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骗取养老金的违法行为有哪些
法律分析:骗取养老金的违法行为有伪造、编造领取养老保险待遇证明文件、伪造、编造档案年龄、特殊工种年限办理提前退休或者是伪造、编造人事档案,以增加视同缴费年限等。骗取养老金,涉嫌犯诈骗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一十条 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使用欺骗手段骗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第二百一十条之一明知是伪造的发票而持有,数量较大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❷ 乡村医生骗取国家缴纳养老保险金是什么罪
骗取养老保险金,属于违法行为,涉及金额较大的,属于犯罪行为,依法追究刑责。
关于骗取社保犯罪,刑法解释草案规定,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金或者其他社会保险待遇的,属于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诈骗公司财物的行为。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❸ 冒领养老金处理办法最新
法律分析: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冒领养老金形式,主要有三种:
1、是离退休人员死亡后,亲属冒领。个别离退休人员死亡后未及时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相关手续,其家人继续领取已故者的养老金,这是冒领养老金的主要形式。
2、是弄虚作假,骗取待遇。主要是伪造、涂改个人档案的年龄或工种,千方百计办理提前退休手续。
3、是钻政策和管理的漏洞。利用参保人员数据还没有完全实行联网,信息未能共享的空子,弄虚作假,重复参保。有的冒领者在工作地办理退休手续,同时在外省或统筹范围外的地方还有一份社会保险养老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❹ 骗取国家养老保险金是什么罪
法律分析: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金或者其他社会保险待遇的,按照诈骗罪进行处罚。因此骗取国家养老保险达到一定数额的成立诈骗罪。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❺ 骗取养老金依据刑法应该怎么判
法律分析:骗取养老金是属于诈骗的行为,怎样判刑要依据骗取养老金数额而定,达到较大标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七条 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❻ 养老保险待遇的骗取养老保险待遇的行为
骗取养老保险待遇的主要行为有:
①职工伪造实际年龄提前退休,享受养老金;
②不内属于特殊容工种岗位,由用人单位出具伪证,办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享受养老金待遇;
③领取养老保险金的退休职工已经死亡,其亲属隐瞒事实,继续领取已死亡退休职工的养老保险金。
❼ 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等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怎么处理
前,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表现形式各式各样,骗取社会保险待遇主要是个人不符合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条件,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其中骗取养老保险金的行为主要表现为伪造身份证明或冒用他人身份证明;伪造、编造档案年龄、特殊工种年限办理提前退休;伪造、编造人事档案,以增加视同缴费年限;伪造、编造用工关系、工资报表等证明材料补缴养老保险费;伪造、编造领取养老保险待遇证明文件等。
在退休审核过程中,我市通过联合审批,认真核查,及时发现伪造、编造档案材料,及时处理骗取养老金的违法行为,同时将每月拟退休人员进行网上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对存在的骗保现象,市社保局将制定严密措施,追回骗保金额,并依据《社会保险法》相关规定给予骗保者严厉处罚。
对骗取养老保险待遇的处理,2011年实施的《社会保险法》明确规定,针对骗取社会保险金的行为,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其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并处骗取金额两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刑法解释明确,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金或者其他社会保险待遇的属于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诈骗公私财物行为,使骗取社会保险金行为统一适用诈骗公私财物罪,有力地维护了社保基金的安全和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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