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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养老保险6

发布时间:2022-07-20 10:50:48

① 昆明居民养老保险缴纳

昆明统一来城乡养老保险缴费标准自12档次可选。
昆明市近日正式下发《昆明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细则》,规定6月1日起,昆明户籍年满16周岁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所在地购买养老保险,城乡居民统一缴费标准,缴费分为12个档次,从每年100元至2000元不等,缴费满15年且年满60周岁者于年满60岁的次月起领取养老金
缴费标准:按年缴纳,最低每年仅需缴100元。
根据实施细则,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简称"新农保")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简称"城居保")合并后统一称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具有昆明市户籍的城乡居民(以下简称参保人),可以在户籍所在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未年满60周岁的城乡居民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设为每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共十二个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缴费档次,按年缴纳,多缴多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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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昆明 农村养老保险

是地方政府为了完成业绩所做的规定,这个保险是没有强制性的。
云南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我省农村社会保障体系,逐步缩小城乡差距,实现农村居民“老有所养”的社会目标,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09〕32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务院和省人民政府批准的试点县(市、区)区域内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具有本省户籍的农村居民(以下简称参保人),可以自愿在户籍地的县(市、区)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新农保)。

第三条新农保试点的基本原则是“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一)从农村实际出发,低水平起步,筹资标准和待遇标准要与经济发展及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适应;

(二)个人(家庭)、集体、政府合理分担责任,权利与义务相对应;

(三)政府主导和农民自愿相结合,引导农村居民普遍参保;

(四)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

(五)属地管理,逐步提高基金管理层次。

第四条未满60周岁的参保人应按年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参保人可以将需要缴纳的养老保险费一次性存入新农保个人缴费存折。缴费标准为1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个档次,由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纳。国家依据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等情况适时调整缴费档次。

(一)新农保制度实施时,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参保人,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年限不少于15年。鼓励其在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后继续按年缴纳养老保险费,长期缴费,长缴多得。参保人在缴费期间未实现连续缴费的,可从中断缴费的次年继续缴费,其中断前后的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二)新农保制度实施时,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参保人,应按年缴费,对其在年满45周岁到新农保制度实施时之间的未缴费年限,可在其年满59周岁当年一次性补缴相应年限的养老保险费,并同时享受政府的缴费补贴,但累计缴费年限不超过15年。

第五条有条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由村民委员会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民主确定。鼓励其他社会团体、社会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

第六条中央、省、州(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对参保人给予补贴。

(一)参保人符合领取养老金条件时,国务院试点县由中央财政全额支付每人每月55元的基础养老金,省级试点县由省财政全额支付每人每月55元的基础养老金。在此基础上,州(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所需资金由州(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承担。

(二)参保人按规定缴费后,可享受省财政给予的每人每年30元的缴费补贴,在此基础上,州(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提高缴费补贴,所需资金由州(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承担。

(三)鼓励参保人选择较高档次缴费。对选择较高档次缴费的参保人,在享受上述财政缴费补贴基础上,州(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再给予参保人鼓励性缴费补贴,所需资金由州(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承担。

(四)对农村重度残疾人,由省财政按最低100元缴费档次标准逐年全额代缴养老保险费。对农村其他缴费困难群体,州(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具体的养老保险缴费补助办法,所需资金由州(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承担。省、州(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补贴资金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安排。参保人当年未按时足额缴费,不能享受当年的财政缴费补贴。

第七条县(市、区)新农保经办机构为参保缴费的参保人建立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包括以下内容:

(一)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总额及其利息;

(二)省、州(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每人每年给予的缴费补贴及其利息;

(三)集体补助及其利息;

(四)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的资助及其利息。参保人个人缴费存折中的养老保险费应按照参保人选择的缴费档次逐年划入其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储存额目前每年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1年期存款利率计息。

第八条参保人跨县(市、区)转移养老保险关系时,可将其个人账户储存额全部转入新参保地,按照新参保地有关规定继续参保缴费,并享受相应待遇;转入地尚未开展新农保工作的,可将其个人账户储存额暂存于原参保地,待条件具备时转移。参保人在本(市、区)内转移时,只转移其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其个人账户储存额。

第九条年满60周岁时、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有农村户籍的参保人,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新农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不用缴费,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新农保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

第十条参保人领取的养老金由个人账户养老金和基础养老金2部分组成,支付终身。

(一)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即个人账户养老金月领取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

(二)基础养老金:中央财政或省财政全额支付的每人每月55元的基础养老金,以及州(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提高的基础养老金。

第十一条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适时调整基础养老金的最低标准。

第十二条参保人死亡,其个人账户资金余额,除政府缴费补贴(本息)外,一次性支付给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政府缴费补贴(本息)用于继续支付其他参保人的养老金。

第十三条新农保基金暂实行县(市、区)级管理,根据试点扩大和推开,适时实行州(市)级管理;有条件的州(市)也可直接实行州(市)级管理。新农保基金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款专用,实账运行。财政专户原则上不再新设,在各地原有的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下分账核算。各地经办机构的收入户、支出户开设在农村信用社。

第十四条原来已开展以个人缴费为主、完全个人账户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老农保)的地区,要在妥善处理老农保基金债权问题的基础上,做好与新农保制度的衔接。在新农保试点地区,凡已参加老农保、年满60周岁且已领取老农保养老金的参保人,可直接享受新农保基础养老金;对已参加老农保、未满60周岁且没有领取养老金的参保人,应将老农保个人账户资金并入新农保个人账户,按照新农保的缴费标准继续缴费,待符合规定条件时享受相应待遇。

第十五条新农保制度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农村五保供养、社会优抚、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等政策制度的配套衔接办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试点地区要加强对新农保试点工作的领导,成立本地推进新农保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之间要协调配合,各司其职,通力合作,切实加强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试点州(市)要根据本办法确定有关政策,并认真指导试点县(市、区)制定试点实施方案,报省新农保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由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报国务院新农保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第十七条试点地区要按照精简效能原则,在现有乡镇劳动保障服务平台和社保(农保)经办机构基础上,切实加强新农保经办能力建设,不断充实人员,确保有机构管事、有人员做事、有经费办事。新农保经办机构人员经费和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不得从新农保基金中支出。试点地区要不断加强新农保信息系统建设,纳入社会保障信息管理系统(金保工程)建设,实行数据信息网络化管理,规范操作流程,提高运行效率,并为基层配置必要的设备设施,提高工作效率。

第十八条新农保经办机构要建立健全新农保基金的财务、会计、统计、内控、稽核、信息披露等制度,按年度编制基金收支预决算,自觉接受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并每年在行政村范围内对参保人的缴费情况和待遇领取资格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第十九条试点地区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强对新农保工作重要意义、基本原则和方针政策的宣传,运用通俗易懂的宣传方式,引导农村居民自觉踊跃参加新农保。

第二十条试点启动时间以试点县(市、区)具体实施文件的印发时间为准。

第二十一条本实施办法自2009年12月1日起施行。

另从去年12月1日云南省政府在昆明召开的全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会上了解到: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个档次,由农民根据自身情况自主选择,也可以根据不同年份的收入情况选择不同的缴费档次,多缴多得,长缴多得。
从中可以看出云南省的每一年缴费档次可以根据参保人的收入情况自行选择,也就是说如果参保人今年选择的缴费档次是300元,明年你也可以选择其它档次(100元、200元、400元、500元)来缴费。

云南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详细的计算方法
个人账户1000乘以15年+政府最低补贴30乘以15年=15450除以139=每月111+基础基金55=166

年满60周岁时每月所领取的养老金是:基础养老金(现在最低是55元,不断上调)+(个人所交养老保险费之和+每年政府补贴+利息)除以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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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昆明市 养老保险 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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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统一城乡版养老保险缴费标权准12档次可选。
昆明市近日正式下发《昆明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细则》,规定6月1日起,昆明户籍年满16周岁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所在地购买养老保险,城乡居民统一缴费标准,缴费分为12个档次,从每年100元至2000元不等,缴费满15年且年满60周岁者于年满60岁的次月起领取养老金。
缴费标准:按年缴纳,最低每年仅需缴100元。
根据实施细则,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简称"新农保")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简称"城居保")合并后统一称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具有昆明市户籍的城乡居民(以下简称参保人),可以在户籍所在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未年满60周岁的城乡居民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设为每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共十二个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缴费档次,按年缴纳,多缴多得。

④ 昆明养老保险怎么办理

养老保险是职工个人养老,做到“老来有所养”的保障之一,目前昆明养老保险办理主要分为个人办理和企业办理两种。个人办理养老保险有哪些步骤和方法,需要注意哪些问题,下面为大家介绍一下。对于养老金教育金等收益保险问题,我刚好整理了相关内容,希望对你有帮助:2020年收益率最高的8款养老和教育金榜单

一、如何加入养老保险

1、首次参保,需要携带的有户口本原件、居民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近期免冠照。

2、续缴费,需要的是户口本和身份证原件,《职工养老保险手册》以及《医疗保险证》。需要填写审核的表格材料有:《参加养老保险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企业城镇劳动者参加养老保险登记表》、《企业城镇劳动者参加养老保险缴费补填表》等以及一些附属表格。

二、申办的步骤和方法

首先,职工要根据自己的工资收入情况,按照规定缴纳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费,该费用是记入当地的社会保险机构在某家银行开设的账户的,并按照不低于或者高于同期的城乡居民存款利率来计算利息,鼓励职工个人参加储蓄性养老保险,所得的利息可以记入个人的账户,它的本息是全部归职工个人所有的。

第二,携带户口本和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到户口所在地的社会和劳动保障局进行注册和登记。

第三,待相关部门进行相关资料的审核通过后,就为自己成功地购买了个人养老保险。

三、需要注意的问题

第一,要选择一些适合自己的险种,如果遇到不懂的地方可以向自己的保险顾问咨询。

第二,所提供的个人资料必须是真实可靠的,虚假材料申报的一经查实,不仅会追回所有非法的所得,还会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

第三,如果单位或者申领人对核定的养老保险待遇有异议的话,应当按照《社会保险争议办法》的规定及时地向当地的社会和劳动保障局反映。

第四,如果申领人不能按时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属于我局原因延误的,予以补发延误期间的养老金;属于申办单位原因造成延误的,由单位负责补发其应得的待遇;属于个人原因延误的,由个人承担有关责任,延误期间的养老金不予补发。

保哥提示:昆明养老保险办理中如果单位或者申领人对核定的养老保险待遇有异议的话,应当按照《社会保险争议办法》的规定及时地向当地的社会和劳动保障局反映。

⑤ 昆明市职工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建立和完善养老保险制度,保持社会稳定,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顺利建立,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的有关规定,结合昆明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暂行办法。第二条凡已参加昆明市社会养老保险统筹的单位,必须由职工个人(包括合同制工人、一年以上临时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第三条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职工所在单位记入劳动部统一印制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中。每年由社保机构与单位核查确认,作为职工个人退休后领取养老保险费的依据之一。
职工个人退休后领取养老保险费的具体标准,按照劳动部的有关规定计算。第四条职工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标准:职工工资总额在200元及其以下的缴5元;200元以上、300元及其以下的缴6元;300元以上、400元及其以下的缴8元;400元以上的缴10元。职工个人自愿多交养老保险费的,按职工个人自愿缴纳的金额收取。第五条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属于中央、省属国有企业、军队企业、三资企业的,由市社保局负责征收;属于市、县区属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以及县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由单位所在地县区社保机构负责征收。市、县区社保机构应做好养老保险费缴纳登记、建帐、建档。第六条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职工所在单位按月代为扣缴后,连同单位应缴纳的养老保险费一并由职工所缴费的社保机构委托的银行代为征收。第七条职工参军,由职工个人持有关证明到原单位所缴费的社保机构办理停缴手续。职工在部队服役的年限,视为缴费年限。职工复员或转业后,其缴费年限按参军前的缴费年限和服役年限合并计算。第八条办理停薪留职的职工,其个人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先行代缴,再由单位与职工个人结算。第九条职工因入学、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辞职、或被除名、开除、劳教、判刑等原因停止缴费的,由职工所在单位持有关证明到单位所缴费的社保机构办理停缴手续。上述人员重新就业后,再续办个人缴费手续,其原已缴费年限和重新就业后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第十条职工在本市、县区内调动或转移,由职工个人凭调动或转移证明到调出和接收单位所缴费的社保机构办理个人缴费的转移手续,但不转移基金,其原已缴费年限和到新单位后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由本省其他地州调入昆明市的,其缴费年限按到新单位后的缴费年限计算。职工调动或转移到省外,由职工个人凭调动或转移证明到原单位所缴费的社保机构办理个人缴费转移手续,其个人所缴纳的养老保险金一并转缴所调入省市的同级社保机构。第十一条凡已参加昆明市社会养老保险统筹的单位,其职工在本暂行办法实施前按国家规定所计算的工龄,视为个人的缴费年限。即该单位职工个人的缴费年限,按个人缴费前的工作年限与个人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如本暂行办法实施后职工个人不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其在本暂行办法实施前的工作年限,不得作为缴费年限计算。第十二条凡参加昆明市社会养老保险统筹的单位,必须在每年十二月份内将应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职工名册和工资总额报所缴费的社保机构,作为下年度社保机构向职工个人征收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依据。职工工作变动时,职工所在单位应及时向所缴费的社保机构办理缴费的增减变动手续。第十三条本暂行办法自一九九五年一月一日起施行。第十四条本暂行办法实施中的具体运用问题,由昆明市劳动人事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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⑥ 昆明养老保险领取标准

昆明统一城乡养老保险缴费标准12档次可选。
昆明市近日正式下发《昆明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细则》,规定6月1日起,昆明户籍年满16周岁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所在地购买养老保险,城乡居民统一缴费标准,缴费分为12个档次,从每年100元至2000元不等,缴费满15年且年满60周岁者于年满60岁的次月起领取养老金。
缴费标准:按年缴纳,最低每年仅需缴100元。
根据实施细则,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简称"新农保")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简称"城居保")合并后统一称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具有昆明市户籍的城乡居民(以下简称参保人),可以在户籍所在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未年满60周岁的城乡居民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设为每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共十二个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缴费档次,按年缴纳,多缴多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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⑦ 昆明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是多少

参加昆明养老保险的市民都很关注昆明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是多少,据悉,昆明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参保企业月最低缴费工资基数为2390元(2014年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984元的60%),最高缴费工资基数为11952元(2014年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984元的300%)。对于养老金教育金等收益保险问题,我刚好整理了相关内容,希望对你有帮助:2020年收益率最高的8款养老和教育金榜单

据《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14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基本养老金和2015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利息计算办法的通知》(云人社[2015]109号文件)公布的“2014年度全市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47802元,月平均工资为3984元”的规定,市社保中心将按照该文件要求于2015年6月开始调整2015年度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基数。对于医保报销的攻略,我刚好整理了相关内容,希望对你有帮助:2020年全国社保医保申办报销流程!

调整后,参保企业月最低缴费工资基数为2390元(2014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984元的60%),最高缴费工资基数为11952元(2014年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984元的300%)。如果职工上一年度平均工资低于云南省2014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以昆明市2014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高于昆明市2014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以全市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为缴费基数;其余则以职工上一年度的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

保哥提示:昆明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调整后,参保企业月最低缴费工资基数为2390元(2014年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984元的60%),最高缴费工资基数为11952元(2014年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984元的300%)。

⑧ 昆明市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昆明市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为:由于2020年云南省全口径城镇在岗职工的平均工资标准还未公布,因此目前昆明市社保缴费基数还是按2020年的标准缴纳。2020年昆明市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15537元/月,缴费基数下限为3107元/月。
职工本人的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是按本人上年度平均工资确定的,但都不会低于缴费基数下限,也不会超过缴费基数上限。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16%,单位每月最低交497.13元,最高交2485.92元;个人缴费比例为8%,每月最低交248.56元,最高交1242.96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⑨ 昆明个人养老保险怎么办理

昆明市部分居民由单位办理养老保险,但有些居民则需要个人去办理养老保险。那么,昆明养老保险中的个人养老保险如何办理呢?需持好身份证、户口本以及存档卡到社会保险经办部门,经过审批后即可办理成功。对于养老金教育金等收益保险问题,我刚好整理了相关内容,希望对你有帮助:2020年收益率最高的8款养老和教育金榜单

办理条件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所在地自愿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行户籍归属地管理。

办理材料

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2.户口簿;

3.重度残疾人需提供残疾级别为壹级或贰级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4.低保(五保)对象需提供民政部门确认的有效证件;

5.退伍军人需提供退伍军人证;

6.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办理流程

1、持所需申请材料

2、到户籍所在辖区社保机构征收部门个人缴费窗口

3、参保成功

保哥提示:综上可知,昆明养老保险办理个人业务,前提是必须年满16周岁,才能持身份证、户口本以及存档卡到社会保险经办部门,经过审批后即可办理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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