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基本养老保险中"统筹范围"和跨"统筹范围"指的是什么
"统筹范围"和跨"统筹范围"分别指省内和跨省。
基本养老保险,是国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强制建立和实施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在这一制度下,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缴纳养老保险费,在劳动者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或因其他原因而退出劳动岗位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向其支付养老金等待遇,从而保障其基本生活。基本养老保险与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共同构成现代社会保险制度,并且是社会保险制度中最重要的险种之一。
转移办理流程
(一)参保人员返回户籍所在地(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就业参保的,户籍所在地的相关社保经办机构应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二)参保人员未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由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但对男性年满50周岁和女性年满40周岁的,应在原参保地继续保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同时在新参保地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记录单位和个人全部缴费。参保人员再次跨省流动就业或在新参保地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将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中的全部缴费本息,转移归集到原参保地或待遇领取地。
(三)参保人员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且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不受以上年龄规定限制,应在调入地及时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Ⅱ 请教养老保险异地转移社会统筹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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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前政策,社保异地转移仅限版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权部分。
2、对待社会统筹要有一个正确的认识。单位缴纳部分进入社会统筹部分,个人缴纳部分进入个人账户。社会统筹确实和你的个人账户不发生直接关系,但不代表你没有在享受社会统筹的利益,而这份利益是国家强制企业缴纳的。社会统筹通俗来讲是大家共享。譬如我们通常提到的养老金(部分)、住院/大病报销、失业金、生育津贴/医疗补助等等,都是由社会统筹支付的。其实我们每个人都在享受到社会统筹的好处。你在北京就享受北京的社会统筹,将来回到河北廊坊同样也享受廊坊的社会统筹。这不存在亏的说法。
Ⅲ 职工个人养老保险跨地区统筹的规定是什么
照相关规定,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回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答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同意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此外,个人在同一统筹地区内流动时,只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档案,不转移基金。在我国,参保人员在省级统筹地区内流动就业已经实现或正在逐步实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顺畅转移接续。因此,目前的重点是个人跨省级统筹地区就业时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接续问题。
简单来说,参保的个人跨省流动就业的,由原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应随同转移到新参保地,由新参保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接收并办理相关手续。参保人员达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其在各地的参保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含本息,下同)累计计算;未达到待遇领取年龄前,不得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办理退保手续;其中出国定居和到我国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定居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从各地实践来看,对于出国或到港澳台地区定居的参保人,经其本人申请可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蓄额的本息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
Ⅳ 异地养老保险退休政策出台
异地的养老保险缴纳现在应经全国统筹了!也就是说:不管你在哪个城市缴纳社会保险,满足年限的可以统一合并累计计算工龄的。比如:你在A省参加工作5年、(A省养老保险转移B省)在B省参加工作6年、(B省的保险可转可不转)在C省参加工作满7年了,你回原籍山东,解答:你在A省参加工作5年了到B省参加工作时,你就可以将在A省的工作5年的缴纳的养老保险转移到B省市(暂时养老转移不涉及其他保险),继续缴纳在B省养老后的年限是累计(11年)。而后又在C省工作7年了,这时按照新的养老转移政策在一省市连续缴纳满十年(以上)的退休可在该省市办理退休。那在C省的7年保险也可以转移到B省。最后累计18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可以办理跨省市退休(政策是这样规定的还得看能否行得通,具体办理流程会有政策出台的),也可以将B省的11年转移到C省,最后在C省退休或将全部保险转移到户口所在地办理退休。社会保险缴纳比例:单位承担:养老20%失业1%工伤(根据企业性质)0.5%医疗10%生育0.8%个人承担:养老8%失业0.2%医疗2%+3;比如自己的保险基数为1615的按照比例相乘;单位承担:589.37、个人承担:180.27;合计:769.6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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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关于养老保险异地转移过程中,统筹部分的接续问题
统筹部分转12%
参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09〕66号
第四条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时,按下列方法计算转移资金:
(一)个人账户储存额:1998年1月1日之前按个人缴费累计本息计算转移,1998年1月1日后按计入个人账户的全部储存额计算转移。
(二)统筹基金(单位缴费):以本人1998年1月1日后各年度实际缴费工资为基数,按12%的总和转移,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按实际缴费月数计算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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Ⅵ 山东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实行全省统一
1.第一段话,说明单位交费比例要统一到20%,而不能是像现在这样,有的地内方是18%,有的地方是21%或者22%了
2.第二段容话,说明有单位的,个人交费比例明确规定为8%,没有单位的,以个人名义自己交的,交费比例规定为20%
3.第三段话,说明要严格执行社保的收支政策,如果发生社保金额不足的情况,当地政府要用自己的财政解决
4.潜台词,意味着山东省内养老保险全省统一一个政策,在不远的将来,在省内异地转移养老保险,将不受户口限制了,可以随工作关系转移了,交费规定一样了,将来的养老金计算办法也是一样了,不会有地域的差别啦
Ⅶ 山东省内如何转移养老保险、医疗保险
你在潍坊有15年缴费记录,异地社保是要在退休前转回青岛合并后办理退休,你先到老家的社保及医保办理接收函,再到异地办理转出手续后,回青岛办理合并帐户后办理退休
1、根据最新的政策,你在目的地只要建立了社保账户并正常缴纳,就可以在当地单位所属的劳动保障局申请将原来的养老保险转移到目的地。流动人员跨省就业时可以转移自己的医保关系,个人账户可以跟随转移划转。
2、目前政策下,只有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可以实现转移,其他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没有转移之说。
3、具体程序请仔细阅读:45个工作日办完 对于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转移养老保险关系需要走三个流程,新参保地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并向原参保地发出同意接受函——原参保地办理转移手续——新参保地接受转移手续和资金,三个流程走完之后即可办妥转移接续手续,政策规定每个流程最多15个工作日,也就是说对于参保者来说,最多45个工作日就可以将全部手续办完。
参保人只要申请即可,剩下的工作将由两地社保部门进行对接转移。 办理流程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4、《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明确,资金转移中,个人账户储存额全部转移。而统筹基金(即单位缴费)实行部分转移,即以本人1998年1月1日后各年度实际缴费工资为基数,按12%的总和转移,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按实际缴费月数计算转移。
Ⅷ 山东省内养老保险两个账户的现在合并了吗
山东要实施养老保险省级统筹,但这不是全省联网
只是说,在省内异地转移养老保险,可以随工作关系转了,不再受到户口限制了
但是,不转移是不能合并在一起的
文件可以去山东省劳动厅的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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