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您好,我在单位工作了将近五年,单位一直没有给交养老保险。我所在的单位属于私企,工资低,待遇低,
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护你的权益,带着身份证合同去申请。以上内容仅供参考谢谢!
『贰』 我在公司上班五年了,一直没买社保,该怎么处理
公司一直没买社保你首先要确定是不是所有人都没买,如果所有人都没买你自己要求买,公司也不会单独给你买的,然后你就要看对这份工作的满意程度,如果不买社保可以忍受就继续做,如果觉得不能忍受就离职吧,离职可以跟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公司没买保险是必须要给你一定的补偿的,祝顺利
『叁』 单位上班10年没有交养老保险,还可以补交吗
你可以选择补交养老保险,但需要至少保证自己的养老保险的缴纳时间是15年以上。
在通常情况下,当一名员工的社会养老保险的缴纳时间超过15年以上之后,这个人便可以在退休后领取到相应的退休金。在此之前,如果一个人没有缴纳足够年限的养老保险,这个人可以选择主动补交养老保险,也可以选择一次性补交所有的养老保险。
养老保险可以补交。
严格意义上来讲,只要你本身在公司工作,你的公司就会无条件给你缴纳社会保险,社会保险中也会包含养老保险。对于部分中小型企业来说,因为相关企业没有尊重员工的基本权益,有些企业更是存在故意侵犯员工基本权益的行为,所以有些企业可能不会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如果发现了此类问题,员工可以选择到劳动局举报相关企业。对于你个人来说,你可以尝试主动缴纳养老保险,并且补交自己没有缴纳的养老保险的部分。
『肆』 参加工作前5年没交社保,现在可以补缴吗
参加工作前5年没交社保,现在可以补缴。
社会保险是指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社会保险计划由政府举办,强制某一群体将其收入的一部分作为社会保险税(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从基金获得固定的收入或损失的补偿,是一种再分配制度,目标是保证物质及劳动力的再生产和社会的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伍』 养老金有几年没交退休时算工龄吗
养老金有几年没交退休时算工龄吗?
如果是有几年没有交,那么没交的这几年肯定是不给算工龄的。养老金是累积计算的。所以中间断缴关系也不大。如果想把断交的这几年要回缴费年限,那么你必须要补缴。一旦补缴成功,那么这几年的工龄也给算的。
如果手头经济比较宽裕,那么还是最好是补缴。特别是在一线城市,如果是年轻人想买房买车,中间断交是受影响的。所以交养老保险最好是连续缴纳。如果是在三四线城市,那么对于买房买车没有什么影响,因为他是不限购的。
所以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看你的具体需求是什么,但是尽量还是连续缴纳或者是能够补缴的话尽量补缴。以后的政策偏向于补缴的政策要取消,所以养老保险最好是要按时缴纳。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谢谢!
『陆』 临近退休了才发现刚工作的前几年没有交社保,这种情况怎么样才能补交上呢
如果指的是建立社保缴费制度之前的工龄,则可以视同社保缴费年限,不用补交。如果到达退休年龄,养老保险缴费不足15年,则不能办理退休。必须延迟退休,继续逐年至15年,才能退休领取养老金。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法律分析
如果流量远远低于保证精确度的最小流量,将导致无输出(如涡街流量计)或输出信号被当作小信号予以切除(如差压式流量计),这对供方来说都是不利的,有失公正。为了防止效益的流失,对于一套具体的热能计量设备,供需双方往往根据流量测量范围和能够达到的范围度,约定某一流量值为“约定下限流量”,而且约定若实际流量小于该约定值,按照下限收费流量收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可以根据需要设置计量检定机构,或者授权其他单位的计量检定机构,执行强制检定和其他检定、测试任务。执行前款规定的检定、测试任务的人员,必须经考核合格。这一功能通常在流量显示仪表中实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区的需要,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经上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企业、事业单位根据需要,可以建立本单位使用的计量标准器具,其各项最高计量标准器具经有关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计量检定工作应当按照经济合理的原则,就地就近进行。计量检定必须按照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进行。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由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制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柒』 我上班20年了单位没给我交养老保险现在还能让单位补缴吗
目前超过一年期的社保是无法进行补缴的,建议您与用人单位充分沟通,表明自己要求用人单位依法对您进行补偿,如果无法达成一致的,作为劳动者您可以向劳动纠纷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并向社保行政部门提出投诉、报告相关情况。
法律分析
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并主张自已的法定权益,也可以向税务机关负责社会保险征收的部门投诉。同时,按照《劳动合同法》第38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而遭受损失的,劳动者还可以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一条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而发生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条 职工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同时就业的,各用人单位应当分别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发生工伤,在职工受到伤害时其工作的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捌』 我在公司上班7年没给我买养老保险,我该怎么维权
单位不交养老保险金,可以申请仲裁维权,要求单位补缴养老保险金。
法律分析
1、医疗费: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2、误工费: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3、护理费: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4、交通费: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5、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6、营养费: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7、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玖』 养老保险几年没交可以补交吗
法律分析:首先,中断缴费期间,职工个人账户的资金及缴费年限记录会完好地保留,不会清零。
另外,个人账户里的资金还会不间断计算利息。
重新就业后,职工继续缴纳的保费与原来储存的资金累计计算,缴费期限与中断前的缴费期限连续计算。
目前,我国大多地方已经下了明确规定,不允许补缴中断期间的保费。
需要注意的是,出现中断,未来养老保险待遇会受到较大影响。
首先,累计缴费年限会因扣除中断缴费年限而变短;
其次,计算养老金不再以退休时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而是以中断缴费前的较低的平均工资为基数。
因此,最终拿到的养老金会明显少于同期退休的其他参保人员。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第二条 工人退休以后,每月按下列标准发给退休费,直至去世为止。
(一)符合第一条第(一)、(二)、(三)项条件,抗日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九十发给。解放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参加革命工作,连续工龄满二十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七十五发给;连续工龄满十五年不满二十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七十发给;连续工龄满十年不满十五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六十发给。退休费低于二十五元的,按二十五元发给。(二)符合第一条第(四)项条件,饮食起居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九十发给,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发给一定数额的护理费,护理费标准,一般不得超过一个普通工人的工资;饮食起居不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同时具备两项以上的退休条件,应当按最高的标准发给。退休费低于三十五元的,按三十五元发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