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事业单位编制外人员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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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同样的事业单位中,编制内与编制外区别还是很大的,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是编制上的不同。事业单位中的人员主要是有编制和没编制两类人。编制内就是有编制的工作人员,主要分为普通管理岗、专业技术岗、工勤人员(工人)等,他们也就是我们日常所说的“金饭碗”、“正式工”;编制外就是没有编制的工作人员,主要分为劳务派遣、合同工、临时工等,他们是没有编制保障的,工作的稳定性也不强。
二是待遇上的不同。事业单位中编制内与编制外的待遇差别是很大的。以笔者单位为例,一样的工作人员,有编制的工资大概在3500左右,没有编制的才1800元左右;编制内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公积金、职业年金等待遇齐全,没有编制的只有养老保险,有的除了工资什么都没有。倒是过节发福利的时候,大家都是差不多的。而且工作上,编制内与编制外就没有区分那么明显了,甚至编制外的人比编制内的人干得更多。
三是前途上的不同。编制内是国家正式人员,普通管理岗可以通过晋升科级、处级等领导干部,提高自己的政治待遇和工资福利待遇;专业技术岗可以通过晋升初级、中级、高级等职称,来提高自己的工资福利待遇。但是编制外的工作人员,除了最初约定的工资待遇外,其他晋升等都与他们无关,即使干一辈子也是如此,不会有多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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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没有编制能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吗
在事业单位中,非在编人员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因超编调动、机构改革、压缩编内制、容领导职数核减等原因,造成的历史遗留问题,使包括领导干部在内的正式职工出现超编问题。这类人员的编制问题迟早会解决,或者由机构编制部门调剂增加编制,或者由组织人事部门调整到有空缺编制的部门使用编制,或者在原单位死等,在原单位出现退休、调动、死亡等自然减员腾退出编制时,按个人条件依次使用。不管采用哪种方式,这类人迟早会有编制,因此,在个人养老数据核定时,会专门设库,暂时采集这类人的数据,参照其他在编人员正常缴纳社保费用,待其入编后调整到在编人员大数据库中。“三支一扶”、进村进社、零就业等项目人员参照执行,都设有专门的临时数据库管理。
3. 事业单位无编人员退休怎么办
事业单位无编人员退休没有养老保险的可以补办养老保险。不管是否是事业单位非编制人员,只要你在该单位连续工作,在没有退休前,可按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制职工办法参保,这是劳动法强制规定的。当然,目前社会上仍有相当多的用人单位没有履行劳动法赋予劳动者的权利,以各种理由躲避或者拒绝办理养老保险,你可以向当地社保局咨询,办理及补办养老保险。《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七十二条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4. 没有编制能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吗
摘要 不能,只能按照劳动合同制,企业员工或劳务关系缴纳养老保险。
5. 四川关于规范处理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人员养老保险关系的实施意见
您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办法,各省、直辖市。自治区都已经先后出台,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实施细则大同小异。现以安徽省为例,陈述如下:
◎
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多缴多得、长缴多得
◎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基数的8%
◎
单位缴费比例为本单位参保职工缴费工资总额的20%
12月23日,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省政府日前下发《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旨在统筹城乡社保体系建设,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养老保险制度。
此次改革范围包括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的工作人员。改革后,统一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多缴多得、长缴多得。
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单位缴费基数为本单位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人员的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之和,比例为20%;个人缴费基数为个人缴费工资基数,比例为8%,由单位代扣。按本人缴费工资8%的数额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个人账户储存额只用于工作人员养老,不得提前支取,每年按照国家公布的记账利率计算利息,免征利息税。参保人员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依法继承。
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各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意见自2014年10月1日起实施。2014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为过渡期。意见实施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金怎么领?具体来说分为5种情况。
意见实施后参加工作、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工作人员,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退休时的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根据本人退休时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本人退休年龄、利息等因素确定。
意见实施前参加工作、实施后退休且个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工作人员,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依据视同缴费年限长短发给过渡性养老金。其中,对过渡期内退休的工作人员,按照合理衔接、平稳过渡的原则,确定待遇计发办法。
意见实施后达到退休年龄但个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工作人员,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处理和基本养老金计发比照《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执行。
意见实施前已经退休的人员,继续按照原待遇标准发放基本养老金,同时执行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
离休人员仍按照国家和省统一规定发给离休费,并调整相关待遇。
此外,意见还提出,调整部分工作人员退休时加发退休费办法,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并做好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同时,机关事业单位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应为其工作人员建立职业年金。单位按本单位缴费工资的8%缴费,个人按本人缴费工资的4%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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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非在编制养老保险问题补缴的需要哪些手续
摘要 您好很高兴为您服务,养老保险补缴的手续和证件
7. 无编制保安退休后有养老金吗
有,退休金是国家按照社会保险制度规定,在劳动者年老或丧失劳动能力后;
根据对社会所作出的贡献和所具备的享受养老保险资格或退休条件,按月或一次支付给货币形式的保险待遇,主要用于保障职工退休后的基本生活需要。
养老保险全称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条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十一条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
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第十三条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前,视同缴费年限期间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政府承担。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政府给予补贴。
第十四条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第十五条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第十七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十八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物价上涨情况,适时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
第十九条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二十条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相结合。
第二十一条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按月领取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
第二十二条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将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合并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