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根据《贵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2021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规定,(一)定额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不含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50元。(二)挂钩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不含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按照缴费年限和养老金水平双挂钩调整。(三)单独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不参加本条第(一)(二)款调整,按照参加革命工作时间进行单独调整。
法律依据:《贵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2021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二、调整办法和标准
(一)定额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不含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50元。
(二)挂钩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不含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按照缴费年限和养老金水平双挂钩调整:
1.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下同)每满1年增加2.6元,缴费年限不足1年按1年计算。
2.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挂钩,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按本人2020年12月基本养老金的0.1%增加。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三)单独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不参加本条第(一)(二)款调整,按照参加革命工作时间进行单独调整:
1.1937年7月6日及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550元;
2.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530元;
3.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510元。
(四)倾斜调整。在按本条第(一)(二)(三)款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后,符合下列条件的退休人员再适当增加基本养老金,符合多项条件的予以累加。
1.截至2020年12月31日, 满70周岁,不足80周岁的退休人员,超过70周岁每超1岁增加7元;满80周岁,不足90周岁的退休人员,超过70周岁每超1岁增加8元;满90周岁及以上退休人员,超过70周岁每超1岁增加9元。计算上述增加金额时,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退休人员的年龄认定以办理退休手续认定的出生年月为准。
2.1953年12月31日及以前参加工作的人员(不含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50元。
㈡ 贵州社保工资调整办法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
2017退休养老金调整_退休人员涨工资2017贵州养老金上调最新消息
贵州省关于2017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上调最新消息
各市(州)、县(市、区、特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贵安新区党工委政治部、社会事务管理局、财政局,省社会保险事业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7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30号)精神,为更好地保障广大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经省人民政府批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同意,现就我省2017年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时间和人员范围
从2017年1月1日起,对2016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
二、调整办法
(一)定额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不含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50元。
(二)挂钩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不含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分别按照下列办法进行挂钩调整:
1.企业退休人员
(1)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下同)每满1年增加3元,缴费年限不足1年按1年计算,最低增加30元。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按本人2016年12月基本养老金的0.8%增加(其中:对本人2016年12月基本养老金低于2016年我省企业退休人员月平均基本养老金的,按2016年我省企业退休人员月平均基本养老金的0.8%增加)。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
(1)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下同)每满1年增加2.7元,缴费年限不足1年按1年计算,最低增加27元。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㈢ 贵阳市退休工人年满70岁可以每月多加50元
贵阳市退休来工人,年满70岁的,增加基本源养老金,属于调整基本养老金时,对高龄退休人员的倾斜政策,各年度增加办法是不相同的,2016年度的倾斜办法是:2015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及以上的高龄人员,超过70周岁每增长1岁增加7元,不足1岁的按1岁计算;2017年度的倾斜办法是:2016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及以上的高龄人员,超过70周岁每增长1岁增加6元,不足1岁的按1岁计算。
贵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
《贵州省关于2017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二、调整办法
(四)在按本条第(一)、(二)、(三)款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后,符合下列条件的退休人员再适当增加基本养老金,符合多项条件的予以累加。
1.截止2016年12月31日,年满70周岁及以上的高龄人员,超过70周岁每增长1岁增加6元,不足1岁的按1岁计算。退休人员的年龄认定以办理退休手续认定的出生年月为准。
2.1953年12月31日及以前参加工作的人员(不含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50元。
㈣ 贵州省黔人社厅发(2016)22号文件 企业退休人员调资
9月底补发到位。
9月18日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获悉,贵州省2016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将在本月内完成,调整增加的待遇从2016年1月1日起计发。
据了解,经国务院批准,从2016年1月1日起调整增加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含退职)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这是企业退休人员连续第12年调整增加基本养老金水平,也是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第一次按照基本养老金的调整办法调整增加待遇。调整的人员范围为2015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
本次总体调整水平按照2015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6.5%左右确定,实行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倾斜调整相结合的办法。既定额调整为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60元。挂钩调整为企业退休人员按本人缴费年限,每满1年增加3.6元;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按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同类人员2015年12月平均养老金水平的3.5%增加。倾斜调整为对2015年底年满70周岁及以上的高龄人员,超过70周岁每满1岁增加7元;对建国后至1953年底参加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50元。
另外,对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按照参加革命工作时间进行调整。对企业退休军转干部,达不到全省企业离退休人员月平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补足到平均水平。
㈤ 贵州省调整社保政策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
国家人社部、财政部印发的《关于2016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规定,2015年12月前已退休并按月领取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提高养老金,总体水平为2015年度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6.5%左右,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办法。
尽管国家层面的方案在4月中旬已经出台了,但截至目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层面的执行方案尚未明确。贵州省政府正在抓紧制定实施细则,正式调整退休人员养老金还需耐心等待,但养老金提高部分均从2016年1月补发,敬候佳音。
㈥ 贵州省2016年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基本养老金是多少
3月31日,贵州省政府网站抄发布信息。从今年1月1日起,我省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此次待遇调整,将惠及我省87万企业退休人员。据了解,这是我省连续11年进行养老金待遇调整,今年调整幅度为10.57%,略高于全国10%的平均水平。 符合条件,可以累加近日,我省下发了《关于2015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从今年1月1日起,对2014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
㈦ 贵州省养老保险规定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
国家人社部、财政部印发的《关于2016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规定,2015年12月前已退休并按月领取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提高养老金,总体水平为2015年度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6.5%左右,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办法。
尽管国家层面的方案在4月中旬已经出台了,但截至目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层面的执行方案尚未明确。贵州省政府正在抓紧制定实施细则,正式调整退休人员养老金还需耐心等待,但养老金提高部分均从2016年1月补发,敬候佳音。
㈧ 贵州省2016年退休人员工资方案
政厅近日联合下发了《关于2015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5〕8号)(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规定,从2015年1月1日起,对 2014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此次待遇调整,将惠及我省87万企业退休人员。
《通知》明确,2014年12月31日以前办理退休手续的,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110元,在此基础上再按照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予以增加,缴费年限每满1年增加3.5元,缴费年限不足1年按1年计算。对符合原劳动人事部《关于建国前参加工作的老工人退休待遇的通知》(劳人险[1983]3号)规定退休的新中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单独予以调整,按照参加革命工作时间的不同时间段,每人每月分别增加550元、530元、510元。
按照上述办法调整后,符合下列条件的退休人员再予以累加照顾:截止2014年12月31日,年满70周岁及以上的高龄人员,超过70周岁每满1岁每人每月增加7元,不足1岁的按1岁计算;1953年12月31日及以前参加工作的(不含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50元;原工商业者,每人每月增加40元。
《通知》规定,对按月领取退职生活费的企业退职人员比照退休人员的办法相应增加退职生活费。对企业退休的军队转业干部,按照中办发[2003]29号文件精神,2015年按照《通知》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后,达不到2015年度全省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从2015年1月1日起补足到平均水平。对企业退休人员,按《通知》规定增加基本养老金后,月基本养老金(不含领取《独生子女证》加发5%养老金部分)达不到560元的,补足到560元。对按月领取退职生活费的企业退职人员按《通知》规定增加退职生活费后,退职生活费(不含领取《独生子女证》加发5%养老金部分)达不到535元的,补足到535元。
㈨ 贵州省养老金涨幅方案
肯定会上涨的!2017年贵州省人社厅、财政厅已在按照5.5%左右的总体调整水平,为2016年12月底前专已退休并属领取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上调养老金,并将实施细则上报人社部、财政部审批后,预计在9月底前发放到位,并从2017年1月份起补发。
㈩ 贵州省人社厅官网2016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社会保险养老金的文件
国家人社部、财政部印发的《关于2016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规定,2015年12月前已退休并按月领取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提高养老金,总体水平为2015年度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6.5%左右,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办法。
尽管国家层面的方案在4月中旬已经出台了,但截至目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层面的执行方案尚未明确。贵州省政府正在抓紧制定实施细则,正式调整退休人员养老金还需耐心等待,但养老金提高部分均从2016年1月补发,敬候佳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