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017年盐城市社保交多少钱
上限全部统一按18171元,下限按2750元执行。
根据《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发布2017年度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第二条,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全市各统筹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上限全部统一按18171元执行,缴费工资下限按2750元执行。
期间参保人员的缴费工资高于等于2750元的,相应年度的最低缴费系数按1.0计算。
社保的缴费基数,是指企业或者职工个人用于计算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工资基数,用此基数乘以规定的费率,就是企业或者个人应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金额。
各地的社保缴费基数与当地的平均工资数据相挂钩。它是按照职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资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额来确定的。每年确定一次,且确定以后,一年内不再变动,社保基数申报和调整的时间,一般是在7月。
企业一般以企业职工的工资总额作为缴费基数,职工个人一半则以本人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为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工资基数。在我国,缴费基数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的申报,依法对其进行核定。
2. 东台2019养老保险缴费
按照盐城东台最低缴纳基数计算灵活就业人员缴纳费用
养老保险:2550×20%=510
医疗保险:2550×5.6%=142.8
盐城市灵活就业缴费比例
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20%
缴费比例:5.6%
缴费流程
将社保费用存入银行自行绑定的代扣银行卡或存折中即可
缴费地址
个人户籍所在区社保服务中心
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2016年度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苏人社发〔2016〕184号)和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发布2016年度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盐人社[2016]4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2016年度(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我市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调整工作通知如下:
一、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调整办法
1、2016年7月1日起,我市社会保险月缴费工资上限,按江苏省人社厅发布的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上限确定,即16800元。职工月平均工资超过16800元以上的部分不计入缴费工资基数。月缴费工资基数下限,仍按江苏省人社厅发布的上年困难地区下限2550元确定。用人单位的参保人员月缴费工资低于2550元的,按2550元执行。
2、个体参保缴费人员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医疗保险月缴费工资基数按不低于2550元确定。
3、2015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不一致,且2015年度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为2847元的参保单位,2016年度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仍按原标准执行。
4、单纯参加工伤保险的单位,月缴费工资基数按3860元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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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盐城市大丰区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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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发布2017年度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城南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2017年度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苏人社发〔2017〕208号)精神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苏北五市2017年度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复函》(苏人社函〔2017〕258号)意见,现就我市2017年度社会保险基数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期间达到退休年龄或领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年龄的参保人员,以及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达到退休年龄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基础养老金计发基数为6057元,计算实际缴费工资指数的基数为72684元。
二、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全市各统筹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上限全部统一按18171元执行,缴费工资下限按2750元执行。期间参保人员的缴费工资高于等于2750元的,相应年度的最低缴费系数按1.0计算。
三、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上限按18171元执行,缴费工资下限仍按去年省公布的标准执行。
四、失业、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缴费工资的上下限和计发待遇基数参照上述规定办理。
五、各地要严格执行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政策,确保基金应收尽收。
4. 盐城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法律分析:目前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在不同年份是有所区别的,因此应该以当年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政策为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5. 今年盐城市的养老保险金最低基数是多少
根据《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4年度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暂行通知》(盐人社〔2014〕58号),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缴费工资的上下限按如下原则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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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盐城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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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工作单位,城镇本地户口的可以按自由内职业者参加养老、医疗保容险,养老保险最低缴费15年,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年限一般在20至30年,男、女缴费时间不等。最低缴费标准一般按当地在岗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60%作为最低缴费基数。参保后,一般会在银行或社保经办机构缴费。
7. 盐城杨老425年灵活就业应该交多少
灵活就业人员根据缴费基数上限为15446元,下限为2550元,养老正常一年3000左右。
盐城养老保险一般养老保险公司承担20%,个人承担8%,自己缴纳的话,就是全额交款,灵活就业人员,参保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根据自己的经济状况存一笔钱。
8. 盐城2019年社保缴费基数上限
盐城市区社保缴费基数下限升至1232元
2008年7月3日16点58分来源:中国盐城网
关键词: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7月1日公布,根据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2008年度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要求,今年7月1日起至明年6月30日,我市市区最低月缴纳社会保险基数由目前的841元上调至1232元。
据了解,2007年度我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27374元(2006年为23782元)。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员和用人单位调整后的缴费工资基数具体为:参保人员个人月缴费工资基数的下限,在省规定1369元(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的基础上,再下浮10%,为1232元。参保人员个人月缴费基数的上限,按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为基数缴费。用人单位以本单位全部职工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用人单位月人均工资额低于1232元的按1232元为基数缴费。困难企业(停产歇业3个月以上,以及发生活费的企业等)、就业困难人员个人月缴费工资基数的下限,按市区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1034元)为基数缴费。
2009年至于调整多少,具体要到2009年7月以后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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