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过渡性养老金从哪年开始计算
过渡性养老金从2014年开始计算。
养老金制度开始实现改革,执行十年的过渡期。这个过渡期是指那些在事业单位里面具有养老保险的人士,对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人士,实现十年的过渡期,自2014年十月到2024年九月为此过渡期。
计算中人建立个人账户之前的养老金叫过渡性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是统一制度后中人基本养老金的一个组成部分。对新制度之前参加工作、之后退休的人员来说,由于其在此之前的工作年限没有实行个人账户,则退休时的个人账户储存额中没能体现这段年限的劳动贡献情况,因而其退休时的基本养老金不能简单用基础养老金加个人账户养老金计算,而应再加上没有个人账户年限的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就解决了这一没有个人账户年限的养老金问题。
过渡性养老金是基本养老金的组成部分,基本养老金,即养老金、退休金、退休工资,是由基础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和个人账户三部分组成。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② 荣成过渡性养老金从哪年开始计算
荣成过渡养老金从2014年十月起开始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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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养老金改革开始实施,有一个10年的过渡期。这一过渡时期是指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人员和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人员的10年过渡期。过渡期为2014年10月至2024年9月。计算“中人”建立个人账户前的年金称为过渡性年金。过渡性养老是统一后“人”的基本养老的组成部分。对于一份工作在新制度前,退休后,由于其工作年限前即未实行个人账户,将退休后在个人账户中储存的额不能反映年限的劳动贡献情况。
③ 过渡养老金年限到哪年
过渡期养老保险是2014年开始到2024年。各省落实养老金并轨方案的过程中,多省都提出设立10年过渡期,过渡期内实行新老待遇计发办法对比,保低限高。
计算“中人”建立个人账户之前的养老金叫过渡性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是统一制度后“中人”基本养老金的一个组成部分。对新制度(或“统账结合”)之前参加工作、之后退休的人员来说,由于其在此之前的工作年限没有实行个人账户,则退休时的个人账户储存额中没能体现这段年限的劳动贡献情况,因而其退休时的基本养老金不能简单用基础养老金加个人账户养老金计算,而应再加上没有个人账户年限的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就解决了这一没有个人账户年限的养老金问题。
养老保险是国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而退出劳动岗位后而建立的一种保障其基本生活的社会保险制度。目的是以社会保险为手段来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为其提供稳定可靠的生活来源。
养老保险是在法定范围内的老年人“完全”或“基本”退出社会劳动生活后才自动发生作用的。所谓“完全”,是以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的脱离为特征;所谓“基本”,指的是参加生产活动已不成为主要社会生活内容。其中法定的年龄界限才是切实可行的衡量标准。
同时被保险人只有满足以下两个条件,即: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已办理相关手续;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核准后的次月起,方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及丧葬补助费等。
基本养老保险费由企业和被保险人按不同缴费比例共同缴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第三条 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④ 请问成都市视同缴费年限是从92年以前算起还是从95年以前算起我是90年参加工作的。
为1995年以前算起。
依据《成都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实施办法》第八条规定: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当月办理退休手续,从次月起按月享受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按以下办法计发:
1995年12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个人缴费和视为缴费年限累计满10年不满15年的,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个人帐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组成,同时发给综合性补贴:基础养老金:缴费年限满10年的按办理退休手续时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乘以15%计算,以后缴费每满1年加发1%,最高为20%。个人帐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和综合性补贴:按本条第(二)项的规定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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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相关要求规定:
1、建立补充养老保险所需费用的开支渠道,除按国家现行规定执行外,企业全部职工年平均缴费工资额达到或超过上一年本市职工平均工资时,经劳动保障和财政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在不超过本企业职工年缴费总额的5%的范围内,列入企业管理费开支。
2、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年缴费工资超过上一年本市职工平均工资300%的部分,按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计算的金额,可以作为补充养老保险费。
⑤ 四川省是哪年开始缴纳的养老保险金四川省是重哪年开始缴纳养老保险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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⑥ 四川省是哪年开始缴纳的养老保险金四川省是重哪年开始缴纳养老保险金的
四川省是1992年4月,国有和县以上集体企业职工,全面开始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开始是按照标准工资定额缴纳,1995年养老保险制度深化改革后,开始按照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缴纳。四川省成都市的用人单位是从1999年开始为员工缴交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简称“五险”)的。
⑦ 过渡期养老保险是从哪一年至哪一年啊
过渡期养老保险是2014年开始到2024年。各省落实养老金并轨方案的过程中,多省都提出设立年过渡期,过渡期内实行新老待遇计发办法对比,保低限高。
对于2014年10月1日改革前退休的“老人”及改革后参加工作的“新人”来说,此次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对养老待遇的影响不是很大。
对于2014年10月1日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中人”,尤其是改革后10—20年内退休的人员来说,其养老金待遇可能会出现一个“洼地”。设立10年过渡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弥补这样的“洼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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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中人”逐渐退休、“新人”越来越多,过渡性的政策安排逐步弱化,新制度逐渐居于主体地位,体现了平稳过渡的改革方针。
对此,专家表示,通俗来讲,“中人”退休后待遇将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职业年金和过渡性养老金四部分组成。并轨时职工的年龄越大,在其实际领到 的退休金中,基本养老金占到的比例就越小,过渡性养老金占到的比例就越大。
过渡期结束后,“中人”养老待遇会因人而异,但是差距不会太大。因为到时候不仅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有了一定 的缴费积累,而且养老金还随着待遇调整机制会不断上调,再加上累积的职业年金,几项相加之后的养老金绝对额可能还会增加。
⑧ 过渡性养老金几年领
领取时间同养老保险一样,只要领取人未过世即可一直领取。过渡性养老金是统一制度后“中人”基本养老金的一个组成部分,具体指在1992年养老金个人账户成立之前参加工作、之后退休的人员来说,其工作时还没有养老金保险制度,因而其退休时的基本养老金不能简单用基础养老金加个人帐户养老金计算,而应再加上没有个人帐户年限的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计算方法: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享受比例。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全文》
五、国家在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保障离退休人员基本生活的同时,鼓励建立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和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企业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后,可以在国家政策指导下,根据本单位经济效益情况,为职工建立补充养老保险。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和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由企业和个人自主选择经办机构。
⑨ 国家养老金改革十年过渡期从什么开始的
自2014年10月起。
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行十年过渡期,是指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中,对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人员,实行十年过渡期,过渡期内实行新老待遇计发办法对比,保底限高。全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自2014年10月起,过渡期为2014年10月至2024年9月。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的通知 》
人社部发[2015]28号
三、准确把握《决定》的有关政策。
(四)关于“中人”的过渡。全国实行统一的过渡办法。对于2014年10月1日前(简称改革前,下同)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中人”设立10年过渡期,过渡期内实行新老待遇计发办法对比,保底限高。即:新办法(含职业年金待遇)计发待遇低于老办法待遇标准的,按老办法待遇标准发放,保持待遇不降低;高于老办法待遇标准的,超出的部分,第一年退休的人员(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发放超出部分的10%,第二年退休的人员(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发放20%,依次类推,到过渡期末年退休的人员(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发放超出部分的100%。过渡期结束后退休的人员执行新办法。
N 老办法待遇计发标准=(A*M+B+C)*∏(1+Gn-1)
N=2015 A:2014年9月工作人员本人的基本工资标准;
B:2014年9月工作人员本人的职务职级(技术职称)等对应的退休补贴标准; C:按照国办发[2015]3号文件规定相应增加的退休费标准; M:工作人员退休时工作年限对应的老办法计发比例;
Gn-1:参考第n-1年在岗职工工资增长等因素确定的工资增长率,n∈[2015,N],且G2014=0;
N:过渡期内退休人员的退休年度,N∈[2015,2024]。2014年10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期间退休的,其退休年度视同为2015年。
新办法待遇计发标准=基本养老金+职业年金,其中,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过渡性养老经+个人账户养老金。 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1.基础养老经=退休时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2×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1%,其中,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视同缴费指数×视同缴费年限+实际平均缴费指数×实际缴费年限)÷缴费年限。 各地根据测算形成与机关事业单位职务职级(技术等级)和工作年限相对应的视同缴费指数(样表详见附件),工作人员退休时,根据本人退休时的职务职级(技术职称)和工作年限等确定本事视同缴费指数。
实际平均缴费指数=(Xn/Cn-1 + Xn-1/Cn-2 + ...... + X2016/C2015 + X2015/C2014 + X2014/C2013)/N实缴;
Xn、Xn-1、... X2014为参保人员退休当年至2014年相应年度本人各月缴费工资基数之和,Cn-1、Cn-2、... C2013为参保人员退休上一年至2013年相应年度当地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
N实缴为参保人员实际缴纳养老保险费年限。
2.过渡性养老金=退休时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视同缴费指数×视同缴费年限×过度系数。 其中,过渡系数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统筹地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过渡系数保持一致。视同缴费指数由各省级地区统一确定。
3.个人账户养老金=退休时本人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累计存储额÷计发月数。 其中,计发月数按国家统一规定执行。
4.职业年金计发按照《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⑩ 2022年四川养老金发放时间
四川省从2022年3月份起,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发放时间调整为每月的15到20号。退休人员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应按退休人员退休时个人账户养老金和基础养老金等项目各占基本养老金的比例,分别从个人账户储存额余额和社会统筹基金中列支。如无个人账户或个人账户储存额不足的,统一由社会统筹基金列支。
一、个人养老金领取条件:
1、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已办理了退休手续;
2、所在单位和个人依法参加养老保险并履行了养老保险缴费义务;
3、个人缴费至少满15年(过渡期内缴费年限包括视同缴费年限)。 目前,我国的企业职工法定退休年龄为:男职工60岁;从事管理和科研工作的女职工55岁;从事生产和工勤辅助工作的女职工50岁。
二、个人养老金领取所需材料:
1、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本人的户口;
3、本人人事档案;
4、登记照片一张。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