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当兵有五险一金吗
【法律分析】:没有五险一金
“五险一金”是劳动者所享有的社会保险福利的一种通俗化称呼,其中,“五险”指的是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以及生育保险;“一金”指的是住房公积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第五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加强社会保险费的征收工作。
社会保险费实行统一征收,实施步骤和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六十一条 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应当依法按时足额征收社会保险费,并将缴费情况定期告知用人单位和个人。
2. 当兵有社保吗
法律分析:当兵是有社保的,当兵(义务兵)不用个人缴纳社保,由政府出钱,购买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医疗和意外保险。义务兵,不购买失业、与生育保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第五十三条 国家保障现役军人享有与其履行职责相适应的待遇。现役军人的待遇应当与国民经济发展相协调,与社会进步相适应。
军官实行职务军衔等级工资制,士官实行军衔级别工资制,义务兵享受供给制生活待遇。现役军人享受规定的津贴、补贴和奖励工资。国家建立军人工资的正常增长机制。
现役军人享受规定的休假、疗养、医疗、住房等福利待遇。国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提高现役军人的福利待遇。
国家实行军人保险制度,与社会保险制度相衔接。军人服现役期间,享受规定的军人保险待遇。军人退出现役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接续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关系,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现役军人配偶随军未就业期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保障待遇。
3. 当兵十六年退伍有养老保险吗
当兵十六年,说明你已经从义务兵转为志愿兵。志愿兵是有工资待遇的兵,你如果退伍国家不但安排工作,当兵的十六年视同缴纳养老保险。如果你被分配到公务员岗位,那就工龄连续计算。如果你被分配到事业单位,当兵的十六年工龄仍然连续计算。如果你被分配到企业,当兵的档案社保部门照样给你计算工龄。
4. 当兵有五险一金吗
【法律分析】:没有。当兵不是劳动关系,没有五险一金。入伍期间不需要缴纳五险一金。当兵的兵龄是可以计算缴费年限的。待达到退休年龄时,到社保办理相关手续,社保局根据相关政策进行办理,兵龄该视同缴费年限的给予兑现。士兵入伍前已经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其养老保险关系和相应资金不转移到军队,由原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交给本人,并保存其全部参保缴费记录,个人账户储存额继续按规定计息。
【法律依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
第四十四条 退役士兵服现役年限计算为工龄,与所在单位工作年限累计计算,享受国家和所在单位规定的与工龄有关的相应待遇。
第四十五条 军队的军人保险管理部门与地方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退役士兵办理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对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凭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出具的介绍信,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保险关系接续手续。对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由接收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保险关系接续手续。
5. 当兵有五险一金吗
【法律分析】:当兵不缴纳五险一金。目前部队军人是没有购买五险一金的,服役军人购买的保险包括军人伤亡保险、退役养老保险、退役医疗保险三种。退役士兵在服现役期间建立的保险,军队的军人保险管理部门与地方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军人保险制度。军人伤亡保险、退役养老保险、退役医疗保险和随军未就业的军人配偶保险的建立、缴费和转移接续等适用本法。
第三条 军人保险制度应当体现军人职业特点,与社会保险制度相衔接,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国家根据社会保险制度的发展,适时补充完善军人保险制度。
《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四十五条 军队的军人保险管理部门与地方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退役士兵办理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对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凭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出具的介绍信,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保险关系接续手续。对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由接收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保险关系接续手续。
6. 当兵十六年退伍有养老保险吗
当兵十六年退伍有养老保险。因为军人入伍时候会给缴纳养老保险,养老保险缴纳满十五年即可在退休后领取养老金。
法律分析
如果流量远远低于保证精确度的最小流量,将导致无输出(如涡街流量计)或输出信号被当作小信号予以切除(如差压式流量计),这对供方来说都是不利的,有失公正。为了防止效益的流失,对于一套具体的热能计量设备,供需双方往往根据流量测量范围和能够达到的范围度,约定某一流量值为“约定下限流量”,而且约定若实际流量小于该约定值,按照下限收费流量收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可以根据需要设置计量检定机构,或者授权其他单位的计量检定机构,执行强制检定和其他检定、测试任务。执行前款规定的检定、测试任务的人员,必须经考核合格。这一功能通常在流量显示仪表中实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区的需要,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经上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企业、事业单位根据需要,可以建立本单位使用的计量标准器具,其各项最高计量标准器具经有关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计量检定工作应当按照经济合理的原则,就地就近进行。计量检定必须按照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进行。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由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制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保险法》
第三十条 军人保险基金包括军人伤亡保险基金、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基金、军人退役医疗保险基金和随军未就业的军人配偶保险基金。各项军人保险基金按照军人保险险种分别建账,分账核算,执行军队的会计制度。
第十四条 军人退役养老保险补助标准,由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军人工资水平等因素拟订,报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的决定》 四十三、 增加一条,作为第六十四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有接收安置退出现役军人的义务,在招收录用工作人员或者聘用职工时,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招收录用退出现役军人;对依照本法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规定安排工作的退出现役军人,应当按照国家安置任务和要求做好落实工作。“军人服现役年限计算为工龄,退出现役后与所在单位工作年限累计计算。“国家鼓励和支持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接收安置退出现役军人。接收安置单位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税收优惠等政策。”
7. 当兵的养老保险和企业的五险一金一样吗
当兵的不需要缴纳五险一金。
目前部队军人是没有购买五险一金的,服役军人购买的保险包括军人伤亡保险、退役养老保险、退役医疗保险三种。退役士兵在服现役期间建立的保险,军队的军人保险管理部门与地方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军人保险制度。军人伤亡保险、退役养老保险、退役医疗保险和随军未就业的军人配偶保险的建立、缴费和转移接续等适用本法。第三条 军人保险制度应当体现军人职业特点,与社会保险制度相衔接,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国家根据社会保险制度的发展,适时补充完善军人保险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