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农村养老保险金能否继承
法律分析:农村养老保险金可以继承。农村养老保险金是合法遗产的一种,可以继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㈡ 农村养老保险是否能继承
农村养老保险金理论上是可以继承的,且其一般只能继承个人账户里的余额,个人账户里的余额属于被继承人的个人合法财产。但是对于养老保险金中的统筹养老金是不能继承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㈢ 人死后农村养老保险怎么处理
法律分析:农村养老保险人死了,个人账户是可以由继承人继承的。个人账户养老金具有强制储蓄性质,属于个人所有,个人死亡的(包括退休前和退休后),个人账户养老金余额可以继承。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抚恤金,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的标准一般由各省市根据实际经济发展情况规定,各地不一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养老保险开5年人死了,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㈣ 养老保险可以继承吗
养老保险可以继承。
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缴费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其中个人账户部分是由职工本人缴费积累构成,而社会统筹部分主要是由用人单位缴费构成。非因法定事由,参保人是不得提前支取个人账户余额的。如果职工死亡,无论是因工死亡还是非因工死亡,其个人账户的余额都可以依法由其继承人继承。
办理养老保险继承流程如下:
携以下材料至所在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手续:
1、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3、继承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村居委会出具的亡者与继承人的关系证明;
5、《丧葬费、一次性救济费及个人账户金额继承资格证明》一式2份;
6、继承人委托缴费单位办理手续的委托书。
【法律依据】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
第六条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个人在达到法定的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前离境定居的,其个人账户予以保留,达到法定领取条件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其中,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可以在其离境时或者离境后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告知其保留个人账户的权利以及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后果,经本人书面确认后,终止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死亡后,其个人账户中的余额可以全部依法继承。
㈤ 农村养老保险人去世了又怎么处理
【法律分析】:农村养老保险人去世了以后,个人账户是可以由继承人去继承的。个人账户养老金是具有强制储蓄性质,是属于个人所有,其中包括退休前和退休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养老金的余额都是可以继承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㈥ 养老保险可以继承吗
法律分析:养老保险是可以作为公民的遗产进行继承的。
但需要分为两种情况:如果养老保险合同中指定受益人的,将由受益人取得养老保险金。如果合同中没有指定受益人的,保险金可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其继承人取得。继承养老保险金可以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投保人在交费期间身亡的。投保人个人交纳全部保险费退给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另一种是投保人在领取养老金期间身亡的。领取养老金不足10年身亡者,其个人养老保险账户储存额中个人交费额的余额,可以一次性退给其法定继承人;无继承人或无指定受益人者,按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机构的有关规定支付其丧葬费用。因此子女有权利继承领取其父母的养老金。这里的养老金是作为父母的遗产由其子女继承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四条 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㈦ 农村养老保险可以继承是什么意思
法律分析: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金可以继承,投保人在交费期间身亡者,个人交纳全部本息,退给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投保人领取养老金,保证期为十年。领取养老金不足十年身亡者,保证期内的养老金余额可以继承。无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者,按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机构的有关规定支付丧葬费用。领取者超过十年长寿 者,支付养老金直至身亡为止。另外,保险对象从本县(市)迁往外地。若迁入地尚未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可将其个人交纳全部本息退给本人。投保人招公、提干、考学等农转非,可将保险关系(含资金)转入新的保险轨道,或将个人交纳全部本息退还本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㈧ 养老金可以继承给子女吗
法律分析:
退休金子女可以继承,退休金也就是常说的基本养老保险了,对于那些在缴纳者离世之前,没有将账户之中的钱领完的,那么在离世之后,是可以由死者的子女等法定继承人按照流程来继承退休金的。领取养老金不足10年身亡者,其个人养老保险账户储存额中个人交费额的余额,可以一次性退给其法定继承人;无继承人或无指定受益人者,按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机构的有关规定支付其丧葬费用。因此子女有权利继承领取其父母的养老金。这里的养老金是作为父母的遗产由其子女继承的。如果交养老保险教完后刚退休没几年就死了,死者的直系亲属可以领取三个月上年度平均工资的抚恤金,三个月工资的丧葬费,死者个人账户8%自己缴纳余额全部退还给法定继承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十四条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第十五条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衍生问题:
无继承人遗产如何处理?
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无人继承的遗产,无论归国家所有或为集体组织所有,死者生前所欠的债务,应首先从遗产中清偿。对债务的清偿也同样适用限定继承的原则,即清偿债务以死者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部分,国家和集体所有制组织不负偿还责任。在依法收归国有或收归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的无人继承之遗产时,如有人对死者给一部分遗产。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是指没有继承人以及受遗赠人承受的遗产。被继承人死亡后,其遗产由继承人继承或者由受遗赠人受遗赠,从而使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财产转移归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所有。若无人继承或者无人受遗赠,因被继承人死亡不能为遗产的主体,则须确认该遗产的归属。
㈨ 养老保险有继承权吗
法律分析:养老保险是可以作为公民的遗产进行继承的。但需要分为两种情况:如果养老保险合同中指定受益人的,将由受益人取得养老保险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㈩ 养老保险可以继承吗
法律分析:养老金是可以继承的。按照《社会保险法》的规定,个人账户中的养老金余款是可以依法继承的。养老金的继承方式如果有合法有效的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分割。如果没有遗嘱,则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继承分割。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 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