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运城养老保险查询个人账户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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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金个人账户余额查询1、中国上查询:登陆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国站,在线查询个人社保缴费情况。2、中国查询:拨打社保局中国或者当地的社保服务热线12333。养老金个人账户余额相关规定1、个人账户养老金不得提前支取。个人账户养老金是个人工作期间为退休后养老积蓄的资金,是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强制提取的,退休前个人不得提前支取。2、个人账户记账利率。个人账户养老金从缴费到退休后支取长达数十年,通货膨胀的风险无法避免。若个人账户养老金不能实现保值增值,通货膨胀会降低其购买力,造成个人账户资金的贬值。目前个人账户资金按照同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计息,但仍低于通货膨胀率,不能实现保值增值。3、个人账户养老金余额可以继承。个人账户养老金具有强制储蓄性质,属于个人所有,个人死亡的(包括退休前和退休后),个人账户养老金余额可以继承
❷ 企业养老保险查询个人账户查询
现在对于参加工作的人来说,一份职工养老保险是十分重要的,这样的话,自己的养老就不成问题了,下面我们看看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如何查询?
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如何查询
现场查询
养老保险基本组成
1.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养老保险是按法规政策强制建立和实施的社会保险制度。企业和职工依法缴纳养老保险费,在职工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或因其他原因而退出劳动岗位并办理退休手续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向退休职工支付基本养老保险金(也称“退休金”)。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目前,按照国家对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总体思路,未来基本养老保险目标替代率确定为58.5%。基本养老金主要目的在于保障广大退休人员的晚年基本生活。
2.企业年金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企业年金实行个人账户管理制,企业和职工的缴费计入职工的个人账户,进行市场化投资运营。职工退休后,从其个人账户中一次性或分期领取年金,领取额取决于企业和职工的缴费额度以及资金投资运作的收益情况。
3.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是由职工自愿参加、自愿选择经办机构的一种补充保险形式。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可以实行与企业补充养老保险挂钩的办法,以促进和提高职工参与的积极性。
除了社会养老保险,我们也可以选择一份商业养老保险,推荐招商银行一网通的金岁年年养老金计划,它的保障内容如下:
交10年,领21年:只需10年时间既可为自己准备好充足养老金,从60周岁开始每年领取养老金,一直领到80周岁。
贴心祝寿保险金:80周岁的保单周年日领取祝寿金:全额基本保额。
每年都在长大的养老金:60周岁第一个保单日领100%基本保额,从第二年开始每年多领5%基本保额,坦然对抗通货膨胀。
身故保险金:未满60周岁身故,领取已支付全部保费;60周岁-80周岁期间身故,按基本保险金的31.5倍,扣除已领保险金赔付。
❸ 运城养老保险查询个人账户查询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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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询方法如下:
1、打开12333社保查询网回;
2、找到“养老保险答金查询”,点击,即可切换到“全国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金查询”页面;
3、找到你所在的省、直辖市,依次找到所在地;
4、点击本地养老保险金查询系统。
注意:当地未开通此项业务的不能查
❹ 山西运城养老保险查询个人账户
养老金个人账户余额查询1、中国上查询:登陆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回中国站,在线查询个人答社保缴费情况。2、中国查询:拨打社保局中国或者当地的社保服务热线12333。养老金个人账户余额相关规定1、个人账户养老金不得提前支取。个人账户养老金是个人工作期间为退休后养老积蓄的资金,是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强制提取的,退休前个人不得提前支取。2、个人账户记账利率。个人账户养老金从缴费到退休后支取长达数十年,通货膨胀的风险无法避免。若个人账户养老金不能实现保值增值,通货膨胀会降低其购买力,造成个人账户资金的贬值。目前个人账户资金按照同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计息,但仍低于通货膨胀率,不能实现保值增值。3、个人账户养老金余额可以继承。个人账户养老金具有强制储蓄性质,属于个人所有,个人死亡的(包括退休前和退休后),个人账户养老金余额可以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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❺ 怎么查询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可以通过支付宝查询,具体的查询方法为:
1、打开手机支付宝,点击上方的搜专索属框。
❻ 企业养老金怎么查询
【法律分析】
查询用人单位是否缴纳养老保险,可以直接向当地社保部门进行查询。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完整、准确地记录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人缴费和用人单位为其缴费,以及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等个人权益记录,定期将个人权益记录单免费寄送本人。用人单位和个人可以免费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核对其缴费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第二条 工人退休以后,每月按下列标准发给退休费,直至去世为止。
(一)符合第一条第(一)、(二)、(三)项条件,抗日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九十发给。解放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参加革命工作,连续工龄满二十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七十五发给;连续工龄满十五年不满二十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七十发给;连续工龄满十年不满十五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六十发给。退休费低于二十五元的,按二十五元发给。(二)符合第一条第(四)项条件,饮食起居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九十发给,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发给一定数额的护理费,护理费标准,一般不得超过一个普通工人的工资;饮食起居不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同时具备两项以上的退休条件,应当按最高的标准发给。退休费低于三十五元的,按三十五元发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