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国外都有哪些养老金制度
由于人口不断减少和老龄化不断加剧,降低退休金或再度延长退休者的年龄也难以避免,很多国外的养老制度也不断的在改变。
按照新生效的法律,德国退休者的年龄将由过去的65周岁逐步过渡到67岁。所谓逐步过渡是指将延长的2年分为24个月。前12个月,用12年的过渡期,即每年在上一年的基础上增加1个月的工作时间,这样在2024年即可过渡到66周岁时退休。后12个月分6年过渡完,即每年在上一年的基础上多工作2个月方可退休,这样到2031年时即可执行67岁退休的制度。
总之,大多数国家都是让你在年轻时创造更多财富,老了之后才会有好的养老保险,越来越多的国家选择了延长退休年龄。
2. 德国社会保险怎么算
德国实行的是社会市场经济制度,在保证市场自由竞争的同时,又采取措施,在一定程度上校正由于市场自由竞争导致的社会收入分配的差距,使竞争和经济增长的好处让全体人民都能享受。其中建立比较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覆盖全体公民,使所有最低收入和无收入的人,都可以从国家那里得到住房和货币收入,保持一定的生活水平,实现社会公平。
德国社会保险制度的管理体制
德国实行的社会保障体系,是由社会保险制度,以及以普通税收收入为来源的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制度构成,如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事故保险、医疗保险、护理保险、社会救济、住宅补助、子女补助和教育补助等,不同层次的社会保障项目几乎覆盖了所有的社会成员。德国社会保险制度又分为法定保险和自愿保险,法定保险的保费由雇主和雇员共同承担,自愿保险的保费完全由投保人个人承担。
德国社会保险的管理层次:
一是联邦政府部门。
管理德国社会保险的联邦政府部门主要有三个,即德国联邦卫生部、劳动社会事务部和劳动(就业)部。其中:卫生部负责医疗和护理保险,职责包括医疗保险政策的制定和业务协调。主要制定公共医疗保险的范围、缴费、服务标准、药品报销目录等政策。劳动社会事务部负责养老和事故保险的政策制定和业务协调。另外还有一个德国联邦劳动(就业)部负责失业保险。每个部都下设专门的管理办公室或执行委员会负责具体社会保险的业务管理。各州(有的几个州合起来只设一个局)、地方政府也设立相应的局(或办公室)负责执行。
由于公共社会保险法规政策是全国统一制定,联邦政府管理机构比较精干有效。
二是经办执行机构即公共保险公司和私人保险公司。
德国医疗、护理保险的公共医疗保险公司基本按行业设置,1990年德国有1200个公共医疗保险公司,现有400家公共医疗保险公司。全国有90%以上的人在公共医疗保险公司投保。政府规定在保费收入中提取5%作为机构人员经费。由于保险公司多,势必增加管理成本。法定保险的缴费和服务标准已经有法律规定,保险公司不能变动。
德国养老保险是由国家养老保险局承办。德国有23个州级的养老保险局,承办法定的工人养老保险,而海员、铁路职工、矿工和农民的养老保险分别由按行业分别设置保险机构承办,联邦养老保险局则承办政府职员的养老保险。
德国事故保险由行业保险合作社承办。人身事故保险分为法定保险和一般保险,法定保险的参加者为农民和海员。
德国失业保险由联邦劳动(就业)部负责,失业保险实行全国统筹,收不抵支时,由联邦劳动(就业)部向联邦政府申请,大区和基层劳动局执行。联邦劳动(就业)部下设10个州(大区)一级的劳动局;州劳动局下设181个市一级劳动局。劳动局不仅负责失业保险金的收取和发放,还负责失业者的职业介绍和职业培训,以及劳动市场的调查,参与劳动市场政策的制定等。
德国各种社会保险金统一由雇主交给雇员参保的医疗保险公司,由医疗保险公司按社会保险金的种类,分别转给其它险种的保险经办机构,联邦劳动(就业)部需支付医疗保险公司代办业务费,2000年预计支出12亿马克。
德国社会保险制度的启示
——建立德国统一的社会保障法律体系。
德国社会保障的法律统一由联邦议会立法。德国社会保险体系一般由法定保险、补充保险或个人储蓄保险组成,以法定社会保险为主。法定社会保险的对象为企业的职员或工人,所有的企业员工(除雇主外)都必须无条件参加,具有强制性。借鉴德国的经验,我国社会保障的法律规定全国要统一,由全国人大通过后实施。企事业单位和个人都具有缴纳社会保险费(税)的义务,以及享受社会保障的权利,使全国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社会保障缴费比例和待遇水平均衡发展。
——建立起各负其责的社会保险管理体制。
德国目前已建立了立法、决策、管理、预算编制和具体执行的各负其责又互相制约的社会保险管理体制。联邦议会负责社会保险的立法,政府部门监督执行,各自的社会保险公司(均为自治性的公共团体)具体负责管理和提供服务。其中政府部门中,财政部门负责全德国的社会保险预算的编制,联邦劳动(就业)部和劳动社会事务部负责社会保险的决策和管理办法。由于社会保险的具体事务是由各个社会保险公司负责,按照社会保险制度的市场运转机制进行运作,而政府各部门就可以专职于宏观决策,如社会保险的政策、预算的制定、社会保险制度运转的预测和监督,以确保参保人的权利不受侵犯,实现社会公平。这种管理体系是与德国实行的社会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
——社会保险社会化管理程度较高。
各个具体负责管理和提供服务的社会保险公司,在征缴社会保险费的同时,必须提供优质和方便的社会保险服务,否则参保人会转到提供服务比较好的社会保险公司参保。由于社会保险具有“大数”法则,参保人数不足就会影响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正常运转,甚至倒闭。因此各个具体负责管理和提供服务的社会保险公司存在着互相竞争的格局,具有社会化管理程度高的特点。
——社会保险资金运作模式的改革。
德国社会保险目前仍是实行现收现付制的基金筹集模式,在人口老龄化高峰期就会出现基金收支缺口大,威胁社会保险体系的运转。这个问题对于其他也是实行同一种模式的国家也会出现。为此,我国目前养老保险制度也需要及早采取应策,如可实行部分积累制的资金运作方式并逐步过渡到完全积累模式。在实行部分积累制的资金运作方式时,一是将现行的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的制度模式分解为两个层次的养老保险制度,即社会统筹部分由省级统筹,按现行的基础养老金办法运作;个人帐户部分则实行强制性的个人储蓄帐户,逐步提高个人的缴费比例,由社保经办机构负责管理,使个人帐户的基金积累实帐化。二是要重视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和商业保险,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在改革过程中要妥善处理好养老保险隐性负债问题,避免养老保险制度可能出现的支付危机。
——完善社会保障的基础性工作。
德国每个参保人员都有一个社会保障号码,通过保障号码可以查到参保人的所有资料。计算机全国联网,信息系统比较完善。当前,我国社会保障要加强基础工作建设,一是要建立起包括城乡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和行政单位职工在内的统一的职工养老保险制度。二是要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险费征缴系统,实行全额收缴,社会化发放。三是要提高统筹层次,如实行省级统筹,要清理、规范统筹项目和计发标准,避免各地之间社会保险待遇水平出现大的差距。四是要建立各级财政与税务、社保经办机构、开户银行之间,以及各自内部的社保信息联网系统,实行计算机管理,准确掌握保障对象的基本情况和动态变化情况,达到信息共享。
德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启示:——社会保险资金运作模式的改革。
德国社会保险目前仍是实行现收现付制的基金筹集模式,在人口老龄化高峰期就会出现基金收支缺口大,威胁社会保险体系的运转。这个问题对于其他也是实行同一种模式的国家也会出现。为此,我国目前养老保险制度也需要及早采取应策,如可实行部分积累制的资金运作方式并逐步过渡到完全积累模式。在实行部分积累制的资金运作方式时,一是将现行的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的制度模式分解为两个层次的养老保险制度,即社会统筹部分由省级统筹,按现行的基础养老金办法运作;个人帐户部分则实行强制性的个人储蓄帐户,逐步提高个人的缴费比例,由社保经办机构负责管理,使个人帐户的基金积累实帐化。二是要重视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和商业保险,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在改革过程中要妥善处理好养老保险隐性负债问题,避免养老保险制度可能出现的支付危机。
——完善社会保障的基础性工作。
德国每个参保人员都有一个社会保障号码,通过保障号码可以查到参保人的所有资料。计算机全国联网,信息系统比较完善。当前,我国社会保障要加强基础工作建设,一是要建立起包括城乡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和行政单位职工在内的统一的职工养老保险制度。二是要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险费征缴系统,实行全额收缴,社会化发放。三是要提高统筹层次,如实行省级统筹,要清理、规范统筹项目和计发标准,避免各地之间社会保险待遇水平出现大的差距。四是要建立各级财政与税务、社保经办机构、开户银行之间,以及各自内部的社保信息联网系统,实行计算机管理,准确掌握保障对象的基本情况和动态变化情况,达到信息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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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世界初等发达国家的国民基础养老金大概有多少我国与之差距有多大
微博认证为英国《华文周刊》商业拓展部总监的安光系日前发表文章,介绍从天津到英国13年的老人曲大爷的养老故事。
这篇文章被多家媒体转载,网友惊叹安光系笔下描述的英国福利制度之优越的同时,也对文章真实性提出了质疑。那么,发达国家究竟怎样养老,其养老制度又能给我国提供哪些借鉴呢?
英国:职业年金是养老金重要支柱
英国就业与养老金部2012年8月公布的数据显示,2012年,英国有13万退休人员每周只能领取7英镑的基本养老金,同时有13万人每周可领取200多英镑基本养老金。这意味着,在其现行的养老金制度下,退休者每年领取基本养老金差额最高可达1万英镑。曲大爷每月领到上千英镑养老金并非没有可能,但不是每个退休人员都像他一样“幸运”。
目前,英国的养老保险制度由国家养老金计划、职业养老金计划和个人养老金计划等三个支柱构成。
国家养老金计划包括“国家基本养老金计划”和“第二养老金计划”,由政府提供,并由政府承担兜底责任。基本养老金已覆盖所有公营和私营部门的雇员。雇员和雇主共同缴费,形成 “国民保险基金”。该基金实行现收现付制,结余资金全部购买国债或存银行,禁止进行股票投资。第二养老金主要目标人群是非常规就业者,如中低收入者、长期患病或身体残疾的从业人员,任何已缴纳了基本养老金保费同时又没有职业养老金或私人养老金的雇员将自动加入第二养老金计划。在基本养老金缴费年限相同的情况下,第二养老金根据不同收入标准支付不同的养老金。
由于基本养老金替代率较低,仅能保证员工退休后的基本生活需要,大部分人退休后的主要收入来源于职业养老金。职业养老金自2012 年10 月起成为更具强制性的职业年金,所有年收入7475 英镑以上、年龄在22 岁到法定退休年龄之间、没有参加任何职业养老计划的都将“自动加入”职业养老金计划。雇主缴纳雇员工资的3%,雇员本人缴纳4%,政府以税收让利的形式计入1%,合计8%的缴费注入雇员的个人账户。职业养老金计划积累的资金主要投资于以股票为主的资本市场。职业养老金参与者占英国全部人口的45%左右,已经成为英国养老金体系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
个人养老金计划包括私人养老金、养老储蓄和个人寿险等。私人养老金主要面向众多中小企业,包括大量个体工商业者、自雇人士和非常规就业者,个人可以自愿选择是否加入个人养老金计划,并且待遇水平与个人缴费相关联,体现多缴多得的原则。
德国:鼓励发展“补充养老保险”
德国的养老保险制度包括法定养老保险、企业养老保险和私人养老保险三部分,后两者又被称为“补充养老保险”。
在德国,法定养老保险的覆盖面较广,既包括一般的养老金,也包括职业康复待遇、职业能力或就业能力丧失养老金等。
法定养老保险资金主要来源于雇主和雇员缴费,费率根据实际需要随时调整,目前的缴费比例为工资的19.5%,由雇主和雇员各负担一半。养老金根据退休者退休时的工资和工龄长短计算,但最高不超过退休前最后一个月工资的75%。
此外,德国还大力鼓励企业养老保险和私人养老保险。与法定养老保险不同的是,企业养老保险采取“直接支付原则”,即职工在工作期间积攒了多少企业养老保险,退休后他就能得到相应数额的养老金。目前,德国法定养老保险、企业养老保险和私人养老保险所支付养老金的比例大约分别为70%、20%和10%。
美国:养老责任由三方共同承担
美国的养老责任由政府、社会和个人等多方面共同承担。其资金来源主要是在职人员把工资所得的一部分作为“社会保障税”(社保税)上交给政府,用于发放给已退休者、残疾人以及他们的家属,在职者退休之后便可以从社会保障制度中享有相应的福利。
在职人员退休后获得社会保障福利(社保福利)的多少视其工作时间长短、缴纳社保税数额以及退休年龄而定。但提前退休者的福利额将适当扣减。
除了社会保障制度,美国政府和一些公司还建有自己的退休金制度。美国政府制定了“联邦雇员退休制度”。政府工作人员除参加社会保障制度、缴纳社保税之外,还必须每月上缴工资收入的1.3%,政府工作人员退休后可根据其退休时的薪水、工龄长短等领取相应的退休金。
日本:国民年金是养老金制度的基础
日本的养老金制度可以分为公共养老金和私人养老金。公共养老金包括国民年金、厚生年金和共济年金。中央政府承担公共养老金的全部行政管理费用,并且提供国民年金支出的1/2。
上世纪90年代以来,人口快速老龄化和经济衰退致使公共养老金系统面临账户入不敷出的风险,政府被迫多次实施养老制度改革,私人养老金开始得到迅速发展。私人养老金分为企业型养老金和个人型养老金。私人养老金享有一定的政府税收优惠,种类较多,包括国民养老金基金、退休离职津贴计划、厚生年金基金、税收合格养老金制度等。
国民年金是日本养老金制度的基础,20岁以上60岁以下在日本拥有居住权的所有居民都必须加入。它的资金来源于个人缴纳的保险费和国家财政预算。个体经营者、无业人员等每月需要缴纳1.33万日元。企业职工和公务员则分别加入包含国民年金在内的厚生年金和共济年金,缴纳金额为收入的17.5%,由职工和雇主各负担一半。另外,还有企业年金及个人年金,由企业自己管理和运营经营。
2000年,日本在世界上首推养老护理保险制度,国民只需要交纳一定的保险费用,65岁以后就可以接受这项保险提供的服务。包括:上门护理、上门帮助洗浴、上门帮助康复、痴呆老人生活护理等。
新加坡:工薪者均参加公积金计划
1955年,新加坡开始建立中央公积金制度,并设立中央公积金局,对公积金实行全国统一管理。新加坡《中央公积金法》规定,凡工薪收入者,无论是公务员、职员,都要参加中央公积金计划,按时足额缴纳公积金,公积金由雇主和雇员共同缴纳。目前缴纳的基数为:凡是年龄在55岁以下的雇员,其公积金的征缴率为日工资的40%,55一59岁的征缴率为25%,60~64岁征缴率为日工资的15%,65岁以上征缴率为10%。随着形势的不断变化,新加坡政府对公积金的内容不断加以补充和完善。个人可以动用公积金储蓄来买房、看病和养老,公积金使新加坡居民在不长的时间里,初步实现了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居有其屋。
专家:中国应借鉴国外养老多元化模式
1889年,德国建立了世界上第一个社会养老保险制度。100多年来,全世界已有160多个国家形成了不同模式的社会养老保障制度。近年来,为应对养老保障财务危机,很多国家都对其养老保障体系进行改革,总体趋势是构建多支柱、可持续发展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补充养老保险和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
中国人民大学老年学研究所副所长、教授姜向群此前做客人民网时指出,国外有些国家发展的养老保险模式覆盖了基本所有的人群,不仅仅是政府主办的养老保险,还有职业保险——就是职业年金制度,这种多元化模式值得借鉴。
有专家认为,中国应该借鉴日本充分发挥私人养老体制作用,不应等到公共养金已经不能维持的时候再发展私人养老金。中国地区差异巨大,完全依赖全国统一的公共养老系统是不现实的,应该考虑实行减税政策鼓励私人养老金的发展,调剂各地区各收入阶层对养老金需求的差异。
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社会保障中心秘书长齐传钧表达了同样的看法,“你问企业职工,很多人不了解企业年金是何物。他不知道争取这个权利……现在基本上基本养老保险一只腿独大,企业年金、商业保险很小,缺腿,不平衡。”
“我认为中国的养老保险比较适合的模式是‘盎格鲁-撒克逊模式’,更准确地说是盎格鲁-美利坚模式,就是美国模式,美国的养老保障制度模式有很多特点更加适合中国。”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郑秉文认为,美国的养老保障制度“不是碎片化的,而是一个大一统的制度,公务员和企业工人都在一个制度里,总统和清洁工在一个制度里,全国只有一个制度,不存在不公平和特权的问题”。
“另外,美国基本养老保障制度的激励性比较好,大家的退休年龄都自愿延长。”郑秉文举例说,“我认识的一个美国教授,是养老金经济学的教授,2010年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时都70岁了才刚刚办完退休手续。一个社保制度,如果可以促进劳动供给,有利于劳动力全国范围的自由流动,对经济发展有激励作用。显然,这样的制度是更加适合中国。否则,如果一个社保制度,使大多数人争先恐后地提前退休,满大街打麻将的、跳舞的,都是五六十岁退休的,这个社保制度对劳动供给的影响就肯定是负面的。”
4. 谁建立了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德国铁血宰相俾斯麦,军国主义的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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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制度作为一种社会意识的产物,是伴随着近代大工业的产生和发展而产生的。它大体可分为成形、发展、成熟和改革四个时期。
(一)成形时期。德国是现代社会保障制度的发源地,始于德国“铁血宰相”俾斯麦时期。19世纪70年代,德国经济不景气,劳动人民生活每况愈下,工人劳动条件恶劣,为争取改善这一状况,工人运动愈演愈烈,严重威胁资产阶级和地主阶级的统治利益。俾斯麦政府被迫采用安抚政策,提倡通过国家立法兴办社会保障,以缓和阶级矛盾。俾斯麦曾公开宣称,社会保险是消除革命的投资,一个期待养老金的人是最守本分的人,也是最容易统治的人。在“社会改革”的旗号下,德国先后于1883年、1884年、1889年制定了三项法案,建立了社会保险制度,并很快被西方各资本主义国家仿效。俾斯麦的社会保障立法是现代社会保障制度产生的标志。
(二)发展时期。20世纪30年代,以美国为首的资本主义遭受到世界性经济大危机的首次冲击,失业、老年人的生活问题成为这次危机矛盾的焦点。为解决危机、刺激经济复苏1935年3月14日,美国正式通过了《社会保障法》,使“社会保障”一词正式在法案中出现,实现了形式与内容的统一。其后英国先后在1934年和1936年通过了《失业法》、《农业失业法》、《国民健康保险法》三部法律。在瑞典,也采用瑞典学派主张的通过国家调节经济、消除失业的理论。而且,运用社会保障措施实行国民收入再分配,缩小收入差距,成为瑞典后来推行“福利国家”的理论基础。
(三)成熟时期。二战后,西方一些主要资本主义国家,为了维护资本主义统治,在庇古的福利经济学和凯恩斯的国家干预经济理论影响下,走上了所谓“福利国家”的道路。60年代美国已形成比较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英国首相艾德礼在1948年就公开宣称,英国已进入了“从摇篮到坟墓”均有保障的福利国家行列。欧洲、北美洲、大洋洲、亚洲的一些其他发达国家,也相继宣布实施“普遍福利政策”。这时期的社会保障,保障范围扩大,管理也逐步科学化。
(四)改革时期。为了消除“普遍福利政策”带来的弊端,资本主义国家在经济政策上出现了保守主义1979年,英国政府率先对时候保障制度实施改革和调整,现代社会保障制度进入改革时期。主要内容为:一是开源,开征社会保障税,增加福利项目收费等;二是节流,主要是削减社会保障经费的支出,降低现行的社会保障待遇的标准等。
5. 德国实行的几种农民养老保险模式
二战后 , 德国对农业的发展不太重视 , 但出于民众对食品安全广泛关注的考虑 , 确保社会稳定 , 保障农产品能自给自足和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 德国政府从上世纪 50 年代加大了对农业的保护与发展的支持力度 , 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吸引优秀人才从事农业生产。建立完善的农民养老保险体制是其中的优惠政策之一。 当时, 德国人口老龄化问题比较严重 , 迫切需要实施农民养老金政策。而传统的农民养老模式是由农民子女来负担他们退休后的生活 , 政府不提供任何养老保险。随着时间的推移和人们观念的转变 , 当孩子长大之后 , 子女更愿去城里谋生 , 不愿意接替父亲的衣钵 —— 在农村务农 , 或者有的年轻人根本不愿意承担起赡养父母的责任。所以 , 政府急需出台一系列的相关政策 , 来解决农民养老问题。 经过探索 , 德国农民养老保险制度实施过三种模式 : 一是平等模式。这一模式是在上世纪 50 年代发展起来的。即农民在退休之前 , 每个农民缴纳一笔费用 , 待其退休之后 , 政府支付他们同等的一笔退休金。但在这种模式下 , 政府存在过度支付的风险。 二是额外奖励模式。上世纪 70 年代 , 农民的退休年龄从 65 岁降低到了 55 岁 , 等于农民提前放弃了土地生产 , 同时失去了生活收入来源 , 因此 , 政府会额外付给农民一笔养老金。这种模式仍然依赖于政府大量的财力投入 , 相对于第一种模式而言 , 政府的负担并未减轻。 三是收入支付模式。进入上世纪 90 年代 , 政府对于退休农民养老金的支付 , 是根据农民和他妻子的收入决定的。由于收入是绝对数 , 所以需要支付的养老保险金也有固定的上限。但是 , 此种模式仍有弊端 : 第一 , 农民的家庭收入不好确定。第二 , 农民死亡 , 其妻子仍然享受政府原本给她丈夫的福利待遇 , 造成政府的养老金支付成本并没有降低下来。 德国现行的农民养老保险模式是 “ 付多少 , 用多少 ” 的模式。即由年轻人出钱 , 老年人享用的一种方式。但是随着人口出生率的不断降低和老龄化趋势的增强 , 由年轻人提供的这笔资金已经不能满足老年人的需求 , 需要政府拿出一部分钱来弥补其差额。因此 , 这种模式已经成为一种不断消耗公共资源的模式 , 并且由于中央政府对这个模式的投入严重不足 , 大部分退休农民的利益没有得到保护。目前 , 德国仍在寻求一种更为合理的农民养老保险模式。
6. 德国人口老龄化社会的优缺点
人口老龄化社会没有优点。
德国是欧洲人口老龄化程度最高的国家,超过五分之一的人口在65岁以上。在世界范围内,其人口老龄化程度仅次于日本。统计数据显示,2010年德国人口约为8180万,其中只有不到七分之一的人口年龄小于15岁,该比例为欧洲最低,全球也只有日本的这一比例低于德国。按照目前的人口出生率,德国未来的人口问题将会越来越严重:40年之后人口数量将减少1200万,低至7010万人。
人口老龄化对德国经济和社会生活的影响不断加深,社会结构也在发生变化。德国经济增长的潜力削弱;公共财政负担加重;社会保障资金将面临空前危机;并由此导致城乡差距拉大、失业率上升、社会心理问题等不良后果。2009年,230万德国人需要护理,而这一数字在2030年将增至330万人左右。
德国是世界上最早开始系统应对老龄化的国家之一,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已成为名副其实的福利国家典范;2012年生效的法律规定,退休者的年龄将由过去的65周岁逐步过渡到67岁;总理默克尔领导的德国执政党还起草了一份议案,拟向25岁以上有收入的人群征收一份额外的“年龄税”,让这些年轻的工作者帮助国家应对迫在眉睫的养老压力。
德国重度老龄化
德国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步入老龄化社会。统计数据表明,1980年德国人平均年龄为37.1岁,比1970年增加了2.2岁(增6.3%)。而1970年的平均年龄34.9岁与1960年的平均年龄34.8岁相比之下几乎没有变化。1990年比1980年增加了1.7岁(增4.6%),2000年又比1990年增加了1.4岁。1980年至2000年平均年龄相对缓慢的增长原因,来源于外来人口和东西德统一。在这两个因素消化之后,2010年比2000年再猛增了2.6岁。
德国是世界上老龄化最严重的国家之一。2010年德国人平均寿命达79.80岁,其中男性达77.70岁,女性达82.74岁。据联邦统计局2010年数字,60岁以上人口达2.17千万,占总人口的26.6%,其中65岁以上人口为1.60千万,占总人口的19.6%。2030年德国60岁以上的人口预测将达36.2%,2050年甚至将超过40.9%。现在德国人口中65岁以上的老年人占21%,预计到2030年,65岁以上的老年人将由目前约1600万人增加到2400万人;到2060年,这一比例将达到约34%。当前德国每5个人中有1个是超过65岁退休年龄的老年人,到2030年每4个人中就有1个65岁以上的老人,到2060年上升到每3个人中有1个。
中国经济时报记者在德国采访期间,曾在法兰克福街头看见一对中年夫妇带着5个孩子过马路的温馨场景,大的有10多岁,最小的还躺在手推车里。但德国同行苦笑摇了摇头,他告诉笔者一句格言——“You can imagine the opposite ”,用来说明眼前的情景只是特例。事实上,在德国,看到的也确实是“相反的情形”:汉莎航空的空姐是“大嫂”;酒店里的服务生是耄耋长者;租来车辆的驾驶员也多数是老年人。
德国人口自2003年以来就不断减少,人口结构变迁的主要原因是出生率低下。据统计,现在德国妇女平均只生育1.4个孩子,2006年死亡人数比出生人数多14.4万人,预计到2030年,德国总人口将由目前的8250万人下降到7800万人。伴随着人口数量的下降,德国老龄化问题也越来越突出,联邦统计局负责人索美指出,1970年代以来,越来越多的德国妇女不再做母亲。造成这一状况的原因是:德西的托儿所数量不足,很多小学午后就关门。2008年,60岁以上妇女中11%没有孩子,而这个比例在40到44岁年龄层的女性中是21%。据联邦统计局称,从现在起到2060年,德国人口将减少到6500万—7000万。老年社会越来越严重的同时,出生率又不断下降,德国社会将面临着巨大的挑战。
由于自然余额(出生人数与死亡人数的差额)呈负值,德国经济面临来自劳动力市场的巨大挑战,未来十年增幅可能出现明显回落。经合组织发布的《2012年德国经济报告》指出,长期来看,德国经济平均增长率将保持在1.5%的较低水平,10年后甚至可能降到1%,主要原因是人口迅速老龄化,以及随之而来的潜在劳动力数量下降。
经合组织秘书长古里亚在报告发布会上说,德国未来要保持富足,需要在劳动力市场、税制系统和能源政策上进行结构改革。
研究人员预计,2016年至2025年期间,经合组织每年就业人口平均增加0.5%,而德国同期就业人口将明显减少。到本世纪30年代中期,德国15岁以下和64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比例将从目前的51%上升到74%。
经合组织经济学家要求德国政府进行改革,提高就业人员数量,通过让更多妇女从事全职工作和延长退休年龄等方式获得专业人才。为此,德国需要在税收和社会保障体系上进行改革。例如,减少对单职工家庭的税收优惠,同时投资建立服务好而价格低廉的幼儿园。
古里亚说,2012年德国经济增长率预计仅为0.4%。未来德国经济增长的支柱是加强内需和提高劳动力潜力。经合组织建议德国放松建筑师和律师等一些服务行业的苛刻规定,不仅直接资助而且通过减免税等方式推动科研开发。
劳动力也将形成缺口。尽管目前人口老化的有害效应因越来越多的妇女和老龄劳工参加工作而得到抵消,但德国六大经济研究所之一的基尔研究所(IFW)研究员科思预言:“就业人数的减少从长期看将削弱德国经济增长的潜力。增长率今后每年应在1.2%上下,而2000年是1.5%。”联邦劳工局预计,德国到2025年的劳动力缺口将达到700万,必须大规模引入外来人才。
退休的老人日益增多,将对公共财政产生影响。据德国联邦统计局数据显示,过去10年,德国大多数时候都处于人口负增长状态。照此发展,越来越少的年轻人需要负担更多的老人。目前德国需护理的老人约230万人,其中150万人以居家养老为主,另80万人选择机构养老。针对德国老龄化迅速的发展,世界著名的审计师机构Enrst&Young2011年9月的调查结论是,至2020年德国将有90万人选择机构养老。换句话说十年后需增加10万个机构养老的床位,单独此项投资就需177亿欧元。
人口老龄化造成社保支出增加,社会保险体系的资金保障将面临重大挑战。位于柏林的人口与发展研究所所长科林霍尔茨表示:“随着德国婴儿潮一代步入退休年龄,德国的社会保障资金将面临空前危机,如今的社会保障体系将因为缺少资金而无以为继。即使出生率能有所提高,但新生儿的绝对数量还是会持续下降,因为育龄妇女的人数正变得越来越少。”
德国联邦议会工作组最近提出一项“年龄税”建议,即每个年满25周岁的德国人按照收入比例缴纳一定金额以建立储备金,保障未来不断上升的养老金支出。工作组的理由是,出生于20世纪五六十年代婴儿潮时期的一代人将在2030年左右退休,届时所需医疗和护理支出将大幅增加。
“年龄税”的诞生来自于对老龄化社会社保支出不堪重负的担忧,由于涉及复杂而敏感的政治和经济公平问题,其可行性还有待论证。该提议还受到了来自执政党和反对派的多重批评。
德国政府已经意识到,人口的老龄化不仅会导致国民经济生产力下降,税收负担加重,带来年轻人负担加重、劳动力短缺等一系列问题,而且会加深社会代沟,出现更多生活困难的老年人,影响社会和谐。德国专业人才紧缺、养老院护理人员不足等现实问题表明,以老龄化为主要特征的人口结构变迁已经开始对德国的社会经济产生影响。有分析认为,德国今后几年面临的最大挑战不是欧债危机和能源短缺,而是如何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问题。德国各部委正联手制定一项“人口政策”方案,对德国如何应对人口老龄化进行长远规划。默克尔为此主持召开人口老龄化问题的专家会议,邀请各界代表共同商讨对策。
德国前总理施罗德接受《商报》采访时提出“2030议程”,指出要及时应对社会老龄化带来的挑战。他坚持将退休年龄延至67岁,提高女性在领导层的比例,并支持外来移民政策。提出“年龄税”的工作组不仅强调社保基金的稳定,还提出了创造家庭友好型社会氛围、倡导外来移民、雇佣更多女性和老龄职工等多方面措施。同时,提高出生率及女性在家庭和职业之间的平衡等根本问题,需要政府制定家庭友好和鼓励生育的政策。据认为,法国的生育率好于德国的原因就在于其家庭政策的鼓励与配合。
有人口专家认为,人口发展从多子的农业社会到老龄的工业社会一般经历五个阶段,在最后阶段应该重新达到平衡。从当前的情况看,全球的工业国家仍在朝着老龄化社会发展,是否能够达到理论中的新平衡,还有待事实检验。
在新加坡的一个会议上德国绿色环保城市弗莱堡市市长迪尔特·萨罗门(Dieter Salomon)谈起了城市的未来。当被问及未来30年德国城市将会如何之时,他微笑着说:“不会有未来”。
市长先生并没有夸张。几十年以来,欧洲的人口增长是全球最缓慢的,生育率远远低于人口替换率,且比美国低了50%左右。假以时日,这种人口趋势将造成灾难性的经济后果。到2050年,欧洲现拥有的7.3亿人口将减少7500万至1亿人,其劳动力人口也将比2000年时减少25%。
德国是欧洲大陆的超级经济体,逃脱人口“寒冬”的可能性也微乎其微。到2030年,德国每100个人中就有53个退休者,相比之下美国为30人。如此,德国将面临巨大的债务危机——老年人的社会福利成本将蚕食其现行节约/产出型经济的成果。据美国企业研究所的尼克·爱波施塔特(Nick Eberstadt)称,到2020年,德国债务本息占GDP比重将会是目前希腊的两倍。
政府的对策
德国是世界上最先建立公共养老体系的国家。早在19世纪末,当时的宰相毕斯麦就设立了养老保险,在整个20世纪的过程中先后诞生了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及1995年的护理保险。总的来说,养老主要是由社会来承担,公共养老金待遇也十分丰厚。自从护理保险问世以来,养老产业给社会提供了几十万的就业机会。
为了应对老龄化,德国在单一公共养老体系基础上增加了积累性养老计划。德国公共养老体系(GRV)采用现收现付制,所需资金来源于工薪税和财政补贴,工薪税税率为19.5%,负担约70%的公共养老支出。上世纪80年代后期,政府认识到老龄化将严重影响公共养老计划的可持续性。德国于1992年启动养老改革,主要政策包括修改养老待遇调整机制,避免养老待遇过快增长,控制提前退休,这些方法在减少养老支出的同时也降低了养老待遇。为了弥补养老待遇下降,德国建立了自愿性质的完全积累养老计划,个人缴费率为4%,政府给予税收优惠。积累计划的覆盖面目前还有限。2004年,德国进一步修改确定公共养老金待遇的公式,新公式根据退休人口与缴费人口比例的变化自动调整公共养老金的待遇,在老龄人口比例上升时,公共养老金待遇会自动减少。
德国的养老保险制度包括法定养老保险、企业养老保险和私人养老保险三部分,后两者又被称为“补充养老保险”。随着德国人口老龄化问题日益突出,政府的养老负担也在逐步增加。为此,德国政府在维持法定养老保险主导地位的同时,也采取措施鼓励人们更多地参加“补充养老保险”。
在德国,法定养老保险的覆盖面较广,既包括一般的养老金,也包括职业康复待遇、职业能力或就业能力丧失后的养老金等。原则上,所有雇员都是法定养老保险的义务参保人,自由职业者如医生、律师、艺术工作者等一般参加私人养老保险。
法定养老保险资金主要来源于雇主和雇员缴费,费率根据实际需要随时调整,目前的缴费比例为工资的19.5%,由雇主和雇员各负担一半,当雇员月收入低于某一限额时,则由雇主单独支付。此外,法定养老保险每年还获得国家补贴,总额约占当年养老保险总支出的五分之一。养老金根据退休者退休时的工资和工龄长短计算,但最高不超过退休前最后一个月工资的75%。
此外,德国还大力鼓励企业养老保险和私人养老保险。与法定养老保险不同的是,企业养老保险采取“直接支付原则”,即职工在工作期间积攒了多少企业养老保险,退休后他就能得到相应数额的养老金。职工缴纳的企业养老保险占工资的比例每年由行业劳资部门和政府协商决定,且这部分养老保险可以享受税收优惠。企业养老保险最初是作为福利向职工发放的。
从2002年起,德国颁布新法律,规定企业职工有权利要求雇主将一部分工资或者节假日奖金变成企业养老保险,企业养老保险的筹资方式、组织形式及受保人等均可自由选择。目前,德国的企业养老保险对劳动力的覆盖率已经高达65%,成为养老保险制度中最重要的补充部分。
尽管德国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属于自愿性养老保险,并由私人公司经营,但政府并非完全放手不管,而是对其进行宏观调控。为了防止雇主因宣布破产而无法支付养老金的风险,德国设立了雇主组织的养老保险基金会作为担保机构,规定开办企业养老保险的雇主有义务向担保机构投保,如果企业破产导致无法支付本企业的补充养老金,则由该基金会支付。
私人养老保险也是自愿的,并且也能得到国家补贴。目前,德国法定养老保险、企业养老保险和私人养老保险所支付养老金的比例大约分别为70%、20%和10%。德国政府希望,私人养老保险支付的养老金近期能提高到整个养老金的15%,中远期达到25%至30%。这样,企业养老保险和私人养老保险将有望从现在的补充地位逐步提升到与法定养老保险相近的支柱地位。
生育率降低和人口老龄化,给德国19世纪创建的养老保险体制带来极大冲击。德国的退休保险体制实行的是“转摊方法”,也称“代际合同”。具体说,就是由当前正在工作的一代人,用其所缴纳的退休保险金来支付退休人员的退休金。
按照一般规律,最合理和有效的比例应该是每三个在职员工养活一个退休人员。而德国目前是每100个在职人员为44个退休者提供退休金。按照现在人口生育率和人口老龄化的发展进程,再过20年,每100名在职员工要养活78个退休者。到那时,想靠在职员工交纳保险金来保障退休者的生活已不可能。
当德国19世纪初推行养老保险体制时,法定的退休年龄是70岁,而那时的平均寿命只有45岁。1956年德国政府进行养老金改革时,把退休年龄定为65岁。这几年,德国人的平均退休年龄是65岁,但平均寿命已达到80岁。因此德国政府决定从2012年开始将退休年龄提高到67岁。
欧洲社会已对享受安逸的退休生活习以为常,一些福利国家更被视为欧洲大陆退休人士的乐园。尽管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现行制度即将破产,但老百姓关心的往往是眼前利益,反对延长退休时间。记者的一位德国朋友就认为,这个决定不符合实际因为在德国企业里,有三分之二的人在65岁之前就已经因身体等原因被迫离开了工作岗位。
另有一些学者认为,推迟退休年龄会挤压年轻人的就业和晋升空间,延迟退休就是延长国家的新陈代谢周期。德国工会也批评说,该项改革措施无益于德国的老年保障体系,是变相的“缩减养老金计划”。不管老百姓如何反对这一措施,但人们必须认识到,对现有福利体制进行改革是德国必须面临的“痛苦现实”。
为了解决老龄化的问题,德国联邦教育和科研部制订了一项专门资助有关人口老龄化各领域研究的综合科研计划。德国教育和科研部部长安妮特·沙范在介绍这项名为“德国政府人口变迁研究日程”的计划时说,这是德国首次专门就人口老龄化制订跨学科研究计划。德国政府计划到2016年总共为该计划投入4亿多欧元。这项计划涉及的课题既有社会科学领域的原则性问题,也包括旨在改善老年人生活的通讯、交通、建筑新概念以及培训、卫生保健等方面的具体技术问题。
沙范说:“我们要通过科研,推动有利于改善老年人生活质量和社会参与的新解决方案、产品和服务项目的开发。我们要为全社会的福祉去发掘至今仍潜藏的长寿社会的宝藏。”
德国教育和科研部在一份声明中强调,德国未来不仅要妥善应对人口老龄化带来的挑战,还应善于充分利用老龄化的机遇。比如面对未来年轻就业者逐步减少的现实,如何更好地发挥年长就业者的作用。研究计划的一个资助方向就是促进企业界和教育界为类似问题找到更好的解决方案。
福利国家的养老楷模
德国实行的是社会市场经济。和其它经济领域一样,德国联邦政府原则上不直接介入“银发经济”的市场开发,但政策上给予充分支持:财政上支持需要护理的老人,税务上支持护理企业。德国社会福利法共有十二卷,是名副其实的福利国家。
护理费用首先来源于护理保险,牵头单位是卫生部。标准分别是:
居家养老:护理级别1,每月450欧元;护理级别2,每月1100欧元;护理级别3,每月1550欧元;
日间或夜间照料中心:护理级别1,每月450欧元;护理级别2,每月1100欧元;护理级别3,每月1550欧元;
短期托老所:护理级别1至3,每月1550欧元;
机构养老养老院:护理级别1,每月1023欧元;护理级别2,每月1279欧元;护理级别3,每月1550欧元;
老年痴呆症:每月2400欧元;
需要说明的是,护理保险的金额是建立在非全保基础上。比如柏林的养老院对于护理级别2需每月3000千欧元费用,除去护理保险每月所付的1279欧元,自己必需交付剩余的1721欧元。
如果个人无法交付如上所述的1721欧元,则国家根据个人收入的底线而作出相应的财政补贴。德国社会福利法第十二卷作出了财政补贴的规定,牵头单位是民政福利部。
对于护理企业给予税务优惠政策。德国目前企业征税主要有两项:销售税目前19%和赢利税。企业赢利税又分企业所得税15%和企业营业税约13%。对于护理企业则免销售税和营业税,只交企业所得税。
地方政府对于老年住区也会给予支持。由于德国联邦制的特点,地方政府可根据自己的情况作出政策上或财政上的支持。如慕尼黑地方政府针对地价极高的现状,对建立小型老年住区给于政策上有力的支持,即所谓的慕尼黑模式——以建筑指标换取相对便宜的地价用于公共事业。“慕尼黑图得林老年住区”包含居家服务监护式公寓49套及108个床位的护理式托老公寓养老院,地方政府另给予每个床位16000欧元的一次性财政补贴。
居家养老和机构养老在德国是一个互补的关系。“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这一原则在德国基本上已实现。目前德国需护理的老人约230万人,其中150万人以居家养老为主,得到亲戚朋友邻居的帮助,他们的年龄平均在80岁以下。另80万人选择机构养老,通常在养老院生活的老人年龄一般在80岁以上。需护理老人的第一阶段以居家养老结合社区服务为主,第二阶段进入机构养老。
居家养老主要是以传统居家上门护理为主,日间照料中心和短期托老所为辅所组成;居家上门护理,护理保险则按护理级别以固定的金额支持上门护理的服务。例如蕾娜范集团在德国许多地点提供上门护理服务,目前共服务顾客1600人。
通过上门护理服务的帮助,在洗漱早点完毕后,老人可去日间照料中心。在那儿通常有针对老年人的不同活动,如朗诵、剪纸、记忆训练、下棋打牌和制作蛋糕等。回到家后的晚饭洗漱及上床,又由上门护理服务来完成。
在亲戚朋友邻居不在的情况下或自己刚从医院回家需康复阶段,老人可进入短期托老所。根据护理保险规定每年最多两个月。
德国2010年有80万人选择机构养老,即进入养老院,十年后的2020年,预计有更多人进入养老院。老人普遍和子女分居,子女工作的压力和对个人生活的追求以及出生率下降等,是机构养老在德国迅速发展的主要原因。据统计5年前平均每人在养老院的时间约2年,目前的停留期大大缩短了,估计在1年左右。换句话说,老龄化的发展对床位的需求应比预测的更大,只是周期性的缩短及上门护理服务业的发展才缓解了这一问题。
目前在德国共约12000养老机构,80万个床位,也就是说每个养老机构不到70个床位。这与德国的人口密度和他们的生活品味有关。但出于竞争和成本压力,现在新建的养老机构通常都在120床位以上,并且大多都建在城市。
养老院与居家养老的不同,在于24小时可以享受全包位服务:护理,日间生活和起居。例如蕾娜范集团把专业护理和酒店服务结合起来,在许多城市设立了以机构养老为主的“生活服务中心”。
近几年来在德国又兴起一种新型的居家养老模式——监护式公寓。因老人行动不便,新建的公寓无障碍,另附加一些服务老人的硬件设施,如电子信号器或电视监控器等,如需要护理则可预订上门护理服务。
经验表明,监护式公寓和养老院结合后,它受欢迎的程度更高,推广也更快。老人们不仅所得到的服务项目大量增多,而且一旦卧床不起可直接进入邻近的养老院。最具有代表性的是2008年开业的蕾娜范生活服务中心“柏林布赫”。其服务内容有护理式托老公寓养老院,日间照料中心,短期托老所,老年痴呆症护理中心及医务精心护理中心。
由于人口老化和出生率降低的原因,据预测从2012年至2020年德国共需外加22万护理人员。目前在护理行业工作人员约97万人,专业人才极为缺乏的情形已有多年。针对广泛的服务项目如老年护理、痴呆症护理、医务精心护理等,通过举办专业讲座,和保险公司或医院进行交流,对护理人员不断培训和再培训非常必要。
7. 德国有什么政策,法律,措施来应对人口老龄化
一、改革养老保险制度。
德国养老保险制度自957年以来, 一直实行着 年德国政府第一次承认了这种养老保险体系已无法支付足额的养老金,并推行了“里斯特”改革,将原来单一的法定养老保险制度发展成 为多支柱的养老保险体系。该项改革削减了第一支柱养老金,通过津贴和税收减免,发展基金制的第二、第 三养老保险体系。
为了鼓励补充养老金体系的建立, 德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激励措施,例如:直接养老储 蓄津贴、税收抵免特别指出、延期纳税等此外,德国还延长了法定养老金缴费年限: 年龄满63少工作35年才有权利提前退休, 但每提前退休一个 月就会扣除其退休金的 0.3%, 年满 65 岁并且工作 45 年才有权退休并且不扣发养老金, 残疾人则需要 年满62 岁并且工作35 年才有退休的权利。
二、延长退休年龄。
为了保持一定的缴费人数,以保证足够的养老金供给,德国政府不得不逐步提高退休年龄。 1997女性为60岁;2004 目前,德国已经决定将强制退休年龄从65岁提高到67 岁,现在两个智库正在研究,要把退休年龄再延后3年,到70岁欧洲执委会在去年7月也进行了类似研究, 预测欧盟的27 员国到2060年,可能需要把退休年龄延长至70岁。
三、教育改革。
自2010 年起,德国的高等院校将全面实施“博洛 尼亚进程”,本科学业时间为3 年,硕士学业时间一般为4个学期,博士学习时间由原来的5年缩短3~4年。其次,强化职业培训,提高教育与职业相关性,培养能够适应市场需要的人才。 2009 德国政府拿出近150 亿欧元作为对大学和培训机构的投资,2010 年又提出了新的措施: 与经济联合会和各州文化部签署职业教育和专业技术人才接班 人国家公约,特别约定了职业教育数量目标。 德国 政府相信由此可以提高社会效益,延长人们一生中 的工作时间, 从而也延长了交纳各种捐税和保险费 的时间。
四、鼓励移民。
通过劳动力市场一体化、 增加劳动力市场流动性,可以从其他劳动力供给较为充足的国家引进劳动 力来解决德国劳动力供给不足的问题。 因此,德国政府积极鼓励移民,特别是吸引优质移民,通过同化和 整合移民来提高就业人员所占的比例。 据统计,2010 年德国8200 万人口中就有1500 万是移民。德国已然 成为欧洲移民人口最多的国家。
五、鼓励生育。
随着新生儿的减少, 提高生育率已经成为德国的一项重要国策。根据2010 年联合国人口发展报告,德国 人口自然增长率为-0.2%, 预计2010 年-2015 年每名 妇女的生育数仅为1.3。对此,《法兰克福汇报》编辑希尔 马赫尔博士说:“不生孩子已经严重影响了国家的竞争 力,它早晚会毁了德国。 ”为了鼓励生育,2010 德国政府又一次提高了用于儿童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有孩子的家庭将获得每个孩子 100 欧元的额外补贴。
六、提供多种养老方式。
入住“专业护理老人院”是德国老人最普遍的一种选择, 这些养老院拥有世界一流的硬件设备和人员管 理方式。 不过近年来,德国又兴起了一种名为“老年之 家”的互助养老方式。 德国一些社会团体和地方政府也 探索出了包括“多代屋”在内的多种互助养老模式。
七、发展长期护理保险。
1995 日德国启动了长期护理保险法案。长期护理保险成为继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事故保 险、失业保险四大险种之后的“第五大支柱”险种,所有医疗保险的投保人都要参加护理保险,保险资金由 政府、企业、个人和医疗保险机构四方负担,政府承担 1/3 以上。护理分为在宅和住院护理两大类,按需要强度又可分为三类。 可见,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能在一定 范围内解决老年人的长期照料问题。
8. 那个国家是世界上第一个实行社会保险制度的国家
德国
德国是世界上第一个建立广泛养老保险制度的国家,已经形成体系完备、运行良好的养老保险制度。
德国的社会保障的核心为社会保险。社会保险是法律规定的义务性保险,包括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事故保险四个项目。
丹麦和德国同一年建立养老保险制度,所不同的是德国针对职工,丹麦针对全部人口,丹麦是世界上第一个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国家。
德国拥有世界历史最悠久的全民医疗保险体系,始于1883年俾斯麦的社会保障法。德国政府依法提供广泛的健康保险计划,特定民众如终身职员、自营业者、高收入雇员可选择退出该计划,并另投保私人保险,而在2009年以前,此类特定民众得选择不加入任何保险。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资料,2005年,德国医疗卫生体系支出中,政府及个人分别负担77%及23%,医疗支出约占国民生产总额11%;德国男性及女性预期寿命分别为77岁及82岁,居世界第20位;德国婴儿死亡率较低,约千分之四。
2010年,主要死因为心血管疾病,占41%,其次为恶性肿瘤,占26%。2008年时,约有82,000人感染艾滋病,自1982年起已经有26,000人因艾滋病而死亡。
(8)德国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扩展阅读:
初步建立阶段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具有以下特点:
1、有明确的法律依据;
2、完全现收现付制的模式;
3、企业缴费,职工个人不缴费;
4、企业间实行全国统筹的保险费率;
5、政策制定、监督和执行分别由不同的部门承担。劳动部负责政策的制定和监督,工会系统负责具体的保险经办,二者相互监督相互制衡
9. 在德国交多少年养老保险才能有养老金吗
提前领的话, 领不到全额的, 比如 70%, 80%, 120%在交满60个月的养老保险后,才能有权享受养老金。专
领取养老金的属数额除了你的年薪之外, 还要具体根据你的缴纳的年限来定.
目前的法定退休年龄还是67岁.
养老保险如果上满45年.
如果到退休年龄之后, 还在工作, 领取养老金的时间往后顺延的话, 会有额外%的补助作为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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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世界上第一个建立养老保险制度的国家是哪一个
德国是世界上第一个建立广泛养老保险制度的国家,已经形成体系完备、运行良好的养老保险制度。
德国的社会保障的核心为社会保险。社会保险是法律规定的义务性保险,包括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事故保险四个项目。
丹麦和德国同一年建立养老保险制度,所不同的是德国针对职工,丹麦针对全部人口,丹麦是世界上第一个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国家。
英国是世界上第一个以政府发布法令的方式建立社会保障制度的国家,即1601的《伊丽莎白济贫法》。
我国社会保险制度建立于20世纪五十年代初。1951年2月政务院公布了《劳动保险条例》,标志着新中国的社会保险体系的建立,其保障对象是企业职工,保险项目包括疾病、负伤、生育、医疗、退休、死亡和待业等。
1984年,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进入到改革阶段。我国社会保险制度改革首先是从项目开始的,当以企业为单位的公费医疗制度日益成为企业的负担时,20世纪90年代初,开始了对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尝试。
经过30年的努力,建立起了以全体国民为保障对象的社会保险制度体系。主要项目有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制度相结合的社会养老保险、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制度相结合的社会医疗保险以及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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