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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回养老金待遇属于稽核内容

发布时间:2022-06-27 19:48:09

1. 乱缴,乱领,重领养老金的有关人员会开除吗

违规冒领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是指待遇领取人员丧失待遇领取资格后本人或他人继续领取待遇。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1、 死亡冒领。即待遇领取人员死亡后,其亲属继续冒领死者城乡居保待遇的行为。
2、 服刑冒领。即待遇领取人员在领取养老金期间服刑,其亲属未及时申报暂停发放待遇,仍继续冒领服刑人员待遇的行为。
3、 重复领取。即参保人员重复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或跨统筹区域重复参加城乡居保并重复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行为。

违规冒领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有哪些法律后果?
违规冒领待遇属于违法行为,必须要退回冒领、重复领取的待遇,拒不退回的,还会受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纳入失信人员名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参考法律法规如下:
1、 《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七、八十八条 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和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两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对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 《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第八条 参保人员不得同时领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对于同时领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终止并解除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除政府补贴外的个人账户余额退还本人,已领取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予以退还;本人不予退还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或者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基本养老金中抵扣。
3、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退休人员被判刑后有关养老保险待遇问题的复函》 退休人员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罚或被劳动教养的,服刑或劳动教养期间停发基本养老金,服刑或劳动教养期满后可以按服刑或劳动教养前的标准继续发给基本养老金,并参加以后的基本养老金调整。退休人员因涉嫌犯罪被通缉或在押未定罪期间,其基本养老金暂停发放。如果法院判其无罪,被通缉或羁押期间的基本养老金予以补发。

违规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稽核的程序是什么?
1、 发现疑似问题。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充分运用公安、民政、卫健、司法等部门大数据,通过数据比对及年度资格认证等方式,发现疑似违规领取待遇行为。
2、 核查违规事实。社保经办部门通过数据核查、现场调查、上户核查等方式核实违规领取待遇人员、资金等事实,核算违规领取待遇金额。
3、 处理违规问题。对违规领取待遇人员或其亲属(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下发《追回社会保险金告知书》,责令退回违规领取的养老金,对拒不配合退回的,移送劳动监察部门进行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如何退回违规领取的养老保险待遇?
违规领取待遇人员或其亲属(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可通过以下任一种方式退回违规领取的待遇资金:
1、 工作人员协助退款:持《追回社会保险金告知书》前往社保经办部门,请求相关工作人员协助退款至退款账号。
2、 指定银行柜面退款:持《追回社会保险金告知书》到指定银行退款至退款账号。
3、 网上退款:利用网银、手机银行、微信或支付宝转账退款至退款账号。

如何避免违规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行为?
1、 待遇领取人员死亡的,其亲属及户籍地街道社区协办员应及时上报死亡信息办理待遇终止发放手续,注销登记保险关系,防止死亡冒领待遇。
2、 待遇领取人员在押服刑的,其亲属及户籍地街道社区协办员应及时上报服刑信息办理待遇暂停发放手续。待服刑期满后,由本人提供相关司法文书至社保经办部门申请待遇恢复发放,从服刑期满后的次月起续发待遇,停发期间待遇不予补发。
3、 参保人员在办理待遇领取手续时,应如实提供有关申报材料并告知是否已参加国家规定的其他基本养老保险情况,防止重复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4、 待遇领取人员应每年(季)按时参加待遇领取资格认证,未完成资格认证的,将统一暂停发放待遇,待其补办认证手续后再续发并补发待遇,防止违规领取待遇。

2.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怎么稽核

这个其实可以根据国发【2009】32号文件 规定的内容来对应稽核就可以了举例:从参保范围这一条就可以稽核很多问题:是否按国家规定的范围参保了,可以看看是否又小于16岁的,有在校生、有已经参加城镇养老保险的、有非本户籍所在地的、有城镇户口的等等又举例。

从基金筹集这一条说:当地是否足额补贴到位、是否按照文件规定设立档次等等稽核的目的是看看他是否符合文件规定,所以在稽核之前建议你熟读政策,要做到看到任何参保行为就可以立刻与政策相对应,对的放过,错的提出。

(2)追回养老金待遇属于稽核内容扩展阅读:

养老保险是以老年人的生活保障为指标的,通过再分配手段或者储蓄方式建立保险基金,支付老年人生活费用。它的实施具有以下作用:

有利保证劳动力再生产:通过建立养老保险的制度,有利于劳动力群体的正常代际更替,老年人年老退休,新成长劳动力顺利就业,保证就业结构的合理化。

有利于社会的安全稳定:养老保险为老年人提供了基本生活保障,使老年人老有所养。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到来,老年人口的比例越来越大,人数也越来越多,养老保险保障了老年劳动者的基本生活,等于保障了社会相当部分人口的基本生活。

3. 企业养老保险稽核讲

一、主办单位: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局综合科
二、业务办理依据:
1、《社会保险稽核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6号);
2、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实施<社会保险稽核办法>细则》的通知(湘劳社发〔2003〕232号);
四、业务办理流程:
养老保险稽核分为书面稽核和实地稽核两种。
(一)书面稽核办事流程
1、经办机构稽核部门根据工作计划和日程安排,提前3日向稽核对象送达《社会保险稽核通知书》,告知稽核的内容、要求、需要报送的有关资料及资料报送时间。
2、稽核人员审核被稽核对象报送的资料、数据,对稽核情况应做笔录。对不符合报送要求的资料、数据,应要求被稽核对象补报或重新报送。
3、对稽核情况应做笔录,稽核人员根据笔录填写《社会保险稽核工作记录表》,并由稽核人员和被稽核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及经办人员签名或盖章。不能取得被稽核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及经办人员签名或盖章的,稽核人员应注明拒签原因。
4、稽核情况的处理:
书面稽核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章问题的,经办机构在稽核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被稽核单位其稽核结果,并送达《社会保险稽核情况告知书》。
发现疑似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章问题的,经办机构对被稽核对象实施实地稽核。
5、稽核资料整理归档。
(二)实地稽核办事流程
1、经办机构稽核部门根据工作计划和日程安排,提前3日向稽核对象送达《社会保险稽核通知书》,告知稽核的内容、要求、方法、时间及需要准备的有关资料。特殊情况下的实地稽核可不予事先通知。
2、稽核人员(两人以上)应主动出示公务证件,说明身份,并做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宣传和稽核协调工作,取得稽核对象的支持和配合。
3、对稽核情况应做笔录,稽核人员根据笔录填写《社会保险稽核工作记录表》,并由稽核人员和被稽核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及经办人员签名或盖章。不能取得被稽核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及经办人员签名或盖章的,稽核人员应注明拒签原因。
4、稽核情况的处理:
实地稽核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行为的,经办机构在稽核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被稽核单位其稽核结果,并送达《社会保险稽核情况告知书》。
实地稽核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行为的,稽核人员提出处理意见报分管局领导审定,在稽核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向被稽核单位送达《社会保险稽核整改意见书》,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科备案,同时督促被稽核单位落实整改;被稽核单位在收到《社会保险稽核整改意见书》后超过30日未提出复查申请、对存在的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行为拒不整改的,经办机构填写《社会保险提请行政处罚建议书》,报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并移交市劳动保障监察局处理。
5、稽核资料整理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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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养老金领取后,未必属于你,要退还的3类情况,你知道吗

养老金领取后就属于你吗?未必,属于以下3种情况的,即使领到手,未来也还是要如数退还回去的:

第三,参保人员失踪超6个月,家属继续领取的

按社保相关政策的规定,如果退休人员下落不明,其亲属申报失踪或者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前6个月养老金可以领取,但到了第7个月,会暂停发放养老金。待本人重新出现后,可以带着本人身份有效证明到社保机构进行证明,将会补发停发的养老金。对于为了领钱,故意隐瞒退休人员失踪事实的情况,一旦被查出,也同样需要退还养老金。尤其是今年已经实现了养老金省级统筹,未来想要浑水摸鱼的冒领将更难,建议大家还是别再去铤而走险了。

5. 追回多领取养老金属于行政执法范畴吗

属于劳动保障监察机关的行政执法范围,但是,也可以通过法院诉讼追讨,涉嫌刑事犯罪的可以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6. 养老保险稽核审计的政策

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09〕3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根据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国务院决定,从2009年起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新农保)试点。现就试点工作提出以下指导意见:一、基本原则新农保工作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的要求,逐步解决农村居民老有所养问题。新农保试点的基本原则是“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一是从农村实际出发,低水平起步,筹资标准和待遇标准要与经济发展及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适应;二是个人(家庭)、集体、政府合理分担责任,权利与义务相对应;三是政府主导和农民自愿相结合,引导农村居民普遍参保;四是中央确定基本原则和主要政策,地方制订具体办法,对参保居民实行属地管理。二、任务目标探索建立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新农保制度,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与家庭养老、土地保障、社会救助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措施相配套,保障农村居民老年基本生活。2009年试点覆盖面为全国10%的县(市、区、旗),以后逐步扩大试点,在全国普遍实施,2020年之前基本实现对农村适龄居民的全覆盖。三、参保范围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新农保。四、基金筹集新农保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一)个人缴费。参加新农保的农村居民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个档次,地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国家依据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等情况适时调整缴费档次。(二)集体补助。有条件的村集体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由村民委员会召开村民会议民主确定。鼓励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三)政府补贴。政府对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全额支付新农保基础养老金,其中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按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给予全额补助,对东部地区给予50%的补助。地方政府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对选择较高档次标准缴费的,可给予适当鼓励,具体标准和办法由省(区、市)人民政府确定。对农村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地方政府为其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五、建立个人账户国家为每个新农保参保人建立终身记录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对参保人缴费的资助,地方政府对参保人的缴费补贴,全部记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储存额目前每年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存款利率计息。六、养老金待遇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支付终身。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地方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对于长期缴费的农村居民,可适当加发基础养老金,提高和加发部分的资金由地方政府支出。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与现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系数相同)。参保人死亡,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余额,除政府补贴外,可以依法继承;政府补贴余额用于继续支付其他参保人的养老金。七、养老金待遇领取条件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农村有户籍的老年人,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新农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要引导中青年农民积极参保、长期缴费,长缴多得。具体办法由省(区、市)人民政府规定。八、待遇调整国家根据经济发展和物价变动等情况,适时调整全国新农保基础养老金的最低标准。九、基金管理建立健全新农保基金财务会计制度。新农保基金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单独记账、核算,按有关规定实现保值增值。试点阶段,新农保基金暂实行县级管理,随着试点扩大和推开,逐步提高管理层次;有条件的地方也可直接实行省级管理。十、基金监督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切实履行新农保基金的监管职责,制定完善新农保各项业务管理规章制度,规范业务程序,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和基金稽核制度,对基金的筹集、上解、划拨、发放进行监控和定期检查,并定期披露新农保基金筹集和支付信息,做到公开透明,加强社会监督。财政、监察、审计部门按各自职责实施监督,严禁挤占挪用,确保基金安全。试点地区新农保经办机构和村民委员会每年在行政村范围内对村内参保人缴费和待遇领取资格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十一、经办管理服务开展新农保试点的地区,要认真记录农村居民参保缴费和领取待遇情况,建立参保档案,长期妥善保存;建立全国统一的新农保信息管理系统,纳入社会保障信息管理系统(“金保工程”)建设,并与其他公民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信息资源共享;要大力推行社会保障卡,方便参保人持卡缴费、领取待遇和查询本人参保信息。试点地区要按照精简效能原则,整合现有农村社会服务资源,加强新农保经办能力建设,运用现代管理方式和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降低行政成本,提高工作效率。新农保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不得从新农保基金中开支。十二、相关制度衔接原来已开展以个人缴费为主、完全个人账户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称老农保)的地区,要在妥善处理老农保基金债权问题的基础上,做好与新农保制度衔接。在新农保试点地区,凡已参加了老农保、年满60周岁且已领取老农保养老金的参保人,可直接享受新农保基础养老金;对已参加老农保、未满60周岁且没有领取养老金的参保人,应将老农保个人账户资金并入新农保个人账户,按新农保的缴费标准继续缴费,待符合规定条件时享受相应待遇。新农保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等其他养老保险制度的衔接办法,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财政部制定。要妥善做好新农保制度与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农村五保供养、社会优抚、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等政策制度的配套衔接工作,具体办法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订。十三、加强组织领导国务院成立新农保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订相关政策并督促检查政策的落实情况,总结评估试点工作,协调解决试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充分认识开展新农保试点工作的重大意义,将其列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切实履行新农保工作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新农保的统筹规划、政策制定、统一管理、综合协调等工作。试点地区也要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地区试点工作。十四、制定具体办法和试点实施方案省(区、市)人民政府要根据本指导意见,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试点具体办法,并报国务院新农保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备案;要在充分调研、多方论证、周密测算的基础上,提出切实可行的试点实施方案,按要求选择试点地区,报国务院新农保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审定。试点县(市、区、旗)的试点实施方案由各省(区、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报国务院新农保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备案。十五、做好舆论宣传工作建立新农保制度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的重大决策,是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扩大国内消费需求的重大举措,是逐步缩小城乡差距、改变城乡二元结构、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要基础性工程,是实现广大农村居民老有所养、促进家庭和谐、增加农民收入的重大惠民政策。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运用通俗易懂的宣传方式,加强对试点工作重要意义、基本原则和各项政策的宣传,使这项惠民政策深入人心,引导适龄农民积极参保。各地要注意研究试点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和总结解决新问题的办法和经验,妥善处理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把好事办好。重要情况要及时向国务院新农保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国务院二○○九年九月一日
强调一下,这些只是形式的一些东西,实际和现实差距蛮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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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养老保险稽核审计职责范围

审计项目实行组长负责制。项目组长负责整个审计项目的实施和管理工作,包括审计日程安排、人员分工、关系协调;及时了解组员工作情况,研究解决审计中遇到的问题;分析审计发现的问题,适时调整审计重点。

审查、复核各组员的审计工作底稿和审计小结,综合审计情况撰写审计报告,下发审计意见书等。审计组长同时对审计结果负审计组其他成员按照审计组长的分工实施审计工作,并对所审事项的工作底稿和审计小结负责。

审计项目发现重大违规违纪,涉及后续追偿工作的,成立追偿小组,以审计组长为主导的,由审计组成员、追偿执行人员或法务人员参与,开展案件的追偿工作,以追偿执行人员或法务人员为主导的,审计组成员负责提供项目支持。

(7)追回养老金待遇属于稽核内容扩展阅读:

准备阶段:

一. 稽核前由管理者代表确定稽核组长,稽核组长负责组织稽核小组,稽核小组稽核员不得参与自己权责范围外之稽核工作;

二.稽核员应预先阅读好受稽核部门的程序文件,熟悉工作流程;

1) 稽核方案不具体不放过。在拟订稽核方案时,尽量把基本业务规定带出来,让每个成员一看便懂,一做即会。

2) 稽核依据不明确不放过。针对每个稽核项目的具体要求,首先查找所涉及的各项业务规章制度,使现场稽核工作有据可依,标准明确。

3) 稽核成员分工未交代清楚不放过。在稽核组进驻稽核现场前,对每个稽核人员进行明确业务分工,责任落实到人。

三. 稽核小组需提前一周向受稽核部门和相关部门发出稽核实施计划,通知受稽核部门按要求作好审核准备,如受稽核部门对实施计划有异议,必须在三天内向稽核组提出。

8. 养老保险稽核工作措施

充分认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稽核工作的必要性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稽核工作是切实保障农民权益的必然要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解决农民老有所养问题的重大惠民政策,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制度的核心内容就是根据参保农民个人帐户的积累总额来确定计发标准,领取养老金。从这个观点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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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我是新调入社保局的,怎样做好养老保险稽核工作

上半年,x局在市局和有关部门重视和支持下,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完善社保系统。现将x局xxxx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安排简要汇报如下:
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1-6月份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截止5月底,x区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共计xxxx人,其中缴费职工xxxx人,包括企事业单位xxxx人、续保xxxx人、个体工商户 xxxx人。控制中断缴费率xx%,完成全年任务的xxx%;基本养老保险扩面新增xxx人,完成全年任务的xx%;基本养老保险核定费源xxx万元,完成全年任务的xx%;稽核工作事前稽核率xxx%,稽核缴费工资占社平工资的xx%。我区共有xx个社区平台,有专兼职工作人员xx人,企业退休人员 xxxx人(其中包括遗属xx人)全部实行社会化管理,退休人员待遇检查率xxx%,社会化管理服务xxx%。截止x月底计划应发放养老金xxx万元,实际发放xxx万元,按时足额发放率xxx%,社会发放率xxx%。原创:基础数据完整率xxx%,基础数据准确率xxx%。
我区农垦企业职工xxx人,在职职工xxx人,实际参保xxx人。目前已退休职工xxx人,全部拿到了工资存折,截止x月底发放费用xxx万元。
我区医疗保险缴费核定行政事业单位xx户、企业xx户。在xxxx年调整养老金后,xx户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划分个人帐户基数都已调整,并在按月划分个人帐户。医疗保险扩面新增xxx人,完成全年任务的xx%;工伤保险扩面新增xxx人,完成全年任务的xx%;生育保险扩面新增xxx人,完成全年任务的xxx%。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报销xx人次xx万元,大额医疗保险费用报销xx人次xx万元,生育保险费用报销xx人次x万元。工伤保险发生工伤事故 xx起,已认定xx起,其中工亡x起,已赔付x万余元,供养遗属x名,其余正在调查中。
二、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抓好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工作
年初以来,局领导班子始终把养老保险扩面征缴作为工作的重点,同时按照年初确定的任务目标,积极协调地税、财政等部门联合互动,形成合力,促进了扩面征缴工作的有效运转。在此基础上,局领导狠抓社保服务质量,最大限度地争取企业的理解与支持,并通过配合开展劳动监察工作,检查监督应参保对象参加社会保险等方法克服了部分私营企业一些不正当投机行为,动员大量中断缴费职工参加了社会保险,有效地扩大了养老保险覆盖面,养老保险覆盖率xx%,收到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二积极推进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为做好企业退休人员档案交接工作,局领导从基础工作着手,并采取了相应的措施和方法,帮助各街道社区建立完善企业退休人员社保平台,切实减轻了企业社会事务负担,进一步推进了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进程。
三有效地开展社会保险稽核工作
今年我们进一步规范参保单位的参保登记内容、程序,落实年检制度,对未参保的单位,实行强制登记。积极配合地税部门,及时准确出具社保缴费核定单,为地税部门征缴工作提供有效依据。通过定期召开联席会议,落实通报制度、配合劳动监察大队开展劳动执法检查等方式,对有能力缴而不缴的“钉子户”和欠费大户加大征缴清欠力度,以此来推动基金征缴和清欠工作。
四严格把关,确保按时足额发放养老金
为了规范参保人员退休申报、审批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公布办事程序,明确受理责任,推行政务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以每月1-19日为退休申报时间,每月20-22日由x区人劳局和社保局联合办公统一审批,每月23-29日为公示时间,公示结束后,对应当履行报备发放手续的,由区社保局负责向市社保局申请办理。截止目前已办理退休163人。
五解决问题,真正保障职工权益
xxxx年,局领导班子在做好医保工作的前提下,尽最大努力为参保单位提供必要可靠的服务,解决实际困难。工作中,不论是缴费核定还是药费报销业务,x 局都能够及时准确地完成。x局本着为人民服务的原则,逐步解决企业在职职工的医保问题,要彻底减轻企业负担,真正保障职工权益。
六工伤保险
在工伤保险工作中,x局严格执行政策,把好工伤认定关,强化与定点医院的协作,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减少费用支出。进一步明确与定点医院的权利和义务,充分发挥工伤保险的作用,共同负责工伤职工的康复治疗管理工作,并通过经常性地走访医院和职工,加强协议执行情况的监督与检查。通过进一步加强工伤保险管理,加大依法行政力度,狠抓了工伤认定、医疗协议执行、工伤医疗费管理等工作,使我市的工伤保险工作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七“两定”管理
针对药店、诊所存在的问题,我局制定了对“两定”医疗机构的考核评比办法,规范了对“两定”机构的管理。并且利用“双休日”和下班后对药店和诊所进行了多次突击检查,经过检查和整改。
八“四险合一”一站式服务
从xxxx年xx日开始,我区“四险合一”正式启动以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四项社会保险由区社保局集中核定,在我局业务服务大厅进行“一站式服务”,有效地解决企业在办理退休过程中时间跨度大,多次重复跑腿的问题。通过这项服务,大大缩短了企业办理退休手续的时间,提高了工作效率,极大地方便了企业劳资人员,自实施以来,受到广大企业劳资人员的好评。
三、行风建设
近年来,我局围绕塑造社保局良好形象,加强环境基础建设,优化环境,从而推动社保工作上档次、上水平。
一实行政务公开,文明服务
职工全部实行挂牌上岗,实行文明用语,将各科室的业务职能、服务程序、服务标准公开上墙,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
以诚信为突破口结合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各科室把服务的具体事项、服务时限、服务标准在办公室醒目的位置公示办事指南。对参加社会保险的单位或个人从申请登记到履行各种手续实行“一站式”服务,并做到“四险合一”。年初对各参保单位进行核定,把参保单位信息输入电脑实行微机化管理,及时对各参保单位失业人员变化情况进行核准、登记、造册,准确掌握各参保单位社会保险金的缴纳情况,更好地完善社会保险台账。
二优化环境,政策引导参保
几年来,我们始终坚持把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政策做为促进征缴的主要环节狠抓落实。确保面对面、心贴心、实打实地服务于广大参保者和单位,我们多次深入厂矿、企业、街道和社区进行宣传,发放了养老与医疗宣传手册万余册到企业职工和老百姓手中,使参保人员“一册在手、政策皆通”
四、信访工作
今年以来我局十分重视信访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继续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为进一步完善奖惩激励机制,努力把信访工作目标落到实处,我局针对当前信访面临的新形势,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制定和完善了信访制度,使我局信访工作基本做到了有规可依,推动了信访工作的开展,增强了工作可操作性,提高了工作水平。
我局把始终遏制集体上访与重复上访作为信访工作的重点来抓,截止到目前,我局共接待上访xxx余人次,通过采取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及时预防,提前介入,努力把矛盾解决在萌芽中,消化在基层,有效防止了集体上访、越级上访问题的发生。在工作中,我局始终把解决广大群众反映的有关社会保险中的热点、难点信访问题放在一个大局中去认识,把它作为主要工作去抓,以积极姿态构建xx区大信访工作格局,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原创:及时化解了各种社会矛盾,创造了安定团结的社会政治局面。
五、信息宣传工作
我局在信息宣传工作中始终坚持以科学的理论武装人,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并采取一系列措施进一步加大信息报送工作力度,促使信息宣传工作在全局工作中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为此我局特设“信息奖惩制度”。此项激励机制的诞生为我局的信息宣传工作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x-x月份,我局共发出各类信息简报xx余篇,在xx日报发表x篇。
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主要表现在:一是企业社会保险扩面难度较大,部分企业经营状况不是很好,有些业主和部分员工参保意识较为淡薄,老板不愿意为员工参保,员工也不想参保;二是社会保险费拖欠现象突出,并有逐年上升的趋势;三是个别定点医院、定点零售药店医保政策观念不强,医保监管有待加强;四是计算机网络建设相对滞后;五是社会保险经办队伍业务素质有待提高。针对这些问题,我们急待在今后的工作中开展调查研究,并针对性地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地加以解决和克服,努力推动社会保险事业的健康发展。

10. 冒领追回养老保险待遇

如何防止和杜绝虚报冒领养老金行为的发生
随着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的全面推进,离退休人员与企业的关系逐步淡化,瞒报、冒领养老金的现象也日趋严重,给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带来很大的压力,必须引起企业及社会的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防止和杜绝虚报冒领养老金行为的发生。
为从源头上防止和杜绝虚报冒领养老金行为的发生,养老金发放部门应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宣传,提高认识。
防范冒领养老金是社会保障基金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是防止社会保障基金流失的一项重要工作。管理部门要大力宣传《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和《社会保险稽核办法》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社保政策,养老金领取规定和讲解虚报冒领养老金受惩处的案例,既要宣传防范冒领养老金的重要意义,又要通过报刊、电台、展版等形式,定期在企业,街道、社区向广大企业、离退休人员及其家属宣传冒领养老金是违法行为,形成瞒报、冒领养老金可耻的社会舆论。要通过宣传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共筑防范冒领养老金大堤。
二、建立离退休人员异动报告制度。要求参保单位要准确无误地掌握离退休人员生活、健康状况,定期向机关社保处反馈信息,离退休人员死亡,必须及时带火化证明或户籍消户证明向机关社保处申报异动,人员异动时,要向养老金发放部门进行报告。
三、严格生存认证办法。采用信息采集、指纹认定、查访、索要户籍证明、上门走访等方法进行身份确认,生存认证工作每年进行一次,对限定期限内没有参加认证登记的离退休人员,将暂停发放其养老金,待参加认证后再予以补发。
四、建立部门联动机制。通过与公安、民政、社区管理等部门联网,利用相关信息,对领取基本养老金人员生存状况进行核查。
五、加大处罚力度。对冒领养老金的行为,在追回冒领部分的基础上,提请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规定并处冒领金额1——3倍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设立举报监督。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公开接受公民对冒领养老保险待遇的举报,落实专人负责举报接待工作,受理举报事宜,严格为举报者保密,并给举报者一定的奖励。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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