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2020年上海养老金调整方案细则
法律分析:今年养老金上涨5%,调整范围是2019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
上海的养老金调整方案也遵循了这一规定。也就是说,2020年刚退休的人员不能享受今年养老金调整。
按照通知,继续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并实现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调整办法基本统一。
其中,定额调整要体现公平原则;挂钩调整要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可与退休人员本人缴费年限(或工作年限)、基本养老金水平等因素挂钩;对高龄退休人员、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可适当提高调整水平。
上海的养老金调整方案:
一是每人定额增加75元;
二是按本人职保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每满1年增加1.5元,不足22.5元的按22.5元计算;
三是以本人2019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2.3%。
另外,企业退休人员中2019年底男满65岁、女满60岁的高龄退休人员,在以上三项的基础上再增加20元。
法律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20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一、调整范围。2019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
二、调整水平。全国总体调整比例按照2019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确定。各省以全国总体调整比例为高限确定本省调整比例和水平。
三、调整办法。继续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并实现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调整办法基本统一。定额调整要体现公平原则;挂钩调整要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可与退休人员本人缴费年限(或工作年限)、基本养老金水平等因素挂钩;对高龄退休人员、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可适当提高调整水平。继续确保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基本养老金不低于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平均水平。要进一步强化激励,适当加大挂钩调整所占比重。
四、资金来源。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从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对中西部地区、老工业基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在京中央国家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中央财政予以适当补助。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调整所需资金由原渠道解决。
五、组织实施。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是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的重要措施,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广大退休人员的亲切关怀。各地区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加强宣传解读,确保调整工作平稳进行。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统一部署,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于2020年5月31日前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备案。各地区要严格按照两部备案同意的实施方案执行,切实采取措施加强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管理,提前做好资金安排,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不得发生新的拖欠。对自行提高调整水平、突破调整政策、存在违规一次性补缴或违规办理提前退休的地区,将予以批评问责,并相应扣减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在京中央国家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调整方案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制定并组织实施。
㈡ 2020年关于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上调涨工资标准
最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在《中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全方案设计》中建议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计发机制和调整机制都需要全面深化的改革,养老金调整的公平性和合理性只能是建立在公民参加社会劳动的时间上。
退休人员涨工资标准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近日公布,2012年内全国有24个省市区上调了最低工资标准,我省首档最低工资标准为1320元,在公布的24个省市区中排名第七。
2012年,北京、四川、江西、陕西等24个省市区先后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按照上调过后的数据,月最低工资标准最高的是深圳,为15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最高的是北京,为15.2元。从今年12月1日起,我省再次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仍分为4个档次,月最低工资标准各档次分别为1320元、1260元、1150元、1040元,对应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分别为13元、12元、11元、10元。
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是提高劳动者特别是低收入劳动者劳动报酬的重要手段。据悉,我国《最低工资规定》明确,各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每两年至少要调整一次。而国务院6月11日发布的《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2-)》也提出,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稳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标准年均增长13%以上。
月人均养老金各省份均超2000元
据不完全统计,今年有14个省份公布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分别为北京、天津、山西、辽宁、陕西、甘肃、青海、山东、福建、河南、江苏、云南、新疆、西藏等。
在已公布数据的14个省份中,西藏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为3670元,位列第一。紧随其后的为北京,人均每月3355元。在目前公布的数据中,仅有北京与西藏超过3000元。目前,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最低的省份为河南,为2145元。此前,人社部数据称,我国连续10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月人均水平已超过2000元。广东省五一前夕,就已公布今年的养老金调整方案,作出普遍提高幅度为113元加基本养老金的5%,同时对年满75岁的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加发100元等要求。
专家建议未来居民养老应形成互补体系
国务院要求,各地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总水平为10%,且包括适当倾斜等因素在内,由于内涵要求不同,各地方在一些细节上有所不同。根据相关规定,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普遍分为三部分:固定额、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和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挂钩组成。
各地自政策发布后即可着手准备制定上调的具体文件,先由省一级劳动保障厅来制定政策,再依据自身的情况来制定相应的细则。对于养老金各省份之间的差距,中国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中央财经大学保障研究中心主任褚福灵对《法制晚报》记者表示,现在养老金是地方统筹,各个省份按平均工资水平
来缴费,因为各地区之间的经济发展不平衡,工资水平、缴费水平也有一定的差别,所以养老金水平也会有关联。“目前,应逐步完善现有的制度体系,现在只是提高了职工养老金,未来居民养老保险体系、也就是说非工薪阶层的养老制度要协同发展,要互补、分层次发展。”褚福灵说,应形成两个互补的体系,一个面向较低收入群体,一个面向工资阶层。
退休养老金怎么算
退休时的养老金由两部分组成: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50岁为195、55岁为170、60岁为139,不再统一是120了)
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缴费年限×1%
注: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缴费指数在上述公式中可以看到,在缴费年限相同的情况下,基础养老金的高低取决于个人的平均缴费指数,个人的平均缴费指数就是自己实际的缴费基数与社会平均工资之比的历年平均值。低限为0.6,高限为3。
;㈢ 山东2020年养老金调整方案细则
主要包括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
(一)定额调整。每人每月增加52元养老金。(二)挂钩调整。按以下两部分计算增加养老金:1.按2019年12月本人基本养老金的1.7%确定月增加额。2.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分别执行其他挂钩调整办法。
法律依据:
《山东退休养老金调整细则》第一条:调整范围,2019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退职人员(以下简称退休人员)。
《山东退休养老金调整细则》第二条:这次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
(一)定额调整。每人每月增加52元养老金。
(二)挂钩调整。按以下两部分计算增加养老金:
1.按2019年12月本人基本养老金的1.7%确定月增加额。
2.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分别执行下述挂钩调整办法:
(1)企业退休人员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调整。将本人缴费年限进行分段,对15年(含)以下的部分,每满1年,月增加1.5元;16年以上至25年的部分,每满1年,月增加2元;26年以上至35年的部分,每满1年,月增加2.5元;36年以上至45年的部分,每满1年,月增加3元;46年以上的部分,每满1年,月增加3.5元。其中,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等折算增加的年限;缴费年限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
(2)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与本人职务(岗位、技术等级,下同)挂钩调整。根据职务层级不同划分若干档次,每个档次以32元为基数乘以不同的调整系数确定月增加额。各职务层级的具体调整系数,遵循衔接平衡原则,另行确定。
(三)适当倾斜。2019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以办理退休手续时按规定确认的出生年月计算,下同)、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和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20元、40元和60元养老金。同时,综合考虑不同年龄、不同情况人员以往年度倾斜标准等因素,对达到相应年龄的有关人员,再适当增加一定数额的养老金。其中,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达到70周岁、75周岁和80周岁的企业退休人员(不含企业一次性补缴参保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290元、190元和360元,企业一次性补缴参保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70元、60元和120元,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20元、80元和80元。
㈣ 2020年宜昌市退休养老金调整
法律分析:经湖北省人民政府同意,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准,近日,湖北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印发文件,从2020年1月1日起,为2019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退休费、退职生活费)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退职)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总体调整水平为5%。
今年将对1月份以来调待增加的养老金予以一次性补发,惠及全省580多万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退职)人员。
今年的养老金调整,继续实行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统一的调整办法,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定额调整体现社会公平;挂钩调整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使在职时多缴费、长缴费的人员多得养老金;
适当倾斜体现重点关怀,主要是对高龄退休人员和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等群体予以照顾。
法律依据:《关于2020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从2020年1月1日起,为2019年底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总体调整水平为2019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左右。
定额调整体现社会公平,全省所有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6元。
挂钩调整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让在职时多缴费、长缴费的人员多得养老金。今年挂钩调整办法为,企业退休人员、机关事业单位2014年10月1日及以后退休的人员,在按2019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1.2%的基础上,再与缴费年限挂钩调整,缴费年限15年及以下的每满1年增加1元,超过15年的年限每满1年增加2.5元。机关事业单位2014年9月30日及以前退休的人员,以本人2019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2.7%。
适当倾斜体现重点关怀,主要是对高龄退休人员和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等群体予以照顾。对高龄退休人员按照“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满80周岁不满90周岁、满90周岁及以上”三个高龄段分别增加35元、65元、105元;对艰苦边远地区企业及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按一类至六类地区每人每月分别倾斜增加10元、20元、30元、40元、60元、80元。
2020年7月28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召开2020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工作视频会议,解读政策,全面部署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要求各市(州)抓紧开展数据核实、系统调试、资金安排、对接发放机构,确保7月底前把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
㈤ 山西省养老金2020年调整方案
法律分析:一、定额调整:增加53元/月。
二、挂钩调整。
与缴费年限挂钩:企业退休人员缴费年限每满1年,增加2.1元/月;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缴费年限每满1年,增加1.3元/月。
与养老金水平挂钩:企业退休人员、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均是增加1.5%。
三、倾斜调整。
高龄退休人员:70岁及以上退休人员,增加37元。
艰苦边远地区的退休人员:一类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增加10元;二类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增加15元。
企业退休军转干部:企业退休军转干部人员,养老金调整后不足3510元的,就直接按3510元发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十一条 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
㈥ 2020年养老金调整方案
法律分析:调整范围
一、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
2019年12月31日前(含本日)已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基本养老金月标准从2020年1月1日起调整。2020年1月至6月首次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月标准从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之月起调整。2020年6月达到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金领取条件,2020年7月首次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不参加本次调整。
二、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
2019年12月31日前(含本日)已退休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基本养老金月标准从2020年1月1日起调整。2019年12月退休、2020年1月首次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不参加本次调整;在核定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月标准时,其退休年度视同为2020年。
调整办法
本次调整基本养老金,采取 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
定额调整
每人基本养老金月标准定额 增加60元。
挂钩调整
1、每人每月按照本人调整前基本养老金月标准的 2.2%加发。
2、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每满1年(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下同)基本养老金月标准 增加1元;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超过15年的缴费年限 每满1年基本养老金月标准再增加1元。增加额少于15元的,按15元发放。
倾斜调整
1、对符合本次基本养老金调整范围的高龄退休人员,再按以下办法进行倾斜调整。 2020年6月30日前(含当日)
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的,每人每月加发60元,全年720元;
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加发110元,全年1320元;
年满80周岁不满85周岁的,每人每月加发170元,全年2040元;
年满85周岁不满90周岁的,每人每月加发220元,全年2640元;
年满90周岁不满100周岁的,每人每月加发350元,全年4200元;
年满100周岁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加发600元,全年7200元。
对上述高龄人员再倾斜增加的基本养老金 单列一次性发放,不纳入以后年度基本养老金调整基数。
2.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军转干部,基本养老金在本次调整后如果未达到所在市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按所在市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计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㈦ 2020年养老金调整方案细则是什么
人社部和财政部发布的2020年养老金调整通知,2020年的养老金上涨4.5%。退休人员工龄30年,养老金3000元。目前全国已经有29个省、市、自治区公布了2020年的养老金调整方案。养老金调整方案继续按照国家要求的定额调整、挂钩调整、适当倾斜三种方式来进行。定额调整是贯彻的公平原则,人人增加相同的钱数,对于养老金水平较低的人更有利。不过今年养老金调整最大的看点是,实现了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法的统一。具体以各地市的调整方案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一条 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2021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一、调整范围。2020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
二、调整水平。全国总体调整比例按照2020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4.5%确定。各省以全国总体调整比例为高限,确定本省调整比例和水平。
三、调整办法。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并实现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调整办法统一。定额调整要体现公平原则;挂钩调整要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可与退休人员本人缴费年限(或工作年限)、基本养老金水平等因素挂钩;对高龄退休人员、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可适当提高调整水平。继续确保安置到地方工作且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基本养老金不低于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平均水平。要进一步强化激励,适当加大挂钩调整所占比重。
㈧ 养老金调整方案
法律分析: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是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的重要措施,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广大退休人员的亲切关怀。各地区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加强宣传解读,确保调整工作平稳进行。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统一部署,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于2020年5月31日前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备案。各地区要严格按照两部备案同意的实施方案执行,切实采取措施加强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管理,提前做好资金安排,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不得发生新的拖欠。对自行提高调整水平、突破调整政策、存在违规一次性补缴或违规办理提前退休的地区,将予以批评问责,并相应扣减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在京中央国家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调整方案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制定并组织实施。
法律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20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一、调整范围。2019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二、调整水平。全国总体调整比例按照2019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确定。各省以全国总体调整比例为高限确定本省调整比例和水平。三、调整办法。继续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并实现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调整办法基本统一。定额调整要体现公平原则;挂钩调整要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可与退休人员本人缴费年限(或工作年限)、基本养老金水平等因素挂钩;对高龄退休人员、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可适当提高调整水平。继续确保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基本养老金不低于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平均水平。要进一步强化激励,适当加大挂钩调整所占比重。
㈨ 重庆2020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
法律分析:第一,定额调整。符合调整范围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每人每月统一增加42元。
第二、挂钩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在定额调整基础上,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人每月增加3元,本人缴费年限低于15年的,统一按15年进行调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在定额调整基础上,与养老金水平挂钩,以同类人员2019年12月平均养老金水平为基数,每人每月增加3%。
第三、倾斜调整。主要对高龄退休人员、参加工作时间较早的企业退休人员和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适当倾斜。继续确保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基本养老金不低于重庆企业退休人员平均水平。
据悉,重庆已经建立了退休人员高龄养老金增发机制,符合条件的退休人员仍按原规定享受高龄增发养老金。在当前受疫情影响,财政收入放缓,实施社会保险费阶段性减免政策,养老保险基金收支压力进一步加大的情况下,重庆将适当提高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
法律依据:《重庆市2020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办法》 第十条 对1953年年底及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40元;对国务院批准的艰苦边远地区(黔江区、城口县、武隆县、云阳县、奉节县、巫山县、巫溪县、石柱县、秀山县、酉阳县、彭水县)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40元;对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本次调整前本人基本养老金低于2020年年末全市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的,补足到平均水平以后再参加本次养老金的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