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南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人员信息变更怎么办
法律分析:南宁已经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员信息发生变更的,可以携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信息变更登记表》、变更证明材料前往县、区(开发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即可,(或登录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或南宁智慧人社APP等网上渠道办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十一条 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
㈡ 个人社保信息变更(身份证号码变更)
如果过去15位的身份证号是正确的,只是升位成18位,那就没有必要变更社保信息,因为无论版是18位还是15位都只能唯权一识别一个人,还按原来社保号交社保就可以了。
如果原来身份证号是错误的,那么需要带现有身份证到社保中心填写《个人信息变更表》,如果是单位代缴,需单位经办人去办理。
㈢ 珠海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信息变更材料
法律分析:1.《珠海市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享受养老金人员信息资料变更申请表。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如代办的,需代办人本人身份证原件。3.要求变更银行账号的,还需提供申请人建-行存折或银联借记卡。4.要求重核养老金的,还需提供重核养老金相关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一条 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第十三条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前,视同缴费年限期间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政府承担。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政府给予补贴。
㈣ 社保个人基本信息更改
社保个人信息变更不能自己办理,需要参保单位代办。
所需材料如下:
1、《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变更登记表》一式两份,加盖公章
2、《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一式两份,加盖公章,表上填写员工姓名,ID号,以及缴费基数。
3、劳动合同复印件一份(完整复印,每页盖公章,合同内需体现员工为管理岗)(骑缝章无效)
4、如果合同中的岗位,对管理岗体现的不够明确,请自行准备《说明》一份,内容自拟,重点是写明在本司此岗位是管理岗。
此外,外埠城镇女职工办理身份变更业务时(工人变干部),除上述材料外外,还需要提供:
1、参保人的个人纳税清单两年的记录,地税局网站打印,加盖公章。(起始月份与劳动合同签订的年月一致)
2、单位在工商局“企业信用信息网”工商经营状态的打印件或拷屏件(北京市工商局登记信息,非国家的)
3、在京养老保险“临时缴费账户”有关事项告知书
㈤ 更改社保信息需要什么证件
社会保障号及姓名信息更改:
1.个人的基本信息发生更改时,经办人在每月1~23日之间的工作日到所属社保经办机构申报窗口办理变更手续;
2.更改个人信息,请随带身份证或户籍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医保证,在职人员填写《身份证信息变更表》,退休人员填写《退休人员基本信息变更表》。另外携带单位公章,经办人身份证,情况说明。
㈥ 深圳市社会保险参保信息变更申报表哪里打印
为了理顺和规范社保征收业务,现就关于身份资料变更规定如下:
一、身份证号码变更须知
(一)参保人持第二代身份证和原参保身份证申请更改身份证号码而姓名不变的,须填写《深圳市社会保险参保信息变更申报表》,并提供参保人变更的书面陈述、社会保障卡。以上资料交复印件(验原件)。
(二)参保人持第二代身份证和户口簿且户口簿上有记载原身份证号码,现申请更改身份证号码而姓名不变的,须填写《深圳市社会保险参保信息变更申报表》,并提供参保人变更的书面陈述、社会保障卡。以上资料交复印件(验原件)。
(三)参保人持非第二代身份证申请更改身份证号码而姓名不变的,须填写《深圳市社会保险参保信息变更申报表》,并提供户籍地公安部门的变更证明、参保人变更的书面陈述、社会保障卡。以上资料交复印件(验原件)。
(四)参保人持第二代身份证但不能提供原参保身份证或户口簿申请更改身份证号码而姓名不变的,须填写《深圳市社会保险参保信息变更申报表》,并提供户籍地公安部门的变更证明、参保人变更的书面陈述、社会保障卡。以上资料交复印件(验原件)。
(五)借用、盗用他人身份证办理参保,现申请更改身份证号码的,不予办理,按《<深圳经济特区企业员工社会养老保险条例实施规定》第二十九条规定执行,其缴费本金按原缴费比例分别退还企业和本人。
二、姓名变更须知
(一)参保人持第二代身份证和原参保身份证申请更改姓名而身份证号码不变的,须填写《深圳市社会保险参保信息变更申报表》,并提供参保人变更的书面陈述、社会保障卡。以上资料交复印件(验原件)。
(二)参保人持第二代身份证和户口簿,且户口簿上有记载曾用名,现申请更改姓名而身份证号码不变的,须填写《深圳市社会保险参保信息变更申报表》,并提供参保人变更的书面陈述、社会保障卡。以上资料交复印件(验原件)。
(三)参保人持身份证原件,申请更正姓名中同音字、冷僻字而身份证号码不变的,须填写《深圳市社会保险参保信息变更申报表》,并提供参保人变更姓名的书面陈述、社会保障卡。以上资料交复印件(验原件)
(四)参保人持非第二代身份证申请更改姓名而身份证号码不变的,须填写《深圳市社会保险参保信息变更申报表》,并提供户籍地公安部门的变更证明、参保人变更的书面陈述、社会保障卡。以上资料交复印件(验原件)。
(五)参保人同时更改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的,须填写《深圳市社会保险参保信息变更申报表》,并提供第二代身份证、户籍地公安部门的变更证明、参保人变更的书面陈述、社会保障卡。以上资料交复印件(验原件)。
(六)借用、盗用他人身份证办理参保,现申请更改姓名的,不予办理,按《<深圳经济特区企业员工社会养老保险条例实施规定》第二十九条规定执行,其缴费本金按原缴费比例分别退还企业和本人。
三、关于户籍地公安部门的变更证明
户籍地公安部门的变更证明包括:
(一)公安部标准格式的变更证明;
(二)用公安部门信笺或带公安部门名称的纸张开出的盖户籍专用公章的的变更证明;
(三)公安部门电脑打印的盖有户籍专用公章并加签意见的户籍证明;
(四)村委会用村委会信笺开出的并由户籍地派出所加签意见及盖有户籍专用公章的户籍资料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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㈦ 社会保险单位信息变更表
北京市社保单位信息变更处理流程如下:
1、缴费单位的以下社会保险登记事项之一发生变更时,应当依法向原社会保险登记机构申请办理变更社会保险登记:
(1)单位名称;
(2)住所或地址;
(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4)单位类型;
(5)组织机构统一代码;
(6)主管部门;
(7)隶属关系;
(8)开户银行帐号。
2、缴费单位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或有关机关批准或宣布变更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证件和资料到原社会保险登记机构办理变更社会保险登记:
(1)变更社会保险登记申请书;
(2)工商变更登记表和工商执照或有关机关批准或宣布变更证明;
(3)社会保险登记证;
3、申请变更登记单位提交材料齐全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给社会保险变更登记表,并由申请变更登记单位依法如实填写,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归入缴费单位社会保险登记档案。
社会保险变更登记的内容涉及社会保险登记证件的内容需作更改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收回原社会保险登记证,并按更改后的内容,重新核发社会保险登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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㈧ 养老保险身份证号码写错了怎么办
本人持身份证到当地社会保险办理参保人员基本信息变更。
㈨ 社会保险个人信息变更登记表怎样填写
首先下载一个社会保险个人信息变更登记表,根据需要变更的个人信息填写。如下图:
姓名,性别,身份证号,需要变更的个人信息。
(9)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信息变更表扩展阅读:
(一)姓名变更,所需材料:
1.《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变更登记表.docx》一式两份。
2. 参保人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一份(本人页若有变更,需提供变更页复印件)。
3. 参保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正反面复印在A4纸上)。
4. 单位或个人出具变更说明一份(说明中明确参保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变更原因,本人签字认可)。
5. 参保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姓名变更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户口本上无曾用名变更项者提供)。
注意事项:以上材料以及表格均须A4规格,全部盖单位公章,表格内容需机打。
(二)民族变更,所需材料:
1. 已开通网申数字证书的单位,可通过网申系统申报个人信息变更,并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变更登记表》一式两份;无法在网上申报的单位在五险合一企业版软件变更并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变更登记表》一式两份。
2. 参保人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一份(本人页若有变更,需提供变更页复印件)。
3. 参保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正反面复印在A4纸上)。
4. 单位或个人出具变更说明一份(说明中明确参保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变更原因,本人签字认可)。
注意事项:以上材料以及表格均须A4规格,全部盖单位公章,表格内容需机打。
(三)身份证号码变更,所需材料:
1.《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变更登记表.docx》一式两份。
2. 参保人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一份(本人页若有变更,需提供变更页复印件)。
3. 参保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正反面复印在A4纸上)。
4. 单位或个人出具变更说明一份(说明中明确参保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变更原因,本人签字认可)。
5. 参保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身份证号码变更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注意事项:
1.医疗保险身份证号码变更时间为每月5-13日,当月20-25日单位可在网上申报系统查询变更结果或到社保中心窗口查询。
2.以上材料以及表格均须A4规格,全部盖单位公章,表格内容需机打。
(四)缴费人员类别及户口性质变更,所需材料:
1.《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变更登记表.docx》一式两份。
2. 参保人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一份(若户口本首页为家庭户、居民户、集体户等不明确户别时,需当地派出所出具户籍证明,证明其是农业户口还是非农业户口;本人页若有变更,需提供变更页复印件)。
3. 参保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正反面复印在A4纸上)。
4. 单位或个人出具变更说明一份(说明中明确参保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变更原因,本人签字认可)。
注意事项:以上材料以及表格均须A4规格,全部盖单位公章,表格内容需机打。
(五)参加工作时间变更,所需材料:
1. 已开通网申数字证书的单位,可通过网申系统申报个人信息变更,并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变更登记表》一式两份;无法在网上申报的单位在五险合一企业版软件变更并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变更登记表》一式两份。
2. 变更1992年10月前的参加工作时间需提供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批准材料(原件)一份。
3. 变更1992年10月后的参加工作时间需提供单位与参保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及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份(依据实际情况特殊处理)。
注意事项:以上材料以及表格均须A4规格,全部盖单位公章,表格内容需机打。
(六)外籍人员护照号变更,所需材料:
1.《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变更登记表.docx》一式两份。
2. 参保人护照复印件一份。
3. 参保人所持的外国人就业证、外国专家证、外国常驻记者证复印件一份,三项中提供一项即可。
4. 外国人居留证复印件一份。
5. 单位或个人出具变更说明一份(说明中明确参保人的姓名、护照号、变更原因,本人签字认可)
注意事项:
医疗保险护照号码变更在每月5-13日期间办理,当月20-25日单位可在网上申报系统查询变更结果或到社保中心窗口查询。
2. 社保系统中已使用的18位参保号码保持不变。3. 以上材料以及表格均须A4规格,全部盖单位公章,表格内容需机打。
(七)公务员标识变更,所需材料:
1.《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变更登记表.docx》一式两份。
2. 参保人的行政介绍信或大学生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注意事项:
增加编制人数的单位需提供北京市或区人力局编制办相关批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添加标识时应持社保卡办理同步业务。
以上材料以及表格均须A4规格,全部盖单位公章,表格内容需机打。
(八)出生日期变更,所需材料:
1.《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变更登记表.docx》一式两份。
2.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批准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 参保人《人事档案》中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注意事项:以上材料以及表格均须A4规格,全部盖单位公章,表格内容需机打。
(九)在职长期驻外人员或退休异地安置人员信息变更,办理异地就医所需材料:
1.《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变更登记表.docx》一式两份。
2. 参保人邮政储蓄结算户存折复印件一份(本地或异地开户均可)。
3.《在职长期驻外或异地安置登记表.xls》一式两份(异地医保部门、异地医院确认盖章,本人签字,单位签章)。
4. 参保人社保卡。
注意事项:1. 办理异地就医需变更医疗参保人员类别、现金给付方式,填报本人邮政储蓄存折的账号、开户邮局局名及邮编。
2. 在职长期驻外人员或退休异地安置人员在北京只能保留一家定点医院。单位在办理职工异地就医业务前,需在网上申报系统进行变更。
3.《北京市医疗保险异地安置(长期驻外)人员异地定点医疗机构登记表》信息应填写清晰、异地医院印章清晰,医院名称(填写全称)、医院等级为必填项。
4. 自2014年7月1日起所有登记、变更的异地安置定点医疗机构信息,如不申请变更事宜,均认定为长期有效。5. 以上材料以及表格均须A4规格,全部盖单位公章,表格内容需机打。
办理在职长期驻外人员或退休异地安置人员异地医院变更或续批所需材料:
1.《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变更登记表.docx》一式两份。
2.《在职长期驻外或异地安置变更表.xls》一式两份(异地医保部门、异地医院确认盖章,本人签字,单位签章)。
3. 单位或个人出具变更说明一份(说明中明确参保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申请为长期有效,本人签字认可)。
注意事项:以上材料须A4规格,盖单位公章,表格内容需机打。
取消异地就医所需材料:
《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变更登记表.docx》一式两份。
2.参保人社保卡。
注意事项:以上材料须A4规格,盖单位公章,表格内容需机打。
(十)定点医疗机构变更,已开通网上申报系统且正常缴费的单位,可直接用数字证书在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申报,无需到社保中心办理。无法在网上申报的单位,携带五险合一企业版软件打印的《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变更登记表》(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导出的dat格式“报盘文件”(用U盘存储),到社保中心登记科窗口办理变更手续。
注意事项:
定点医疗机构变更后,次日生效。
以上表格须A4规格,盖单位公章,表格内容需机打
(十一)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代发银行信息变更,此业务应在达到退休年龄前五个月办理。已开通网上申报系统且正常缴费的单位,可直接在网上申报系统“申报业务管理-个人待遇支付类信息采集与变更”模块办理变更。无法在网上申报的单位在五险合一企业版软件变更,并导出“报盘文件”(用U盘携带),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注意事项:若参保单位于每月19日前申报成功,则当月与银行账户进行比对;若20日后申报成功,则下月进行比对。比对成功的次月方可对申报的账户进行正常支付。
(十二)退休人员医疗手工报销街道变更,退休人员回户口所在地街道社保所办理手工报销等相关业务可以申请变更医疗手工报销街道。
所需材料:1.在五险合一企业版软件变更打印出《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变更登记表》一式两份,并导出xls格式“报盘文件”用U盘存储。
2.带有dat文件U盘。
注意事项:1.退休人员医疗手工报销街道变更后,次月生效。2.以上材料须A4规格,盖单位公章,表格内容需机打。
(十三)其他信息变更,职工身份、户籍、联系电话、居住地及邮编等信息发生变更,企业可直接在网上申报系统办理变更,无需到社保经办机构提交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