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吉林省同一年退休11月份退休能参与下一年养老金调整12月不能参与调整 合理吗
每年的养老金上调政策其实都是以12月31日为界限的,所以按照道理来说,11月份退休的人员应该是可以享受到明年养老金的上调。
但是人社部公布的要求是“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也就是说,11月份退休的人并没有领取到养老金,也未必完成了退休流程。
按照各种制度和流程来说,未办理完退休或者未成功领取到完整的月份养老金,其实都不算是完整的已经退休人员,所以在政策上无法享受到第二年的养老金上调是非常正常的。
按照养老金上涨的各种方式中,有定额上涨,也有挂钩调整和倾斜调整,如果没有完全办理完退休手续,是不形成这种上涨条件的,也没有办法上涨养老金。
另一方面,对于已经发放的养老金,系统会有一定的数据显示,更容易将上涨金额体现在完整的数据和系统上,并非是个人意愿决定的。况且养老金上涨本身其实是说那些本年度已经给发放过养老金的人,对于年度中没有发放的养老金,其实并不享受到这种上涨幅度。换个角度来说,第一次发放养老金是1月份,也会享受到第二年新的养老金政策,也不必进行养老金上涨幅度的调整了。
2. 2021年吉林省养老金怎么涨
法律分析:定额调整:
每人每月增加36元。
挂钩调整:
1.与缴费年限(工作年限)挂钩。退休人员缴费年限25年以下部分,每满一年,每月增加1.0元;缴费年限26年至30年部分,每满一年,每月增加2.2元;缴费年限31年至35年部分,每满一年,每月增加3.6元;缴费年限36年及以上部分,每满一年,每月增加4.8元。上述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折算年限)不足一年部分均按一年计算。按照“五七家属工”政策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退休人员不参与缴费年限挂钩调整。
2.与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为2020年底本人月基本养老金(不含职业年金)数额的1%。
倾斜调整:以下退休人员再适当增加基本养老金。
1.高龄退休人员。截至2020年12月31日,年满70-74周岁的每月增加40元;年满75-79周岁的每月增加50元;80周岁及以上的每月增加60元。
2.艰苦边远地区范围的县(市、区)企业、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元。
法律依据:《关于2021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二、调整办法和标准
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
(一)定额调整
每人每月增加36元。
(二)挂钩调整
1.与缴费年限(工作年限)挂钩。退休人员缴费年限25年以下部分,每满一年,每月增加1.0元;缴费年限26年至30年部分,每满一年,每月增加2.2元;缴费年限31年至35年部分,每满一年,每月增加3.6元;缴费年限36年及以上部分,每满一年,每月增加4.8元。上述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折算年限)不足一年部分均按一年计算。按照“五七家属工”政策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退休人员不参与缴费年限挂钩调整。
2.与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为2020年底本人月基本养老金(不含职业年金)数额的1%。
(三)倾斜调整
以下退休人员再适当增加基本养老金。
1.高龄退休人员。截至2020年12月31日,年满70-74周岁的每月增加40元;年满75-79周岁的每月增加50元;80周岁及以上的每月增加60元。
2.艰苦边远地区范围的县(市、区)企业、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元
3. 吉林省2021年退休养老金调整方案
法律分析:第一步,定额调整
每人每月增加36元,相比去年的39元,少了3元。
第二步,挂钩调整
缴费年限挂钩部分:
缴费年限 25年,每满1年,养老金增加1元;
26年 缴费年限 30年,每满1年,养老金增加2.2元;
31年 缴费年限 35年,每满1年,养老金增加3.6元;
缴费年限 36年,每满1年,养老金增加4.8元。
这部分调整,对比去年的调整金额,各少了0.2元、0.4元、0.3元、0.2元。
与养老金水平挂钩:
这部分调整跟去年保持一致,都是按比例增加1%。
第三步,倾斜调整
高龄倾斜
吉林省今年高龄倾斜补贴,主要是针对2020年12月31日之前,年满70周岁的老人进行倾斜补贴。
70~74周岁,养老金每月增加40元;
75~79周岁,养老金每月增加50元;
80周岁及以上人员,养老金每月增加60元。
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倾斜补贴
这部分也是跟去年保持一致,都是增加5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条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十一条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
4. 2022年吉林省养老金调整方案细则
2022年吉林省养老金调整方案细则如下:
1、定额调整,每人每月增加36元;
2、挂钩调整,退休人员缴费年限25年以下部分,每满一年,每月增加1.0元,缴费年限26年至30年部分,每满一年,每月增加2.2元,缴费年限31年至35年部分,每满一年,每月增加3.6元,缴费年限36年及以上部分,每满一年,每月增加4.8元;
3、倾斜调整,年满70-74周岁的每月增加40元,年满75-79周岁的每月增加50元,80周岁及以上的每月增加60元,艰苦边远地区范围的县企业、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元,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按上述标准调整后,基本养老金达不到调整后当地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补足到该水平。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5. 2021年吉林省养老金调整方案
法律分析:在每人每月定额增加的基础上,额外增加了与缴费年限挂钩、与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以及高龄退休人员、艰苦边远地区范围的县(市、区)企业、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养老金。
法律依据:《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1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二、调整办法和标准
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
(一)定额调整
每人每月增加36元。
(二)挂钩调整
1.与缴费年限(工作年限)挂钩。退休人员缴费年限25年以下部分,每满一年,每月增加1.0元;缴费年限26年至30年部分,每满一年,每月增加2.2元;缴费年限31年至35年部分,每满一年,每月增加3.6元;缴费年限36年及以上部分,每满一年,每月增加4.8元。上述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折算年限)不足一年部分均按一年计算。按照“五七家属工”政策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退休人员不参与缴费年限挂钩调整。
2.与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为2020年底本人月基本养老金(不含职业年金)数额的1%。
(三)倾斜调整
以下退休人员再适当增加基本养老金。
1.高龄退休人员。截至2020年12月31日,年满70-74周岁的每月增加40元;年满75-79周岁的每月增加50元;80周岁及以上的每月增加60元。
2.艰苦边远地区范围的县(市、区)企业、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元。
3. 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按上述标准调整后,基本养老金达不到调整后当地(所在市、县,省直管统筹单位为省)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补足到该水平。
6. 吉林省2021年养老金调整方案
法律分析:根据2021年总体的调整细则,今年吉林省的养老金调整可以总结为“两降三不变”。“两降”指的是定额调整金额下降、缴费年限挂钩金额下降;“三不变”指的是养老金挂钩比例、高龄倾斜补贴、艰苦边远地区的退休人员倾斜补贴金额不变。调整细则如下:第一步,定额调整。每人每月增加36元,相比去年的39元,少了3元。第二步,挂钩调整。缴费年限挂钩部分:缴费年限 25年,每满1年,养老金增加1元;26年缴费年限30年,每满1年,养老金增加2.2元;31年缴费年限35年,每满1年,养老金增加3.6元;缴费年限36年,每满1年,养老金增加4.8元。这部分调整,对比去年的调整金额,各少了0.2元、0.4元、0.3元、0.2元。与养老金水平挂钩:这部分调整跟去年保持一致,都是按比例增加1%。第三步,倾斜调整。 高龄倾斜,吉林省今年高龄倾斜补贴,主要是针对2020年12月31日之前,年满70周岁的老人进行倾斜补贴。70~74周岁,养老金每月增加40元;75~79周岁,养老金每月增加50元;80周岁及以上人员,养老金每月增加60元。 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倾斜补贴,这部分也是跟去年保持一致,都是增加5元。吉林省今年养老金调整的亮点是,工龄单价偏高,36年以上的工龄,单价达到了4.8元,如果是40年的工龄,那么单单缴费年限挂钩部分增加的养老金就可以达到78元。
法律依据:《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吉林省财政厅关于2021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二、调整办法和标准 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
(一)定额调整
每人每月增加36元。
(二)挂钩调整
1.与缴费年限(工作年限)挂钩。退休人员缴费年限25年以下部分,每满一年,每月增加1.0元;缴费年限26年至30年部分,每满一年,每月增加2.2元;缴费年限31年至35年部分,每满一年,每月增加3.6元;缴费年限36年及以上部分,每满一年,每月增加4.8元。上述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折算年限)不足一年部分均按一年计算。按照“五七家属工”政策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退休人员不参与缴费年限挂钩调整。
2.与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为2020年底本人月基本养老金(不含职业年金)数额的1%。
(三)倾斜调整
以下退休人员再适当增加基本养老金。
1.高龄退休人员。截至2020年12月31日,年满70-74周岁的每月增加40元;年满75-79周岁的每月增加50元;80周岁及以上的每月增加60元。
2.艰苦边远地区范围的县(市、区)企业、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元。
3. 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按上述标准调整后,基本养老金达不到调整后当地(所在市、县,省直管统筹单位为省)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补足到该水平。
7. 吉林省养老金如何调整
法律分析:养老金调整包括普遍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三类。第一,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6元。第二,缴费年限不同,每月增加金额不一致。此外,年满70周岁、年满75周岁以及年满80周岁以上的,每人每月分别增发不同金额。第三,高龄及边远地区增加响应补助。
法律依据:《关于2021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第一条:调整时间和范围:从2021年1月1日起,为2020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含退职,下同)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
第二条:调整办法和标准:
(一)定额调整:每人每月增加36元。
(二)挂钩调整:
1.与缴费年限(工作年限)挂钩。退休人员缴费年限25年以下部分,每满一年,每月增加1.0元;缴费年限26年至30年部分,每满一年,每月增加2.2元;缴费年限31年至35年部分,每满一年,每月增加3.6元;缴费年限36年及以上部分,每满一年,每月增加4.8元。上述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折算年限)不足一年部分均按一年计算。按照“五七家属工”政策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退休人员不参与缴费年限挂钩调整。
2.与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为2020年底本人月基本养老金(不含职业年金)数额的1%。
(三)倾斜调整:
1.高龄退休人员。截至2020年12月31日,年满70-74周岁的每月增加40元;年满75-79周岁的每月增加50元;80周岁及以上的每月增加60元。
2.艰苦边远地区范围的县(市、区)企业、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