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养老保险必须作为计算工龄的依据吗
养老保险不是必须作为计算工龄的依据的。
一、退休的待遇是按缴费年限算的,类似原来版的工龄,权有人把缴费年限按照习惯称为工龄,其实不是一回事。
二、尽管累计缴费年限在10年或15年以上,并且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就能够享受养老金待遇,但是缴费年限越长,缴费金额越多,今后的养老金也就越多,反之则少。
2. 申请养老保险的依据
话应该反过来来说,退休的依据是法源定退休年龄,年龄的依据是你的户籍登记、身份证。
无论档案记录、户籍登记,年龄不一致,社保就按你最小的年龄纪录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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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规定养老保险缴费比例的法律法规是哪些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
社会保险法里面未明确规定单位与个人分别缴费比例,只在文中提到以下事项:
第十条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例如:《四川省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川劳社发〔2006〕17号)第二项就有提到单位与个人缴费比例的!内容如下:
二、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筹集
(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制度。
1.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和职工共同缴纳。企业和职工应按规定按月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不得减免。企业破产或停业注销的,企业和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至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之日或注销之日的当月为止。
2.企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按全部职工缴费工资总和作为缴费基数,缴费比例为20%。
企业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在企业管理费中列支,从纳税义务人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3.职工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按本人上月工资(或上一年月平均工资,下同)作为缴费基数(由养老保险统筹管理地规定其中一种缴费基数),缴费比例为8%。职工本人工资按国家统计局规定的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确定。
职工个人实际的缴费工资,按上一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至300%以内的缴费基数确定。职工本人上月工资,超过上一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低于上一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计算缴费基数。
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至符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并办理退休手续之月为止。
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从纳税义务人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二)个体参保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按上一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缴费比例为20%。其中,对未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个体参保人员,缴费基数实行5年过渡到位办法,即从2006年至2010年,缴费基数可在上一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100%范围内确定。
个体参保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至符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并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之月为止。
各省都有相关文件明确缴费比例的,建议你在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上查询或资料社保热线,例如12333.希望能帮助到你
4. 退休养老金的计算依据
养老金需要缴满15年,并且到法定退休年龄后才可以领取。缴费时间越长,缴费基数越高,你退休后能拿到的钱就越多。社保代缴卓林保现在的退休年龄是:男性60周岁、女干部55岁、女工人50岁。
养老金计算公式:退休时月基本养老金(每月到手的养老金)=月基础养老金+月个人账户养老金
月基础养老金=(本市上年度所有职工的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的余额÷计发月数(50岁为195、55岁为170、60岁为139)
知道你们看得一头雾水,所以,还是来看例子吧!
举例说明(数据仅供参考):
题目:李某07到11年,每年养老保险的个人实际缴费基数和当年的社会平均工资分别假设为,07年3000和3500,08年3200和4000,09年3500和4200,10年3600和4200,11年3800和4500,12年年初开始,李某开始领取养老保险金。而11年当地社会平均工资为4500元,他退休年龄为60岁,当时个人账户总储值为50000元,缴纳年度一共为15年。
1、计算个人平均缴费指数
那么李某07到11年这5年时间的个人平均缴费指数,应该这么计算
个人平均缴费指数=(07年个人实际缴费基数/07年社会平均工资+08年个人实际缴费基数/08年社会平均工资+09年···+11年个人实际缴费基数/11年社会平均工资)÷5=(3000/3500+3200/4000+3500/4200+3600/4200+3800/4500)÷5=0.838
2、计算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
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本人平均缴费指数=4500×0.838=3771
3、计算基础养老金
基础养老金=(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4500+3771)÷2×15×1%=620元
5. 确定社会养老保险缴纳金额有什么依据吗
社会养老保险缴纳金额是根据个人上年工资收入计算的,个人工资收入是按国家统计局规定版的该进权入到工资总额的项目,但国家有个封顶保底的规定,如果个人上年工资收入低于上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按60%作为缴纳金额,如果个人上年工资收入高于上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00%,按300%作为缴纳金额。
一、社保缴纳基数的计算方法是:
(1)职工工资收入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以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为缴费基数;
(2)职工工资收入低于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60%的,以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
(3)职工工资在300%—60%之间的,按实申报。职工工资收入无法确定时,其缴费基数按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公布的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工资确定。
6. 请问工龄以缴纳养老保险为唯一依据有法律依据吗
1、从95年劳动法颁布起,就要求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但在劳动法颁布专之前,原国家属劳动总局就出过相关文件,要求缴纳养老保险,只是没有上升到国家法律的层面。根据2011年颁布的社会保险法第十三条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前,视同缴费年限期间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政府承担。
2、所以在国家启动养老保险前你的工龄可以做视同缴费年限认定,对于怎么认定,国家也有明确的文件规定,几句话也说不清。但你可以拿着你的人事档案,到当地的人社局进行视同缴费年限认定。经过认定,你可能还需要补缴一部分养老保险费,但是这是很划算的。
7. 养老保险是不是可以作为工龄的依据。
养老保险不是必须作为计算工龄的依据的。
一、退休的待遇是按缴费年限算的,类似原来回的答工龄,有人把缴费年限按照习惯称为工龄,其实不是一回事。
二、尽管累计缴费年限在10年或15年以上,并且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就能够享受养老金待遇,但是缴费年限越长,缴费金额越多,今后的养老金也就越多,反之则少。
8. 单位给合同工交纳养老保险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新规定中,首先对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做了明确的界定:形成劳动关系,就应专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属同;形成劳动关系而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上称之为“事实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如在临时性岗位上用工,应当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为其建立各种社会保险,使其享有有关的福利待遇,但在劳动合同期限上可以有所区别。因此,用人单位不能以招用的是“临时工”为借口,侵害劳动者的劳动保障权益。而且现在没临时工和正式工之分,只有劳务工和合同工
9. 养老保险依据什么扣除的又是怎么补偿的
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 根据市人民政府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五部门《关于建立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结合我市实际,初步制定本办法。 一、保障范围及对象 (一)在全市范围内,由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统一征地,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被征地时享有第二轮土地承包权,且被征地后人均农业用地不足0.6亩(包括已整体农转非的农村)必须参加养老保险。被征地后,人均农业用地在0.6亩以上部分土地被征用的村,可参照本实施办法解决相应人员的养老保险问题。具体保障人员经村民代表大会或村民大会讨论通过,由乡镇(街道办事处)政府核准并经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审核,报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原则上以行政村为单位统一参加养老保险。 (二)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被征地农民,不纳入本保险范围。 (三)被征地时不满16周岁人员,按征地补偿规定一次性发给征地补助费,待其达到就业年龄或学习毕业后,作为新生劳动力,参加相关的社会保障。 二、保障形式 (一)被征地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及以上人员,在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用后直接进入养老保险,按月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二)被征地时男16周岁至59周岁、女16周岁至54周岁人员在一次性缴足应缴养老保险费用后,达到规定的年龄时,按月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三)符合参保条件但本人拒不参保并与农保机构签订不参加养老保险承诺书的,村集体和市财政不给予养老保险补助,个人以后的生活纳入自理或社会救济范畴。 三、基金的筹集 (一)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基金,按照政府、集体、个人三者共同负担的原则进行筹集,筹集额度按参保人达到规定领取年龄(男60周岁、女55周岁)后,养老金待遇不低于我市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月120元确定。筹资比例按政府承担筹资额的30%,集体补助筹资额的40%,个人缴纳筹资额的30%。 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费政府承担部分由财政从土地出让金收益中拨付。对男60周岁、女55周岁及以上人员的保险费政府承担部分,应一次性纳入统筹帐户。对男16-59周岁、女16-54周岁人员的保险费政府承担部分,原则上一次性缴清,确有困难的,财政可做预算,分次纳入,并按农保基金管理,财政补足相应增值部分。 集体补助部分从土地补偿费中列支,一次性缴清。 个人缴纳部分从征地安置补助费中抵缴,一次性缴清。 具体筹资或缴费执行标准为: 政府承担30%即6355.67元,集体补助40%即8474.23元,政府承担和集体补助部分的筹资额不随参保人年龄而变化。 个人缴纳30%,分两类情况:被征地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及以上人员实行相同的领取标准,领取年龄为每超过1岁,缴费额相应减少,具体缴费按公式计算(详见缴费领取计算表);被征地时男16—60周岁、女16—55周岁,不分年龄段实行相同的缴费标准,即6355.67元;参保时年龄越小,到领取年龄时养老金越多,养老金领取标准按每相差1岁增加2.5%。 (二)养老保险基金的筹集根据本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变化情况适时调整,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适时提出筹资调整方案,报市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筹资标准调整后,新参保人员的养老保险资金筹集应按新的标准执行,标准调整前已参保人员的筹资标准不变。 (三)国土资源部门在审核办理征用土地手续前要征求劳动部门同意,征用土地开发商或发包方必须到劳动部门农保所办理签章手续,否则国土部门不予办理征地手续;土地开发商或发包方必须一次性缴足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基金。 (四)市政府建立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风险基金制度。风险基金从土地出让金纯收益中提取,提取比例不低于土地出让金纯收益的5%,主要用于化解参保人的养老金调整风险和长寿风险,不足部分由市财政预算中解决。风险基金在征地补偿时随时提取。 四、享受条件和标准 (一)被征地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及以上人员,按规定缴足养老保险费,从次月起,按月领取养老金120元。男16-59周岁、女16-54周岁人员,与规定领取年龄(男60周岁、女55周岁)每相差1岁,到达领取年龄时,养老金领取标准增加2.5%(详见缴费领取标准表)。 (二)参保人享受养老金的待遇与缴费水平挂钩,对集体经济实力较强的村可选择较高的标准,但提高领取养老金标准部分的保险费完全由村集体和个人承担,政府只承担不低于城镇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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