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养老金子女可以继承吗为什么
现在的人们都十分注重自身,许多人都会为自己买一份养老保险,为的就是在自己退休之后,也有养老保险可以拿给自己的生活增加一份保障。但是对于有一些人来说,在自己还没有领取过几年的养老金,就不幸去世。那么这笔养老金子女可以继承吗?为什么呢?
现在的人都会选择给自己买一份养老金,养老金其实非常重要的,他对于一些不是属于单位上工作的人来说,是非常有帮助的。因为大多数的人,他们退休是没有退休金的,而且现在子女的养老压力非常重,如果有一份养老金可以作为保障的话,那也可以为子女或者自己减轻压力。
㈡ 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如果发生意外子女享有继承权吗
1、养老保险可以继承。“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而人社部《实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也明确:“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死亡后,其个人账户中的余额可以全部依法继承。”也就是说,按现行法规,参保职工无论是退休前还是退休后死亡,其个人账户资金都不存在还没有领完就充公的问题。
2、会有家属也就是法定继承人继承。也就是配偶、子女、养子女。配偶和子女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有相同的继承权。所以养老保险应当由子女和配偶共同继承。如果死者死亡时还有父母活着,死者的父母也有相同的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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㈢ 请问买了养老保险,儿女可不可以继承我的养老保险
法律分析:父母过世后子女不能继承社保。但社保中养老保险的账户余额可以由所有子女共同继承,如果父母各自的父母还在世,也有继承权。继承人凭死亡证明和继承人的有效证件,到参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一次性支付手续。同时,该参保人的养老保险关系终止。养老保险参保人死亡时,其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尚有余额的,由他的法定继承人依法继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㈣ 公职人员去世后养老保险可以继承到子女养老保险账户吗
可以。参保人死亡,参保人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作为遗产继承,继承的办法,按照《继承法》规定办理。
拓展资料:
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第十四条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根据《继承法》规定:第九条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㈤ 养老金可以继承给子女吗
法律分析:
退休金子女可以继承,退休金也就是常说的基本养老保险了,对于那些在缴纳者离世之前,没有将账户之中的钱领完的,那么在离世之后,是可以由死者的子女等法定继承人按照流程来继承退休金的。领取养老金不足10年身亡者,其个人养老保险账户储存额中个人交费额的余额,可以一次性退给其法定继承人;无继承人或无指定受益人者,按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机构的有关规定支付其丧葬费用。因此子女有权利继承领取其父母的养老金。这里的养老金是作为父母的遗产由其子女继承的。如果交养老保险教完后刚退休没几年就死了,死者的直系亲属可以领取三个月上年度平均工资的抚恤金,三个月工资的丧葬费,死者个人账户8%自己缴纳余额全部退还给法定继承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十四条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第十五条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衍生问题:
无继承人遗产如何处理?
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无人继承的遗产,无论归国家所有或为集体组织所有,死者生前所欠的债务,应首先从遗产中清偿。对债务的清偿也同样适用限定继承的原则,即清偿债务以死者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部分,国家和集体所有制组织不负偿还责任。在依法收归国有或收归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的无人继承之遗产时,如有人对死者给一部分遗产。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是指没有继承人以及受遗赠人承受的遗产。被继承人死亡后,其遗产由继承人继承或者由受遗赠人受遗赠,从而使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财产转移归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所有。若无人继承或者无人受遗赠,因被继承人死亡不能为遗产的主体,则须确认该遗产的归属。
㈥ 社保可以继承给子女吗
如果参保人员死亡的,无论是在职时去世还是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时去世,其个人账户储存额的余额,其子女是可以依法继承的。但子女只能继承账户余额,除此之外与社保相关人身关系,不可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第二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
第四十四条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
第五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㈦ 养老保险账户余额可以由子女继承吗
1、养老保险可以继承。“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而人社部《实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也明确:“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死亡后,其个人账户中的余额可以全部依法继承。”也就是说,按现行法规,参保职工无论是退休前还是退休后死亡,其个人账户资金都不存在还没有领完就充公的问题。
2、会有家属也就是法定继承人继承。也就是配偶、子女、养子女。配偶和子女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有相同的继承权。所以养老保险应当由子女和配偶共同继承。如果死者死亡时还有父母活着,死者的父母也有相同的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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㈧ 养老保险能继承给子女吗
法律分析:首先,社保待遇的领取资格是不能够当做遗产去继承给子女的。其次,养老金领取的资格,你是不能继承给子女的,退休人员死亡后,养老金就不能领取了,子女不能继续领取父母的养老金。最后,社保领取资格不能继承,能继承的只是个人账户余额,此外还能申请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这两笔钱。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八十八条 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