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022年社保减免政策是从几月份开始的
杭州关于社保新政的规定是,对中小微型企业可以免征5个月的社保费用,受疫情影响,生产困难的这些企业,可以申请延迟缴纳社保,最长可延期缴费6个月。而且在社保费用减免期间,并不影响到参保人的各项社保待遇。在申请方式方面,参保单位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社保费时,可自动计算并直接扣减应缴费额,无需额外申请。针对不同类型企业,各险种社保费减免标准和执行期限不同。对于大型企业,减半征收2月份至4月份(所属期,下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单位当月缴费,减半征收2月份至6月份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下同)的单位当月缴费。对于中小微企业,免征2月份至6月份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单位当月缴费,减半征收2月份至6月份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当月缴费。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减免标准参照大型企业执行;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减免标准参照中小微企业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2. 2022年社保减免优惠政策
国家最新的社保减免政策在2022年出台,在2022年实施。主要是针对企业在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及工伤保险3个项目方面的减免政策。而医疗保险是减半征收,生育保险不在减免之列。所以现在是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仍需要申报缴纳费用。同时,社保减免政策也规定了公积金最长可申请延缴到6月底,但是不能减免。降低企业社保负担,2022年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
针对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出台新政:
1、服务业:2022年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对不裁员、少裁员的企业继续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在2022年度将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从60%最高提至90%。符合条件的服务业市场主体可以享受。
2、餐饮业、零售业、旅游业:允许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基金结余较多的省份对餐饮企业阶段性实施缓缴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政策,具体办法由省级人民政府确定。符合条件的餐饮企业提出申请,经参保地人民政府批准可以缓缴,期限不超过一年,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此前,为了减轻企业负担,促进就业发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税务总局办公厅印发《关于2021年社会保险缴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2021年4月底到期后,延续实施1年至2022年4月30日。
3、该项政策因为疫情原因经过两次延期,此次政策明确表示该政策2022年会再次延长。虽然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缴费比例不高,但费率的降低对于企业来说,在一定程度上还是降负了!政策可能有地区政策差异,但目前几个重点城市北上广,基本都是在2022年4月30日截止。
法律依据:《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第一条 自2020年2月起,免征中小微企业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免征期限为5个月;对大型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其他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减半征收,减征期限为3个月。个体工商户按单位参加三项社会保险的,参照中小微企业享受减免政策。已缴纳减免期间应减免费的,由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会同主管税务部门办理抵退。
3. 明确了!重磅消息:2022年社保继续减免
根据人社部发布的消息:由于疫情的原因,考虑到很多企业经营压力比较大,国家针对的推出了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政策,并且这项政策延长到2022年4月30日。那么社保费率降低到底是怎么回事呢?今天就来聊聊关于社保减免政策的那些事,其内容如下:
1、社保减免政策,这是怎么回事呢?
2、用人单位社保费减免了,跟我们个人职工有什么关系呢?
3、除了社保,我们还能买什么保险给自己和家人保障?
4. 疫情期间养老保险减免政策
法律分析: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的范围,包括已办理参保缴费登记的企业,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各类社会组织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具体减免的社保费范围是:中小微企业和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2020年2-6月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会保险的单位缴费部分免收(个人缴费部分不免),大型企业及其他单位2020年2-4月上述三个险种的单位缴费减半征收。减免政策执行期为费款所属期。符合减免条件的单位,无需申请即可享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三条 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5. 养老保险减免政策
法律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规定,对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中小微企业免征5个月,大型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其他参保单位减半征收3个月,按单位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中小微企业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一条 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第十三条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前,视同缴费年限期间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政府承担。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政府给予补贴。
6. 企业养老保险减免政策
法律分析: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可继续缓缴社会保险费至年底,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各省社会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下限可继续执行前一年个人缴费基数下限标准,个人缴费基数上限按规定正常调整。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单位方式参加三项社会保险的,继续参照企业办法享受单位缴费减免和缓缴政策。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上一年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确有困难的,可自愿暂缓缴费。当年可继续缴费,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对上一年年未缴费月度,可于当年年底前进行补缴,缴费基数在当年当地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主选择。各省要严格按照规定的减免范围、减免时限和 划型标准 执行,确保各项措施准确落实到位,不得突破本通知的政策要求,不得自行出台其他减收增支政策。要统筹考虑今年减免政策等因素,按程序调整社保基金收支预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7. 养老保险滞纳金可以减免吗
法律分析:养老保险滞纳金是否可以减免,必须根据本地社保政策制定。如果可以减免,社保机构会下发通知。
此外,还有一种法律规定的可以不用缴纳滞纳金的方式,那就是向社保部门提出暂缓缴纳企业负担社会保险费的申请,经批准同意的话可以不缴纳滞纳金。
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实施细则》 第二十一条 用人单位因不可抗力造成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经省级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批准后,可以暂缓缴纳一定期限的社会保险费,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暂缓缴费期间,免收滞纳金。到期后,用人单位应当缴纳相应的社会保险费。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按照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提供担保并与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签订缓缴协议的,免收缓缴期间的滞纳金。所以,养老保险缴纳应当按时缴纳,如果没有按时缴纳,又没有向社保部门申请延缓缴纳并提供担保,一律是要征收滞纳金的。
8. 养老保险减免政策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2021年社会保险缴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内容,2021年1月1日起,不再实施阶段性减免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政策,各项社会保险缴费按相关规定正常征收。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2021年4月30日到期后,延续实施1年至2022年4月30日。灵活就业人员按全省统一规定的缴费档次缴费。也就是说,今年起不再实行养老保险减免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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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养老保险滞纳金可以减免吗
养老保险滞纳金不可以减免。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征收的条件是用人单位没有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按时和足额是并列关系,只要符合一条就可以。滞纳金的标准是每千分之五。另外一项条件是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缴纳或者补足。如果用人单位置之不理,有关行政部门可以进行罚款,罚款金额是欠缴数额的一倍以上三倍以下。
即使被罚款了,一样还要补足社保费,不可能将罚款当补缴的社保的。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应当依法按时足额征收社会保险费,并将缴费情况定期告知用人单位和个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按照该单位上月缴费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当缴纳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按照规定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