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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基础养老金标准是

发布时间:2022-07-10 21:34:50

A. 四川省养老金调整方案

法律分析:全国总体调整比例按照2020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4.5%确定,四川省以全国总体调整比例为高限。

法律依据:《关于2021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二、调整水平。全国总体调整比例按照2020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4.5%确定。各省以全国总体调整比例为高限,确定本省调整比例和水平。

B. 成都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适应企业转换经营机制的需要,促进劳动人事、工资分配制度改革,保障和改善离退休人员的生活,根据国务院《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的有关规定,结合成都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参加成都市退休费用社会统筹的中央、省、市、区(市)、县属国有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的在职职工、离退休职工、以及按《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办理退职的职工。第三条符合《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规定的退休、退职的条件,企业和职工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五年(含五年)以上的,从职工办理离退休、退职手续的次月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直至去世为止。第四条基本养老金由社会养老金和缴费养老金组成。
社会养老金,按照职工缴费年限分段计发。企业和职工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满十五年及其以上的,发给职工退休时四川省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5%;企业和职工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满十年不满十五年的,发给职工退休时四川省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企业和职工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满五年不满十年的:发给职工退休时四川省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5%。
缴费养老金,按照企业和职工缴费年限长短和缴费工资多少计发,缴费每满一年,发给职工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1.4%。
基本养老金低于当时国家规定的养老金最低保证数的,可按最低保证数计发。第五条因工致残退休职工,按照《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鉴定为一级至四级的,分别发给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经费工资的90%、85%、80%、75%的基本养老金。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低于退休时四川省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以四川省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为计发基数。
职工按前款计算的基本养老金低于第四条规定时,可按第四条规定执行。第六条企业和职工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不满五年的,缴费每满一年一次性发给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两个月的生活费。第七条国务院、四川省和成都市政府规定计发的各种津贴、补贴(不含生产性补贴)仍按现行规定发给。第八条离退休职工的基本养老金,从离退休的下一年起,每年六月一日调整一次。调整标准为:
(一)退休、退职职工按四川省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率的60%计算。
(二)离休职工按四川省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率的下列比例计算;一九三七年七月六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100%。一九三七年七月七日至一九四二年十月三十一日参加革命工作的90%,一九四三年一月一日至一九四五年九月二日参加革命工作的80%,一九四五年九月三日至一九四九年九月三十日参加革命工作的70%。
本办法实施前离退休、退职职工,从本办法实施的次年起,按前款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以上调整后的金额,并入基本养老会。四川省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下降时,不调整基本养老金。第九条本办法实施后离退休的职工,按本办法计算的基本养老金高于原规定标准的部分,一九九三年七月一日以后退休的不得超过15%,一九九四年(含一九九四年)以后退休的其增加比例由市劳动局确定。
按本办法计算的基本养老金,低于原规定计发标准的.仍按原规定发给。第十条本办法实施后离休的职工仍按原规定执行,原规定待遇低于本办法规定的,可按本办法的规定执行。第十一条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由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
企业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按统一比例计提,缴纳标准为本企业职工工资总额(以国家统计局规定的工资总额构成为准)的22%按月向当地社会保险机构缴纳。逾期未缴者,按日加收应缴金额2%的滞纳金。滞纳金并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按本人工资总额(以国家统计局规定的工资总额构成为准)的2%计算,由所在企业在发放工资时代为收缴后上交当地社会保险机构。职工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随职工工资的增加逐步提高。
企业或职工个人未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不计算职工的缴费年限。
职工个人缴费工资超过四川省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两倍以上的部分,不列入企业和职工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缴费工资基数,也不列入计算基本养老金时的指数化月平均工资基数,低于四川省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70%的,按70%缴费。

C. 四川省养老金月计发基数是多少

法律分析:四川省人社厅官网下发《关于2020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明确了四川2020年养老金的上调金额和标准。

具体上调办法是什么?

第一步是定额调整,每人增加47元;

第二步是挂钩调整,这里区分为两类人,调整办法不一样的。

对于企业退休人员、机关事业单位2014年10月1日及以后退休的人员,一是养老金增加1.2%,二是缴费年限15年及以下的每满1年增加1元,超过15年的年限每满1年增加2.5元。

而对于机关事业单位2014年9月30日及以前退休的人员,也就是退休老人,养老金增加比例是2.7%,挂钩比例高于其他人员1.5个百分点。

第三步倾斜调整,3类人可以享受倾斜调整,

1、高龄退休人员满70周岁且不满80周岁,增加35元;满80周岁且不满90周岁,增加65元;满90周岁及以上的人员,增加105元。

2、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一类至六类地区每月分别增加10、20、30、40、60、80元。

3、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养老金不低于全省企业退休人员平均水平。

能涨多少钱呢?

我们同样举个例子,老李65岁,缴费年限30年,养老金水平3000元,此次能涨多少钱?

定额增加47元,养老金增加3000乘以1.2%=36元,缴费年限增加15乘以1+15乘以2.5=52.5元,一共可以上涨135.5元。

有何特点和变化?

总体来看,四川省的2020年养老金调整方案,比去年有两个变化,两个金额都有所上涨。

一是定额上涨47元,较上年人均增加了2元,普惠的力度进一步加大;二是高龄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倾斜调整金额提高了5元,高龄退休人员得到的实惠更多了。

法律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13号) 第三条 调整社保缴费基数政策:调整就业人员平均工资计算口径。各省应以本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加权计算的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核定社保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合理降低部分参保人员和企业的社保缴费基数。调整就业人员平均工资计算口径后,各省要制定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的过渡措施,确保退休人员待遇水平平稳衔接。完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政策。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可以在本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至300%之间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

D. 四川农村老人养老保险现在每月给多少钱

在四川缴纳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农民,现在年满60周岁每月最低可以领取基本养老金130.9元,最高每月可以领取基本养老金558.24元。四川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除了成都市执行自己的政策以外,其余的市州都是按照四川统一的政策执行,缴费标准最低为每年200元,最高缴费标准为每年4000元,最低的每年补助40元,最高的每年补助200元。

四川农村老人养老金的算法

个人账户养老金是按照个人账户总额除以139,个人账户养老金的高低取决于个人缴费标准的高低。比如每年按照200元的标准缴费,财政每年补贴40元,计入个人账户的余额为每年240元,缴费15年个人账户总额为3600元,除以139,每月个人账户养老金为25.9元,加上基础养老金105元,每月领取基本养老金130.9元。

如果是按照最高每年4000元的标准缴费,政府每年补贴200元,每年计入个人账户的资金为4200元,缴费15年个人账户总额为63000元,除以139,每月个人账户养老金为453.24元,加上基础养老金105元,每月领取基本养老金558.24元。

E. 四川省2021年度养老金当年月计发基数是多少

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为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缴费比例为20%,其中8%记入个人账户,退休后按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改革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为与做实个人账户相衔接,从2006年1月1日起,个人账户的规模统一由本人缴费工资的11%调整为8%,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单位缴费不再划入个人账户。同时,进一步完善鼓励职工参保缴费的激励约束机制,相应调整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 2017年四川退休养老金上调最新消息,四川省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上调方案细则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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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养老金计算方法是什么
按照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川劳社发[2006]17号)文规定,从2006年1月1日起,基本养老金按以下办法计发:
(1)、新人:即1996年1月1日及以后参加工作、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即:从参工作时间到建立基本养老保险账户时间,下同)累计满15年及以上的职工,基本养老金按以下办法计发(注:不是缴费满15年就可以办退休,必须要符合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条件方能办理退休):
月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增发养老金
(2)、中人:即1995年12月31日及以前参加工作、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及以上的职工,基本养老金按以下办法计发:
月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调节金+增发养老金
5月开始启用新标准
增加基本养老金从1月1日起执行,近日多个市州陆续将1~4月的补发金额发放到了退休人员的个人账户,并从5月开始按调整后的新标准发放。每人每月先增加85元,缴费年限每满1年再增3元。
根据通知规定,增加的基本养老金采取普遍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方式。普遍调整的办法为,每人每月先增加85元,再按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每满1年增加3元,不足1年按1年计算(累计缴费年限先按月计算,换算为年,下同)。
根据通知规定,本次调整,对企业退休人员年龄周岁计算的截止时间为12月31日。退休人员的缴费年限、年龄,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已确认记载的数据为准,视同缴费年限按职工符合国家和省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不含折算工龄)确定,年龄按实际周岁确定。企业退休人员截至1月1日仍在服刑、劳教等,不增加基本养老金。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省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经省政府批准,现就做好2016年我省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工作通知如下,请按照执行。
一、调整基本养老金的对象和时间
2016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对象为2015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按规定办理完退休(退职)审批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退职)人员。符合上述条件,但在2015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死亡或终止养老保险关系的退休(退职)人员除外。增加基本养老金从2016年1月1日起执行。
本次增加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对退休人员年龄周岁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31日。
二、调整基本养老金的标准和办法
(一)定额调整办法。
每人月基本养老金增加40元。
(二)挂钩调整办法。
1.企业退休人员:
一是以本人2015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3.5%;
二是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对超过的年限每满1年增加3元。
2.机关事业单位2014年10月1日及以后退休的人员:
按照企业退休人员挂钩调整办法调整。
3.机关事业单位2014年9月30日及以前退休的人员:
以本人2015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5.0%。
(三)适度倾斜办法。
属下列情形的退休人员,先执行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办法,再按以下标准和办法增加基本养老金,同时符合本款下列两类及以上情形的,可重复累加享受:
1.高龄退休人员。
(1)满70岁且不满80岁,增加40元;
(2)满80岁且不满90岁,增加80元;
(3)满90岁及以上,增加120元。
2.2015年年度内艰苦边远地区新增企业退休人员。
(4)一、二类的增加40元,三、四类的增加50元,五、六类的增加60元。在此前调待中已经享受此项倾斜政策的人员不再重复享受。
3.企业退休军转干部。
(5)对基本养老金偏低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继续按照中办发〔2003〕29号文件予以倾斜,确保其基本养老金不低于全省企业退休人员平均水平。
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与省平工资挂钩
部分参保人员缴费有所增长
据市社保局副局长陈东介绍,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与丧葬补助费均与省平工资挂钩。启用新的省平工资后,今年1月1日至6月8日期间办理基本养老金预算预发业务的人员,人均基本养老金将增长193元,人均增幅11.24%。具体到个人,根据每个人的缴费年限长短、缴费基数的高低会有所不同,但缴费年限越长、缴费基数越高,最后提高的金额将会越大,补发金额将同2016年7月份基本养老金一起发放。由于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与省平工资有关,如果你的收入水平低于这个标准,按照规定要按下限标准来缴费,那么所缴纳的费用就会增长,只涉及少部分参保人员。
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率下调
为企业减负超118亿元
在2016年5月1日到2018年4月30日期间,我市降低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三项社会保险缴费费率,生育保险继续按已降费率执行。据介绍,2015年,我市分别于3月、10月下调了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费率,合计降低社保费率1.32%。截至2016年4月,已为企业减负累计19.12亿元。按2016年5月缴费测算,本次降率涉及参加养老保险的单位有14.27万户,惠及参保人数312.85万人,全市月降低缴费约1.08亿元;参加工伤保险的单位有14.4万户,惠及参保人数341.58万人,全市月降低缴费约0.18亿元;参加失业保险的单位有14.34万户,惠及参保人数333.57万人,全市月降低缴费约1.28亿元。根据静态测算,从2015年3月至2018年4月,将为企业及职工减负超118亿元。

F. 四川省养老金调整方案是什么

法律分析:四川省的养老金调整标准为,定额部分每人每月增加42元,挂钩调整部分,缴费年限在15年以下的,每满1年增加0.7元,对超过15年的缴费年限部分每满1年增加1.8元,不足1年按1年计算。

法律依据:《四川省关于2021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二、调整标准和办法

(一)定额调整。基本养老金增加42元。

(二)挂钩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水平和缴费年限(或工作年限)挂钩。与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部分,以本人2020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1.3%;与缴费年限(或工作年限)挂钩部分,对退休人员15年及以下的缴费年限(或工作年限)部分每满1年增加0.7元,对超过15年的缴费年限(或工作年限)部分每满1年增加1.8元,不足1年按1年计算。

(三)适度倾斜。属下列情形的退休人员,先执行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办法,再按以下标准和办法增加基本养老金,同时符合下列两类及以上情形的,可累加享受:

1.高龄退休人员。

(1)满70岁不满80岁的人员,增加35元;

(2)满80岁不满90岁的人员,增加65元;

(3)满90岁及以上的人员,增加105元。

2.艰苦边远地区企业及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一类至六类地区分别增加10元、20元、30元、40元、60元、80元。

3.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对基本养老金偏低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继续按照中办发〔2003〕29号文件予以倾斜,确保其基本养老金不低于全省企业退休人员平均水平。

G. 四川省养老金计算方法

法律分析:退休工资的计算,可按照工龄,每工作一年100元。依此类推工龄10年的退休金是1000元。参加工作20年的退休金是2000元,参加工作30年的退休金是3000元,工龄40年的退休金是4000元。不分高级工,中级工,还是普通工人。退休金一律平等。公务员也要不分职位高低一律平等。和工人的退休金一样。三年以内执行完成。
退休工资的计算,可按照工龄,每工作一年100元。依此类推工龄10年的退休金是1000元。参加工作20年的退休金是2000元,参加工作30年的退休金是3000元,工龄40年的退休金是4000元。不分高级工,中级工,还是普通工人。退休金一律平等。公务员也要不分职位高低一律平等。和工人的退休金一样。三年以内执行完成。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三条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前,视同缴费年限期间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政府承担。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政府给予补贴。
第十五条 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H. 四川2021养老金上调细则

法律分析:1、定额调整每人每月基本养老金增加45元。

2、适度倾斜 属于下列情形的退休人员,先执行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办法,再按以下标准和办法增加基本养老金,同时符合本款下列两类及以上情形的,重复累加享受: 1)、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对基本养老金偏低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继续按照中办发(2003)29号文件予以倾斜,确保其基本养老金不低于全省企业退休人员平均水平。 2)、高龄退休人员:70-80(含)的人员增加30元;80-90(含)的人员增加60元;90岁及以上的人员增加100元。 3)、艰苦边远地区企业及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一类至六类地区每月分别增加10、20、30、40、60、80元。

3、挂钩调整 1)、按缴费年限:缴费年限15年及以下的每满一年增加1元,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部分,每满一年增加2.5元。缴费年限不足1年的部分按1年计算。 2)、按基本养老金水平:企业退休人员,以本人2017年12月经社保经办机构核定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1.2%,机关事业单位2014年9月30日及以前退休的人员,以本人2017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2.7%。机关事业单位2014年10月1日以后退休的人员,按照企业退休人员挂钩调整办法调整。 这次养老金上调部分会在2018年7月底之前补发到账,按照养老金上调方案,2017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水平按2000计算,每人最少每月可增加109元。

法律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21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三、调整办法。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并实现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调整办法统一。定额调整要体现公平原则;挂钩调整要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可与退休人员本人缴费年限(或工作年限)、基本养老金水平等因素挂钩;对高龄退休人员、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可适当提高调整水平。继续确保安置到地方工作且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基本养老金不低于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平均水平。要进一步强化激励,适当加大挂钩调整所占比重。

I. 四川省2020年退休养老金计算

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近日下发的有关通知,对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每人每月先增加85元,再按缴费年限每满1年增加3元。在执行普遍调整的基础上,还对7类特殊情形人员予以了政策倾斜,比如年满70周岁以上的人员每月再增加40元。增加基本养老金从1月1日起执行,近日多个市州陆续将1-4月的补发金额发放到了退休人员的个人账户,并从5月开始按调整后的新标准发放。每人每月先增加85元,缴费年限每满1年再增3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八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物价上涨情况,适时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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