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浙江省社保是哪年开始实施执行的
1999年。
《浙江省社保条例》是1999年10月1日开始实施的,所有在浙江省就业的人员都是从1999年10月份开始缴交社会保险基金的。
全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包括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人员月缴费基数上限暂按19783元(月平均工资的300%)执行。
月缴费基数下限暂按3957元(月平均工资的60%)执行失业、工伤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参照上述标准执行。
根据相关规定,本次缴费基数启用时系统将对目前未及时申报2021年度缴费工资的机关事业参保单位及企业和机关事业参保人员执行10%上浮政策。
灵活就业人员无需申报缴费基数,按照现有的社平工资比例自动调整。
缴费基数启用时,缴费状态为中断、终止的参保职工,不产生差额补收数据
B. 浙江省养老金新方法那年那月实施的
2022年1月份,浙江省社保和养老金将有5大调整,部分人到手的钱要增加了,看看你能从中受益吗?
第一,部分退休人员能领一笔春节补贴
春节补贴没有全国统一的政策,而是一项地区性的福利政策,按照往年的惯例,浙江省有两个城市会为退休人员发放一笔春节补贴,其中一个是省会城市杭州市,会给纳入杭州市区社会化管理的广大企业退休人员,包括已经移交杭州市实行社会化管理的央企和省属企业退休人员,发放一笔一次性春节补贴,发放标准为每月1200元,此外,端午和春节还各有800元节日补贴,一年累计能领取2800元过节费;另一个是宁波市,发放对象是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其中企业退休人员一次性补贴标准为每人2000元,为目前全国的最高标准。缴费并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一次性补贴标准为每人400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中个人不缴费、仅享受基础养老金的人员,一次性补贴标准为每人200元。春节补贴主要是为了缓解过节的高消费给退休人员造成的经济压力,所以这笔钱很大概率会在春节之前发放到位,月底之前,退休人员要多留意的自己的账户动态。
第二,机关企事业退休职工养老金上调
基本养老金上调是有法律保障的,社会保险法第18条规定,国家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物价上涨情况,适时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1年全国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19629元,增长9.6%;2021年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比上年上涨0.9%。工资和物价双双上涨,养老金很大概率会上调。
此外,目前已经有上海,宁夏和河北等地在召开的官方会议以及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到2022年将继续上调退休职工的养老金,政府是养老金上调的发起人,春江水暖鸭先知,如今各地政府密集发声,等于是已经证实了养老金18连涨的猜测。
职工养老金上调是全国性的,通常人社部会在3、4月公布上调通知,并确定养老金涨幅的高限,各地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调整方案,报请人社部和财政部批准后,就可以对外公布调整方案,并在方案公布的当月或者次月,社保机构要将养老金差额补发到位,并按照提高的标准为退休人员发放养老金。
第三,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持续上调
2019年,浙江省发布了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实施意见,要求各地要结合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物价变动情况等因素,适时为城乡居民待遇领取人员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2021年8月份,浙江上调了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工资在上涨,由此可以推断,2022年,城乡居民的基础养老金将会继续上调。
第四,多项医保待遇进一步提高
杭州市决定自2022年1月1日起,进一步提高医疗保障待遇,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均取消门诊待遇2万元封顶线;参保人员因断缴而重新参保的待遇等待期,也由原来的6个月缩短为3个月;新办法还进一步提高了慢性病患者的医保待遇,一方面将慢性病门诊费用中,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个人负担部分纳入大病保险支付范围,另一方面全市统一慢性肾功能衰竭合规门诊透析治疗费用的治疗费用的报销比例。其中,职工医保参保人个人承担5%,城乡居民个人承担10%。各项新办法,既降低了报销的门槛,也缓解了患者的经济压力。
第五,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比例调整
浙江省放开了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的户籍地限制,外省户籍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在省内就业地办理就业登记后,在就业地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既避免了异地奔波办理参保手续的麻烦,也方便了劳动者在全国范围内流动,为各地经济发展增强了活力和创造力。
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养老保险,在缴费基数上下限之间自由选择缴费基数,2021年12月31日前,浙江省灵活就业人员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18%,其中8%记入个人账户,10%计入国家统筹账户,但近些年浙江省养老保险基金收不抵支问题严重。为了缓解基金的支付压力,浙江省人社厅决定2022年1月1日起,提高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比例,缴费比例调整为20%,其中8%记入个人账户。虽然灵活就业人员个人的缴费压力增加,但是对养老保险制度的持续发展,以及全体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按时足额发放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C. 养老保险从哪一年开始实行
法律分析:养老保险是从1986年最早的合同工养老保险开始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D. 养老保险从哪一年开始交的
养老保险从1996年以后开始交。
只要缴纳者缴纳满十五年就可以终身按月领取养老金。十五年只是最基本的年限,如果缴纳者缴纳的年限比较长,并且每月缴纳的数额多,在退休之后可以享受的养老金也相应地增多。退休后领取的养老金取决于缴纳年限和数额。
养老保险缴费方法如下:
1、单位缴纳:主要是城镇在职职工,其所在单位就必须为其购买养老保险,保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
2、个人缴纳:如果是个人,也可以自行购买养老保险。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按照灵活就业的身份去缴纳养老保险,个人要同时承担单位和个人的保费;也可以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在户籍所在地参与投保。
养老保险,全称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五大险种中最重要的险种之一。养老保险的目的是为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为其提供稳定可靠的生活来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E. 浙江衢州社保从哪年开始的视同缴费从哪年开始的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1-09-19
F. 养老金从哪一年开始交的
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是从1992年开始的,不过大多数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时间,写的都是1996年1月1日。
1、四个时间点
我国最早提出个人必须缴费是在1991年6月26日发布的《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中,这个时间意味着我国个人缴费的养老保险制度开始建立。从这个角度来说,在1992年的时候已经开始了个人缴费。而在1995年的时候,国家又发布了《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明确指出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由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因此在大多数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上,起始时间都是1996年1月1日,之前的都视为缴费年限。
2、什么时间可以交
养老保险分为个人和职工,个人养老在16周岁以上就可以购买,可以选择国家的养老,也可以选择向保险公司投保。职工可以选择公司或者个人,一般是16周岁以后,有相应的劳动能力。需要注意的是,国家有法律规定,公司必须帮助员工缴纳五险。如果没有购买的话,我们可以到劳动部门进行仲裁。个人基本就是处于灵活就业状态,这个时候没有公司,要自己花钱到社保局缴纳。
3、年限
想要享受养老保险的待遇,必须满足相应的条件,那就是最低缴纳180个月,也就是15年。当然,这也仅仅是最低限制,养老保险的性质是缴费多待遇高,如果自己有能力的话,可以多缴几年。随着年数的增加,养老金的发放也会在原有基础上进行提高。一般情况下,建议选择城镇职工养老,哪怕没有公司也可以自己以灵活就业者的身份缴,虽然缴费比较高,但是年龄大了以后待遇会特别好。
G. 养老保险是从哪一年开始有的
我们国家企业正式缴纳,职工养老保险是从1992年开始,当然各个地区并不是统一的,所以说最早的地区是从1992年开始,但是最晚的地区不会晚于1996年。也就是基本上是在1992年到1996年,这四年期间那么全国陆续就开始,缴纳这个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了。
H. 养老保险是什么时候开始实行
法律分析:养老保险是从1986年最早的合同工养老保险开始的。然后1988年国家出台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但养老保险账户建立是依据国发[1995]6号文件开始建立的,这个时候职工开始按工资比例缴费了。不过有的省是从1993年开始补缴的,也有的省是从1996年开始建立账户的。之后国家的国发[1997]26号文件又进一步规范了相应的业务。以黑、吉、辽为试点,在[2005]38号文件进行了政策的相应调整。后出台了社会保险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