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养老保险对账单去哪打
1、你可以持本人身份证到当地社保局服务大厅查询打印缴费清单。
2、你可以打当地社保局电话报个人身份证号查询个人养老保险金缴费情况。
3、你可以用到社保号或身份证号,进入当地社保局网站,查询个人养老保险金缴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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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怎么查询养老保险对账单
1、按社会保险法的规定,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版权益记录,要求社权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2、最直接的个人社保缴费查询方法是,带上相关个人证件,去当地社保中心窗口查询打印;
3、或是在当地社保网站上凭个人帐户及密码查询打印。
Ⅲ 江苏人社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如何打印
摘要 社保中心打印个人缴费明细要带的资料:
Ⅳ 养老保险对账单是什么
养老保险对账单标明的数据,直接关系到参保人未来的待遇情况,随着2006年度养老保险对账单的发放,具体到对账单的数据内容,不少职工反映不好理解。
哪些信息应重点核对?
养老保险对账单反映个人的参保史,内容包括姓名、身份证、缴费基数、缴费年限、各时段缴费金额、个人账户余额等信息,并可反映其参保时间的长短。拿到对账单,哪些信息应重点核对呢?
市保险处有关负责人表示:核对对账单,应特别注意的是“月缴费工资”。这是参保人单位及个人缴费的计算基数,即参保人的应税工资、薪金。就这次发放的2006年度对账单而言,最高按省上年度职工月社会平均工资300%封顶,下限为省上年度职工月社会平均工资的60%。养老保险由单位和职工共同缴费,个别单位可能为节约成本,按最低标准而不是按参保人的实际应税工资、薪金参保,这是不符合规定的。
个人账户单位缴费额
为何变为零?
对账单中,“个人账户”属于个人对养老的一种积累。有的职工发现,个人账户金额2005年12月份之前都有单位划拨部分,此后却没有了,金额记为0,为什么?
据介绍,按照新的养老保险制度,从2006年1月份起,原来划入个人账户的由单位缴费的3个百分点不再划入。这部分虽然不再划入,但参保人将来计发养老金时,通过社会统筹部分的所得比例也将提高,因而对待遇影响不大。值得注意的是,“个人账户”金额还有利息,这个利息是参照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计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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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养老金缴费对账单如何查询
社保缴纳情况查询方法主要有:
1、持本人身份证直接到社保中心查询;
2、通过当地社保中心统一咨询电话12333查询;
3、当地社保网如果开通查询功能的,可以输入身份证号直接网上查询。
4、每年社会养老保险中心将参保人员个人帐户对帐单发到每一个参保人员手中,通过个人账户对账单查看缴费和帐户记录情况。
Ⅵ 养老保险对账单怎么看
养老保险对账单标明的数据,直接关系到参保人未来的待遇情况,随着2006年度养老保险对账单的发放,具体到对账单的数据内容,不少职工反映不好理解。
哪些信息应重点核对?
养老保险对账单反映个人的参保史,内容包括姓名、身份证、缴费基数、缴费年限、各时段缴费金额、个人账户余额等信息,并可反映其参保时间的长短。拿到对账单,哪些信息应重点核对呢?
市保险处有关负责人表示:核对对账单,应特别注意的是“月缴费工资”。这是参保人单位及个人缴费的计算基数,即参保人的应税工资、薪金。就这次发放的2006年度对账单而言,最高按省上年度职工月社会平均工资300%封顶,下限为省上年度职工月社会平均工资的60%。养老保险由单位和职工共同缴费,个别单位可能为节约成本,按最低标准而不是按参保人的实际应税工资、薪金参保,这是不符合规定的。
个人账户单位缴费额
为何变为零?
对账单中,“个人账户”属于个人对养老的一种积累。有的职工发现,个人账户金额2005年12月份之前都有单位划拨部分,此后却没有了,金额记为0,为什么?
据介绍,按照新的养老保险制度,从2006年1月份起,原来划入个人账户的由单位缴费的3个百分点不再划入。这部分虽然不再划入,但参保人将来计发养老金时,通过社会统筹部分的所得比例也将提高,因而对待遇影响不大。值得注意的是,“个人账户”金额还有利息,这个利息是参照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计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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Ⅶ 怎么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
参保人员可到户籍所在地县社保机构、乡镇(街道)事务所打印《城内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容个人账户明细表》。
社保机构每年至少一次将参保人员个人权益记录单的内容,告知参保人员本人。参保人员还可通过政府网站、手机短信或电子邮件等方式获取个人账户记账明细、个人权益记录等相关信息。
参保人员对个人账户记录有异议的,可向社保机构提出核查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社保机构会及时受理,进行核实,并将处理结果告知参保人员。
(7)养老保险的对账清单扩展阅读:
参保人在获得对账单后,应对本年度个人缴费情况进行核对,是否与本人实际情况相符。
需要核对的项目主要包括:个人参保信息、申报的月缴费工资、各项社会保险月缴费基数及缴费金额等。
如参保人对相关内容有异议的,经所在单位认可,本年12月31日前,由参保人所在单位持对账单到所属社保经(代)办机构进行相关信息核对、修改,或按有关政策规定和要求进行补缴。但如果参保人与所在单位对缴费基数发生争议的,参保人应及时向行政部门或到社保经办机构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