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香港人57岁可以在大陆买社保
法律分析:2020年1月1日起,在内地(大陆)就业、居住和就读的港澳台居民将拥有社保卡,与内地(大陆)居民一样,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为了维护在内地(大陆)就业、居住和就读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和台湾地区居民(以下简称港澳台居民)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加强社会保险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以下简称社会保险法)等规定,制定的《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在内地(大陆)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第二条规定在内地(大陆)依法注册或者登记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有雇工的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以下统称用人单位)依法聘用、招用的港澳台居民,应当依法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在内地(大陆)依法从事个体工商经营的港澳台居民,可以按照注册地有关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在内地(大陆)灵活就业且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可以按照居住地有关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在内地(大陆)居住且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未就业港澳台居民,可以在居住地按照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在内地(大陆)就读的港澳台大学生,与内地(大陆)大学生执行同等医疗保障政策,按规定参加高等教育机构所在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㈡ 港澳台居民缴交城乡居民社保怎样交
摘要 户,港澳台同胞来广东后,还可以交养老保险吗?可以!在我省居住且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未就业港澳台居民,按照居住地有关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㈢ 福州台湾同胞居住证可办城乡养老保险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1-10-21
㈣ 台湾人在大陆买社保需要什么证件
㈤ 香港人可以在大陆买社保养老吗
一、香港居民在内地工作的,可以参加社保。
二、为进一步明确和规范台港澳居民在内地参加社会保险有关工作,保障在内地居住、就业和就学的台港澳居民社会保险权益,人社部正在研究制定《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就业管理规定》。
三、在内地未就业、未就读的台、港、澳居民在内地比照大陆居民参加社会保险的诉求日益强烈,为减轻其在大陆居住的后顾之忧,促进生活便利化,《暂行办法》考虑将上述人员纳入适用范围,允许其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相关补助由各级财政承担。
(5)港澳台人员在大陆如何办理养老保险扩展阅读:
《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就业管理规定》是为维护台湾居民、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以下简称台、港、澳人员)在内地就业的合法权益,加强内地用人单位聘雇台、港、澳人员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
经2005年6月2日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10次部务会议通过,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于2005年6月14日发布,自2005年10月1日起施行。
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8〕28号)中取消台港澳人员在内地就业许可的精神,为进一步便利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在内地(大陆)工作生活,
促进交往交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决定,对《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就业管理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6号)予以废止。
第八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用人单位提交的《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就业申请表》和有关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就业许可决定。对符合本规定第六条规定条件的,准予就业许可,颁发就业证;对不符合本规定第六条规定条件不予就业许可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告知用人单位并说明理由。
第九条用人单位应当持就业证到颁发该证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聘雇台、港、澳人员登记备案手续。
第十条香港、澳门人员在内地从事个体工商经营的,由本人持个体经营执照、健康证明和个人有效旅行证件向所在地的地(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办理就业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香港、澳门人员提交的文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理。
第十一条用人单位与聘雇的台、港、澳人员应当签订劳动合同,并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的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十二条用人单位与聘雇的台、港、澳人员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被派遣台、港、澳人员任职期满的,用人单位应当自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台、港、澳人员任职期满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到原发证机关办理就业证注销手续。
在内地从事个体工商经营的香港、澳门人员歇业或者停止经营的,应当在歇业或者停止经营之日起30日内到颁发该证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就业证注销手续。
第十三条就业证遗失或损坏的,用人单位应当向颁发该证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为台、港、澳人员补发就业证。
第十四条台、港、澳人员的就业单位应当与就业证所注明的用人单位一致。用人单位变更的,应当由变更后的用人单位到所在地的地(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为台、港、澳人员重新申请办理就业证。
第十五条用人单位与聘雇的台、港、澳人员之间发生劳动争议,依照国家有关劳动争议处理的规定处理。
第十六条用人单位聘雇或者接受被派遣台、港、澳人员,未为其办理就业证或未办理备案手续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可以处1000元罚款。
第十七条用人单位与聘雇台、港、澳人员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台、港、澳人员任职期满,用人单位未办理就业证注销手续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处1000元罚款。
第十八条用人单位伪造、涂改、冒用、转让就业证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其改正,并处1000元罚款,该用人单位1年内不得聘雇台、港、澳人员。
第十九条本规定自2005年10月1日起施行。原劳动部1994年2月21日颁布的《台湾和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就业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㈥ 香港人可以在国内买养老保险吗怎么个买法 谢谢
可以。
根据《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就业管理规定》第十一条:用人单位与聘雇的台、港、澳人员应当签订劳动合同,并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的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三条: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征缴范围: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
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七条:缴费单位必须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参加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包括:单位名称、住所、经营地点、单位类型、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开户银行账号以及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
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十条:缴费单位必须按月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后,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社会保险费。
(6)港澳台人员在大陆如何办理养老保险扩展阅读:
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缴费单位未按照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或者未按照规定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二十六条:缴费单位逾期拒不缴纳社会保险费、滞纳金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征缴。
㈦ 香港人在国内工作怎么办理社保需要什么证明文件
您好。
港澳台人员因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的,应当先到参保所在地的社保基金管理局查询原参保证件号及参保姓名,凭查询回执以代办的方式申领社会保障卡。该类人员应当提交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及复印件、港澳台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符合二代身份证标准的照片、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各社会保障卡代理银行网点进行办理;其代办人员应当凭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复印件、港澳台身份证复印件、有效的委托书(委托书的具体要件由代理银行规定)、符合二代身份证标准的照片、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各社会保障卡代理银行网点进行办理。
具体操作方式:代理银行确认齐备上述申领资料后,进入社会保障卡管理系统,打印《社会保障卡申领登记表》并交本人或其代办人确认信息,将已审查的申领相关资料复印件与《社会保障卡申领登记表》一起装订。
希望能够帮到您,谢谢,望采纳。
㈧ 台湾在大陆工可办理养老保险吗
你可以到工 作单位所抄在地的社保局咨询 办理。
以深圳市为例:
、台港澳及外籍人员在本市工作期间的养老保险关系如何处理?
答按规定向我市劳动保障就业部门申请办理了《台港澳人员就业证》的台港澳人员,在我市工作时,可按照非深圳户籍员工参保的有关规定,参加本市基本养老保险并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台港澳人员在内地流动,当地有社会保险机构并予以接收的,按我市非户籍参保员工的相应转移办法处理。离开本市未办理结转手续,重新返回本市就业并按规定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在本市的养老保险实际缴费年限可以累积计算。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符合我市按月领取养老保险待遇条件的,可以按规定办理按月领取养老待遇手续,按非深圳户籍的标准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㈨ 港澳台人员怎样办理社保
视具体情况而定
港澳台人员社保新参所需准备材料:
(1)要求派号情况说明(一式一份加盖公章);
(2)港澳台通行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加盖单位公章);
(3)港澳台人员《就业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
(4)港澳台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
(5)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每页均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
(6)《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变更表》(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
一、用人单位先携带以上材料到区社保中心进行派号,派号成功后,用人单位通过企业版软件录入派号及职工信息,携带以下材料到区社保中心提交办理:
(1)港澳台通行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2)港澳台人员《就业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3)港澳台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4)人员增加表(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
(5)人员信息表(一式一份加盖公章);
(6)存有新参保人员信息报盘文件的U盘。
二、港澳台人员社保转入所需准备材料:
(1)港澳台通行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
(2)港澳台人员《就业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
(3)港澳台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
(4)人员增加表(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
(5)人员信息表(一式一份加盖公章);
(6)内地医保卡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加盖公章)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现场申领所需材料:
1.16周岁以上的成年人:由申领人本人凭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或委托年满18周岁人员凭申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由法定监护人凭申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可证明法定监护关系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