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领取了工亡抚恤金还能再领取自己的职工养老金吗
工亡抚恤金,是死亡职工的生前供养直系亲属,才可以领取的,就是依靠职工供养生活来源,如果办理了养老保险,领取了养老金,就失去了供养条件,不再发给抚恤金,
② 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和遗属抚恤金能同时得到吗
社保和抚恤 金能同时领取。
《关 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 死亡丧葬补助金和抚 恤金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二项:
(一)2011年7月1日至本通知下发前参保人员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参保人员生前有工作单位或其档案由档案托管部门管理的;
由所在单位或档案托管部门凭其死亡证明书、居民身份证及相关参保证件等资料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并填报黑龙江省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死亡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待遇核准名册。经核准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待遇领取事宜;
其他参保人员死亡的,由参保人员遗属凭其死亡证明书、居民身份证及相关参保证件等资料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由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并填报黑龙江省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死亡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待遇核准名册;
经核准后,由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待遇支付事宜。
(二)本通知下发以后参保人员死亡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办理待遇支付事宜。
③ 享受工伤待遇期间死亡配偶养老保险跟抚恤金可以同时领取吗
摘要 养老金和抚恤金可以同时领取。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在劳动者年老或丧失劳动能力后,根据他们对社会所作的贡献和所具备的享受养老保险资格或退休条件,按月或一次性以货币形式支付的保险待遇,主要用于保障职工退休后的基本生活需要
④ 可以同时享受因工死亡抚恤金及灵活就业退休金吗
不可以。
抚恤金供养的对象是因工死亡干部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有退休金,就是说生活有来源,因此是不可能两者得到的。
抚恤金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集体经济组织对死者家属或伤残职工发给的费用。恤费等。
⑤ 工亡抚恤金和养老金冲突吗
法律分析:工伤死亡职工的遗属按月发给的抚恤金,和领取养老金是冲突的。
法律依据:《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是指该职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第三条 上条规定的人员,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按规定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
(一)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工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如配偶本人有养老金不属于供养范围,没抚恤金。
⑥ 陕西省在职职工工亡抏恤金亨受者能与养老金同时共亨吗
摘要 您好,可以的,这两者并不冲突哦,只要您有缴纳社保,就能领取养老金。
⑦ 因公死亡职工的供养亲属抚恤金与城镇职工养老金能不能同时领取
1.职工养老复保险中的个人制账户的余额是属于职工个人的财产。未到退休而死亡。其财产可以被继承;
2.因公死亡职工的供养亲属抚恤金是给予家属的补偿,与养老金个人账户不发生关系和冲突;
所以。可以同时领取,或先后领取。
⑧ 病故军人家属扶桖金和自费养老金能同时领取吗
依据国家一贯的政策:病故军人家属(含烈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定期抚恤金,自己的退休养老金并不能同时领取的。各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执行是:
一、病故军人家属(含烈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定期抚恤金高于其退休养老金的,领取病故军人家属(含烈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定期抚恤金高于其退休养老金的,领取病故军人家属(含烈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定期抚恤金;
二、病故军人家属(含烈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定期抚恤金低于其退休养老金的,领取其退休养老金与病故军人家属(含烈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定期抚恤金差额部分的金额。
⑨ 领取了抚恤金还能领取养老金
法律分析:可以,不发生冲突。职工养老保险中的个人账户的余额是属于职工个人的财产,因公死亡职工的抚恤金是给予家属的补偿,与养老金个人账户不发生关系和冲突。但职工因工死亡,按照规定只能给供养直系亲属发给抚恤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