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2017年吉林省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解读,养老保险要交多少如何办理最高可缴多少
根据《市医疗保障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关于确定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个人缴费标准的通知》规定,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50元。
『贰』 吉林省城乡养老保险的交费标准,大概交费多少比较合适
根据《吉林省关于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个人缴费标准的通知》(吉人社专联字﹝属2018﹞88号),吉林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最低标准调整为每年200元,从2019年1月1日起实施,个人缴费补贴标准按原政策不变。原政策中100元个人缴费标准只适用于重度残疾人、城乡特困救助供养人员和城乡低保对象等缴费困难群体。
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养老保险待遇的是"多缴多得",经济条件允许,缴费尽量选择高档标准。
『叁』 吉林省养老保险基数
分为5档,分别是上年度社评工资的60%、80%、100%、110%、120%.2016年度长春市社评工资为5579元,2015年度社评工资为5087元。2017年缴费基数为5087*1.1=559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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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 吉政发201736号在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方面做了哪些规定是否有效
吉政发[2017]36号文件是《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的若干意见》,此文是2018年发布的,作为政府发布的公文,相关内容或政策仍然是有效的。
『伍』 吉林省2017年和2018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视同缴费指数表的通知(1
摘要
『陆』 吉林省2017年社保缴费多少钱
各统筹地区成年人每人每年缴费标准统一提高到690元。
个人缴费标准由220元调整至240元。大中小学生和儿童每人每年缴费标准统一提高到490元(其中个人缴费40元标准不变)。
2017年政府补助标准统一提高到每人每年450元。中央财政补助258元,省财政承担115.2元,市县财政承担76.8元(延边地区享受国家西部大开发优惠政策,中央财政补助324元,省财政承担75.6元,延边州所属市县财政承担50.4元)。
(6)2017养老保险缴费吉林扩展阅读
4月26日,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吉林省落实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中公布了吉林省落实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实施方案。
降低社会保险单位缴费比例
1、降低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自2019年5月1日起,降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包括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现行的20%降至16%。
2、继续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在18至23个月的统筹地区可以现行费率为基础下调20%,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在24个月以上的统筹地区可以现行费率为基础下调50%。
『柒』 吉林省养老金计算方法 2017年吉林省养老金怎么算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吉林省财政厅
《吉林省关于2017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吉人社联字〔2017〕45号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省直经办各统筹单位: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7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30号)要求,经省政府同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准,现就2017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时间和范围
从2017年1月1日起,为2016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退职)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
二、调整办法和标准
按国家要求,此次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具体标准如下:
(一)定额调整。每人每月增加42元。
(二)挂钩调整。
1.与缴费年限挂钩。缴费年限25年(含)以下部分,每满一年,每月增加1.5元;缴费年限26年至30年部分,每满一年,每月增加2.5元;缴费年限31年至35年部分,每满一年,每月增加3.5元;缴费年限36年及以上部分,每满一年,每月增加4.5元。上述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折算年限)不足一年部分均按一年计算。按照“五七家属工”政策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不参与缴费年限挂钩调整。
2.与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月增加额为2016年底本人统筹项目内月基本养老金数额的1%。
(三)倾斜调整。以下退休人员在上述调整标准基础上,再适当增加基本养老金。
1.高龄退休人员。截至2016年12月31日,年满70-74周岁的每月增加40元;年满75-79周岁的每月增加50元;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每月增加60元。
2.设立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县(市、区)的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元。
3.企业工伤退休人员与缴费年限挂钩调整数额不足50元的,按50元执行。
4.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按上述标准调整后,基本养老金达不到调整后当地(所在市、县,省直管统筹单位为省)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给予补足到该水平。
(四)其他事宜。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其退休人员由基金支付的基本养老金按前述调整办法和标准执行。
三、资金渠道
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列支。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调整所需资金由原渠道解决。
四、审批和发放
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工作,由用人单位或退休人员档案管理机构填写省统一制定的审批表,经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批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按时足额发放。
五、工作要求
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工作,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对广大退休人员的亲切关怀,各地要切实加强领导,周密部署,明确职责,加强配合,准确解读政策,正确引导舆论,积极稳妥组织实施。将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尽早足额发放到位。
2017年7月3日
『捌』 吉林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法律分析:吉林省农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分为每年100元到2000元12个档次,领取标准为个人账户养老金则是十五年缴纳的费用加政府补贴的费用总额除以139。
养老保险,全称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五大险种中最重要的险种之一。养老保险的目的是为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为其提供稳定可靠的生活来源。
养老保险的特点:
1、由国家立法,强制实行,企业单位和个人都必须参加,符合养老条件的人,可向社会保险部门领取养老金;
2、养老保险费用来源,一般由国家、单位和个人三方或单位和个人双方共同负担,并实现广泛的社会互济;
3、养老保险具有社会性,影响很大,享受人多且时间较长,费用支出庞大。因此,必须设置专门机构,实行现代化、专业化、社会化的统一规划和管理。
通过建立养老保险制度,有利于新老更替,实现就业结构的合理化。为老年人提供了基本生活保障,使老年人老有所养,是应对人口老龄化的一项重要措施,有利于社会稳定。能够激励年轻人奋进,提升工资标准,为退休后的生活提供保障,有利于从侧面上促进经济发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七条 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