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农村养老保险和职工养老保险同时缴纳可以吗以后也能同时享受吗
不能。
社会保险包括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如果两个同时缴纳,只能享受一个。
这个问题是村里的干部造成的,那只能保留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而退掉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缴纳的养老保险费。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者可以自愿参加农村养老保险。也就是说,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同时,不能同时参加农村养老保险。
(1)又交了农保又交了职工养老保险扩展阅读:
养老保险是在法定范围内的老年人“完全”或“基本”退出社会劳动生活后才自动发生作用的。所谓“完全”,是以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的脱离为特征;所谓“基本”,指的是参加生产活动已不成为主要社会生活内容。其中法定的年龄界限才是切实可行的衡量标准。
同时被保险人只有满足以下两个条件,即: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已办理相关手续;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核准后的次月起,方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及丧葬补助费等。
Ⅱ 在农村交了十年,现在自由重新又交了社保养老金,原来的农保可以退吗
在农村交农保交了十年,现在重新交社保了,原来交的农保是可以退回的。
Ⅲ 我在单位交了养老保险又在农村交了养老保险应该怎么办
在单位养交了老保险在农村交了养老保险,交养老保险只能交一个地方的,如果单位也交了,农村也交了,最好是去把农村的那个退掉,单位上交的这个很划算,而且到了退休以后,工资也会,比农村的养老保险交的要高一些
Ⅳ 交过农保的人又转交了社保,今后的养老保险怎样计算有什么依据吗
现在很多人原先在农村务农,缴纳了农村养老保险。后来找到单位工作了,用人单位给交纳了社保;也有的人是自己有钱想购买待遇较高的灵活就业保险。不知道,以前的缴纳的农村养老保险怎么算?是不是就白费了?
交过农保的人现在又转交了社保,如果今后社保累计缴费年限达到15年,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在办理退休前可以申请将以前在老家缴纳农保的个人账户资金转移衔接到个人社保账户,但缴纳农保的缴费年限不能计算为缴纳社保的缴费年限;如果社保的缴费年限在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时达不到15年,可以申请将社保转移衔接到农保账户,社保的缴费年限计算为农保的缴费年限,按照农保的规定办理退休。
Ⅳ 交了两年农保又想交社保怎么办
摘要 一、交了新农保又交了社保怎么办
Ⅵ 交了新农保社保同时交了职工医保社保,退休之后养老金是怎么领
摘要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农保和社保都交了,可以把农保退掉。同时参加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那么缴纳的两个险种重合的时间里(按月计算),只计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那城乡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时段里所缴纳的钱,还有集体补助金,都会退还给参保人。重复参保,退休后是不能领取两份养老金的。
Ⅶ 交了农保再交社保该怎么办
农保和社保都交了,可以把农保退掉。同时参加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那么缴纳的两个险种重合的时间里(按月计算),只计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那城乡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时段里所缴纳的钱,还有集体补助金,都会退还给参保人。重复参保,退休后是不能领取两份养老金的。
(一)参保人可以到社保中心开具社保缴费凭证,然后再到农保中心办理停保退费手续。
(二)参加“新农保”后转居又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其参加农保的缴费,可按相应年度“城保”的缴费基数和比例折算缴费年限。按“农保”待遇领取养老金的城镇户籍人员,如果没有享受其他的社会保险待遇,可继续享受“农保”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Ⅷ 我交了10年农村养老保险,后来又改成职工养老保险,那农村交的钱退吗
摘要 在农村交农保交了十年,现在重新交社保了,原来交的农保是可以退回的。
Ⅸ 如果交了农村养老保险之后又交社保险
法律分析:不要重复缴费:参加职工养老保险后,按规定就不要再继续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农保、居民保已经合并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今后,如因为失业等原因暂时停止缴纳职工养老保险了,又可以再继续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总之,两种养老保险尽量不要重复缴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社会保险关系,维护公民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使公民共享发展成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