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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养老金支取

发布时间:2022-09-14 12:36:35

『壹』 补充养老保险怎么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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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补充养老保险金能继承吗
职工未到退内休年龄容死亡,死者家属或法定继承人可凭职工死亡证明和“存储单”到区、县社保机构,一次性领取企业补充养老保险费本息。
二、如何领取补充养老保险金
企业为职工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归职工个人所有。职工退休时,补充养老保险本金连同利息支付给本人。
经市、区、县及有关劳动部门批准退休的人员,凭退休证和“存储单”到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一次性领取企业补充养老保险金。

『贰』 补充养老保险如何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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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医疗保险提取比例如下:
1:新《企业财务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41号)于2007年1月1日起施行,对于基本医疗、补充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进行了明确.
2: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应当依法为职工支付基本医疗、基本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费,所需费用直接作为成本(费用)列支。已参加基本医疗、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具有持续盈利能力和支付能力的,可以为职工建立补充医疗保险和补充养老保险,所需费用按照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比例从成本(费用)中提取。超出规定比例的部分,由职工个人负担。
3:不能等同,应该是职工的实际工资的月平均数额。

『叁』 补充养老金能拿多少

法律分析: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最低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00元,最高为每人每年5000元,实行政府补助和个人缴费相结合的方式,每年缴纳200元政府补贴70元,每年缴费5000元的政府补贴600元,个人缴费和国家补助全部计入个人账户。 从50岁开始缴费,累计缴费满15年,年满65周岁可以领取补充养老金。对于已经实施的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参保人员更关心待遇水平是多少。市人社局为您解答,其中按照最高缴费档次5000元/年、政府补贴600元/年测算,到65周岁时,基本养老金加补充养老金可达12540元/年。补充养老保险按年缴费,分为五个缴费档次。如果按照基金年收益率3.5%,个人缴费15年,养老保险待遇水平测算如下:按照最低缴费档次200元/年、政府补贴70元/年测算,到65周岁时,基本养老金加补充养老金可达2255元/年;按缴费档次500元/年、政府补贴120元/年测算,到65周岁时,基本养老金加补充养老金可达2930元/年;按中间缴费档次1000元/年、政府补贴200元/年测算,到65周岁时,基本养老金加补充养老金可达4050元/年;按照缴费档次2000元/年、政府补贴360元/年测算,到65周岁时,基本养老金加补充养老金可达6288元/年;按照最高缴费档次5000元/年、政府补贴600元/年测算,到65周岁时,基本养老金加补充养老金可达12540元/年。城乡居民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根据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据实计算个人养老待遇月领取标准,足额发放。当然,我省将根据经济发展、物价变动等情况,适时调整补充养老保险的缴费档次和补贴、补助标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肆』 补充养老金退休后怎么领取

法律分析:职工在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时,可以从本人所在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一次或定期领取企业年金;职工未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的,不得从个人账户中提前提取资金;出境定居人员的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可根据本人要求一次性支付给本人。职工变动工作单位时,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可以随同转移;职工升学、参军、失业期间或新就业单位没有实行企业年金制度的,其企业年金个人账户可由原管理机构继续管理;职工或退休人员死亡后,其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由其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一次性领取。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伍』 补充养老保险怎么领

一、企业年金与补充养老保险的区别

1、从法律定位看,原有补充养老保险财产性质不明确,如果购买的是保险产品,补充养老保险财产成为保险公司的负债,并不与保险公司的资产相独立,当保险公司出现亏损、破产、倒闭时,这部分财产也会面临风险;而企业年金采用信托方式管理,企业年金资产被规定为信托资产,保证了年金财产与企业财产、受托人财产、托管人财产相分离,财产安全不受其他各方经营风险的影响。
2、从管理模式看,原有补充养老保险财产或由企业自行管理,或以储蓄存款和商业团险的形式交由商业银行和保险公司管理,都无法保证财产的独立性和安全性;而企业年金采用的是 “钱”“权”分离的模式,强调资金与权利的分立、独立。各年金管理人各司其职,互相监督、制衡,并接受各监管部门的监督。从制度上保证了企业年金运作的规范性,减少了企业年金基金投资过程中道德风险和操作风险的发生,最大程度保证了企业年金基金的安全。

3、从实际运作看,原有补充养老保险要么由企业自行运作,由于专业能力较差,使得补充养老保险财产面临较大风险;要么以储蓄形式存入商业银行,虽然安全性得到保证,但是收益率过低;要么购买保险产品,但由于保险产品费率不透明,因此实际收益难以保证。而企业年金各当事人提取的费用比例由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明确规定,扣除费用后的所有收益都归委托人/受益人所有,保证了企业年金基金投资运作中企业和个人的最大利益。

4、从配套政策看,与原有补充养老保险相比,企业年金的各项配套政策日益完善,对企业年金的管理模式、运作流程、投资限制、管理机构的资格认定等都有明确规定。并且,企业年金还可以享受税前列支的优惠政策。

二、城镇补充养老保险领取条件具体要求

根据《企业年金办法》第二十四条和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领取企业年金:

1、职工在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时,可以从本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领取企业年金,也可以将本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全部或者部分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产品,依据保险合同领取待遇并享受相应的继承权;

2、出国(境)定居人员的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可以根据本人要求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3、职工或者退休人员死亡后,其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未达到上述企业年金领取条件之一的,不得从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提前提取资金。

三、城镇养老补充养老保险领取流程

1、满龄退休

到龄当月缴费后企业专管人员持本人档案、缴费记录经高新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核实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等信息后,根据高新社保中心打印退休审批核定单填制退休审批表审核批准后,于次月起领取养老金。

2、因病提前退休

经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初审后,报市劳动鉴定委员会体检鉴定,按批准时间办理退休、退职手续。

无论何种退休,办理完成退休审批和养老金计算后,养老金均采用社会化发放,退休人员应自行到社保中心指定的银行开设一个帐户,并将帐号通知社保中心财务部,养老金将按月转入卡中。

『陆』 企业补充养老保险怎么领取

补充养老保险,是企业在有了基本养老保险之后,根据企业的自身经济实力,又为职工建立的一种附加的保险。一般在职工到了自己退休的年纪的时候,可以从养老金账户一次性领取补充养老保险。
【法律依据】
《劳动法》七十五条
国家鼓励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为劳动者建立补充保险。国家提倡劳动者个人进行储蓄性保险。
《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柒』 补充养老保险如何提取

摘要 职业年金既然又称为补充养老保险,发放制度和养老保险是一样的。在你年满退休年龄之后,办理完所有的退职手续,公司会将这些年给你缴纳的所有职业年金打到你的相关账户上。但是不排除有特殊情况,如果在职时人员发生出国定居或者意外身亡的事件,那么你的补充养老保险可以提前领取或者找人相关继承。

『捌』 补充养老保险怎么支取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

一、补充养老保险金能继专承吗
职工未到退休年龄死亡,属死者家属或法定继承人可凭职工死亡证明和“存储单”到区、县社保机构,一次性领取企业补充养老保险费本息。
二、如何领取补充养老保险金
企业为职工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归职工个人所有。职工退休时,补充养老保险本金连同利息支付给本人。
经市、区、县及有关劳动部门批准退休的人员,凭退休证和“存储单”到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一次性领取企业补充养老保险金。

『玖』 企业补充养老保险的补充政策

摘要 1、企业补充养老保险既不是社会保险,也不是商业保险,不具有强制性和盈利性。而是一项企业福利制度,是企业人力资源战略重要组城部分。企业补充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施养老保障“多支柱”战略的重大制度安排,企业补充养老保险与国家养老金、个人储蓄性养老金一起构成多支柱养老保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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