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什么是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2009 年 9 月1 日,国务院印发了《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标志着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设进入了一个崭新时期。
部分地区在“新农保”制度的基础上,适时调整制度安排,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建立起全覆盖的统一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这项制度的建立打破了城乡二元化界限,使得社会养老保险向着城乡一体化转变,朝着社会公平迈出了重要一步。
在我国社会保障事业快速发展转变时期,如何正确认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安排,正确认知其在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并着力从制度层面推进和完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制度在大规模推广前亟待解决的问题,同时也期待着为其他地方城乡居民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统筹提供理论和实践上的参考。
综合部分省(市)的制度发展历程及政策内容,现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呈现出以下几个特征:
1、制度发展超前,整合度高
从制度发展进程上看,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地区均是在国务院出台“新农保”试点指导意见之前就已经在探索实施“新农保”或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在此基础上结合国务院“新农保”试点指导意见对正在实施的政策进行调整,最终出台了与国家指导方针相一致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2、应保尽保,坚持广覆盖原则
公平是社会养老保障制度的核心理念,要求所有国民的养老保障权益都能得以实现,以维护起点公平。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关于参保对象的规定体现了公平性理念,最大限度地扩大了制度的覆盖面。
3、普惠性和保险性相结合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社会统筹部分主要由基础养老金支付,基础养老金体现了政府对公民养老保障权益的承担,完全由国家财政全部保证支付,参保对象在年龄达到 60 周岁以后,即使不缴费,也可享受到国家普惠式的养老金。同。
4、结合实际,制度设计弹性化
弹性化的制度设计能够确保制度的有效性。通过比较各地的实施办法可以发现,各地均是结合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和财政状况,以及城乡居民的收入等多种因素,对缴费、财政补贴、待遇调整机制等实行差别化设计,从而最大程度地实现在居民自愿参保前提下制度的广覆盖,保证制度的可持续发展。
(1)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扩展阅读
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
1、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2、新农保或城居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在本意见印发之日前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不用缴费,自本意见实施之月起,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
距规定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逐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规定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3、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死亡的,从次月起停止支付其养老金。有条件的地方人民政府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探索建立丧葬补助金制度。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每年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进行核对;
村(居)民委员会要协助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工作,在行政村(社区)范围内对参保人待遇领取资格进行公示,并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等领取记录进行比对,确保不重、不漏、不错。
2.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重要意义
中国是老年人口最多的国家,人口老龄化呈现逐步加速趋势。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使全体人民公平地享有基本养老保障,是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和推进“新四化”建设的需要。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统一是中国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迈出的重要一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合并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建立全国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在此制度改革之前,已经有十多个省份建立了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这一次的改革,进一步在全国范围内实现了基本养老保险的城乡无差别,其意义非同寻常。
有人将此举视为中央政府送出的一份民心“大礼包”。谓为“礼包”,意味着改革的背后一定有财政的支持。在基本养老方面破除城乡二元的局面,需要政府拿出真金白银。当然,这一改革的含义,绝不只是拿钱这么简单。这样的改革,自上而下,有顶层设计意味,从中央的角度进行全盘考虑,是对全国所有居民的基本养老需求进行“兜底”设计。
要求要整合资源,推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相衔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财政投入。大力推行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卡,改进管理服务,做到方便利民。要严格基金监管,严肃查处虚报冒领、挤占挪用等违法违规行为,发挥制度的保障作用,让亿万老年人心中有底、基本生活无忧。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统一,不仅让亿万老年人能够“老有所依”、生活无忧,更增强了全社会的安全感和凝聚力。此外,它还有利于促进人口纵向流动,对于拉动消费、鼓励创新创业,同样具有重要意义。
从公平的市场经济看,尽管不少地方已经率先推进了城乡公共服务制度的并轨,但在全国层面启动公共服务体制并轨,其意义仍不容低估。正如会议提出的,“这既有利于促进人口纵向流动、增强社会安全感,也有利于使群众对民生改善有稳定的预期,对于拉动消费、鼓励创新创业,具有重要意义。”
中央政府此次下决心进行并轨,而非停留于口头上,表明对这一社会福利制度改革的高度重视,也是对改革效应抱有期许。在中国迅速步入老龄化社会的背景下,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城乡并轨,将有助于应对老龄化社会的挑战。全体人民能够公平地享有基本养老保障,无疑将是值得铭记的一页。
这一重养老保险制度并轨的核心,是在于企业养老保险制度的完善,要与其他群体的养老保险制度的破局结合在一起,最终实现相融。通过增量改革,加快不同群体之间养老保险制度的并轨,以解决现行养老保险体制的碎片化问题。
3.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有何重大意义
中国是老年人口最多的国家,人口老龄化呈现逐步加速趋势。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使全体人民公平地享有基本养老保障,是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和推进“新四化”建设的需要。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统一是中国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迈出的重要一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合并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建立全国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在此制度改革之前,已经有十多个省份建立了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这一次的改革,进一步在全国范围内实现了基本养老保险的城乡无差别,其意义非同寻常。
有人将此举视为中央政府送出的一份民心“大礼包”。谓为“礼包”,意味着改革的背后一定有财政的支持。
在基本养老方面破除城乡二元的局面,需要政府拿出真金白银。当然,这一改革的含义,绝不只是拿钱这么简单。这样的改革,自上而下,有顶层设计意味,从中央的角度进行全盘考虑,是对全国所有居民的基本养老需求进行“兜底”设计。
要求要整合资源,推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相衔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财政投入。
大力推行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卡,改进管理服务,做到方便利民。要严格基金监管,严肃查处虚报冒领、挤占挪用等违法违规行为,发挥制度的保障作用,让亿万老年人心中有底、基本生活无忧。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统一,不仅让亿万老年人能够“老有所依”、生活无忧,更增强了全社会的安全感和凝聚力。此外,它还有利于促进人口纵向流动,对于拉动消费、鼓励创新创业,同样具有重要意义。
从公平的市场经济看,尽管不少地方已经率先推进了城乡公共服务制度的并轨。
但在全国层面启动公共服务体制并轨,其意义仍不容低估。正如会议提出的,“这既有利于促进人口纵向流动、增强社会安全感,也有利于使群众对民生改善有稳定的预期,对于拉动消费、鼓励创新创业,具有重要意义。”
中央政府此次下决心进行并轨,而非停留于口头上,表明对这一社会福利制度改革的高度重视,也是对改革效应抱有期许。
在中国迅速步入老龄化社会的背景下,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城乡并轨,将有助于应对老龄化社会的挑战。全体人民能够公平地享有基本养老保障,无疑将是值得铭记的一页。
这一重养老保险制度并轨的核心,是在于企业养老保险制度的完善,要与其他群体的养老保险制度的破局结合在一起,最终实现相融。通过增量改革,加快不同群体之间养老保险制度的并轨,以解决现行养老保险体制的碎片化问题。
(3)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扩展阅读:
中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2014年2月7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关于2013年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汇报,决定合并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建立全国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2017年10月18日,习近平同志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 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全面建成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
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尽快实现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完善失业、工伤保险制度。建立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4.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在
政府的权力来自人民,各项工作和决策必须体现人民意志。国务院各部门办理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提出的相关建议、提案,是接受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全国政协民主监督的重要形式,也是政府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2013年,由国务院部门牵头办理的建议、提案分别为6672件和5065件,占建议、提案总数的88.1%和91.96%。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各部门认真负责做好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截至去年底,所有承办的建议和提案均已依法按时答复,涉及的问题大多得到解决。通过办理建议和提案,推动一批政策措施相继出台,发展改革中一些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力度加大,促进了政府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密切了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但也存在其中一些答复的针对性不强、合理化建议转化为政策措施不够、部门间沟通协调还需加强等问题。
建立落实
2014年两会在即,各部门负责人届时要到会认真听取代表委员的意见建议。要以改革创新精神和法治理念,进一步做好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把受领、办理建议和提案作为接受人民监督、回应人民呼声的重要渠道,完善办理工作制度,深入调研,明确按时办复、与代表委员直接沟通等“硬要求”,提高办理工作效率和质量。要建立和完善台账制度,把建议和提案办理纳入国务院及各部门年度督查工作计划,采取抽查、重点督办等形式,督促检查落实,探索逐步向社会公开办理结果,让办理工作成为政府转作风、办实事、解难题的过程,使政府更好服务人民群众。
统一合并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实施时间:2009年试点,2020年前实现全覆盖
参保范围: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可在户籍地自愿参保。
缴费方式:新农保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
领取条件: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农村有户籍的老年人,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
覆盖范围:截至2011年底,中国共计3.58亿人参加新农保。
◎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实施时间:2011年7月试点,2012年实现全覆盖。
参保范围: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不符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可在户籍地自愿参保。
缴费方式:居民缴费、政府补贴
享受待遇:年满60周岁,可按月领取养老金。已年满60周岁、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居民,不用缴费,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
覆盖范围:截至2011年底,27个省份试点,覆盖面约为60%。
5. 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现行政策规定,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超过60岁就不允许补缴了;如果制度实施时未满60周岁,应逐年缴费,也允许补缴。
参考资料:《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8号
领取条件
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新农保或城居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在本意见印发之日前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不用缴费,自本意见实施之月起,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距规定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逐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规定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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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问: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答: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行按年度缴费,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要根据自己的经济情况选择缴费档次。各地主要的缴费方式有通过银行代扣缴费、到银行直接缴费、村协办员代收保费等。如果是间接收费或代收费的,一定要索要社保费专用收据。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规定,缴费在每年100元到2000元之间设立了12个档次。但地方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最高档次不能高于当地灵活就业的缴费。可以自主选择缴费档次,但还是多缴多得。沃服网
7.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是怎样得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是国家建立的适合我国国情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 。“国务院决定,将新农保和城居保两项制度合并实施,在全国范围内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
“以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为重点,全面推进和不断完善覆盖全体城乡居民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充分发挥社会保险对保障人民基本生活、调节社会收入分配、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作用。”
”2020年前,全面建成公平、统一、规范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与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相配套,充分发挥家庭养老等传统保障方式的积极作用,更好保障参保城乡居民的老年基本生活。”
(7)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扩展阅读: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领取条件:
1、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2、新农保或城居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在本意见印发之日前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不用缴费,自本意见实施之月起,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
距规定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逐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规定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3、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死亡的,从次月起停止支付其养老金。有条件的地方人民政府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探索建立丧葬补助金制度。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每年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进行核对;
村(居)民委员会要协助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工作,在行政村(社区)范围内对参保人待遇领取资格进行公示,并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等领取记录进行比对,确保不重、不漏、不错。
8. 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究竟有何意义和作用
作者:sky
链接:https://www.hu.com/question/22684087/answer/22259474
来源:知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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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这里所谓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城乡统一,指的是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城居保)与新农保的合并,前者仅几千万人参保,后者四亿多人参保,算不上真正的城乡融合。可以理解为将一个小池子并入到一个大池子,然后用统一的一套班子和规则来管理。其实城居保与新农保有一定差别,例如分档不同,但差别不像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与这俩者之间的差距大,二者共性更多,例如对缴费记录没有要求等。实际上,2011年城居保设立时,一些省份就将其与新农保合二为一,作为一个制度来运行。等哪天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新农保合并了,全国统一才算有点眉目。当然,到那时,城乡户籍限制应该没了,公务员养老也并轨了吧?
2、新农保这种中央财政补助政策一直是存在的,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除了中央财政补贴外,个人缴纳一部分,集体(村集体等)补助一部分。中西部地区中央55元全额补助就是指这部分,东部经济发达,个人缴纳和集体补助部分更多一些,因此国家补贴50%。参保人原来缴纳的部分进入了个人账户,未来60周岁领取时,每月领取额度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参保人死亡,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余额,除政府补贴外,可以依法继承。
3、个人理解,企业组织或者慈善团体当然不是傻子,政府让他们出钱,虽然无法给他们直接的经济补偿,但一些政策让渡或税收优惠是可以起到类似效果的。无非是短期让他们替政府把资金垫付上,然后长期通过税收或其他政策对该单位进行补偿,羊毛出在羊身上,不用担心。
4、最后这句话应该就是个大方向性质的口号,谈的是我第一部分说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这次合并两个养老保险之间的融合问题,眼下看,还遥遥无期。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是为了配合国企改革设立的,要求有完整的缴费记录,必须缴费达到15年以上等限制条件。而新农保和城居保则没有这些条件,甚至没有缴费,也能领取养老金。如果要统一两者,从公平正义的角度看,以后肯定要适当提高新农合(城居保)的缴纳条件和标准,同时,对农民和城镇无职业者,国家给予一定的补贴也是应当的。农村反哺城市之后,城市反哺农村,也是和谐社会的要求,这点“不公”,比起公务员“免费”养老,毛毛雨嘛。
9. 统一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2009年9月1日,国务院印发了《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标志着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设进入了一个崭新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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