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天津市16年退休人页上调工资是从7月份开始发放吗
您好!您好!凡是在2015年12月31日之前退休的人员,都从2016年1月1日起调整养老金金额,回调整的幅度是在2015年的答基础上平均上调6.5%,不管什么时候发放,都从2016年1月份起补发。目前除了上海市已经于2016年6月15日发放到位之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实施细则已经全部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复后,最迟在2016年9月30日之前发放到位,从2016年1月份起补发。天津市的具体发放时间请您关注当地的媒体报道。谢谢阅读!
Ⅱ 我父亲是天津三建公司病退人员。国家政策2016年退休人员工资不是上调了吗为什么我父亲的工资从20
您好!按照中央部署,2016年所有退休人员的养老金都在2015年的基础上平均上调6.5%。如果您父亲的养老金不升反降,请您去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查询,会不会是该中心的计算机系统出了故障,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是不可能违抗中央指示,擅自降低您父亲的养老金金额的。谢谢阅读!
Ⅲ 天津养老金上调方案是什么
法律分析:天津市关于养老金的最新调整方案为:
1、定额部分,每人每月增加58元。
2、挂钩调整部分,企事业单位的退休人员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额,每人每月增加30元,缴满15年的,在增加30元的基础上,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部分,缴费每满1年每人每月再增加2元。
法律依据:《天津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2021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二、调整办法
(一)定额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8元。
(二)挂钩调整
1.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职人员、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缴费年限满15年以上的退休人员,在每人每月增加30元的基础上,缴费年限在15年以上的部分,缴费每满1年(不满1年按1年计算),每人每月再增加2元。
2.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退职人员,每人每月按照本人2020年末的月基本养老金水平的1%增加基本养老金。
(三)适当倾斜
1.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退职人员,截至2020年12月31日: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年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www.shebao13.com
2.安置到企业工作并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军队转业干部,按照本通知前述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后,月基本养老金不足3470元的,补齐到3470元。
Ⅳ 天津市退休金上调多少
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自今年1月1日起,调整2016年12月31日前退休、退职人员基本养老金,月人均增幅5.5%,其中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增幅为6%,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月人均增幅为4.5%,全市208万人受益。调整后的养老金本月内发放到位,今年1至6月份增加部分随7月份养老金一并补发。
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
自今年1月1日起,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由每人每月261元调整为277元,增幅6%。调整增加的养老金自7月起发放,1至6月份增加部分随7月份养老金一并补发。基础养老金调整后,全市40万人受益。
失业保险金
自今年7月1日起,领取期限处于第一至第十二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由1050元提高到1150元;领取期限处于第十三至第二十四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由1010元提高到1110元。
天津北方网讯:昨天记者从市人力社保局获悉,本市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和失业保险金三项待遇再次调整。
调整后的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本月内发放到位
此次调整根据国家要求,实行普遍调整、挂钩调整和倾斜调整三结合,即在普遍调整基础上再进行挂钩调整和倾斜调整。
一是普遍调整。对全部退休、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0元。
二是挂钩调整。企业退休、退职人员养老金在普遍调整基础上,实行与缴费年限和基本养老金水平双挂钩:缴费年限满15年以上的企业退休人员(含15年),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2.5元(不满1年按1年计算),企业退职人员和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退休人员,每月增加37.5元;企业退休、退职人员养老金按照本人2016年末月基本养老金水平的1%增加,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退职人员养老金按照同类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3%增加。
三是倾斜调整。对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高龄退休、退职人员给予倾斜,截至2016年12月31日,男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女年满65周岁不满70周岁的,每月再增加40元;男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女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的,每月再增加60元;男年满80周岁、女年满75周岁的,每月再增加80元。
上述三项调整后,基本养老金仍低于企业平均水平的企业退休人员,缴费年限满15年以上的,对于缴费超过15年以上的部分(含15年),每增加一年,每月再增加1元,最高增加到2895元。
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提高到277元
据了解,本市城乡居民年满60周岁,累计参保缴费15年后,可按月享受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与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构成,按月发放,支付终身。基础养老金标准由市和区两级财政全额补贴;个人账户养老金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个人账户养老金由参保人个人账户储存额支付,个人账户储存额支付完毕的,个人账户养老金也由市和区两级财政全额补贴。
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本月起提高
2017年6月1日后(含6月1日)终止解除劳动关系的农民合同制工人,一次性生活补助费月计发标准由630元提高到690元。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实现自谋职业,申请领取剩余失业保险金的,按照工商营业执照发照时间一次性计发失业保险金。发照时间在2017年6月1日后(含6月1日)的,按新标准计发;发照时间在6月1日前的,按原标准计发。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实现灵活就业,申请领取剩余失业保险金的,按照灵活就业登记时间一次性计发失业保险金。灵活就业登记时间在2017年6月1日后(含6月1日)的,按新标准计发;灵活就业登记时间在6月1日前的,按原标准计发。
Ⅳ 天津退休金上调时间
天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天津市关于2017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津人社规字〔2017〕4号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7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30号)精神,经市政府批准,现将2017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调整范围
自2017年1月1日起,对2016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以下简称“退休人员”),以及按照《关于颁发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1978〕104号)办理退职的人员(以下简称“退职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
二、调整办法
(一)定额调整
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0元。
(二)挂钩调整
1.缴费年限满15年以上的企业退休人员(含15年),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2.5元(不满1年按1年计算);企业退职人员和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企业退休人员,每月增加37.5元。
2.企业退休、退职人员,按照本人2016年末月基本养老金水平的1%增加养老金。
3.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退职人员,按照同类人员的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3%增加养老金。
(三)适当倾斜
1.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退职人员,截至2016年12月31日,男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女年满65周岁不满70周岁的,每月增加40元;男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女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的,每月增加60元;男年满80周岁、女年满75周岁的,每月增加80元。
2.按照本通知前述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后,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月基本养老金不足2895元的,补齐到2895元。
(四)适当提高低收入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
缴费年限满15年以上的企业退休人员,按照本通知前述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后,月基本养老金不足2895元的,再按照缴费年限增加基本养老金:缴费年限满15年不满16年的,每月增加1元;满16年及以上的,缴费每增加1年,每月再增加1元。调整后的月基本养老金最高增加到2895元。
三、资金来源
本次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其他人员按原渠道列支。
四、发放时间
本次调整增加的养老金自2017年7月起发放,今年1至6月份调整增加的养老金随7月份养老金一并补发。
2017年7月3日
Ⅵ 北京青年报关于2016天津退休职工养老金上调方案的报到
国家人社部1月22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回应多个热点:包括“养老金800亿挪用”系误读;“就业形势总体稳定”;“养老保险基金不承担也起不到调节股市功能”;“退休职工缴纳医保设想”等,但唯独没有提及普遍关心的2106年养老金调整这一问题。
人社部新闻发言人李忠表示:2014年全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总支出21755亿元,其中基本养老金的支出是20950亿元,医疗补助金支出11亿元,丧葬抚恤补助费519亿元,转移支出230亿元,其它支出45亿元。
分析人社部新闻发布会的内容和公布的数据,基本养老金是养老保险基金最大的一笔支出,可以说压力巨大,不容乐观。所以,2016年能否调整养老金仍然需要等待人社部的正式表态。
Ⅶ 天津我的2016年8月社保工资为什么少了360元
经国务院批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印发了《关于2016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从2016年1月1日起,为2015年底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总体调整水平为2015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6.5%左右。每次调整养老金,多是在3-6月份补足退休人员养老金增加部分差额,但是因为今年各省市自治区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的具体方案还没有出台,所以目前各省市还没有公布方案,估计今年会在7月底前后公布方案,在7-8月底前完成调整。目前只有上海市公布了调整方案,明确在6月15日将上调的养老金和差额划入个人账户。其它省市自治区还没有公布调整方案,所以预计在在公布养老金调整方案后的一个月内,能够按照新的标准将养老金及其今年以来的差额划入个人账户。
Ⅷ 天津退休金何时增长,怎么长
天津退休人员涨退休金,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十二连调大局已定。2016年4月16日,国家人社部已经公布了2016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各省市自治区正在加紧指定实施细致、
3月5日,国务院总理在人大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表态,2016年继续调整退休人员待遇,确保养老金足额发放。所以,养老金上调已是定局,只等待正式文件下发后执行。
根据目前的状况,重庆市2016年度的养老金调整工作,预计在7月份公布方案,在方案公布后的一个月内调整到位。
Ⅸ 天津市企业退休军转干部2016年生活补贴上调标准出台了吗
出台了。
各市(地)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省农垦总局、省森工总局、省直有关部门: 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在我省建立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生活补助金逐年调整机制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从2009年1月1日起,每年在国家统一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时,按照全省企业基本养老金平均增加额的一定比例为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增加生活补助金。即按照转业时师职90%、团职80%、营职及以下70%的比例增加生活补助金。1953 年12月以前入伍的再增加20%。
二、如果当年国家没有统一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可按上年标准等额增加生活补助金。
三、所需资金按照黑人发【2008】146号文件规定,以养老保险隶属关系,按原渠道在当地企业军转干部解困资金中解决,由各级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发放。
四、以上年度全省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基本养老金水平300%作为上限,基本养老金与生活补助金之和达到或超过上限时,不再加发生活补助金。 五、此方案执行到2013年,届时根据国家政策和我省实际,另行研究。
(9)天津2016年养老金上调扩展阅读
此次调整根据国家要求,实行普遍调整、挂钩调整和倾斜调整三结合,即在普遍调整基础上再进行挂钩调整和倾斜调整。
一是普遍调整。对全部退休、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0元。
二是挂钩调整。企业退休、退职人员养老金在普遍调整基础上,实行与缴费年限和基本养老金水平双挂钩:缴费年限满15年以上的企业退休人员(含15年),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2.5元(不满1年按1年计算),企业退职人员和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退休人员,每月增加37.5元;
企业退休、退职人员养老金按照本人2016年末月基本养老金水平的1%增加,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退职人员养老金按照同类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3%增加。
三是倾斜调整。对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高龄退休、退职人员给予倾斜,截至2016年12月31日,男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女年满65周岁不满70周岁的,每月再增加40元;
男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女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的,每月再增加60元;男年满80周岁、女年满75周岁的,每月再增加80元。
Ⅹ 天津市养老金上调方案
法律分析:总体调理原则也是沿用了全国大多数省份的方案,那就是“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倾斜调整”,其中定额调整部分,全部人员统一一个标准调上调58元。对比去年方案,其中企业退休人员下降2元,机关事业退休人员提升了5元。
在挂钩调整中,还是沿用与本人缴费年限和基本养老金水平双挂钩。其中:A.同缴费总年限挂钩。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满15年以上的退休人员,每多缴费1年,每月再增加2元。对比去年有了提升,15年之内每月提升了15元。15年之上每月又增加了0.5元。 B.同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每月按照2020年末的基本养老金领取额水平上调1%。相比去年,养老金总额挂钩比例降低了0.6%。
对于高龄退休人士的倾斜调整。对于去年年满70岁不满75岁的,每月上升20元;年满75岁不满80岁的,每月上升30元;年满80岁的,每月上升40元。
法律依据:《天津市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条例》 第八条 基本养老保险费按照下列规定缴纳:
(一)用人单位按照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的百分之二十缴纳,由用人单位开户银行按月优先代为扣缴。
(二)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八缴纳,由所在单位按月在职工工资中代为扣缴。
(三)职工本人工资低于本市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百分之六十的,以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百分之六十作为用人单位和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
(四)职工本人工资高于本市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百分之三百的,以本市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百分之三百作为用人单位和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超过百分之三百的部分不作为用人单位和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也不作为计发基本养老金的基数。
(五)个体工商户按照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二十为其本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其中百分之八记入个人账户;个体工商户按照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百分之十二为其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职工本人按照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百分之八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职工本人缴纳部分全部记入个人账户。