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我是国家级专家,能按教授领取退休金吗
退休后的养老金计算,不是依据身份、职别、职称计算,而是依据参保人的缴费年限、缴回费指数、个人账户存答款、退休年龄、当地上年度社平工资等计算养老金。没有这些数据,无法准确计算。这些数据,在当地的社保网站上可以查询。
B. 专家建议养老金领取早减晚增,这番举动意味着什么
专家所建议的领取养老金早减晚增的这样一种方式,其实是应对延迟退休所提出的一种具有针对性的方案。对于很多正在工作的人,尤其是70后而言,当他们听到延迟退休之后,在内心就会产生一种抵触的情绪,会觉得延迟退休就像是被迫工作一样。但是通过早减晚增这样一种方式,其实能够很好的激励人们继续工作,因为这种方式就是规定一个退休的年龄,然后如果在这个年龄之前,退休养老金就会在一定程度上打折,如果在这年龄之后退休,养老金就会有所增长。
随着社会不断的快速发展,其实人口老龄化也是一种不可避免的趋势。为了应对人口老龄化,于是提出了延迟退休这样的方式来进行解决。所以专家所建议的,养老金领取早减晚增,其实也是根据社会发展趋势所提出的一种应对对策。
C. 有专家说中国养老金2035年耗尽
这个你就不要杞人忧天了。为什么社会保险叫社会保险,而不叫商业保险?因为回社答会保险它是有政府财政兜底的。而社会保险不是以收定支的。目前国家已经出台相关政策。把国有企业的一部分盈利充实到社保基金里面。各级财政也会补贴社保基金。相信未来的五年以内,国家也会出台相关的退休延迟政策。所以你大可放心,即使养老保险出现了巨大的亏空,国家也不会让群众领不到应有的退休金的。
D. 今年上海企业退休高级专家专加养老金政策是否执行
全国各省市自治区从2014年开始,高级职称人员不再“多发”养老金
为何不再对具有高级职称的企业退休人员单独增发养老金,以北京市为例: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取消高级职称人员倾斜政策
北京市自2001年开始,基本养老金调整已连续十多年向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倾斜。比如2013年的养老金调整,在按缴费年限和绝对额普遍调整的基础上,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高级政工师及高级技师,每人每月再增加120元。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220元。
而今年对于各地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工作,国家有关部门提出了一项要求,提出各地调整时应重点向低收入群体和高龄群体加以倾斜,并进行相对力度较大的调整。同时,国家有关部门取消了各地必须向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再进行单独的政策倾斜。
在今年北京市的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当中,没有单独针对高级职称人员设定倾斜政策,只是规定:高级专业技术人员调整后不低于全市养老金的平均水平。即按照缴费年限增加基本养老金和按绝对额增加基本养老金后,基本养老金低于调整后全市养老金平均水平3050元/月的,补足到平均水平。
对于这一政策调整,人社部相关负责人表示,过去国家在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时,专门要求向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单独进行政策倾斜,主要是为了解决一些历史遗留问题。考虑到应该专门为这些退休早,具有高级职称,且为国家、社会做出贡献较多人员单独提高一定的养老待遇。同时过去由于体制等问题,具有高级职称人员的养老待遇却相差不少。例如有些老大学生,参加工作和退休时间都相差无几,也都具有高级职称,但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的,其待遇和从企业退休者还有一定差异。
近年来,情况有所变化。养老金调整政策已经连续数年向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进行倾斜,而这些人员同时还能享受到其他普调和面向高龄人群等调整政策,这些退休较早、当初待遇相对较低的高级职称人员,现阶段退休待遇已经得到了较大幅度的提升。另一方面,近年来在企业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不少都进入了企业中高层岗位,或者成为企业领导层成员,甚至拿着几十万乃至更高的年薪。同时,其缴费水平也都相对较高,一些人在按缴费基数上限缴费,退休后待遇自然不低。
因此,截止2015年,全国各省市基本都取消了企业退休高级技术人员调整养老金的增发政策,上海市也不例外,所以,不会再增发这类人员的养老金。
E. 请专家为我介绍一下中国平安养老保险产品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
您好!我国社会养老保险转化率低且人们对老年品质生活需求的不断提高,搭配一份合适的商业养老保险来提高自己的老年生活保障开始成为一种需求。
中国平安养老保险产品怎么样
中国平安养老保险是由中国平安保险公司推出的一个保险品种,它具有品牌知名度高和服务佳的优势,但对于您而言,投保不一定最为合适,建议您结合被保险人的养老保障需求来到进行综合对比选择,投保前您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目前市场上有养老功能的保险产品主要有传统型、两全型、投连型和万能型等几种。而且商业养老保险从购买到领取,时间跨度可能相隔10年、20年乃至更长的时间,因此投保需要按需进行。
2.传统型养老保险的预定利率固定,且以年金产品居多;两全型保险具有保障和储蓄功能,同时还有分红功能,对抵御通货膨胀有很好的作用;投连型保险,不设保底收益,但保险公司要收取账户管理费等费用,盈亏由投保人自己负责;万能型保险一般有保底收益,保险公司要收取保单管理费、初始费等费用,适合长期投资,一般要在5年以上方可看到投资收益。
3.传统型和两全型保险回报额度明确,且投入较少,比较适合工薪阶层的养老需求。而投连型和万能型保险由于投入较高、风险较大,比较适合风险承受能力较强的高收入人群。
4.商业养老保险提供的养老金额度应占到全部养老保障需求的25%-40%。因此,在有了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考虑到生活水平逐步提高和物价等因素,投保人购买20万元左右的商业养老保险比较合适。
5.养老险缴纳期限越短,缴纳的保费总额越少。在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适当缩短缴费期限是较为经济的。
投保合适的商业养老保险来完善老年生活保障是必要的,中国平安养老保险对于您而言投保未必最好,建议您结合自身具体的保障需求和经济实力来综合对比选择,上提供的商业养老保险不仅种类多,而且保费实惠,是您最佳投保选择渠道。
F. 专家建议养老金领取早减晚增,对此你怎么看
我觉得这种做法不是很好,因为这样实行以后就意味着以后的生活质量就会下降了。
G. 专家建议养老金领取早减晚增,你觉得这个建议怎么样
随着人口寿命的增加,我国人口结构发生了变化,我国老年人增多,国家为了给老年人支付养老金负担非常重。为了缓解这种情况,有专家建议养老金领取应该采取早减晚增的办法,根据退休年龄增减养老金。这个建议引起了人们的热议。我认为这个建议很合理,养老金领取早减晚增可以缓解养老金的压力,养老金领取早减晚增非常公平,可见兼顾到人们的不同需求,养老金退休年龄要适当,如果退休年龄太大会让人们很难接受。
一、养老金领取早减晚增可以缓解养老金支付压力。我国随着人们年龄增加,并且人们对生育的积极性不高,导致人口结构不够合理,养老金需要靠年轻人缴纳的养老保险支付,如果年轻人减少会增加养老金的负担。养老金领取采取早减晚增,可以调节退休人群,缓解养老金领取的压力,使养老金更加安全能够支付给老年人。
大家对养老金还有什么其他想法,欢迎留言讨论。
H. 专家建议养老金领取早减晚增,为何会有这种建议
最近,你一定说过专家给的两个建议,一个是延迟退休,一个是养老金领取早减晚增。其实这两个建议本质上是一样的,都是关于养老金的发放问题。
至于为什么专家会提出这种建议,我认为是我国出生率不足,逐渐步入老龄化社会以及我国社保金不足造成的,以下是我的几点观点:
一,出生率不足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2019年我国人口出生率为10.48%,是我国1949年以来出生率的最低值。
而我国的养老金收入来源是年轻人缴纳的社保,按照年年下降的出生率,可以预想到,几十年后只有40%左右的劳动力在缴纳社保,这部分是不足以支付养老金的。所以才会有专家提出早减晚增的建议。
对这个建议,你怎么看呢?欢迎在评论区告诉我。
I. 专家建议养老金领取早减晚增,为什么要这么计算呢
许多人到了退休年龄之后发现年纪还很轻,其实是还可以再继续工作几年的。或许是因为生活条件好了,人们的身体更康健了,因此整个人看上去也更加年轻了。太早退休其实也不太好,因为退休了生活就会比较无聊了。有专家提出养老金领取早减晚增,这样的方案得到了许多人的支持。那么有人问,为什么要这么计算呢?首先,这样可以让更多人愿意在退休的时候继续上班。其次,这样可以让年龄越大的退休老人享受更好的待遇。最后,这样可以更合理地分配养老金。下面,让我们具体看一下。
这种方案相当于工作时间越久就可以拿越多养老金,是一种多劳多得的方案。这样的方案可以更合理地分配养老金,是一种比较合理的做法。
所以,许多网友就觉得养老金按照早减晚增这样计算是比较合理的。不过,这只是建议,具体会不会实施尚不明确。大家有什么不同的看法吗?欢迎讨论一下。
J. 上海市高级专家养老金专加的政策
经研究,现就本市部分企业退休的高级专家、市级以上劳动模范等人员“专加”养老金的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和高级技师
(一)2013年当年内按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规定办理退休(职)手续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含高级政工师,下同)、高级技师可按《关于对本市企业具有高级职称的退休科技人员等特殊对象“专加”养老金的通知》(沪劳保养发〔2006〕44号)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关于2012年对本市企业退休的高级专家、市级以上劳动模范等人员“专加”养老金的通知》(沪人社养发〔2012〕5号)第三条规定的标准“专加”养老金。
(二)2013年当年内年满70周岁(1943年出生)且已按沪劳保养发〔2006〕44号和沪人社养发〔2012〕5号文件规定“专加”养老金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高级技师,每人每月可分别增加养老金。其中:具有(比照)正高级职称的增加500元;具有(比照)副高级职称的增加300元;高级技师增加200元。
二、市级以上劳动模范
(一)2013年当年内按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规定办理退休(职)手续的市级以上劳动模范可按《关于对本市企业退休的市级以上劳动模范“专加”养老金的通知》(沪劳保养发〔2007〕8号)规定的标准和程序,沪人社养发〔2012〕5号文件第三条规定的标准“专加”养老金。
(二)2013年当年内年满70周岁(1943年出生)且已按沪劳保养发〔2007〕8号和沪人社养发〔2012〕5号文件规定“专加”养老金的市级以上劳动模范,每人每月增加200元。
三、上述人员同时具有多项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市级以上劳动模范称号的,增加养老金标准就高执行,不重复享受。
四、按本通知规定增加养老金所需费用由本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列支。
五、本通知自2014年1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