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养老保险怎么年检
法律分析:退休人员可以通过手机支付宝在网上进行社保年审,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在“支付宝”APP首页中点击“更多”选项,进入全部应用界面;
2.然后你需要在应用界面里找到“城市服务”,点击进入;
3.请选择自己的社保年审所在城市,点击选中“政务”项目栏;
4.点击进入“社保年审”功能,即可进入支付宝“社保年审”操作界面;
进入“社保年审”操作界面后,根据APP中的提示操作即可。
法律依据:《关于建立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的通知》
三、健全保障措施
(一)完善省级统筹制度。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在统一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缴费政策、待遇政策、基金使用、基金预算和经办管理的基础上,推进养老保险基金统收统支工作,并建立地方各级政府养老保险基金缺口责任分担机制。
(二)强化基金预算管理。
各级政府及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切实加强基金预算编制和审核工作,严格规范收支内容、标准和范围,并按照批准的预算和规定的程序执行,不得随意调整。进一步强化基金预算的严肃性和硬约束,确保应收尽收,杜绝违规支出。
(三)建立健全考核奖惩机制。
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养老保险扩面征缴、确保基本养老金发放、严格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落实等情况列入省级政府工作责任制考核内容,对工作业绩好的省级政府进行奖励,对出现问题的省级政府及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四)推进信息化建设。
建立全国养老保险缴费和待遇查询系统、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监控系统以及全国共享的中央数据库。在中央与地方之间以及各部门之间实现信息、数据互联互通,有效监控在职应参保人数和离退休人数,及时掌握和规范中央调剂基金与省级统筹基金收支行为,防范风险。
四、组织实施
建立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是加强基本养老保险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事关改革、发展和稳定全局。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密切协调配合,精心组织实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要加强指导和监督检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确保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顺利实施,同时抓紧制定养老保险全国统筹的时间表、路线图。
2. 黑龙江养老保险年审
保险小编帮您解抄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
养老保险年审就是社保局每年都要验证受保人是否还活着。因为已经去世了的话就不会再发放养老保险金了。
现在的退休老人,在异地居住也很方便,因为养老金是通过银行账户发放的,不需要回原工作地支取了,但老人毕竟来往不便,如果每年要亲自回原工作地年审也是比较麻烦的事。
因此,现在大多数地方的社保部门的年审也比较人性化了。
回到你的个案,你每年可通过现在居住地所在的社区办理一份生存证明,一般还要照一张彩色4寸照片,照片中你双手举一份最新的人民日报头版在胸前,以证明在人民日报显示的日期当天你仍然健在,把这个证明和照片拿到现在居住地的社保局盖章,之后再将证明材料和照片寄回你原来工作所在地的社保部门进行年审即可,你本人不需要再亲自回去年审了。目前,大多数地方的异地居住退休人员基本都是按这一形式操作。
3. 哈尔滨养老保险年检怎么办理
如果是指退休人员年度认证,就不必了,七月份人社部已下发通知,从今年开始不再进行退休人员年度集中认证了。
4. 住哈尔滨开发区的企业养老保险年检怎么办理
哈尔滨保险(医疗、工伤、生育、失业)年检流程:各参保单位:
为方便参保单位,我们在今年联合开展各险种缴费工资申报工作,并与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工作同时进行。请各单位相关工作人员认真做好此项工作,据实填报申报软件中各险种单位信息、缴费工资等相关内容,按要求及时申报。
一、年报须知
(一)参加年报单位的范围
1、医疗保险
2010年底前办理医疗保险(含欠费停保单位)、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单位。市直财政统发单位、2011年新参保的单位不参加此次年报。
2、失业保险
2010年底前参加失业保险的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企业。2011年新参保的单位不参加此次年报。
3、机关事业养老保险
2011年3月底前参加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的单位。
(二)年报时间
1、2011年4月11日至4月22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进行在机关社保局参加养老保险单位的五险年报工作,不接待其他参保单位。
2、2011年4月25日至6月17日(法定节假日除外)进行其他参保单位的四险年报工作。具体申报时间安排如下:
(1)开发区参保单位:4月25日至4月29日
(2)南岗区参保单位:5月3日至5月11日
(3)道里区参保单位:5月12日至5月20日
(4)道外区参保单位:5月23日至5月31日
(5)香坊区参保单位:6月1日至6月10日
(6)平房、松北、呼兰区参保单位:6月13日至6月17日
(三)地点
道里区经纬十二道街50号八楼会议室
(四)缴费基数的调整时间
各险种经办机构将依据各单位申报的年报数据,重新核定参保人员各险种缴费基数,并从2011年4月份起按调整后的缴费基数收费。
(五)缴费基数的核定方法
1、医疗保险
(1)在职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哈市上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以下简称上年社平工资)的300%,下限为上年社平工资的60%。
(2)单位在职职工平均工资高于上年社平工资的,在职职工缴费基数按前款调整后确定。
(3)单位在职职工平均工资低于上年社平工资的,如单位为9.5%的医疗保险缴费比例,其在职职工高于社平的,按实际申报工资确定缴费基数;低于社平的,采取同比例增长的方式确定缴费基数。重新确定后的在职职工缴费基数平均值与上年社平工资基本持平。
采用同比例增长方式确定缴费基数的计算办法:
①同比例增长系数=[上年社平工资×在职人数-高于社平在职职工的工资和(高于社平300%的人员按社平300%计算)]÷低于社平的在职职工工资和(低于社平60%的人员按社平60%计算,在社平60%和社平之间的按实际计算)
②低于社平工资人员的缴费基数=申报工资(低于社平60%人员按社平60%计算,在社平60%和社平之间的按实际计算)×同比例增长系数
(4)按6.5%、5%的缴费比例参保的单位,在职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按上年社平工资确定。
(5)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年审的参保单位,其在职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按2010年社平工资的110%确定,从2011年4月份进行补收。
(6)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划账户基数确定
从2011年4月起,以退休人员2011年3月的养老金为基数划入退休人员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低于2010年社会平均退休金的,以2010年社会平均退休金为基数划入)。
2、工伤、生育保险
工伤、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我市2010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下限为我市2010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
3、失业保险
(1)在职职工工资高于上年社平工资60%的,失业保险缴费基数按实际工资确定;低于上年社平工资60%的,按上年社平工资的60%确定。
缴费比例:参保单位2%,个人1%;农民工个人不缴费。
(2)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年审的参保单位,其职工失业保险缴费基数按2010年年度缴费基数的110%确定,从2011年4月份进行补收。
4、机关事业养老保险
缴费基数核定办法待定。
(六)原带资参保企业医疗保险缴费比例暂不做调整
(七)年报前的准备工作:
1、为提高今年年报工作效率,对参保单位各险种欠费情况,只进行欠费告知、催缴工作,不再与是否给予年报相挂钩。
2、对于未按社会保险相关政策规定参加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相应险种的单位,应办理未参保险种的参保手续。
3、单位须提前办理医疗保险人员变更业务
如有单位需要办理医疗保险人员增减等变更业务的,须于年报前携带相关手续办理,然后再办理缴费工资申报。如参保单位不按程序办理将会影响参保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的划入及相关待遇的享受。
二、年报办理流程
(一)领取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年报软件、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年报软件;持U盘拷取失业保险年报程序。
1、时间:
在机关社保局参加养老保险的单位在2011年4月11日至4月13日领取(拷取)。
其他参保单位于2011年4月11日至5月31日领取(拷取)。
2、地点:道里区经纬十二道街50号八楼会议室。
3、医疗保险年报软件可以重复安装,为了节约使用,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浪费,有多个下属机构的参保单位只发放一套年报软件(光盘),办理年报时请将报盘软件(光盘)返回。
4、参保单位也可以携带U盘自行拷取医疗保险年报程序。
(二)将年审年报软件(程序)安装后按要求进行操作,将报盘数据保存到U盘中。
(三)请携带以下相关材料办理年报申报:
1、《2011年度医疗、工伤、生育、失业及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年报申报表》(从光盘中调取表格,一式五份,加盖公章);
参加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年报的还需提供《哈尔滨市职工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年审申报表》、《哈尔滨市职工医疗保险月工资申报名细表》(一式二份,加盖公章);《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参保情况说明》(从光盘中调取表格,加盖公章);
2、U盘(已存入填报并保存的数据);
3、携带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各险种经办机构各一份)。
事业单位还需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编制手册的原件及两样复印件。(医保中心留存一份)。
企业还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地税登记证副本的原件及复印件(各险种经办机构各一份)。
4、办理医疗保险年报的差额拨款、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还须提供机关事业社保局打印的2011年3月退休养老金明细单、2011年3月份会计凭证(含职工工资表)原件;
5、办理医疗保险年报的企业及其他单位须提供社会保险经办部门打印的2011年3月退休养老金明细单;
6、参保单位如需变更医疗保险缴费比例的(原带资参保企业除外),须携带《医疗保险调整缴费比例变更表》(从光盘中调取表格,加盖单位公章)。
(四)申报流程
1、在机关事业社保局参加养老保险的单位:
按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失业保险的顺序进行申报
2、其他单位:
按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失业保险的顺序进行申报
(五)参加劳动保障书面审查需要携带以下材料:
1、上年度《哈尔滨市各类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手册》(新成立的单位参加劳动保障书面审查的不必携带)。
2、《哈尔滨市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基本信息采集表》(手工填写表);
3、2010年11月份职工工资发放明细表和2011年2月份职工工资发放明细表原件及复印件;
4、劳动合同备案登记册;
5、2010年11月份和2011年2月份的缴费收据复印件(养老、失业、医疗、生育、工伤);
6、本单位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原件;
7、营业执照复印件;
8、工资总额使用手册;
9、本单位使用劳务派遣人员的相关材料。
哈尔滨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哈尔滨市失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哈尔滨市机关事业社会保险局
哈尔滨市劳动保障监察局
二〇一一年四月八日
最好问一下:12333咨询服务热线。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5. 哈尔滨保险(医疗、工伤、生育、失业)年检流程
哈尔滨保险(医疗、工伤、生育、失业)年检流程:各参保单位:
为方便参保单位,我们在今年联合开展各险种缴费工资申报工作,并与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工作同时进行。请各单位相关工作人员认真做好此项工作,据实填报申报软件中各险种单位信息、缴费工资等相关内容,按要求及时申报。
一、年报须知
(一)参加年报单位的范围
1、医疗保险
2010年底前办理医疗保险(含欠费停保单位)、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单位。市直财政统发单位、2011年新参保的单位不参加此次年报。
2、失业保险
2010年底前参加失业保险的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企业。2011年新参保的单位不参加此次年报。
3、机关事业养老保险
2011年3月底前参加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的单位。
(二)年报时间
1、2011年4月11日至4月22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进行在机关社保局参加养老保险单位的五险年报工作,不接待其他参保单位。
2、2011年4月25日至6月17日(法定节假日除外)进行其他参保单位的四险年报工作。具体申报时间安排如下:
(1)开发区参保单位:4月25日至4月29日
(2)南岗区参保单位:5月3日至5月11日
(3)道里区参保单位:5月12日至5月20日
(4)道外区参保单位:5月23日至5月31日
(5)香坊区参保单位:6月1日至6月10日
(6)平房、松北、呼兰区参保单位:6月13日至6月17日
(三)地点
道里区经纬十二道街50号八楼会议室
(四)缴费基数的调整时间
各险种经办机构将依据各单位申报的年报数据,重新核定参保人员各险种缴费基数,并从2011年4月份起按调整后的缴费基数收费。
(五)缴费基数的核定方法
1、医疗保险
(1)在职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哈市上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以下简称上年社平工资)的300%,下限为上年社平工资的60%。
(2)单位在职职工平均工资高于上年社平工资的,在职职工缴费基数按前款调整后确定。
(3)单位在职职工平均工资低于上年社平工资的,如单位为9.5%的医疗保险缴费比例,其在职职工高于社平的,按实际申报工资确定缴费基数;低于社平的,采取同比例增长的方式确定缴费基数。重新确定后的在职职工缴费基数平均值与上年社平工资基本持平。
采用同比例增长方式确定缴费基数的计算办法:
① 同比例增长系数 = [上年社平工资×在职人数 - 高于社平在职职工的工资和(高于社平300%的人员按社平300%计算)]÷低于社平的在职职工工资和(低于社平60%的人员按社平60%计算,在社平60%和社平之间的按实际计算)
② 低于社平工资人员的缴费基数 = 申报工资(低于社平60%人员按社平60%计算,在社平60%和社平之间的按实际计算)×同比例增长系数
(4)按6.5%、5%的缴费比例参保的单位,在职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按上年社平工资确定。
(5)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年审的参保单位,其在职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按2010年社平工资的110%确定,从2011年4月份进行补收。
(6)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划账户基数确定
从2011年4月起,以退休人员2011年3月的养老金为基数划入退休人员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低于2010年社会平均退休金的,以2010年社会平均退休金为基数划入)。
2、工伤、生育保险
工伤、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我市2010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下限为我市2010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
3、失业保险
(1)在职职工工资高于上年社平工资60%的,失业保险缴费基数按实际工资确定;低于上年社平工资60%的,按上年社平工资的60%确定。
缴费比例:参保单位2%,个人1%;农民工个人不缴费。
(2)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年审的参保单位,其职工失业保险缴费基数按2010年年度缴费基数的110%确定,从2011年4月份进行补收。
4、机关事业养老保险
缴费基数核定办法待定。
(六)原带资参保企业医疗保险缴费比例暂不做调整
(七)年报前的准备工作:
1、为提高今年年报工作效率,对参保单位各险种欠费情况,只进行欠费告知、催缴工作,不再与是否给予年报相挂钩。
2、对于未按社会保险相关政策规定参加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相应险种的单位,应办理未参保险种的参保手续。
3、单位须提前办理医疗保险人员变更业务
如有单位需要办理医疗保险人员增减等变更业务的,须于年报前携带相关手续办理,然后再办理缴费工资申报。如参保单位不按程序办理将会影响参保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的划入及相关待遇的享受。
二、年报办理流程
(一)领取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年报软件、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年报软件;持U盘拷取失业保险年报程序。
1、时间:
在机关社保局参加养老保险的单位在2011年4月11日至4月13日领取(拷取)。
其他参保单位于2011年4月11日至5月31日领取(拷取)。
2、地点:道里区经纬十二道街50号八楼会议室。
3、医疗保险年报软件可以重复安装,为了节约使用,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浪费,有多个下属机构的参保单位只发放一套年报软件(光盘),办理年报时请将报盘软件(光盘)返回。
4、参保单位也可以携带U盘自行拷取医疗保险年报程序。
(二)将年审年报软件(程序)安装后按要求进行操作,将报盘数据保存到U盘中。
(三)请携带以下相关材料办理年报申报:
1、《2011年度医疗、工伤、生育、失业及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年报申报表》(从光盘中调取表格,一式五份,加盖公章);
参加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年报的还需提供《哈尔滨市职工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年审申报表》、《哈尔滨市职工医疗保险月工资申报名细表》(一式二份,加盖公章);《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参保情况说明》(从光盘中调取表格,加盖公章);
2、U盘(已存入填报并保存的数据);
3、携带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各险种经办机构各一份)。
事业单位还需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编制手册的原件及两样复印件。(医保中心留存一份)。
企业还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地税登记证副本的原件及复印件(各险种经办机构各一份)。
4、办理医疗保险年报的差额拨款、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还须提供机关事业社保局打印的2011年3月退休养老金明细单、2011年3月份会计凭证(含职工工资表)原件;
5、办理医疗保险年报的企业及其他单位须提供社会保险经办部门打印的2011年3月退休养老金明细单;
6、参保单位如需变更医疗保险缴费比例的(原带资参保企业除外),须携带《医疗保险调整缴费比例变更表》(从光盘中调取表格,加盖单位公章)。
(四)申报流程
1、在机关事业社保局参加养老保险的单位:
按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失业保险的顺序进行申报
2、其他单位:
按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失业保险的顺序进行申报
(五)参加劳动保障书面审查需要携带以下材料:
1、上年度《哈尔滨市各类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手册》(新成立的单位参加劳动保障书面审查的不必携带)。
2、《哈尔滨市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基本信息采集表》(手工填写表);
3、2010年11月份职工工资发放明细表和2011年2月份职工工资发放明细表原件及复印件;
4、劳动合同备案登记册;
5、2010年11月份和2011年2月份的缴费收据复印件(养老、失业、医疗、生育、工伤);
6、本单位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原件;
7、营业执照复印件;
8、工资总额使用手册;
9、本单位使用劳务派遣人员的相关材料。
哈尔滨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哈尔滨市失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哈尔滨市机关事业社会保险局
哈尔滨市劳动保障监察局
二〇一一年四月八日
最好问一下:12333咨询服务热线。
6. 养老保险,必须每年年审吗
是的养老保险嗯是要年年审查的因而审核知道你老姨现在不现在有现在以前有不少人嗯冒领养老保险所以说现在年审查是非常有必要的这也是一个嗯约束的最好办法
7. 养老保险年检认证步骤
1、首先,在手机上找到微信,并且点击打开微信。
2、点击进入微信以后,点击公众号,然后点击右上角的加号。
3、点击加号以后,在输入框中输入所在地人社,在搜索结果中点击一下,然后点击关注。
4、关注成功以后,点击下方的社会保险。
5、点击社会保险以后,在弹出的列表中选择养老资格认证。
6、点击养老资格认证以后,根据提示输入个人信息,点击查询,然后根据手机提示操作,正对手机摄像头,眨眼,张嘴等,认证通过了就可以了。
养老保险是国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而退出劳动岗位后而建立的一种保障其基本生活的社会保险制度。目的是以社会保险为手段来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为其提供稳定可靠的生活来源。
养老保险是在法定范围内的老年人“完全”或“基本”退出社会劳动生活后才自动发生作用的。所谓“完全”,是以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的脱离为特征;所谓“基本”,指的是参加生产活动已不成为主要社会生活内容。其中法定的年龄界限才是切实可行的衡量标准。
同时被保险人只有满足以下两个条件,即: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已办理相关手续;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核准后的次月起,方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及丧葬补助费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8. 养老保险年审多久一次
每年进行领取基本养老保险资格验证,仅限已经退休职工,目的是防止有限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被冒领。虽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没有办理退休的职工,不进行资格验证(年审)。
依据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关于进一步规范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工作的通知》
劳社厅发〔2001〕8号
六、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定期对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离退休人员领取基本养
老金的资格进行核查。在国内异地居住的离退休人员,每年向负责支付其基本养老金的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一次居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居住证明。出国定居的离退休人员,
每年向负责支付其基本养老金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一次由我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
居住证明(未与我国建立外交关系的国家,由当地公证机关出具)。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9. 养老保险年检到期时间是什么时候
社会养老金年审在抄社保袭中心审核。
一、在当地社保局要求年检的期限内进行到指定窗口拷盘(拷取社保局年审的初始资料)
二、提交以下资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法人证书或批文)原件及复印件;
2、组织
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3、2013年度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的复印件);
4、2013年度6月、12月两个月的实际工资发放表及相关会计记账凭证(如原件未装订成册,请将当月其它凭证散件一并带来,工资发放表须复印件);
5、《用人单位社会保险年检及工资申报表》;
6、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系统导出表格纸质一式两份及电子版。
7、参保单位基本信息表(电子版)
三、已经退休,其养老金是通过银行账户发放的,不存在还需要去异地支取的问题。养老保险年审就是验证受保人是否还存在,因此可通过居住地所在社区办理生存证明,再到市社保所盖章,之后将证明寄到其关系所在的市社保所即可,本人不需要再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