缴纳社保费用。如果是本地户口,在离职后,也可以到当地社保局,进行自行缴纳。
如果你离职后到异地,想要在异地缴纳社保,你也需要把到本地的社保局开一份社保的缴费凭证,将社保从本地转移到外地,企业会根据你提供的资料给你处理后续事务,给你续交社保。
如果你离职后,没有找到新的工作,就可以自己缴纳社保,想要个人缴纳社保的,可以到户口所在区域的社保机构,以个人身份参加社会保障办理登记手续,而当地社保局也会告诉你一个指定银行,但时候会以个人储蓄卡的方式进行缴纳费用。这就是辞职之后想缴纳社会保险的办法,然而,社保扣费一般都是一个月或者一个季度进行扣缴,具体缴纳比例与缴纳时间,还是要以当地社保局发布的为主的。社保也可以找正规社保公司进行代缴,这里你需要承担所有缴纳费用,除此之外,还需要支付给代缴公司服务费。
综上所述,离职后想要继续缴纳个人社保的,可以自己自行缴纳也可以找一个正规社保公司进行代缴。当然,社保一定要缴纳,这是国家对我们的社会福利,为将来退休后的养老和医疗提供重要的保障,而社保最重要的就是缴费年限的问题了,你缴费年限累积的时间越长,你将来享受的待遇也就越好,所以,一定要按时缴纳社会保险,出现断交的,要及时进行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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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离职后福利 设定提存计划包括哪些
包括有以下几项:
一、设定提存计划
设定提存计划,是指向独立的基金缴存固定费用后,企业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的离职后福利计划。
企业应在资产负债表日确认为换取职工在会计期间内为企业提供的服务而应付给设定提存计划的提存金,并作为一项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二、设定受益计划
设定受益计划是指除设定提存计划以外的离职后福利计划。在设定提存计划下,风险实质上要由职工来承担。在设定受益计划下,风险实质上由企业来承担。员工多数享有的是利益,毋庸与企业一起承担风险。
步骤一:确定设定受益义务现值和当期服务成本。
步骤二:确定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
步骤三:确定应当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步骤四:确定应当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以上就是设定提存计划所包括的内容。
(5)养老保险离职后福利扩展阅读
设定提存计划(Defined Contribution Plan,DCP)是指企业向一个独立主体(通常是基金)支付固定提存金,如果该基金不能拥有足够资产以支付与当期和以前期间职工服务相关的所有职工福利,企业不再负有进一步支付提存金的法定义务和推定义务。
根据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相关文件的规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即收益水平与企业在职工提供服务各期的缴费水平不直接挂钩,企业承担的义务仅限于按照规定标准提存的金额,属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中所称的设定提存计划。
2014年1月27日,财政部发布了修订版《企业会计准则9号——职工薪酬》(财会[2014]8号),并规定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鼓励在境外上市的企业提前执行,2006年2月25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同时废止。
新旧准则最大的不同在于新准则首次提出了离职后福利的概念。离职后福利分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两种类型。
(1)设定提存计划,是指向独立的基金缴存固定费用后,企业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的离职后福利计划。根据新准则,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属于设定提存计划,需在“应付职工薪酬——离职后福利”中核算,而原准则下是在“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中核算。
(2)设定受益计划,是指除设定提存计划以外的离职后福利计划,如企业为职工提供的社会统筹外补充退休金。旧准则没有对此项业务做明确的处理规定,而在新准则中规范了处理方法。
设定受益计划的实施比较麻烦,可能需要精算师确定每期应为职工缴费的金额,会计人员的主要任务是根据精算师精算的结果计算确定企业每期的年金费用水平,并进行相关的确认和列报。这一变动可能会对很多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另外,新准则相比于旧准则的主要变动之处还有:
(1)对职工和职工薪酬的定义做了更全面的阐述;
(2)将带薪缺勤、利润分享计划、辞退福利等定义和处理方法由指南和讲解移入准则正文;
(3)提出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概念和核算方法。长期职工福利是指除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之外所有的职工薪酬,包括长期带薪缺勤、长期残疾福利、长期利润分享计划等。符合提存条件的,适用设定提存计划的准则规定,否则按设定受益计划的规定处理
Ⅵ 我在农村已经交了一份养老保险,现在在单位又交了一份,想知道两者是否冲突,最好说的详细点。
目前实行养老保险接轨制,退休时只能享受一份待遇,城保、居保或农保,看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符合哪种退休条件。
如果两份保险是在同一个城市缴纳的,等退休时衔接后一并计算,重复缴费年限不算,金额累加如2份保险不在同一个城市,那么目前只有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能转移,农村缴的农保和其他城市单位缴的城保目前还不能衔接。
退保也是需要满足一定条件的:出国定居、死亡或者是农村户口,退保只能退回个人账户的全部或者个人账户中个人缴费的部分。
如果两个单位是在同一统筹区域内(同一个社保局办理),是不能有两个账户的,只能把原来的养老保险账户转移到您新的公司,然后累计计算缴费时间。
(6)养老保险离职后福利扩展阅读: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所需申请材料,以深圳市为例
1、提供填写完整的《深圳市企业户籍员工转移社会保险金申请表》或原工作单位出具的转保证明(《申请表》或单位证明均须加盖单位公章或人事专用章)。
2、出示深圳市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1份(如是第二代公民身份证,还须双面复印)。
3、提交《深圳市职工社会保险证》或《深圳市劳动保障卡》或《社会保障卡》。
4、员工个人缴费清单1份(打印从员工参保第一个月到最后一个月的缴费纪录,可在所在区社保管理处打印或在个人服务中心商务中心打印)。
5、转入地社保机构接收函(接收函上须注明转入地社保机构的帐号户名、开户银行全称及开户帐号)。
6、受委托代办转保事宜者还须提供由委托人出具的委托书(委托书上须有委托人的签名及指模),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Ⅶ 劳动法关于辞职的规定
劳动法辞职的规定如下:
一、职工辞职,要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中专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属法》第31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明确赋予了职工辞职的权利,这种权利是绝对的,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无须任何实质条件,只需要履行提前通知的义务(即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即可。
二、用人单位具有一定的请求赔偿损失的权利。
《劳动法》第102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Ⅷ 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里的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怎么计算,有没有什么百分比之类的
劳动者离职后,要到社保局办理转移手续,才能继续缴纳养老保险的,至于失业保险,那么要符合领取失业金规定,才能到劳动局申请。
Ⅸ 为职工缴纳的养老、失业保险调整至离职后福利中,调与不调,有什么区别吗
修订后《职工薪酬》准则的主要变化如下:
1.充实了短期薪酬会计处理规范,将企回业为职工缴纳的养老、答失业保险调整至离职后福利中。
修订前准则没有提出短期薪酬的概念,修订后准则单设一章规范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变化有:
(1)将现行应用指南和讲解中关于带薪缺勤,利润分享计划的有关会计处理规定,纳入准则正文;
(2)企业缴纳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实质上向职工提供了离职后福利,属于设定提存计划,将这部分内容调整至离职后福利;
(3)企业向职工提供的非货币性福利统一采用公允价值计量,但公允价值无法可靠获得时,可以采用成本计量,解决了修订前准则中非货币性福利计量不一致的问题,提高了准则的可操作性。
2.充实了离职后福利的内容,新增了设定受益计划的会计处理
修订前准则没有提出离职后福利的类别,除企业为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各种社会保障费用和企业年金外,没有关于离职后福利的相关规范。修订后准则增设“离职后福利”一章,区分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完整地规范了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
《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修订)规定,企业应当将离职后福利计划分类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