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农村养老保险交了人去世了能退吗
在农村办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能退,但是只有投保人死亡或参加了工作且已投了更高的险种才允许退保。退保时请持身份证,死亡证明或已投保证明去当地社保所办理退保即可。
一.农村养老保险交了人去世了怎么退
1投保人在交费期间身亡者,个人交纳全部本息,退给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
2投保人领取养老金,保证期为十年。领取养老金不足十年身亡者,保证期内的养老金余额可以继承。无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者,按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机构的有关规定支付丧葬费用。领取者超过十年长寿者,支付养老金直至身亡为止。
3保险对象从本县(市)迁往外地。若迁入地尚未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可将其个人交纳全部本息退给本人。
4投保人招公、提干、考学等农转非,可将保险关系(含资金)转入新的保险轨道,或将个人交纳全部本息退还本人。
二、农村养老金每月多少钱
1、政府对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全额支付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中央财政按照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给予全额补贴,目前为每人每月70元。各地根据当地实际,可适当提高养老金水平,提高的部分由各地财政承担。
2、省、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每人每年最低缴费补贴标准为:缴100元补30元、缴200元补35元、缴300元补40元、缴400元补50元、缴500元及以上的补60元。对参保人员的缴费补贴,省级财政目前承担20元,其余部分由市、县财政承担,市、县承担比例由各市确定。有条件的市、县可在省里规定统一补贴标准的基础上,适当增加补贴,具体标准和办法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所需资金由市、县负担。
3、对重度(二级以上)残疾人、独生子女死亡或伤残(三级以上)后未再生育夫妻(女方年满49周岁)、节育手术并发症人员(三级以上)等缴费困难群体,县人民政府应结合本地实际,在缴费档次范围内确定标准为其代缴养老保险费,并按代缴养老保险费档次给予补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独生子女父母和落实绝育措施的农村双女父母参保缴费,各地可适当提高补贴标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一条 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第十三条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前,视同缴费年限期间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政府承担。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政府给予补贴。
② 农村老人保险去世后能取出来吗
法律分析:农村的养老保险在人去世是可以取出的,需要由其生前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持参保人死亡或火化证明、生前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到参保人生前所属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办理个人账户一次性结算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三条 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③ 农村养老保险人死后还能领多长时间
法律分析:农村老人去世后养老金就不可以领取了。也就是说参保人死亡,其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余额,除政府补贴外,由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一次性领取。继承人只能领取账户中的资金余额如果继续领取而没有上报死亡,就会形成骗取养老金的行为,要负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一条 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第十三条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前,视同缴费年限期间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政府承担。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政府给予补贴。
④ 农村老年人死亡后社会保险怎么办
法律分析:人去世后社保里的余额依法由其继承人继承,根据《社会保险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去世后,其继承人带参保人身份证、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手册到参保机构申请办理销户,死者个人账户里的余额加利息,全部作为遗产,由继承人领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⑤ 农村老人死之后养老保险金咋办
法律分析:
人死后不可以继续领取养老保险金。但是如果参保人员死亡的,无论是在职时去世还是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时去世,其个人账户储存额的余额,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是可以依法继承的。目前我国的社会养老保险的缴费比例为20%或19%,养老保险的缴费比例占社保缴费比例的大头,对于企业来说,每月为职工缴纳养老保险不是一笔小的费用,从2019年5月1日起,职工养老保险的企业缴费比例可降低到16%。职工原单位已建有个人养老金帐户以及单位需要个人账户转移的按照以下流程办理:1、参保人到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2、参保人持缴费凭证、户口、身份证等到新就业地社保机构申请接续关系;3、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审核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4、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在收到《联系函》后将清理申请人的参保缴费是否有欠费并办理养老保险基金划转,终止申请人在当地的参保关系,向新参保地发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5、新参保地社保机构在收到《信息表》和转移基金后15个工作日内办结相关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衍生问题:
老人可以土葬吗?
可能会受到惩罚。因为殡葬管理条例中只说少数民族和暂不具备条件实行火葬的地区,允许土葬。根据国家限定,公务员丧命的,必须按照国家的政策,在实行火化的地区,实行火化,并且凭证丧命者,火化证领取相关待遇,如果在不实行火化的地区,由民政部门开证明,领取相关证明,因此,如果在实行火化地区,不实行火化的,不能领取丧命后的任何待遇。
⑥ 农村老人死之后养老保险金咋办
如果已经金额小于缴费金额可以让继承人去办理退费。
⑦ 农村养老保险人去世了又怎么处理
【法律分析】:农村养老保险人去世了以后,个人账户是可以由继承人去继承的。个人账户养老金是具有强制储蓄性质,是属于个人所有,其中包括退休前和退休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养老金的余额都是可以继承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⑧ 农村养老保险死亡后有什么补偿
农村养老保险死亡后有什么补偿?补偿范围有哪些?
农村养老保险人死后补助,具体是指:
1、农村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员(含参保缴费人员和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人员)死亡后,其直系亲属或者有关人员应当在一个月内到农保经办机构办理养老保险关系注销手续。去办理相关注销手续资料指的是由受益人或继承人带着死亡证明书、火化证、社保卡、身份证和报告人的身份证明信、身份证、户口本、指定的银行卡等。
2、农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人员死亡后,退还其个人账户中个人缴纳及村(组)集体补助的养老保险费的本息给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从而就终止养老保险关系。
3、在享受农村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死亡后,可将其个人账户中个人缴纳及集体补助的养老保险费本息余额一次性支付给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同时支付当地基础养老金的若干倍作为丧葬费,比如基础养老金150元,给付15倍就就是2250元,每个市标准不一样。
⑨ 人死后农村养老保险怎么处理
法律分析:农村养老保险人死了,个人账户是可以由继承人继承的。个人账户养老金具有强制储蓄性质,属于个人所有,个人死亡的(包括退休前和退休后),个人账户养老金余额可以继承。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抚恤金,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的标准一般由各省市根据实际经济发展情况规定,各地不一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养老保险开5年人死了,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