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养老金并轨时间表有吗
国务院印发来《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源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决定从2014年10月1日起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进行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费。这标志存在了近20年的养老金“双轨制”的终结,近4000万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将和企业职工一样缴纳养老金。
改革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基本养老金将由基础养老金与个人账户养老金相结合。根据决定,基本养老保险方面,单位按工资总额的20%缴费;个人按本人缴费工资的8%缴费,本人缴费工资高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倍的部分不纳入缴费基数,低于平均工资60%的以60%为基数缴费,即“300%封顶、60%托底”。
这意味着,并轨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与企业职工的养老缴费和发放基本一致。体制内人员的养老保险将转变为单位和个人缴费、财政承担养老保险基金的兜底责任的多渠道筹资,形成单位、个人、政府共担的新机制。
B. 养老保险“并轨”如何实施,“延迟退休”何时启动
养老保险“并轨”的实施:
2015年1月14日,国务院印发《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内老保险制度改革容的决定》,决定从2014年10月1日起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进行改革。
同时决定,统一提高全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再次提高全国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
养老金并轨正式启动,这意味着近4000万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养老将告别“免缴费”时代。
延迟退休”何时启动暂时还没有公布,2014年3月9日上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表示,人社部会在2020年前,将延长退休年龄的方案推出来,此方案是渐进式的退休年龄办法。
C. 养老金并轨的最新动态
2015年10月27日,人社部新闻发言人李忠在2015年第三季度新闻发布会上透露,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稳步推进,全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的备案工作已完成。自国务院的《决定》发布之后,四川、山东、上海、江苏、福建、吉林、湖南等地陆续出台了养老金并轨方案。进入10月后,各地进程明显加快,云南、甘肃、陕西、湖北、天津、黑龙江等地相继公布了养老金并轨实施意见和办法。截至目前,据不完全统计,向社会公布了养老金并轨方案的省份至少已达13个。各省的实施办法大体与国务院改革方案保持一致,即从2014年10月1日起,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为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0%,个人缴纳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8%,由单位代扣。
D. 养老金怎么并轨
近年来,社会上对养老“双轨制”,即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采取不同的养老制度,议论颇多,认为很不公平,呼吁尽快并轨。近日,人社部副部长胡晓义称,所谓“并轨”并不是简单地把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制度“并入”企业养老保险制度,而是朝着一个共同的方向改革和推进,最终取消“双轨制”。
实际上,我国现行的养老保险制度是“多轨制”的构成形式,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农村养老保险;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分为企业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制度,有公务员、事业单位、企业、农民工等多种养老保障模式。这种“双轨制”的模式交织并扭曲,颇有些剪不断理还乱的意味。
早在2010年之前,人社部方面已经开始研究养老金双轨制、延迟退休年龄、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以及养老金投资运营等方面的改革,但由于社保改革牵涉到很多部门,国家在更高的层面上对整个社保制度改革缺乏“顶层设计”,相关社保制度的改革进展很小。如在2008年3月,国务院就决定山西、上海、浙江、广东、重庆5省市先行开展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之后人社部在2009年1月又跟进发文,提出“事业单位的养老金按照企业模式计发”,结果在当年的全国两会上,就有120名政协委员提案反对人社部对事业单位养老金提出的改革模式。
于是很多人又都寄望于通过制定《社会保险法》来解决养老金双轨制。但2010年10月底颁布,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的《社会保险法》只规定,“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可见,涉及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养老金的改革并不在《社会保险法》覆盖范围内。
2012年6月,国务院公布《关于批转社会保障“十二五”规划纲要的通知》,其中明确要研究制定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办法。时至今日,涉及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养老金改革的“办法”也没有下文。
今年年初,国家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连续第9年做大养老金“蛋糕”。但“调整企业基本养老金,综合考虑了经济发展、物价上涨、职工工资水平增长、养老保险基金承受能力等因素,调整次数多但幅度小;机关事业单位目前调整基本退休费和退休生活补贴是与在职人员调整工资或津补贴同步的,频次低而波动较大”。显然,公众对养老金“并轨”的呼声越来越高。而社保体制改革正按照国务院颁布的收入分配改革方案分步骤推进,到现在人们未见到什么具体工作方案。
今年3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透露,养老金双轨制等一系列问题正在进行综合研究和顶层设计。除了养老金双轨制待遇差别问题外,这个综合课题还包括应对老龄化的资金安排,养老金空账、缺口、投资运营、城乡差别、地区差别、转移接续问题,退休年龄问题,多层次养老保障问题,如何发展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大病保险等。
养老金并轨是一个复杂系统工程,不仅考虑退休养老制度本身,还涉及企业、政府与个人责任的分摊,以及多方利益的平衡。但养老金如何并轨?是舍弃一种模式,而集中到另一个模式上去?或是多轨融合?抑或针对现有养老制度的缺陷,重新设计新的轨道?用新的养老模式来替代。不管怎么说,在“双轨制”最终被取消大方向上,“所谓‘并轨’并不是简单地把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制度“并入”企业养老保险制度”,但需要什么途径,采取什么方式,如何循序渐进,实现制度的平稳过渡。养老并轨的“轨道”设计更是不可或缺。
E. 养老金并轨的解决方案
“我们各方面的制度漏洞太多,社会保险方面的制度漏洞太多,如果我们不把这些制度的漏洞堵上,提供一些有约束,有激励的机制的安排,包括管理的方式,给多少钱也会吃光。”在召开的中国发展高层论坛上,财政部部长楼继伟表示。
社保资金没有形成全国统筹、投资保值体系不健全、事业单位改革拖后腿等问题,一直是社保体制难以跨越的障碍,弥补这些缺陷的直接办法就是财政补贴。
以2011年为例,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当期结余约为4000亿元,但当年养老金财政补贴2200多亿,还有1800亿元的非正常缴费收入。如果剔除财政补贴和非正常缴费收入,正常缴费只能仅仅抵消支出。
由于地区之间养老金结余情况不同,发达地区如广东等地盈余巨大,绝大部分西部地区仍处于收不抵支的状态,主要依靠财政补贴。
养老金尚未实现全国统筹,广东等省份的余额,不能转移给西部收不抵支的省份,财政必须要拿出两千多亿来补贴分割的养老制度,主要流向那些当期收不抵支的省份。
“这两千亿看起来补贴了西部省份,但本质上是补贴给了养老保险制度本身,实际上是留在了少数几个盈余大户省,年复一年存在下去的。”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郑秉文表示。
长期以来社保重融资补贴,轻投资保值增值的管理方式,使得补贴从1998年的24亿到2011年的2272亿;从占GDP的0.03%到0.42%,结余中,相当一部分来自于财政补贴。
一方面是财政累计对收不抵支地区万亿元补贴,另一方面,发达地区社保金躺在银行内缩水。没有解决保值增值问题,银行利率跑不赢CPI,就意味着社保资金一直在缩水,而且养老金的基数越大,缩水越多。
据相关人士透露,按照方案设计,在提高社保统筹层次上,将逐步实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
2012年,全国社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达到3.6万多亿元,业内人士预计,到2013年末将达到4.09万多亿元。社保基金规模日益巨大,如果不通过改革填补自身的漏洞,未来财政对社保补贴力不从心。
“国家一定要加快这一制度的全国统筹步伐,为基金集中管理并有效投资创造条件,尽快制定专门的投资法律或法规,否则,基金贬值的风险将持续扩张。这就是我为什么一直在呼吁重视基金贬值问题的原因。”全国人大常委、中国人民大学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郑功成表示。
根据财政部预算报告,在社保基金累计结余增加的同时,2013年全国社保基金当期收支结余将比2012年下降1000亿,据相关人士介绍,主要是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金收支结余的下降,养老金的支付额将大幅增长。
无论是养老还是医疗,很多事业单位包括机关的社会保险制度改革正在推进,人员与企业职工一样参加了各类社会保险。
随着社保标准的提高和改革的不断推进,“双轨制”终将合并统一。2013年的中央预算安排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继续增长,按照10%左右的标准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为不同制度下的养老金并轨,打下基础。
“从长远看,由政府财政补贴的社保制度不可持续,各个参数都需要调整,否则将存在严峻的财务风险,必须改革。”郑秉文表示。
据悉,在调整企业社保制度的同时,解决双轨制方案的关键,在于如何实现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各项社会保险制度的有效衔接,实现新老制度的平稳过渡。
根据国务院2015年发布《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后,各省份陆续出台实施办法,对缴费和待遇、改革的范围、改革前后待遇衔接、基金管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职业年金等政策进行了明确。
根据安排,机关及参公管理单位、行政类、公益一类二类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的工作人员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单位按本单位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 人员的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之和的20%、个人按本人工资收入的8%缴费。同时建立职业年金制度,个人、单位分别按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4%、8%缴费,全 部计入职业年金个人账户。
此外,各地实施意见对于改革范围也作出界定。要求按照机关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规定确定参保人员范围,编制外人员应依法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对于编制管理不规范的单位,要先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清理规范,待明确工作人员身份后再纳入相应的养老保险制度。
对于资金的筹集问题,各地的方案表述基本一致,均要求积极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社会保障资金投入,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同时为建立职业年 金制度提供相应的经费保障。云南等地更进一步明确,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所需财政资金,纳入同级财政预算,按行政隶属关系和现行经费保障渠道解 决。
不过,由于各地实际情况的差别和省级以下地区具体贯彻意见拟订进度的不同,启动改革实施工作的时间也将有所差别。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改革实行“老人”老办法、“中人”中办法、“新人”新办法。相对于“新人”(办法实施后参加工作的)和“老人”(本办法实施前为编制内 工作人员且已经退休的),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且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中人”的待遇如何过渡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对此,各地实施办法均明确提出,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依据“视同缴费年限”长短发给过渡性养老金。不过,对于过渡性养老金的具体计发等问题,一些地区尚未给出具体过渡办法,未来或将另行制定。
事实上,在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建立过程中,相关政策也作出了过渡期的安排,对改革中的“中人”,从社会统筹基金中支付过渡性养老金。目前随着“中人”逐渐退休、“新人”越来越多,过渡性的政策安排逐步弱化,新制度逐渐居于主体地位,体现了平稳过渡的改革方针。
对此,专家表示,通俗来讲,“中人”退休后待遇将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职业年金和过渡性养老金四部分组成。并轨时职工的年龄越大,在其实际领到 的退休金中,基本养老金占到的比例就越小,过渡性养老金占到的比例就越大。“改革不是一蹴而就,毕竟有很多人在机关工作多年,如果一下退休金少很多,可能 会引发社会问题,同时也会给改革带来更大阻力。职业年金和过渡性养老金可以充当平滑剂的作用,填平改革前后养老金待遇鸿沟,实现平稳过渡。”上述专家说。
人社部社会保障研究所所长金维刚认为,过渡期结束后,“中人”养老待遇会因人而异,但是差距不会太大。因为到时候不仅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有了一定 的缴费积累,而且养老金还随着待遇调整机制会不断上调,再加上累积的职业年金,几项相加之后的养老金绝对额可能还会增加。
对于过渡期的时间究竟有多长的问题,多地在实施办发中提出设立10年过渡期,并在过渡期内实行新老待遇计发办法对比,“保低限高”。如北京市提出,过渡期 内,新办法(含职业年金待遇)计发待遇低于老办法待遇标准的,按老办法待遇标准发放,保持待遇不降低,新办法计发待遇高于老办法待遇标准的,超出的部分分年度按比例予以限制。
未来随着改革推进,各类人群的养老待遇也将平稳过渡。过去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退休待遇与 职务职级关联较大,今后新人退休待遇更多地会与工资水平、基金运营等因素发生关联,制度公平的实现将为以后进一步消除待遇差距提供可能性,并为最终实现养 老金待遇公平化奠定基础。 从五个方面推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双轨制”改革,一是统账结合,二是实行单位和个人缴费,三是改革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四是改革基本养老金待遇调整办法,五是建立职业年金。
2008年初,国务院通过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确定在山西、上海、浙江、广东和重庆5省市先期开展试点工作。2009年1月,人社部正式公布了《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对这项改革路径给出清晰勾画。
近6年过去,由于受多重因素限制,各试点省市进展缓慢。
一位接近决策层的人士对《财经国家周刊》记者表示,过去几年,一直是人社部一家主要倡导和推动这项改革,其他部委并没有太多实质性的回应。
在上一轮地方改革试点中,并没有明确改革后养老金水平是否变化,只笼统提到要建立职业年金,没有具体细节和收入弥补措施。
此项改革的目标是将80%-90%的养老金替代率下调至50%左右。养老金替代率是指劳动者退休时的养老金领取水平与退休前工资收入水平之间的比率,是衡量劳动者退休前后生活水平差异的基本指标之一。
上述接近人社部的人士表示,未来的改革方案重在转机制,而非降待遇,改革可能需要财政的大力支持,来适当调整公务员和事业单位职工工资水平,弥补因个人缴费而增加的支出,维持改革前后职工的基本生活水平。
改革方案还包括,同步推进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改革,以免造成机关和事业单位职工之间的群体分化和新的社会不公;并且要将机关和事业单位职工纳入统一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机关事业单位的基本养老保险缴纳,也按照企业职工的模式推进,应明确是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双方依法缴费。 延迟退休政策的信号一经释放,就引发这样那样的争论。“增加艰苦岗位工作人士的工作时长”、“加剧就业紧张形势”等反对声音迭起。但不少社保专家认为,随着人均寿命不断增长、受教育年限持续提高,延迟退休是维系养老金制度正常运转的必然选择。
《决定》为上述争论给出了基调,提出研究制定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政策,这也是这项政策第一次写进中央文件。
参保人延迟一年退休,中国可减少养老金支出490亿元,并可增加缴费230亿元,相当于多收入720亿元,如果推迟5年退休,就能增加3500亿元,按照2011年全国平均水平计算,足够支付2000万人一年的养老金。
所谓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有三方面内容,第一是有一个预告期,提前几年告知社会;第二要分步骤,可能会考虑从现在规定的退休年龄最低的群体开始;第三,要“迈小步”,以“一年提高几个月”这样的方式,一步一步来,用较长的一段时间逐步完成平滑过渡。
推行延迟退休政策的第一步,应先对提前退休的现象予以规范。
现行男性60岁退休、女干部和科技人员55岁退休,以及女工人50岁退休的政策,是从1951年起开始实行的。在过去多年,为配合国有企业改革和经济结构调整,国家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提前退休政策,最低标准是女性40岁便可以办理提前退休。
人社部门的数据显示,中国居民的实际退休年龄比法定年龄还要低不少。由于现实中实行了一些提前退休政策,中国居民领取养老金的平均年龄仅有53岁,其中男性大约为56岁,女性还不到50岁。
退休年龄过低并不意味着给年轻人腾出了更多就业岗位。在退休人员中,继续在岗从业的超过了20%。
在规范提前退休之后,第二步则应把女性的退休年龄推迟。可以先将女工人的退休年龄与女干部、事业单位的女职工统一起来。然后再将女性的退休年龄整体提高,缩小与男性退休年龄之间的差距。“根据国际经验,男女退休年龄差两岁是比较合适的。”上述人士表示。
最终形成的方案并不会对所有人采取一刀切的办法。金维刚透露,政策对不同的群体将会产生不一样的影响,还会针对特殊群体出台相应的妥善安排。记者从人社部社保研究所了解到,延迟退休政策的出台还没有时间表,也没有形成具体方案,仍处于研究讨论阶段。
如果现在开始启动,那么每年可能延后退休两三个月,对人们不会有太大影响。但如果再过几年启动,那时的老龄化问题更为严重,也许每年就要延后六七个月了。“调整来得越晚,对社会冲击越大。”
F. 养老保险已经实行并轨,这是怎么一回事
在2014年之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企业工作人员的退休机制不一样,公务员和事业单位的退休人员不交养老保险,但却拿很高的养老金;企业退休人员交很多的养老保险,退休后拿到的养老金却很少。这就是“养老金双轨”机制,两类人群的养老待遇差距很大。
2012年,“养老金并轨”概念被提出并确认方案,并于2015年开始在部分地区正式实施。
G. 养老金并轨是在2014年10月开始的吗
养老金“并轨”:抄指对机关事业单袭位工作人员实行和企业职工一样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其目的在转机制,而非降待遇,改革可能需要财政的大力支持,适当调整公务员和事业单位职工工资水平,弥补因个人缴费而增加的支出,维持改革前后职工的基本生活水平。双轨制——企业养老金和事业养老金采取不同的退休养老金制度(现在的事业养老金比企业养老金高出3倍左右,人们的呼声很高一致要双轨制并轨)。 2012年3月,这一制度在全国“两会”上引起代表委员们的关注和热议,对当前的养老体制进行改革、取消养老金“双轨制”的呼声高涨。2013年12月,人社部确定养老金双轨制并轨方案。2014年12月,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和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审议通过。 随着机关事业单位全面完成基本工资标准的调整,养老金“并轨”也正式进入实质性启动阶段。到2015年7月底,山东、上海等一些地区陆续公布了当地的养老金并轨实施意见和办法,明确了个人缴费工资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