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养老金补缴新政策2022年
一、养老保险补缴新政
的养老保险改革将会影响很多人,其中受影响的人是否有你,职工缴纳社保的情况只有两种,一种是在企业工作,一个是灵活就业人员自己缴纳。养老保险补缴将会取消,缴费年限将有所限制。
1、缴费的年限将会有限制
以前的养老保险相信大家都有所了解,是需要缴纳15年,满60周岁的时候才可以领取养老金,而缴费的年限无法满足15年的,可以选择补缴的方式来完成养老保险的缴费政策,然而在今年的改革之后补缴的方式将会被取消,意思就是说,在你已经45岁的时候就不需要缴纳养老保险了,因为你无法满足缴费年限,就算是你交了养老保险,等到60岁的时候也是无法领取养老金的,你可以领取的也只是缴费的金额和缴费所产生的利息,补缴的方式已经是无法进行了。
二、8种情况的基本养老保险补交时间
1、符合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但尚未参保的单位和职工,按照现行基数和费率补交基本养老保险费。补交时间分别为:
(1)市属国有企业及其固定制职工。自1988年3月1日起实行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职工1988年3月1日前参加工作的,自1988年3月1日起补交基本养老保险费;1988年3月1日后参加工作的,自参加工作之日起补交基本养老保险费。
(2)部、省属国有企业及其固定制职工。自1991年10月1日起实行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职工1991年10月1日起补交基本养老保险费;1991年10月1日后参加工作的,自参加工作之日起补交基本养老保险费。
(3)集体企业及其固定制职工。自1990年11月1日起实行基本养老保险统筹。职工1990年11月1日前参加工作的,自1990年11月1日起补交基本养老保险费;1990年11月1日后参加工作的,自参加工作之日起补交基本养老保险费。
(4)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的合同制工人。自1984年12月1日起实行交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制度。1984年12月1日后参加工作的合同制工人,自参加工作之日起补交基本养老保险费。
(5)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的临时工。自1992年7月起实行交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制度。1992年7月1日后招用的临时工,自招用之日起补交基本养老保险费。
(6)外商投资、私营及其他各类企业和职工。自1995年1月1日起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交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1995年1月1日后参加工作的,自参加工作之日起补交基本养老保险费。
(7)职工工作单位变更,原工作单位未参保,现若本人愿意承担费用,可按上述第1至6条条规定,相应确定补交起始时间。
2、凡1995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并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职工,2002年1月1日以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累计交费年限(含视同)满10年不满15年,在办理退休手续时,若其所在单位为职工一次性将养老保险金补足至15年,则按省政府办公厅皖政办[2002]30号文件第8条计算养老金待遇;若不补足15年,则按皖政办[2002]30号文件第11条计算养老金待遇。补交基数按该职工退休前一年度本人月平均实际交费工资,补交的费率按单位现行交费费率。补交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补记个人账户。个人不补交费用。
三、养老保险补缴程序
符合补缴范围条件人员,按属地原则,可在现户籍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补缴手续。
1、申报
由个人填写《江西省<社会保险法>实施前曾在城镇用人单位工作过未参保人员补缴养老保险费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申报审核表》(详见附表),向原工作单位提出书面申请;企业不存在的,可直接向企业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申请。
申报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
(2)职工档案、《劳动合同》、用工登记表、工资台账等能够证明其工作经历的相关原始资料。
2、审核
(1)经原工作单位(或现管理机构)初审(主要核实申报人的姓名、出生时间、城镇户籍、工作经历等基本情况),报户籍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
(2)户籍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个人申报的材料进行审核,核实申报人的基本情况。经审核后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再由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申报人员办理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补缴手续。
㈡ 养老金补缴新政策是什么
养老金补缴新政策是: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交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交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交费到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规定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㈢ 职工养老保险补缴新政策2021
2021职工养老保险补缴新政策如下:
1、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农村有户籍的老年人,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
2、新农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
3、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
4、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5、新农保试点地区,凡已参加了老农保,年满60周岁且已领取老农保养老金的参保人,可直接享受新农保基础养老金,对已参加老农保、未满60周岁且没有领取养老金的参保人,应将老农保个人账户资金并入新农保个人账户,按新农保的缴费标准继续缴费,待符合规定条件时享受相应待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国家发展为公民享受这些权利所需要的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
国家和社会保障残废军人的生活,抚恤烈士家属,优待军人家属。
国家和社会帮助安排盲、聋、哑和其他有残疾的公民的劳动、生活和教育。《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㈣ 按规定补缴社会养老保险有哪些新政策
补缴养老保险新政策:
1、参保人员缴费期间可补缴之前未缴费年度的养老保险费;参保人员到达养老金领取年龄时,缴费未满15年的,可一次性补缴不足15年的养老保险费。
2、补缴实行按年缴费,缴费标准根据办理补缴手续当年的缴费标准最低档次确定,补缴不享受政府补贴。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十三条
缴费单位未按规定缴纳和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滞纳金并入社会保险基金。
㈤ 补交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保险补缴新政策的内容有:1、参保补缴范围。凡同时具备条件的人员,本人自愿,可按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补缴在原单位工作期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2、缴费办法。3、待遇计发。4、补缴程序。5、其他。
养老保险问题是近些年很多人越来越关心的一个问题,养老保险的全称是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而平时我们所提到的五险中,养老保险更是重中之重,这直接关系着我们每个人老年时期的经济支柱,那么养老保险补缴新政策有什么呢?下面我们来共同了解。
一、养老保险的查询方法
(一)企业养老保险查询方法:
1、拨打社保电话进行查询;
2、前往社保机构进行查询;
3、登陆各地社保局官网进行查询;
4、登陆全国养老保险账户查询,选择城市进行查询。
(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方法:
1、拨打社保电话;
2、陆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找到“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标准查询”、“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查询系统”等等栏目;
3、携带个人身份证等材料,前往当地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
(三)商业养老保险方法:
1、咨询购买公司业务员;
2、前往该公司官网查询,如进入平安养老保险官网(请根据参保公司所提供官网进行查询)
㈥ 补交养老保险新政策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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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职工缴纳的社保,包括了五险,主要就是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其他还有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
政策性补缴,是指根据国家颁布的政策进行补缴的规定,是指特定的人群,例如前几年出台的五七工,符合条件的,可以补缴养老保险,领取退休费的一种政策,楼上的解释不负责,和现在领取退休金的没关系,和社保有没有钱也不是一回事。
㈦ 居民养老保险补缴新政策2021
2021居民养老保险补缴新政策如下:
1、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农村有户籍的老年人,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
2、新农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
3、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
4、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5、新农保试点地区,凡已参加了老农保,年满60周岁且已领取老农保养老金的参保人,可直接享受新农保基础养老金;对已参加老农保、未满60周岁且没有领取养老金的参保人,应将老农保个人账户资金并入新农保个人账户,按新农保的缴费标准继续缴费,待符合规定条件时享受相应待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国家发展为公民享受这些权利所需要的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
国家和社会保障残废军人的生活,抚恤烈士家属,优待军人家属。
国家和社会帮助安排盲、聋、哑和其他有残疾的公民的劳动、生活和教育。第四十四条 国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企业事业组织的职工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退休制度。退休人员的生活受到国家和社会的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㈧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缴新政策2021年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缴新政策2021年:
1、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农村有户籍的老年人,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
2、新农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
3、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
4、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5、新农保试点地区,凡已参加了老农保,年满60周岁且已领取老农保养老金的参保人,可直接享受新农保基础养老金;对已参加老农保、未满60周岁且没有领取养老金的参保人,应将老农保个人账户资金并入新农保个人账户,按新农保的缴费标准继续缴费,待符合规定条件时享受相应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国家发展为公民享受这些权利所需要的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国家和社会保障残废军人的生活,抚恤烈士家属,优待军人家属。国家和社会帮助安排盲、聋、哑和其他有残疾的公民的劳动、生活和教育。
第四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
国家发展劳动者休息和休养的设施,规定职工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
第四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国家发展为公民享受这些权利所需要的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
国家和社会保障残废军人的生活,抚恤烈士家属,优待军人家属。
国家和社会帮助安排盲、聋、哑和其他有残疾的公民的劳动、生活和教育。
第四十四条 国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企业事业组织的职工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退休制度。退休人员的生活受到国家和社会的保障。
㈨ 补缴养老保险新政策2022
以单位职工身份补缴的,由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在单位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补缴手续;申办补缴时,一般应提供以下材料:补缴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户口本)和原始档案、劳动合同、用工登记表、工资收入凭据等与补缴事由相对应的证明材料。
其中,一次性补缴超过三年的,大部分省市都需提供人民法院、审计部门、劳动监察或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等行政部门出具的法律文书。
国家有明文规定,不得采取一次性缴费的方式将超过退休年龄等不符合条件人员纳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同时规定,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简称灵活就业人员)不得以事后追补缴费的方式增加缴费年限。因此,除因2020年阶段性减免社保费造成的特殊情况外,灵活就业人员不能办理一次性补缴。
所以能够补缴社保的,一般是三种人:
原国有企业或者集体企业的固定工;
机关企事业单位正式招用的合同制工人;
劳动法实施以后工人在工作期间企业未给缴纳保险,应交未交的劳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