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山东省原民办代课老师能不能买养老保险,怎么买,有政策吗
社保的话如果说你算代课老师也算职工类的,你肯定是可以买养老保险的。至于怎么买的话,肯定是最好去到那种养老保险那张办事出去买。
社保是社会保险的简称,又叫城镇社保,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
社会保险包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统称为五险。
农村社保,即是农村社会保险,包括农村养老保险与农村医疗保险,是由政府组织引导,釆取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制度模式。
那么,城镇社保和农村社保有什么不同呢?
1、类别不同,两者本质是一样的,统称社会保险,但是又属于不同的类别,这主要是根据人群来划分的。
2、内容不同。城镇职工上的五险,分别为: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工伤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失业保险丶城镇职工基本生育保险。农村社保一般有两种: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3、缴费方式不同。城镇社保由于有企业帮助缴纳,需要每月按时缴纳,农村社保由于操作不方便,则是每年缴纳,有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及集体补助。
4、缴费档次不同。城镇社保是按照工资基数来调整社保缴纳基数,每个城市的缴费档次都略有不同。而现在实行的新农保缴费标准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1200元,12个档次,地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国家依据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等情况适时调整缴费档次。
在集体补助方面,有条件的村集体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由村民委员会召开村民会议民主确定。鼓励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
2. 民办代课教师最新消息:代课不足十年的,每月应缴纳多少保险费
代课老师养老保险新政策
一、参保办法
本着本人自愿的原则,参照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办法纳入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一) 基本养老费的缴纳
从1996年1月1日起补缴养老保险费,补缴比例为20%,其中:自1996年1月至自辞退前从事教育工作的时间,由当地财政负担12%,个人负担8%;被辞退后所需缴纳的费用全部由个人负担。
补缴基数为参保时所在市(州)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1995年12月31日前从事教育工作的时间不视同缴费年限。
(二) 个人账户
1996年1月1日起,按缴费基数的8%,为参保人员补建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三) 养老保险待遇
参保人员达到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及缴费满15年的,可以按月享受基本养老金。
城镇灵活就业人员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年龄条件为: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
参保人员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累计缴费仍不满十五年的,可允许其继续缴费至15年,其基本养老金从交满15年的次月开始计发;对参保时已超过男60周岁、女55周岁,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可以一次性补缴至满15年,其基本养老金从补缴资金到位的次月开始计发。
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参加今后的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调整。
参保人员未达到按月领取基本养老条件死亡的,其个人账户累计存储额可一次性支付给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
参保人员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期间死亡的,分别按死亡时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个月和10个月的标准给予丧葬补助费和遗嘱抚恤金,其个人账户余额一次性支付给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不再享受其他养老保险待遇。
(四) 基本养老金计发
参保人员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经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查批准后,其月基本养老金按下列公式计发:
月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基础养老金=(本人退休时所在市州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蓄额÷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按国家规定执行)
3. 代课老师交社保的政策
法律分析:对尚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代课教师,基本养老金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当月开始支领。对于已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代课教师,基本养老金从财政及个人同时补缴完毕之日起的下月开始支领,并一次性补领从法定退休日起至补交完毕当月的基本养老金。
法律依据:《代课教师养老保险政策》 第九条 在代课期间,用人学校未为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者,需由市(州)教育行政部门会同财政和社保部门为其进行补缴。教育部门提供补缴名单,社保部门制定标准,财政部门提供专项经费。费用总额经上报,由中央及省一级政府核准后按一定比例进行转移支付。
4. 请问代课教师能享受养老保险吗
第一,学校或其主管部门即发给你工资的部门应当按规定给你交回纳养老保险费,如果没有答交纳,学校应承担责任,但是村里发工资的不在此列;第二,如果你达到了一定的教学年限,有政策你可以转政的。
第三,如果可以给你交纳或补交,那你离岗后的一段时间由您个人交纳,到了退体年限后交费达到了15年以上,则可以领取养保险金。
第四,如果你现在过了退休年纪,你在城市生活,则养老保险问题不好办,因为没有社保机构接受你的档案,你可以申请低保。
5. 我是农村代课教师,工作够15年。国家有政策,怎么办养老保险
您好!关于代课老师的养老保险政策如下:
新政策
不同地区有不同的政策,但代课教师的养老保障有一个大方向,以下介绍代课老师养老保险新政策
参保办法
本着本人自愿的原则,参照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办法纳入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一)基本养老费的缴纳
从1996年1月1日起补缴养老保险费,补缴比例为20%,其中:自1996年1月至自辞退前从事教育工作的时间,由当地财政负担12%,个人负担8%;被辞退后所需缴纳的费用全部由个人负担。
补缴基数为参保时所在市(州)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1995年12月31日前从事教育工作的时间不视同缴费年限。
(二)个人账户
1996年1月1日起,按缴费基数的8%,为参保人员补建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三)养老保险待遇
参保人员达到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及缴费满15年的,可以按月享受基本养老金。
城镇灵活就业人员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年龄条件为: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
参保人员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累计缴费仍不满十五年的,可允许其继续缴费至15年,其基本养老金从交满15年的次月开始计发;对参保时已超过男60周岁、女55周岁,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可以一次性补缴至满15年,其基本养老金从补缴资金到位的次月开始计发。
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参加今后的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调整。
参保人员未达到按月领取基本养老条件死亡的,其个人账户累计存储额可一次性支付给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
参保人员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期间死亡的,分别按死亡时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个月和10个月的标准给予丧葬补助费和遗嘱抚恤金,其个人账户余额一次性支付给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不再享受其他养老保险待遇。
(四)基本养老金计发
参保人员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经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查批准后,其月基本养老金按下列公式计发:
月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基础养老金=(本人退休时所在市州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蓄额÷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按国家规定执行)
相关问题
(一)对不愿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单辞退民办教师,符合低保条件的,纳入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或今后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二)为减轻个人缴费负担,对参保的辞退民办教师个人补缴所需费用,由财政按人平1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其中省财政负担60%,市(州、县)财政负担40%。省级财政补助分三年到位。
(三)对于财政补助涉及人数较多、补助资金数额较大,一次性补缴单位部分确有困难的,可与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协商,分期缴纳。
(四)原辞退民办教师从新就业的,应随同新用人单位其他职工一同参加社会保险,被辞退前从事民办教师期间的养老保险按上述办法缴纳,补缴的缴费年限和补建的个人账户与现在新用人单位的参保缴费年限和个人账户合并计算。
如何投保养老保险
为了让代课教师的养老问题得到保障,让他们更有积极性来进行教育工作,我国出台了代课教师养老保险的新政策。那么代课教师究竟如何投保养老保险呢?这就需要我们展开来说。
为妥善解决原民办教师、代课人员老有所养问题,近日,经自治区政府同意,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出台《关于解决民办教师、代课人员参加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根据《意见》精神,被辞退或清退的原民办教师、代课人员,按其户籍和现行养老保险政策规定参加养老保险。对尚未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地区,属于财政补助对象人员,由其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报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汇总,待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时,再按规定办理参保登记和补缴养老保险费。按照上述规定参加养老保险的原民办教师退养人员的原有生活补助照常发放,发放标准和资金渠道不变。现仍在教学岗位工作的代课人员,按自治区现行养老保险政策规定参加养老保险。
符合以下条件的原民办教师、代课人员,参保补缴当民办教师、代课期间的养老保险费用,可由政府给予适当补助:1986年12月1日前在公办中小学校经县级及其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聘用或认可聘用(备案)的民办教师;2003年7月11日前在公办中小学校经县级及其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聘用或认可聘用(备案)的代课人员。
关于财政补助标准和责任分担,对被辞退或清退原民办教师、代课人员,按其当民办教师、代课的累计年限(不足一年按一年算),由户籍所在地政府发放补助,按其工作1-5年、6-10年、11-15年、16-20年、21年以上(含21年)5个档次,分别给予每人每工作一年500元、700元、900元、1200元、1500元的补助。补助资金由自治区本级财政与设区市财政或县级财政按照6∶4的比例分担。现仍在教学岗位工作的代课人员,教学单位缴费部分由工作所在地政府负责解决。被辞退或清退原民办教师、代课人员原任教地与户籍所在地不属于同一县级行政区域的,其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助资金,由原任教地政府统筹安排。
代课教师养老保险费的截止时间是2011年12月31日,过了这个期限养老保险手续将不再受理。因此,希望广大代课教师能够及时办理,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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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代课教师有25年的教龄,请问应缴纳多少钱的养老保险,每月又能领多少
一般被辞退的原名办教师,代课教师有三种补贴方式。
教龄补贴
第一种按教龄补贴,一般按教龄补贴,补贴标准在60元到20元不等,领取补贴的条件必须满60周岁才可以领取教龄补贴,如果没到规定年龄是没有教龄补贴的。比如陕西,甘肃就是教龄补贴,任教服务满一年,每月教龄八元。随城乡居民养老金一起发放。那么这里值得学习的就是山东省在民办教师代课教师方面给予更多的补贴,任教服务满一年可以领取20元补贴。
养老金
第二种是一次性经济补偿,比如广东省每任教服务满一年可以经济补偿1320元。给那些被辞退的原名办教师代课教师缴纳养老保险。那么我个人觉得这种补贴方式非常合理,并且还持续有保障。像重庆在这方面做得就非常好美,任教服务满一年补贴600元用来缴纳养老保险,并且还有120元的医疗补助,值得其他地区学习,
养老保险
第三种还有很多地区给补缴养老保险,我们个人只要缴纳一万元到两万元,就可以在退休后跟企业退休人员一样能够领取养老金。2014年前后,很多地区对原民办教师代课教师又进行了一次摸底清查工作,但是大部分都没有下文。他们为了农村的教育发展作出了重大的贡献,晚年生活保障应该有效的解决。而且真的希望2018年能够统一补贴标准,重新考虑制定当年被辞退的那些原民办教师代课教师的保障补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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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原代课教师的养老保险问题有何政策
代课教师新政策
1、代课教师与单位已形成关系,补偿待遇和标准,适用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如果辞退应当每满一年给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补偿,不满六个月的按半个月计算。
2、如果符合下列条件,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继续聘用:(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3、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即不能辞退):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于1987年的赵雪芳是一名小学音乐教师,在当选全国人大代表后,许多民办教师“慕名”找到她反映情况。
许多民办教师曾在新中国建立初期的全国扫盲中立下汗马功劳。然而在1982年,国家为提高教学质量,曾对民办教师进行了一次大规模的安排整顿,那次没有被辞退的民办教师绝大多数都已陆续转正。而被辞退的民办教师,尤其是在此之前因各种客观原因离开教师队伍的民办教师,还有相当部分至今老无所养,形成了民办教师历史遗留问题。
这些老民办教师的际遇,令赵雪芳代表十分揪心。她专门对1983年前被辞退或离开教师队伍的民办教师进行了调研,准备在两会上提出《关于解决1983年前离任的民办教师养老问题的建议》。
“我希望政府能够对1983年以前离任的民办教师情况展开深入调查,根据离开的原因分门别类,有针对性地制定具体的政策。比如说,能不能把符合条件的之前担任民办教师的教龄视同缴费工龄减免社保医保费用,或给予经济补偿?这样,就可以切实解决这部分特殊人群的养老问题。”赵雪芳代表说。
倪健民委员的提案更关注代课教师问题。据了解,迄今全国还有近半数的省(区、市)依然没有制定当地妥善解决代课教师以及民办教师遗留问题的实施意见,致使不少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一些已经出台的政策也存在补偿标准过低、民办代课教师需要补缴高额养老保险、教龄认定难等问题。
“各级地方政府是解决民办代课教师问题的责任主体。”倪健民委员建议,督促各地尽快出台解决民办代课教师问题的政策措施,并把落实国家相关政策作为地方政府“一把手”及有关部门的工作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同时,建立健全解决民办代课教师问题的长效机制。大力提高农村教师,特别是工作条件艰苦地区教师的政治经济待遇,坚决制止“有编不补”违规聘用代课教师的现象,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临时聘用教师演变成为新的代课教师。
“有关调研显示,在中西部农村教师中有67.34%的教师没有属于自己的住房。”对此,倪健民委员建议,在强化政府责任的同时,发展多元化农村教师住房供给体系,并建立健全农村教师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制度,解决农村教师住房难题。
“我们应该坚持以人为本,给予民办、代课教师更多的关怀,切实帮助他们解决面临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切实维护教职工队伍和社会的和谐稳定。”倪健民委员说。
我们上世纪80年代中期高中毕业后,回到农村小学当了民办教师,从每月10元报酬开始,教书快30年了,为我省农村教育作出了巨大牺牲,现在才给1000元报酬,不够养家糊口。可是和我们同时或后面被招牌到乡农技站和畜牧站的高中或初中毕业生,工作后不久,很快未经过考试,被直接公费送到兰州农校和省畜牧学校学习3年后,转正为干部身份,现在这些幸运儿大多调进县城农业局或畜牧局工作,并且晋升上了中级职称,每月领近4000元工资。可是我们代课教师却没有人关心,多年来政府欠广大代课教师很多了,现在省上财政收入好了,希望王书记和刘省长关心我们,建议省上人社厅每年拿出一部分指标,将在农村小学工作25年以上,高中文化程度的代课教师直接转正为小学或幼儿园公办教师,提高代课教师待遇。这也是建设华夏文明传承区的一部分。
8. 代课教师养老保险政策
代课教师太可怜了,扫盲,普九……不管是教学,还是与教学无关的任务上,都是冲在最前线的,可是微薄的工资待遇与神圣的工作太不相符了,希望中央人民政府,青天习主席关心我们在职几十年的代课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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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请问代课教师养老保险
1、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有义务为在职员工参保缴纳社保,不为员工参保缴纳社保是违法行为。
2、代课教师与在编教师一样,应该享受同等参保缴纳社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