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个人养老保险未来趋势
一、大健康产业前景分析
纵观产业发展趋势来看,健康产业及其相关产业将会继续保持较为高速的增长,同时,产业融合、产业形态交织,将会为未来5到10年健康产业发展提供强大动力。未来产业发展的三大趋势是:一是产品形态的多样化、多元化,传统的健康产业仅仅是给病患提供诊疗、护理服务等服务,而未来的健康产业不仅限于此,有着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二是新兴的产业形态正在不断变化,养老、保健和中高端医疗器械等代表未来发展方向的业界形态在国内已初见雏形,并且聚集了足够强而大的产业技术力量和资本力量,是一个非常好的发展契机;三是新一代技术的出现会推动国内大健康产业的快速转型和发展,升级产业及产品形态。新一代技术未来会成为大健康产业重要的动力,为战略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包括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等。很多医疗健康机构非常关心信息技术在医院管理和健康管理等方面的应用。互联网技术能提供实施智能安防,对医疗机构和健康机构重要区域实施监控自动化。养老(服务)是未来最有前景的产业之一,但养老产业的发展并不仅仅是简单的修建养老机构场所,而是应当用新技术去构建虚拟技术,提升养老服务的专业化、远程化水平、信息化水平,提高老年人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穿戴技术的应用能提供更加多的功能性产品,帮助老年人更好地融入社会生活,提高老人幸福感。生物医药是健康产业最关注的,目前投资最多的产业。穿戴技术能通过对预防和观察的对象进行实时、分布、移动式的监护,极大提高数据和信息采集的效率和精度。通过云计算来集成不同地区的特定数据,并加以整合,运用大数据管理技术提高模型的效率,从而提高研发的速度,非常有助于生物医药的发展。
二、未来3~5年医疗健康市场走势分析
第一个趋势,中国医疗健康市场在全球的占有的市场份额越来越大并且重要性越来越强。在过去3~5年间,中国医疗健康市场可能只占全球市场不到2%的份额。过去的10年,以中国为主的“金砖四国”新兴市场,对全球医疗健康市场绝对值的贡献只有6%,截止到2008
年,“金砖四国”新兴市场的贡献达了近30%。预测在未来数年内,以中国为首的“金砖四国”在内的高速发展中国家仍然将以高速度增长,并且这样的增长率会增加相应的商机。
第二个趋势,中国成为全球医药、医械研发基地之一的趋势越来越明显。有很多在美国工作的中国健康产品制药专家开始回国,随着时间的推移,全球医药研发中心会慢慢从西方发达国家向中国转移,中国就会成为与美国、欧洲研发并列的基地。
三、未来3年大健康产业市场预测分析
2013年8月28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提出把健康产业作为国家支柱型战略产业。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把加快发展健康服务业提升到“有效扩大就业、形成新的增长点、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抓手”的层面,显示了大健康产业在国家战略中的重要位置。而在美国,健康服务是美国第一大产业,截止到2009年占美国国民生产总值的17.6%。我国的健康产业及其相关服务业刚刚起步,仅占国内生产总值的5%左右,随着全国城市人口老龄化和城镇化加速,未来市场前景非常广阔。对市场放宽和相关支撑产业的培育,将有效快速的推动健康产业和相关服务业的快速发展。可见健康产业和相关服务业的前景非常广阔,面临着重大发展机遇。虽然健康产业是朝阳产业,然而目前仍存在一些制约着健康产业健康发展的因素:法律法规不健全,导致无法可依,无章可循;行政主体不到位,部门监管不力;传统观念根深蒂固,影响国人科学地接受现代医疗保健产品和服务,市场理性对待意识有待强化;医疗技术基础薄弱,产业个性化服务不足。大健康产业只有充分认识到这些方面的问题,逐个突破,稳步发展。
四、总结
健康产业已成为全球热点,继蒸汽机引发“机械化时代”以及后来的“电气化时代”“计算机时代”和“信息网络时代”之后,当前已经到来是“健康保健时代”,而健康产业也将成为继IT产业之后的全球“财富第五波”。在整个健康产业遇到前所未有发展契机的背景下,产业出现了重要的转折点:一是大健康产业开始逐渐形成闭环,并且其商业模式开始凸显――整个行业从粗放式发展模式向精细化发展转变;二是以移动医疗、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为代表的信息技术已经开始渗透到产业的各个环节,支撑了上述两个方向上的转变,在服务健康行业的同时,壮大了医疗信息服务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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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养老金制度的改革趋势
亚太养老金制度及其改革趋势
亚洲人口结构正面临剧烈且重大的挑战,整个亚太地区未来的养老金体系景像正在成形。
亚洲拥有全球六成人口,正面临全球最为剧烈的人口结构转变。2050年,亚洲平均老年人口依赖比率预计将从10%增加近3倍,至27%,而某些国家甚至可能高达70%。
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及都市化程度日益增长,亚洲传统家庭结构也日趋解体,并引发剧烈社会经济变革。在亚洲,老年人多半依赖子女奉养,在欧洲相当普遍的养老金准备,在亚洲尚属特例,并非常态。
亚太各国家和地区政府已开始建构稳健与财务健全的养老金制度,以应对未来需求。亚洲政府正试图避免重蹈西欧国家的覆辙—西欧的错误正是在于迟迟未能推动全面性的养老金改革。本报告将着重探讨亚太地区正在发展中的养老金制度,检视个别地区或国家为应对迫在眉睫的老年人口贫困问题而增加养老金覆盖率及提供充足的收入替代的种种做法,并分析亚太地区未来养老金市场的成长前景,同时也是德盛安联资产管理在出版西欧、东欧国家养老金制度报告后,系列养老金制度研究报告一部分。
亚太各国在养老金改革的步调上颇多差异。其中,澳大利亚改革压力最小,其养老金制度为全球所称道,能够为所有人口提供长期、财务健全的养老金收益,足以满足其财务需求。改革压力最大的则是印度,该国只有9%的工作人口加入各种养老金计划中,而政府也才刚刚推动养老金改革,以期弥补现有养老金制度的种种缺失。
亚太地区政府面临的挑战是,在老年人口快速增加的情况下,必须在极短时间内做好养老金准备。他们已经开始在强制性或自愿性的养老金制度中推行基金式养老金计划。
至2015年时,亚太养老金资产将较成长逾250%,金额从1.1万亿欧元扩增至2.9万亿欧元。以规模计,日本是亚太最大的养老金市场,然而在未来10年内,预期其养老金资产将不再明显增长。人口最多的中国内地与印度将最具成长潜力,终将成为全球最大养老金市场。
当前,随着全球养老金储备缺口愈来愈大,养老金资产管理将逐渐成为讨论重心。由专业资产管理者进行养老金投资,将影响退休人士所能取得的养老金福利水准与养老金制度的整体筹资成本。强化投资回报是民营资产管理业者的核心竞争力之所在,因此,基金式养老金的资产应由民营部门管理。投资监管应强化养老金投资组合最优化的过程,而不应干扰这一过程。卓越的投资解决方案有助于缓解养老金改革压力与全球养老金制度提存不足的问题。
日本与澳大利亚
为更清楚地描绘出本报告提及之亚洲国家养老金制度,我们认为,将其区分为工业化国家,即日本和澳大利亚,与其他亚洲新兴经济体两部分较为适宜。
日本与澳大利亚拥有全面性的、传统的三支柱养老金体系,类似前述所提之教科书架构。
澳大利亚相当倚重基金式养老金制度,第一支柱提供了普遍性的、依据生计与资产调查(means- andasset-tested)的全民养老金制度;第二个支柱则借由强制性的、与收入相关的架构以为营运。自1992年起,只要员工收入在特定水准之上,每位雇主最多必须贡献员工薪资的9%至对应的“养老金基金”(super annuation)中。雇主的强制性供款外,个人亦可自愿向现有或分立“养老金基金”账户供款。澳大利亚相当倚重基金式养老金制度,且其养老金制度的建构,祉有举足轻重的重要性令其为即将来临的人口结构挑战做好准备。
同澳大利亚不同,日本的养老金制度更为复杂。1961年,日本建立了全民性养老金架构。其中,第一支柱由统一费率的基本养老金,即“国家年金”(NationalPension),及与收入相关的职工养老保险(Employee Pension Insurance,简称EPI)构成,此两种方案均为“随收随付”制。这些强制性的养老金计划通常同基金式就业养老金方案配合使用,一般是受益基准(defined benefits,简称DB),但可以转换为供款基准(Defined Confnibution,简称DC)。
要应对人口结构变化可能带来的问题,日本养老金制度改革的需求至为必要与殷切。当前,日本拟将可以领取养老金的年龄从60岁提高至65岁,并调降公共养老金制度的收入替代水准。为了维持退休后生活的稳定,个人养老金准备将更显重要。
总之,由于人口结构情况日益恶化,加上高度依赖随收随付制,日本养老金制度前景并不若澳大利亚的乐观。
未来
综观亚太各国家与地区养老金制度,有些特点相当明显。许多国家养老金制度涵盖比率明显低于多数工业化国家水准,且收入替代率通常更低。各新兴经济体中,只有少数提供全面性养老金制度,在老年人口逐渐增加,且原有社会结构无法再支撑退休生活时,这些国家正在推动养老金改革以解决浮现中的老龄人口贫困问题。
改革浪潮几乎席卷各地,基金式养老金制度的重要性亦与日俱增。基金式养老金安排通常被设计为“供款基准”(DC)式,并通过雇主组织,非常适合拓展养老金涵盖范围。然而在许多国家,这些基金只开放让部分人口参与,如政府员工或正式部门劳工(如在印度的情形)等。
但当不同职业或企业设立自己的养老金架构时,从业人员转职时将更为困难,原本的工作年资也不见得会被承认,最终,劳工的养老金准备依然不足。很重要的一点是,要让养老金制度内不同的基金开可以互相移转,比如当员工在不同产业间转换工作时都能适用。
政府角色
在新加坡和印度,养老金基金由政府控制,甚至成为政府的一部分。这就带来了一个耐人寻味的问题,而如果养老金制度是“供款基准”制时尤为如此。
“供款基准”式的养老金安排意味着个人要承担养老金的最终投资风险。如果运气不佳或年届退休时仍有相当规模的高风险投资,则退休时可能无法取得足够资金。在强制性“供款基准”式养老金制度中,基金由政府管理所引发的一个有趣的问题是,从基金经理人的角度看,究竟什么水准的风险-回报权衡水准才是恰如其分的。如果政府直接或间接管理养老金基金,基金经理人的动机和一般民营基金经理人不同。民营基金经理人会在可接受的风险水准下追求最大回报,但政府的动机则并非如此,因为养老金准备不足将使政府增加额外支出,以社会保险或任何其他型式的社会福利来“掏腰包”援助贫穷的老年人口。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养老金余额超过必需,政府并不因此受益,而如果余额不足,政府则可能处于不利地位,因此,政府普遍采用回报与风险较低的投资策略。
正因如此,将养老金基金交由专业化民营公司管理与操作,是较为恰当的作法。只要基金管理公司间有足够的竞争,对客户没有过高的转换成本,且搭配适当的规范与监管,民营资产管理业者将最能满足客户的需求。另外,养老金基金外包管理还有其他优点,即养老金基金不会被挪用为政府项目融资—毕竟,政府项目的投资回报通常极难量化。
如果政府将其核心任务定位为提供基本养老金、以实现社会财富的再分配,则在养老金方面,政府与民营部门间可以形成良性分工。再者,政府必须设定养老金准备规则,并为民营产业建立适合的规范架构。公众亦必须明白了解自己在养老金方面的权利及其与养老金提供者的关系,并要接受充分的教育,了解有关投资过程的相关知识,从而明了自己需要承担为晚年生活储蓄的责任。
然而,“完美”的养老金制度在现实中几乎不存在。在现实世界中,政府在养老金准备方面扮演着
相当重要的角色。随收随付式的养老金只能由政府运营,因为这种制度必须以政府税收为依托。但从欧洲经验看,随收随付制根本无法应对老龄人口依赖比率日益高涨的情况,必须仰赖基金式养老金制度的辅助。这种情况最好交由民营部门解决,但实际上很多国家选择了一条不同的路径。
有时政府会选择在重新设计养老金制度的过程中设立一个中央缓冲基金,其目有在于趁人口结构情况尚未恶化前积累资金,等到人口结构情况不再如以往乐观时再予提取应用。此类缓冲基金已在法国出现,中国内地也有类似的发展。中国内地的全国社会保障基金(National Social Security Fund)的资金来源包括来自国有企业民营化的收入、彩票销售收益与政府注资,成立目的在于部分填补当前尚无资金准备的养老金缺口。
由政府主导成立的这些基金未必非得由政府管理不可,相反,要设定适当的激励模式,从而最大化养老金资产风险调整后的回报,此类基金的管理通常应外包给资产管理公司管理。
政府基金投资
除了民营的基金式职业养老金计划,政府养老金基金亦积聚了大量资产
截至2004年底,政府养老金基金资产管理规模已达7090亿欧元,约占民营(或基本为民营)的职业养老金市场规模的63%。截至目前,日本政府养老金基金(GPIF)规模达5470亿欧元,是全球规模最大的养老金基金,韩国的国家养老金(NSF)以900亿欧元规模居次。此外,中国内地的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印度的员工强制基金组织(EPFO)、中国台湾的公务人员退休抚恤基金(PSPF)、劳工退休基金(LPF)与劳工保险基金(LIF)、泰国的政府养老金基金(GPF)等,也拥有大量资产支撑政府的养老金负债。
这些基金成立目的与架构差异极大:日本的政府养老金基金管理国家养老金体系中的基金式部分;中国内地的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则属于缓冲基金,在省市政府第一及第二支柱负债发生紧急情况时为其后盾;印度、韩国、中国台湾及泰国的养老金基金则属强制性的养老金基金,是基金式或部分基金式的养老金安排,只有特定人口可以加入。
这些基金传统上均属国家所有,资金经常被挪用为基础建设融资,或做“经济导向投资”,如投资于社会或房屋等福利计划等,甚至将资金转贷回政府机构亦是相当普遍的事。养老金基金投资回报通常差强人意,有时甚至还比不上通货膨胀,等于实质亏损。因此,许多政府已经开始让养老金基金管理更加专业化,意图强化与稳定投资回报。
改革的第一步是政府开始转移投资标的,从原来的政府项目,转向应用可以由市场定价的金融资产上。养老金基金管理的可靠性、透明度与治理因而得以大幅改善。
第二步允许基金资产配置适度多元化。过严的投资范围与量化投资规则可以带来次佳回报。养老金准备的最终目的在于覆盖收益基准制下的养老金负债,或最大化供款基准制下的养老金福利。因此,养老基金的投资政策不应为与此无关的目标所影响,否则,必然会导致储蓄错误配置与投资回报低于最优值的风险。
3. 养老金改革,2021年退休工资会不会上涨
2021年的养老金待遇,会不会继续增长呢?其实关于这个问题严格来讲,我们必须要等到,当年度的3月份到4月份之间,由人社部门来公开发布具体的官方信息,到时候我们才能够得知养老金会不会增长。但实际上我们通过过去的历史数据是可以判断出这个问题的。因为在过去16年的过程中,从2005年开始一直到2020年,我们国家对于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待遇,实现了16年连续增长。
如果我们细心的小伙伴,不难发现近三年的增长是5%,那么过去的增长都是要高于5%的,所以说未来几年可能依然会增长,但是我个人认为增长的幅度和比例可能会略微有所收,窄至少应该在近三年的基础上又会有所收窄,这是有一定可能性的。
4. 国家养老保险以后趋势
国际养老保障体系的改革有一个共同的趋势就是使得整个政府承担的责任往下走。
各国的改革实践中,根本变革的主要形式有三种:
一是由现收现付、待遇确定的养老社会保险模式转变为缴费确定的私营积累模式,以智利为代表。由于转向私营储蓄积累模式的改革成为各国关注的焦点,后面我们将对其进行详细的分析。
二是由现收现付、待遇确定养老社会保险模式转变为现收现付、缴费确定的名义个人帐户模式,以瑞典为代表。实行这种模式的国家还有:意大利、立陶宛、波兰、拉脱维亚和(目前的)中国。这种模式与私营储蓄积累模式具有一些相同特点:均建立个人帐户,个人和单位缴费计入个人帐户;养老金待遇发放采用缴费确定型方式,养老金取决于个人帐户的积累额。两者的区别在于个人帐户的作用不同:储蓄积累模式中个人帐户是实的,帐户资金用于投资运营;名义个人帐户模式中的个人帐户是空的、名义上的,真正的帐户资金被用于发放当前退休者的养老金,个人帐户的作用仅仅是计发待遇的手段,它的筹资方式仍然是现收现付;名义个人帐户无法进行投资,一般由政府根据工资增长率和其他因素确定一个名义利率,个人帐户根据名义利率进行名义上的积累。名义个人帐户模式在形式上类似于储蓄积累模式(均建立个人帐户,养老金根据个人帐户积累额确定),实质上仍是现收现付模式(没有实际的资金积累)。实行这种变革模式的原因主要有两个:某些国家将这种模式作为养老保障体系的基本部分(即第一支柱),目的在于通过养老金待遇与缴费水平和缴费年限挂钩(缴费确定型),鼓励职工努力工作,鼓励职工主动要求延长工作年限,推迟退休(如瑞典、拉脱维亚、立陶宛、波兰);二是某些国家希望建立储蓄积累式第二支柱,但由于难以筹集转轨过程中产生巨额历史债务的补偿资金,不得不采取这种暂时无需偿还历史债务的名义个人帐户模式作为过渡模式(如意大利、中国)。
上述两种变革中,以私营的储蓄积累模式最为引人注目。智利改革的成功经验以及世界银行的大力提倡,使得各国在改革决策过程中几乎很难回避智利模式的影响。近年来,养老保障私营化已成为各国政府调整和改革社会保障政策过程中的热门话题。
三是由公共储蓄积累模式转变为现收现付社会保险模式。这种变革出现在一些曾经仿效新加坡模式的非洲和南亚国家。由于政府管理养老基金的过程中出现严重的腐败行为,养老基金大量流失,制度宣告破产,从而不得不重新回到现收现付制度。在目前普遍转向基金积累模式的趋势下,这似乎是一种逆向转变。这种逆向变革也为那些急于建立基金积累制度的国家敲响了警钟:基金积累制度对基金管理提出了很高的要求,政府的管理和监控能力将影响这种制度的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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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养老保险未来发展趋势
当前,社保制度建设还存在的比较突出问题有:
一是尚有部分人群没有参保,其中私营企业、小微企业参加城镇职工各项保险的比率偏低;
二是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还不够顺畅,适应流动性不够;
三是待遇差距较大,公平性有待提高;
四是基金难以保值增值;
五是经办管理体制仍然存在部门分割的状况。
未来社保制度发展面临较大挑战:
一是宏观经济形势变化对参保和政府投入带来影响;
二是人口老龄化加速,可持续发展问题凸显;
三是城镇化加快,对制度适应流动性提出更高要求;
四是人民群众对公平享有社会保障的诉求日益增强。
完善社保体系的对策建议有:
一是进一步完善各项社会保险制度,使广大人民群众更好地享有社会保障。包括完善养老保险参保激励机制和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办法,尽快出台遗属待遇和病残津贴政策。深化支付制度改革,健全重特大疾病保障制度,完善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完善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制度。
二是继续深化改革,促使社会保障制度更加公平。包括整合城乡居民养老、医疗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障制度,实现统一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推动城镇职工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增强基金统筹调剂功能。
三是建立健全促进社会保障制度可持续发展的机制。包括制定和完善社会保障待遇确定机制和正常调整机制;适时适当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研究制定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政策;加强社会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和监督,推进基金市场化、多元化投资运营;进一步健全社会保障管理体制和经办服务体系,为可持续发展提供基本支撑和保障。
四是推进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通过落实和完善税收支持政策,鼓励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建立补充保险。同时,鼓励商业保险发挥补充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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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我国养老保险改革的走向
中国的养老保险事业,从1951年政务院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开始,便和新中国相伴相随。但长期实行的是“企业养老保险”,新老企业负担畸轻畸重、苦乐不均。进入80年代中期,我国的养老保险事业进入建国以来最活跃、改革力度最大的时期。其几次改革举措在养老保险史上留下了重重的一笔。到1998年底,新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覆盖范围包括了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全国有8475.8万企业职工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占企业职工总数的80.7%。有2727.3万企业离退休人员参加了离退休费社会统筹,占企业离退休人数的98.5%。全国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为1459亿元,支付全国离退休退职费总额为2073.7亿元。
社会统筹——均衡企业负担
1984年,我国开始了以退休费用社会统筹为主要内容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对企业按照工资总额的同一比例征收养老保险费,使退休人员多的老企业从沉重的负担中解脱出来。1991年,国务院颁布《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将社会统筹确定为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方向,从而使企业从各自负担退休人员的“自我保险”变为社会互济、共担风险的保险。到目前为止,全国己全部实行了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其中,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包括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立了省级调剂金制度。
三方负担——权利和义务的体现
1991年国务院颁布的《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确定改变养老保险完全由国家、企业包下来的办法,实行国家、企业、个人三方共同负担,职工个人也要缴纳一定的费用。个人按本人工资收入的一定比例缴纳社会保险费,个人缴费的费率从1991年标准工资的3%到1997年的不得低于缴费工资的4%,最终达到本人缴费工资的8%。企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一般不得超过企业工资总额的20%。财政建立社会保险后备基金,在必要时给予补贴。实行三方负担,不仅扭转了国家包揽过多、企业负担过重、个人自我保护意识薄弱的现状,缓解了国家和企业双方负担的压力。更重要的是转变了人们的观念,增强了个人的参与意识,使参保者个人始终关注着养老问题。
三个层次——责任的重新定位
养老保险制度建立之初,实行的是单—的退休金制度。职工退休后按月领取本人工资75%~90%的退休金,这是职工退休后生活的唯—来源。随着向市场经济的过渡,国家、企业、个人三者责任开始了重新定位,从而产生养老保险的三个层次,即基本养老保险、补充养老保险、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
基本养老保险由国家立法强制实施,政府统一组织,基本保险建立基金。实行社会互济,待遇水平以满足基本需求为标准。目前基本养老金的替代率为60%。补充保险的建立是在国家政策规范下,由用人单位具体实施,重在使离退休人员的生活随着经济与社会发展得到不断的改善,体现按劳分配原则和地区发展水平及企业经济效益的差异。个人储蓄性保险由劳动者根据自己的经济状况依赖商业保险类机构进行的自愿性养老储蓄。
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公平与效率的体现
1992年前后,当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工作基本完成后,各地不约而同地把下一个改革的目标转向了养老金支付方法的改革。1993年,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决定》首次提出“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以求在公平的前提下更好地体现效率,突出激励机制。1997年7月,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确定个人账户规模为本人工资的11%。其中,个人缴费部分全部记入个人账户(由目前的5%逐步增至8%)。其余部分由企业缴费划入。待遇支付分为两部分:—是基础养老金,相当于社会平均工资的20%左右;二是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支付标准为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除以120。
全国统一制度——系统的管理体系建立
80年代中后期,养老保险制度出现了区域性管理,并产生了一系列严重的问题:劳动力难以跨地区流动,阻碍统一劳动力市场的形成;中央政府失去宏观上的调控权,地区横向攀比待遇水平,而分散风险的能力却很弱;极易导致资金的流失。针对这些问题,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至此,完成了50年来由企业保险到区域保险再到全国统一养老保险的演变,从而在我国养老保险史上写下了最完美的一笔。统—养老保险制度建立的标志为:统一和规范企业个人缴费率比例;统—个人账户规模;统一基本养老金支付结构和标准。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是社会保险自身规律所决定,是劳动力资源配置走向市场化过程中的必然要求,也是中央政府加强宏观调控能力的需要。1998年,行业统筹顺利移交地方管理,为统一制度提供了必要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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