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养老保险人去世了有赔偿吗
法律分析:交完社会养老保险人死后,个人账户养老金余额可以继承。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个人账户养老金具有强制储蓄性质,属于个人所有,个人死亡的(包括退休前和退休后),个人账户养老金余额可以继承。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抚恤金。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抚恤金也是职工参保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一部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十一条 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第十三条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前,视同缴费年限期间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政府承担。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政府给予补贴。
2. 我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已经缴纳7年了如果本人意外死亡了,能不能赔偿,还有能赔偿多少谢谢!
摘要 您好,这个是有补偿的。三个补偿的方案可以自己选择。原参保缴纳社保人的供养的亲属或继承人可享受如下待遇,领取参保缴纳人的个人帐户积累余额,丧葬补助费:为其死亡时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一次性抚恤金: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因病或非因工死亡退休人员(含个体参保已领取基本养老金人员),其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补助费由社保经办机构支付,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由企业支付;企业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在职职工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补助费,由企业支付,如企业确无经济能力承担的,可酌情减发,但不得低于规定标准的80%。
3. 公司没给员工买养老保险,然后自己买了请问有赔偿吗
公司没给员工买养老保险的,需要承担基本养老保险有关的罚款等费用。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法律分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如果公司不交养老保险,需要承担基本养老保险有关的罚款等费用。用人单位没有缴纳、没有足额缴纳、没有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所应承担的责任包括,(一)赔偿劳动者少得或者未得的失业保险金损失。(二)承担应当由生育基金支付的女职工生育保险待遇费用。(三)承担工伤保险费有关的罚款、滞纳金等费用。(四)承担基本养老保险有关的罚款等费用。(五)赔偿给劳动者造成的其它费用。用人单位应该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而拒不支付的,应该承担员工享受社会保险的所有费用,以及其他的赔偿。员工可以利用法律的武器去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进行赔偿或者是进行正常的缴纳社保,用人单位有义务给员工缴纳社保,并且必须按照法定的比例来进行缴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4. 我工伤死亡了养老保险还能赔吗
工伤职工死亡待遇都是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公司无需赔付;但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由用人单位承担全部工伤保险待遇支付。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5. 现在农村统一让交的养老保险如果人意外去世有赔偿金吗
这个统一交的养老保险是你退休后应该是由养老金领的。但是他如果是包括意外险的话。是有赔偿金的。如果没有包括意外险。那意外去世应该是没有赔偿金。
6. 交了五年养老保险 人出意外死了 该怎么赔偿
有养老保险的,会发放丧葬费和抚恤金。因工死亡的,如果且缴纳的有工伤保险,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参照当地对在职职工死亡的规定,向其遗属发给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丧葬补助费。丧葬补助费的没有统一的标准,各省市待遇差别非常大,跟工伤保险的丧葬补助费标准全国统一不一样。例如山东省只有1000元,黑龙江省是4000元,北京市有5000元,上海、天津是两个月的社平工资1万多元,辽宁和宁夏是三个月的社会平均工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部分是可继承的,是按照个人缴费基数的8%每月划入的,万一职工去世没有领取完,可以有继承人继承。
一次性救济金或者抚恤金,这只针对因病非因工意外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各地的标准并不一样,山东省是10个月的社会平均工资,北京市是20个月的最低工资,宁夏自治区是20个月的平均工资,各地差异真的很大,国家没有统一标准。不过,如果没有退休还有工作的话,一般是由用人单位承担这些待遇的。
遗属到亡故人员生前社保关系所在单位或社区,持亡故人员死亡医学证明或户籍注销证明、《XX市参加社会保险人员减少表、《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或《职工退休养老证及社会保障市民卡,亡故人员为企业养老保险参保人员的,还须填写《苏州市区企业养老保险参保人员亡故待遇申领表,于其死亡当月底前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人员减少及亡故待遇申领手续,并清算养老、医疗保险个人账户。
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后,确定丧葬抚恤费等亡故待遇标准,发放金额于次月25日前拨付至单位或社区,由单位或社区发放给亡故人员家属。
7. 养老保险的赔偿问题
譬如:《通知》)要求,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的,按以下原则处理:如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工作年限满15年的,则参照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一年的重庆市退休职工社会月平均养老金标准的70%确定劳动者的损失,由用人单位按月赔付;如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不满15年的,则以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实际工作年限除以15年,再乘以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一年的重庆市退休职工月社会平均养老金标准的70%确定劳动者的损失,由用人单位按月赔付。
上述是部分的相关的法律规定与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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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养老保险待遇损失赔偿
用人单位缴纳了社会保险法,没有因为员工出事赔偿员工损失的法律规定,也不存在赔偿损失的问题。
《社会保险法》
第十四条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第十七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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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养老保险有意外有赔偿吗
社保不会赔付任何个人由于意外造成的死亡,要追索赔偿应该是去找引发意外事故的肇事方,但是如果发生意外死亡时此人未到领取退休金的年龄,则死亡者的直系亲属可以凭死亡证明和亲属证明申领回死亡者所缴纳的养老保险个人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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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养老保险赔偿标准养老保险死亡补偿标准
社会养老保险人已死亡,个人账户养老金余额可以继承。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个人账户养老金具有强制储蓄性质,属于个人所有,个人死亡的(包括退休前和退休后),个人账户养老金余额可以继承。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抚恤金。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抚恤金也是职工参保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一部分。
【法律依据】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全文》第二十九条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