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养老保险如何计算死亡赔偿
养老保险死亡补偿:企业发给主办丧事的单位或死者亲属本市、县上一年度企业职工4个月的月平均工资作为丧葬补助费;从死亡的下一个月起,按月发给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供养直系亲属人数超过3人的按3人计发,每月领取救济费的总额不得超过死者生前的工资总收入;其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② 农村养老保险老人死后有补偿吗
法律分析:农村养老保险中途死亡是没有赔偿的,但是遗属办理退保。
养老保险现行允许退保情况只有以下几种:
1、出国定居2、死亡3、同一时段重复参加保险的4、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累计缴费不足15年,本人要求不转入农保或者城保,并有书面申请。
基本上就这几种情况可以办理退保手续。其中第4种情况需要在退休前才能办理。
其它情况都不允许退保,只能办理转移或者接续养老保险关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③ 养老保险死亡后有什么补偿
个人缴纳养老保险去世之后有殡葬费
参加养老保险人员因故身亡还会发放丧葬费和一次性补贴。死者医疗保险个人帐户尚有余额的,请到社保经办机构医疗保险待遇部门办理结算。
养老保险丧葬费受理范围和条件:
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的参保人,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死亡的,其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储存额退还给其法定继承人并支付其遗属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养老保险丧葬费提交资料:
1、《养老失业保险死亡待遇申请表》;
2、《参保人遗属申领待遇声明》;
3、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4、《殓葬证》、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因死亡注销户口证明、法院宣告死亡书原件和复印件等材料之一;
5、申请人与死者法定继承关系证明(结婚证、户口薄、公安机关出具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公证书材料之一),委托办理的需出具委托公证书;
6、殡葬部门的丧葬费收据;
7、申请人银行存折原件和复印件。
养老保险丧葬费办理程序:
申请人带齐所需资料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经审核,材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即来即办。打印《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委托银行支付养老待遇凭证》将第三联给申请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④ 交了养老保险意外死亡有补偿吗
法律分析:交了养老保险意外死亡的,可以享受丧葬补助费、抚恤金,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⑤ 养老保险死亡后有什么补偿
需要分情况处理:
1、养老保险没交完就去世
参保人没有交满15年,且没到领取养老金的退休年龄就去世,社保并没有相应的赔偿,但会将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中个人缴费部分及利息一次性退还给继承人,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
2、养老保险交完后去世
社保交满15年之后,不管是达到退休年龄,已经开始领取养老金,还是尚未退休,死后个人账户的资金余额都可以依法继承,会把个人账户累计余额一次性支付给配偶、子女等合法继承人。
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⑥ 社保人死后补偿大概有多少
法律分析:1.丧葬补助费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抚恤金。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⑦ 基本养老保险死亡赔偿金标准
职工死亡后,养老保险的补偿标准:如果职工是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其中丧葬补助金可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第十五条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⑧ 交了五年养老保险 人出意外死了 该怎么赔偿
有养老保险的,会发放丧葬费和抚恤金。因工死亡的,如果且缴纳的有工伤保险,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参照当地对在职职工死亡的规定,向其遗属发给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丧葬补助费。丧葬补助费的没有统一的标准,各省市待遇差别非常大,跟工伤保险的丧葬补助费标准全国统一不一样。例如山东省只有1000元,黑龙江省是4000元,北京市有5000元,上海、天津是两个月的社平工资1万多元,辽宁和宁夏是三个月的社会平均工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部分是可继承的,是按照个人缴费基数的8%每月划入的,万一职工去世没有领取完,可以有继承人继承。
一次性救济金或者抚恤金,这只针对因病非因工意外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各地的标准并不一样,山东省是10个月的社会平均工资,北京市是20个月的最低工资,宁夏自治区是20个月的平均工资,各地差异真的很大,国家没有统一标准。不过,如果没有退休还有工作的话,一般是由用人单位承担这些待遇的。
遗属到亡故人员生前社保关系所在单位或社区,持亡故人员死亡医学证明或户籍注销证明、《XX市参加社会保险人员减少表、《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或《职工退休养老证及社会保障市民卡,亡故人员为企业养老保险参保人员的,还须填写《苏州市区企业养老保险参保人员亡故待遇申领表,于其死亡当月底前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人员减少及亡故待遇申领手续,并清算养老、医疗保险个人账户。
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后,确定丧葬抚恤费等亡故待遇标准,发放金额于次月25日前拨付至单位或社区,由单位或社区发放给亡故人员家属。
⑨ 企业退休人员死亡补偿标准是什么
一、企业退休人员死亡补偿标准是什么
1、企业退休人员死亡补偿标准如下:
(1)一般丧葬费是生前领取3到6个月左右的养老金;
(2)一次性抚恤金是10到20个月的社会平均工资;
(3)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人死亡的,个人账户养老金余额可以继承,同时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二、企业职工退休手续办理流程是什么
1、用人单位持职工已签字的《养老保险手册》,到社保分中心打印《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及平均工资指数情况单》;
2、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退休待遇审批手续;
3、将审批后的《广州市城镇企业职工退休审批表》、《退休人员养老待遇档案》等材料送交社保分中心进行退休待遇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