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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发布时间:2022-08-11 20:38:28

⑴ 郑州社保缴费基数是多少

社保缴纳基数会根据社会人均收入产生波动,目前缴纳技术如下:

⑵ 郑州职工社保缴费基数

法律分析:1、养老保险缴费比例:职工工资基数的27%(其中单位16%、个人8%);2、工伤保险缴费比例:单位员工缴费基数总和的0.2%、0.4%、0.7%、0.9%、1.1%、1.3%、1.6%、1.9%,根据单位风险程度来确定缴费比例,工伤保险费由单位缴费,单位职工不缴费;3、医疗保险缴费比例:职工工资基数的10%(其中单位8%、个人2%);4、生育保险缴费比例:单位员工缴费基数总和的1%,由单位缴费,单位职工不缴费;5、失业保险缴费比例:职工工资基数的1%(其中单位0.7%、个人0.3%)。社保缴费基数依据上年度全省社平工资来确定上限和下限的,通常缴费基数上限是省平均工资的300%,缴费基数下限为省平均工资的60%。根据最新公布年缴费标准。其社保缴费基数上限为5298元/月的300%,也就是15894元/月,社保缴费基数下限为5298元/月的60%,即3179元/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社会保险关系,维护公民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使公民共享发展成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三条 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社会保险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国家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险资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社会保险事业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 国家通过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社会保险事业。

⑶ 郑州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法律分析:个人月缴费基数上限12318元,个人月缴费基数下限2464元,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包括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降至16%。

法律依据:《郑州社会保险局关于调整2019年5月—6月社会保险缴费比例及缴费基数的公告》

一、自2019年5月1日起,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包括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降至16%。

二、2019年5月—6月按照2017年河南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4106元)核定社会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个人月缴费基数上限12318元,个人月缴费基数下限2464元。

三、对低于河南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登封、新密除工伤保险使用按照2017年河南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核定缴费基数,其它险种仍使用原基数不变。确保单位和职工不因调整缴费基数口径增加缴费负担。

⑷ 2021郑州社保缴费标准是多少

法律分析:河南省相关的法规规定,一般情况下,社保缴纳标准通常和两个因素有联系: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缴费基数一般按职工上年度12个月工资收入的平均标准来确定。工资通常包含:奖金、加班费、补贴及津贴等项目。郑州2021年最低缴费基数是2475元,最高数缴费基数是13725元。上年全市职工平均工资百分之300。

法律依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河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

第八条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不予减免,企业(单位)要依法履行好代扣代缴职工个人缴费的义务,基本养老保险个人代扣代缴部分申请缓缴的,应当取得职工同意。缓缴期间的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应缴费额不计息,期满前由参保单位及时缴费。

⑸ 郑州市最低社保缴费基数

法律分析:郑州市社保最低缴费基数具体是多少? 郑州市社保最低缴费基数一般为2745元,上限为13725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⑹ 郑州市2020年社保缴费标准

社保缴纳标准与两个因素相关,一是缴费基数,二是缴费比例。缴费基数一般依据职工上年度12个月工资收入的平均标准确定,工资通常包含奖金、加班费、补贴及津贴等项目,郑州市2020年最低缴费基数为2475元(上年全市职工平均工资60%),最高数缴费基数为13725元(上年全市职工平均工资300%)。郑州市2020年社保缴费比例为单位26.5%左右,个人10.3%左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⑺ 郑州社保缴费基数是多少

郑州城镇职工社保缴费基数上限13725元,下限2745元。

灵活就业人员的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上限13725元,下限2745元;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个人月缴费基数3660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

第五十七条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

第五十七条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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