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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养老保险汇总表

发布时间:2022-07-13 22:26:50

Ⅰ 西安市退休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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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09年5月27日起,西安市商业银行各营业网点开始收取在我中心托管人员2009年养老保险金和档案托管费、结算2009年医疗保险。
1、缴费时间:养老保险、档案托管费缴费从即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其中养老保险6月底前,不收利息,从7月1日起按照西安市养老保险经办处有关规定加收利息。医疗保险补差结算时间从即日起至2009年10月31日。
2、缴费标准: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2115.92元,缴费比例19%,年缴费金额4824.24元。医疗保险月缴费基数2479元,年缴费金额2773.32元,已缴纳2009年预缴款2600元,应补差额173.32元。
按照有关规定,生活确有困难的参保人,2009年养老保险可选择按缴费基数80%(年缴费金额3859.44元)或缴费基数60%(年缴费金额2894.52元)标准缴纳。
特别提示:养老保险选择低标准缴费对退休金标准有一定影响,请慎重选择。一旦选定,年度内不能更改。
3、缴费程序:①参保人应填写《2009年度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申请确认表》,进行缴费基数标准选择。②、缴费时须出示参保人身份证、档案托管合同书或往年缴费单、2009年医疗保险2600元预缴款票据原件。③、对打印票据中参保人个人信息和缴费金额进行确认,并签字。
4、2009年度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申请仍按档案编号分段受理,具体受理时间另行通知。

Ⅱ 西安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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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
》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分别作出如下规定:
第六条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由城镇居民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构成,年缴费标准为200元、400元、600元、8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7个档次。参保人员每年度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
第七条政府对城镇居民参保缴费给予财政补贴(进口补),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60元。对按600元标准缴费者每人每年增加补贴20元,800元标准缴费者增加补贴30元,1000元及以上标准缴费者补贴40元。财政补贴资金由省、市、县(区)三级共同承担,其中省级财政承担50%,市、县(区)各承担25%。
第八条重度残疾人参保按最低缴费标准,由省财政全额补贴;中度残疾人参保按最低缴费标准的50%由市级财政补贴;其他轻度残疾人参保缴费可由县(区)财政给予适当补贴,所需资金由县区负担。
提倡和鼓励经济组织、社会团体和社会各界对城镇特困群体参加居民养老保险给予扶持和资助。

Ⅲ 西安市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转移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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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并支付终身。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在缴费期间户籍迁移,可跨地区转移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一次性转移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继续参保缴费的,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如下:
(一)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120元,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139。
(二)个人账户养老金按照个人账户组成项目按比例支付,个人账户支付完毕后从基金中支付。
(三)中央财政和市财政的基础养老金补贴合计为每人每月120元,其中:中央财政对达到60周岁及以上人员每人每月补贴55元,余额65元由市财政补贴;原按新农保制度规定已经领取待遇的55-59周岁的女同志,转入居民养老保险后享受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每人每月120元基础养老金补贴由市财政全额承担。
(四)累计缴费满15年以上参保人,缴费年限每超过1年,基础养老金增加5%,最高不超过50%。
(五)乡镇(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按月通过城乡居民信息系统查询生成下月符合领取养老金待遇条件参保人员的通知表,填写《马鞍山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申请表》,交村(社区)专管员通知参保人员办理领取养老金手续。村(社区)接到申请后,由村(社区)专管员审查,报乡镇(街道)经办机构审核,区经办机构复核,市经办机构审批。市经办机构于次月25日前将养老金委托银行发放到个人养老金领取存折中。
(六)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与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待遇可以同时享受。
(七)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与因病非因工死亡职工供养直系亲属抚恤金暂可以同时享受,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领取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人员死亡后,发给2000元丧葬费和死亡人员生前8个月养老金的一次性生活困难补助费。居民养老保险丧葬补助费与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丧葬补助费不能同时享受,就高不就低。
丧葬补助费的申领须在参保人死亡后60日内办理,同时提供死亡人员的火化证明、其指定收益人或法定继承人身份证、以及继承人员的相关证明。
(九)领取待遇人员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罚或被劳动教养的,服刑或劳动教养期间停发养老金,服刑或劳动教养期满后可以按服刑或劳动教养前的标准继续发给养老金,并参加以后的养老金调整。领取待遇人员被判处管制、有期徒刑宣告缓刑和监外执行的,可以继续发给养老金,但不参与养老金调整。

Ⅳ 2019年度西安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审核要带什么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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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数申报须携带的资料:
为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用人单位的参保人数和工资总额情况,按照社会保险书面稽核的要求,用人单位必须向经办机构提供可以反映职工人数和工资发放信息的各类报表、册页、帐页等资料,并保证这些资料真实、完整、有效。
用人单位须携带这些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打印件(复印件、打印件须加盖用人单位公章)。经办机构审核原件后,留存复印件、打印件。
(一)为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用人单位2012年首月的缴费人数,不同类型的用人单位可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有选择地提供反映职工缴费人数信息的资料。(例如,2011年度《财务会计决算报表》中的《基本情况表》、2011年度《工资基金手册》、2011年度《劳动工资统计报表》、2012年首次缴费月的工资发放表、工资发放汇总表等)。
(二)为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用人单位2011年的工资总额,用人单位必须提供2011年度“职工薪酬”总账账簿及其明细账。(未按企业会计制度设立“职工薪酬”等薪酬核算账户的用人单位,应提供反映上年职工薪酬支付情况的其他相关账簿记录和会计凭证,并出具加盖公章的书面说明。书面说明的内容应包括:每笔劳动报酬的支付日期、记账凭证号、支付情况摘要、列支科目名称和支付金额。)
(三)用人单位为非独立核算单位(如外地单位驻西安办事机构、分支机构),须携带本单位设立或成立的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并出具上级单位确认的人员和工资发放情况书面说明(书面说明须加盖上级单位公章);
(四)用人单位为国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须出具用工人员及工资发放情况书面说明(书面说明须加盖单位公章);
(五)由上级单位统一编制财务报表而下级单位却独立参保的用人单位,应由上级单位统一做出书面说明(书面说明须加盖上级单位公章),一同前来经办机构进行缴费基数审核;
(六)因劳动关系紧密关联而劳动报酬相互代发的各用人单位,应统一做出书面说明(书面说明须加盖各用人单位公章),一同前来经办机构进行缴费基数审核;
基数申报须填写的表格:
《陕西省___年度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汇总表》(以下简称《基数申报汇总表》,请点击下载基数申报汇总表.doc)

Ⅳ 请问西安的社会保险缴纳比例是多少

陕西省社会保险缴费比例与多数省份保持一致:

1、职工社保:

养老保险公司缴费20%、个人8%

医疗保险公司缴费6%、个人2%,另各自承担5元/月的大病医疗保险

失业保险公司缴费2%、个人1%

生育保险公司缴费0.7%,个人不缴费

工伤保险公司缴费0.5~1%,个人不缴费

2、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比例全国统一为20%

(5)西安市养老保险汇总表扩展阅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为切实做好西安市2018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工作,经研究,决定从2018年7月1日起开展2018年度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以下简称“四险”)缴费基数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缴费基数申报时间

2018年7月1日至2018年10月31日

二、缴费基数申报地点

市本级: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厦(建工路28A)三楼大厅。

其他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设立缴费基数申报窗口,集中对所属参保单位开展基数申报受理工作。

三、缴费基数申报内容

(一)参保单位按照2017年度本单位工资总额、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收入及2018年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的变化情况,如实填报《西安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表》和《西安市社会保险用人单位缴费工资申报花名册》,并更新客户端中单位缴费基数申报及个人缴费基数申报中“上年月平均工资”项。

(二)基数申报时应携带的材料

1、2017年度《财务会计决算报表》中的《基本情况表》或2017年度“职工薪酬”总账账簿及其明细账

2、陕西省2018年度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汇总表或社保基金申报表

3、2018年1月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明细表(不含独子费)或养老金调整变更表

4、无法提供以上有关财务账目的参保单位需出具书面资料详细说明上年度单位工资总额及人员用工情况

Ⅵ 西安市养老保险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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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西安市2008年4月1日调整交费基数专后,属目前个人养老缴费基数为1770元,交费比例为19%,每月应缴养老保险费336.30元,医疗缴费基数为1980元,交费比例9%,每月应缴医疗保险费178.20元。如确实个人缴费有困难,经本人申请可降低缴费标准,养老基数为1239元,月缴养老保险费用235.41元,医疗基数为1188元,月缴医疗保险费用106.92元。2009年4月1日起,将按2008年西安市在职职工社会平均工资再次调整缴费基数。
目前,西安市个人缴纳社会保险最高每月514.50元,最低每月342.33元。

Ⅶ 西安市养老保险年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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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社保年审就是针对已经领取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审核他们是否健在,如果人不在的话,本人不来年审,‍社保就会停发养老金。
一、社保年审需要的资料是:1、有效的营业执照(法人证书或批文)原件及复印件;2、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3、上年度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的复印件);4、上年度实际工资发放表及相关会计记账凭证(如原件未装订成册,请将当月其它凭证散件一并带来,工资发放表须复印件);5、《用人单位社会保险年检及工资申报表》;6、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系统导出表格纸质一式两份及电子版。7、参保单位基本信息表(电子版)。

Ⅷ 西安市基本养老保险历年缴费参数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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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缴费是以当地当年社平工资数额,为基数换算的,因此不知当地社平工资、不知你如何选择缴费比例(档次),是不会知道应该缴费多少的。

Ⅸ 陕西养老保险

2022年度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参保单位应以职工本人2021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如实申报职工个人缴费基数,平均工资公布前,对低于3632.00元的,暂须按3632.00元申报;平均工资公布后,参保单位应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提供《陕西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2022年度缴费基数申报汇总表》以及能够体现职工姓名、工资信息的劳资台账、报表或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等资料,由养老保险经办中心按照缴费基数有关规定,对此前申报的参保人数和缴费基数进行核定确认,完成之后业务系统将对前期申报低于平均工资60%和高于平均工资300%的缴费基数进行自动修正,并对此前已核定缴费进行自动补缴差额或退抵操作;在平均工资60%至300%之间的,已申报的缴费基数不再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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