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养老金计算方法吉林梅河口市灵活就业人员
全国养老金的计算公式和方法都是一样的。养老金的多少取决于缴费年限的长短、历年来回缴费金额的答高低、个人账户金额及利息的多少、退休时当地上一年度社平工资水平等许多因素;对在职和灵活就业人员在退休政策和养老金方面的政策都是一样的。
2. 吉林省梅河口市农村六十周岁基础养老补贴是多少
摘要 一、基础养老金不管农民是否参加了农村养老保险,即新农保,达到60岁退休年龄以后,国家都发放基础养老补贴,前几年是每月55元,现在增加到了88元每月,尽管钱不是很多,但可以缓解部分老年人生活压力。另外,参加了新农保的农民,60岁以后就可以领到养老金了,金额多少根据参保时交纳的养老保险数额决定,多缴多得。
3. 吉林省60岁以上农村养老金往哪里打
由各省或者各县自己决定的,发放个人存折或银行卡,由个人办理或统一办理。
农村的新农保已经建立起来了,也就有了养老金账户,有了账户,也就有了基础养老金。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余额÷计发月数。
基础养老金=(社会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工资)÷2×缴费年限×1%。
计发月数=(人口平均寿命-退休年龄)×12。
社会平均工资=退休时上年度在职员工月平均工资。
本人指数化工资=[个人历年每月缴费工资]与[相应年份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比值的均值。
4. 吉林省农村养老保险问题
第一,必须缴纳15年,抄
第二袭,到年龄领取的养老金为55元+缴费基数*缴费年限/139,例如:某人每年交费100元,缴费15年。个人账户养老金为100元×15年÷139=10.7元,每月养老金待遇为55元+10.7元=65.7元
第三,养老金按月发放
第四,档次哪个好,根据你经济能力自身情况确定,缴费高领取的多,缴费基数低的,领取的少,自主决定,
5. 梅河口养老保险基数及费率
根据现行政策规定:
1.在同一城市,累计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满15年,内基本医疗保险20年,退容休时,即按缴纳所在城市标准发放最低基本养老金,执行缴纳所在城市医疗保险标准。
2.流动工作人员,在每一城市,基本养老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均未够年限,而在所有城市的累计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满15年,基本医疗保险满20年,则按其户藉所在地标准发放基本养老金,执行户籍所在地医疗保险标准。
3.在所有城市,基本养老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缴纳均不够年限,则在退休时,按当年度所在地社保缴纳基数,一次性补足规定年限的基本养老与基本医疗。
4.根据最新的改革放案,从2015年开始,每3年延长一年退休时间,至2030年止,将我国的男性劳动者退休年龄延长至65岁,女性退休年龄延长至60岁。
(15年限为最低基本养老金,缴纳年限越长则发放的越多)
养老金:(退休时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首次领取时个人账户储存余额/计发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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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梅河口已满60岁的农村户口可以一次性交养老保险吗
据我所知,吉林省的政策是凡没有参加过社会保险的人员,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后,不再允许参加了。因此,肯定是不可以的。
梅河口社保电话:4303909
7. 如果办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1、农村户口可以参加当地的农村合作医疗,交费很低,不过保障也不高,只要在村里交钱就行了,无须办什么手续;
2、农村户口的个人是无法参加社保的;3、农村户口如果在城镇工作的,可以由单位统一参加社保,手续由单位统一办理,无须个人办理;
4、可以考虑参加商业保险公司的保险。
但是你们考虑一下是否该办理这个险种还是考虑办别的险种呢?因为据我所知养老保险要交十五年,等你退休之后才可以每个月去领取应得的那些费用的。
一下是我复制给你的一些相关你看看就知道了: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是国家保障全体农民老年基本生活的制度,是政府的一项重要政策。其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是: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要从我国农村的实际出发,以保障老年人基本生活为目的;坚持资金个人交纳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予以政策扶持;坚持自助为主、互济为辅;坚持社会养老保险与家庭养老相结合;坚持农村务农、务工、经商等各类人员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一体化的方向。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行政府引导和群众自愿相结合的原则。各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是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主管部门,负责养老保险费的收取、建档、汇总、发放等具体管理业务。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参保对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未满60周岁的农民、乡镇企业从业人员、农村籍义务兵、乡镇招聘干部等非城镇户口的农村各业人员均可按其户口所在地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筹集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费由参保人在参保期限内按年度交纳或分次交纳。分次交纳的,其首次交纳标准一般以200元为起点;按年度交纳的,其交纳标准以24元为起点。
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为参保人编制保险号码,根据参保人交纳保险费的情况为其建立个人帐户。
参保人在参保时,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参保人不低于其参保数额20%的补助,单位补助部分与个人交纳部分一并记入个人帐户。参保人迁到异地的,可以申请将其个人帐户转入迁入地的养老保险经办机构。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金的计发
参保人自年满60周岁的次月开始按月、按季或按年领取养老保险金。其领取标准依据参保人个人帐户中的养老保险费积累总额确定。
参保人领取养老保险金的保证期为10年。期限届满,参保人仍健在的,其养老保险金按原标准继续领取。
参保人在交费期间或者领取养老保险金未满10年死亡的,其个人帐户中的储存余额,应当一次性退还其遗产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
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实行专户储存,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平调、侵占或者直接投资。对弄虚作假冒领养老保险金的,除追回冒领的养老保险金外,由县级劳动保障部门处200元以下罚款。
云南省农村独生子女夫妇和双女结扎夫妇一次性养老保险奖励试点实施办法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奖励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群众,探索农村计划生育养老保险工作路子,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促进全省计划生育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云南省计划生育条例》和《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进一步降低生育水平的决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农村独生子女夫妇是指双方均系农业人口,自愿终生只生育一个孩子,已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且落实了有效节育措施的夫妇;农村双女结扎夫妇是指双方均系农业人口,按政策规定只生育二个女孩,夫妻中一方已落实结扎措施的夫妇。
第三条根据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计划生育工作状况,本着以点带面、先行试点、逐步推广的原则,确定在16个县(市、区)进行试点,即寻甸县、镇雄县、沾益县、楚雄市、华宁县、开远市、文山县、景东县、景洪市、大理市、隆阳区、潞西市、丽江县、兰坪县、中旬县、云县。试点县(市、区)分为三类:一类为楚雄市、开远市、大理市、隆阳区;二类为沾益县、华宁县、景东县、兰坪县、丽江县;三类为景洪市、寻甸县、镇雄县、文山县、潞西市、中甸县、云县。
第四条对农村独生子女夫妇和双女结扎夫妇一次性养老保险奖励(以下简称一次性养老保险奖励),在继续执行《条例》规定奖励政策的基础上,采用向当地政府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农保经办机构)投保的方式进行。投保标准:独生子女夫妇1000元(夫妇各享受500元);双女结扎夫妇500元(夫妇各享受 250元)。夫妻双方为被保险人,男方年满60周岁,女方年满55周岁即可领取保险金。
各地可根据当地实际提高保险交费标准。被保险人可自行增投保险费,一并计入被保险人的个人帐户。
第五条一次性养老保险奖励的投保经费由省、地、县财政根据类别按比例分别承担:一类地区省财政30%,地(州、市)和县(市、区)财政70%;二类地区省财政 40%,地(州、市)和县(市、区)财政60%;三类地区省财政60%,地(州、市)和县(市、区)财政40%。
地(州、市)、县(市、区)分别承担的比例,由各地、州、市自定。
第六条 试点工作在当地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由计划生育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财政部门积极配合。
第七条 试点县(市、区)计划生育部门负责对被保险人的情况进行审查核实并为其办理投保手续;对办理养老保险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做好统计、档案资料的管理和上报工作。
第八条 财政部门每年年初根据计划生育部门制订的投保计划,将投保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省、地(州、市)财政部门应及时将补贴资金下拨到试点县。试点县(市、区)财政部门应根据计划生育部门报送的投保计划,及时将投保资金拨付给农保经办机构。
省、地、县级财政部门应加强对投保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试点资金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挪用、贪污和改变资金用途。
第九条 农保经办机构在收到保险金后应向被保险人发放《计划生育养老保险缴费证》,并及时向同级计划生育部门提供办理计划生育养老保险的情况,切实加强对养老保险费的管理,保证资金的安全和增值,确保按期支付养老金。
第十条凡符合一次性养老保险奖励条件的对象,由本人申请,填写一式三份的《投保计划生育一次性养老保险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与乡镇、街道计划生育办公室签订《办理计划生育一次性养老保险合同书》(以下简称《合同书》),并填写投保单,由乡镇计划生育办公室报县级计划生育部门审核,由县级计划生育部门作为投保人按季度向农保经办机构办理投保手续。被保险人自愿增加投保金额的,可按规定同时办理有关手续。
第十一条已办理计划生育一次性养老保险的夫妇,应自觉执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已婚育龄妇女应按规定自觉接受定期查环查孕。双女结扎夫妇,女方落实结扎措施的,应在半年内主动接受两次季度孕检;男方落实结扎措施的,女方应在一年内主动接受四次季度孕检。
第十二条 在保险有效期内,被投保人计划外生育,或者违反计划生育规定收养他人子女,或者再婚后生育,或者户口迁往省外的,其保险奖励待遇自动丧失,保险合同同时作废。农保经办机构凭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证明书及保险单作退保处理。退保金由投保人上交县级财政。
第十三条 被保险人户口“农转非”的,可继续享受保险奖励待遇。被保险人丧偶后未再生育的,可继续领取保险金。被保险人离婚的,按被保险人各自的保险金额领取保险金。被保险人户口在省内迁移的,可将保险关系随户口迁移。
第十四条 被保险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不予办理投保手续:
1、不按规定落实节育措施的;
2、不填写《申请表》、《合同书》、投保单或不按规定提供有关资料的。
第十五条 被保险人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予以退保,并按照《云南省计划生育条例》的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1、计划外生育的;
2、违反计划生育规定收养他人子女的;
3、未按规定落实节育措施的;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擅自取宫内节育器,或者进行输精(卵)管复通手术的。
第十六条 截留、挤占、挪用、贪污和改变投保资金用途的,依法追究有关单位负责人及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云南省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8. 吉林省新农保2021年的基础养老金是多少每年交2000元,退休工资多少
摘要 您好亲,您的问题由我来给您回答,农村养老保险退休金由两部分组成,一个是个人养老金,根据您个人缴费金额及政府补贴金额进行计算,另一个是政府补贴的基础养老金,吉林省为135元。按您交15年计算,您的个人养老金大概在360左右,再加上基础养老金,您每月 退休金大概在500左右的亲。
9. 吉林省农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法律分析: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居民养老保险一年一交,缴费档次可选择,2021年吉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共有11个档次,分别为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参保人可以根据自己的经济情况灵活选择。注意:如果是重度残疾人、城乡特困救助供养人员和城乡低保对象等缴费困难的参保人,可以选择100元档次,另外当地政府还会予以相应的补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相结合。
第二十一条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按月领取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
第二十二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将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合并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